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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hris灃

    首先,古代女性並沒有太多機會出現在公共場合,所謂一門不出二門不邁,她們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家裡學習針織女工。

    其次,古代男子有錢的可以可以一夫一妻多妾,他們不用騷擾別的女性了;錢不夠的他們會去煙花柳巷,也止住了他們的邪念。

    最後,道德觀念、私刑等都在嚴格控制男子的邪念。讀書人知道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即使有心儀之人在沒有婚配的情況下最多也就是發乎情,止乎禮。而沒有讀書的人也有規矩、禮俗在制約。一旦越界輕則皮肉之苦重則沉潭、浸豬籠。

    相較於古代,我們這個時代似乎一切都在嘗試,嘗試開放,嘗試刺激,甚至只要不違法,不違重法就有狂人敢於冒險。

    不過不用擔心,“打雞血”也有藥效散去的時候,我們畢竟是文明之邦,終會重歸正規。

  • 2 # 人生教父34

    古代女性很少遭受騷擾,我想應該是這麼三個原因:一,古代的大戶女性都是深居閨房的,一般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很少外出,就是有人想騷擾也沒機會。不像現在女孩一天到晚在外面瘋在外面玩。二,古代女性講的是三從四德,男女授受不親。誰去騷擾一下,她就上吊跳井,誰負擔的起這麼大的了責任。不像現在女孩那麼無所謂。三,古代女性包裹的嚴實,也不容易引起色狼想騷擾的衝動。不像現在女孩袒胸露溝超短裙,常常引發犯罪。古代男人注重禮儀廉恥,儒雅之風。不像現在男女比例失衡,正常的生理需求得不到即時的滿足,也是引發騷擾的原因。最後,我希望天下所有的男人都能潔身自愛,用實際行動贏得女性的尊重。

  • 3 # 薩沙

    這是因為古代騷擾女性是極為嚴重的罪行。

    說兩個例子。

    清代《庸庵筆記》記載,有個教書先生,一次和朋友酒宴,喝醉後跌跌撞撞回家。

    當時他住在一個小鎮上,一時尿急就在一個房子邊小便。

    此時,正巧房子裡一個少女推窗,看到教書先生暴露生殖器小便,嚇得尖叫。

    教書先生處於醉酒狀態,不但沒有趕快逃走,還繼續小便同時哈哈大笑。

    少女哪裡見過這種場面,向母親哭訴以後當晚就上吊自殺了。

    在我們今天看來,教書先生最多是醉酒耍流氓,但也不是故意的,最多也就是尋釁滋事拘留15天,賠點錢,就該釋放了。

    至於少女自殺是自己尋死,同教書先生沒啥關係。

    大家知道清代是怎麼判的?

    教書先生直接就被斬首示眾了。

    在古代,對少女暴露生殖器導致自殺,是極為嚴重的流氓罪行,斬首已經算是客氣了。

    還有,宋代的一個案子。

    當時有個少女因唯一的親人母親生病,自己去寺廟燒香求佛。

    在廟門外,她遇到1個流氓混混。

    流氓見少女獨身一人,混混竟然攔住她反覆言語調笑。

    少女也是沒見過這種場面,嚇得急忙奔逃躲避。

    誰知道,混混見附近沒人,竟然伸手拉扯少女,不讓走。

    拉扯期間,混混順手摸了幾下少女的乳房。

    少女受辱後大聲呼救,寺中僧人和香客急忙跑來,趕走了混混。

    誰知道少女被摸奶以後,自覺受了奇恥大辱,當天就投井自殺了。

    如果放在今天,混混最多算是強制猥褻婦女罪,最重不過判刑一二年而已。

    然而,宋代縣衙直接將混混抓起來,判處了絞刑。

    大家知道了吧。在古代調戲婦女的代價是很高的,說不定就是死刑,誰敢呢?

    所以,在古代調戲婦女是很嚴重的罪行。而林沖明明老婆被人調戲,在當年可以直接將流氓胖揍一頓,只要不打死就是沒事的。結果林沖一看是高衙內,就軟了,連這種奇恥大辱也忍了。

    說明什麼?林沖是個沒剛性的人。

  • 4 # 無忌317

    古代女性遭受很少性騷擾這個前提成立嗎?古代又沒有報紙,又沒有網路,沒記錄下來,你怎麼知道?哪怕有一些記錄,這些記錄全面嗎?客觀嗎?你的問題也許都是不存在的。那是你的假設,要個答案有什麼意義?

  • 5 # 雲中史記

    這個標題得加上一些限制條件。

    得在秩序井然、王朝興盛的時代條件下,正常男子不會輕易去調戲一個良家婦女。

    因為犯錯的成本可能會很高很高,甚至送命。

    至於那些賤籍女子(婢女、戲子等),主人除了不打死婢女,怎麼弄婢女都行,因為她們是沒有人生自由的奴隸,是主人的私人財產;而那些煙花柳巷的女子,男子隨意怎麼凌辱都行,更何況調戲呢?

    至於到了王朝局勢不穩定的時候,朝廷和地方政府施行法律的空間越來越窄,聽話的地方越來越少,漸漸地法律空白地帶越來越多,老百姓的人身權力是很難得到保障的。

    至於到了兵荒馬亂的亂世,那別說權力了,能活命就不錯了,女子更是淪為性工具甚至“四角羊”,非常悽慘。

    下面再來說說這個王朝穩定期。

    這個“三從四德”、“男女授受不親”之類的道德標準主要是從宋朝開始興起的,女人裹腳也是從這個時代開始興起,宋之後幾百年,中國女性的生活是極其壓抑的,尤其明清。

    而到了明清,皇帝的專權空前加深,不管是大明律還是大清律例,都是越寫越厚,越來越複雜,其中充斥著對百姓的束縛和壓迫,而對於女子,尤深。

    比如通姦,在唐朝就關個一年半就好,到了明清,都是要送命的,清朝允許當場捉姦時雙雙打死。

    當然,通姦是個人神共憤的事情,這裡單純從刑罰角度,體現在兩性交往方面,明清的刑罰呈現懲罰擴大化的趨勢。

    在程朱理學的思想薰陶了幾百年之後,大家閨秀自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難得出門一趟,若是被哪個不懷好意的小子偷摸了幾下,甚至摸到什麼隱私部位,這小子可別得意,萬一這姑娘回去就弄個跳井投河懸樑之類的話,“小流氓”就死定了,不是說他的罪行有多嚴重,而是他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這是法律與風俗都嚴重不允許的。

    類似的例子很多,有時候恨不得被摸了一下頭髮就要尋死覓活的,抱了一下就要恨不得娶了對方做娘子才行的……

    萬一真鬧出人命,凡事的男子很難逃得出官府和女子所在家族和鄉村社會的追捕和懲罰,在一個熟人社會,他很難逃走,而懲罰也會很嚴重。

    所以,不是男子不敢動,而是潛在的付出成本太高了。

  • 6 # 寬財分析師

    換個角度來回答。

    現代社會,性騷擾還是比較常見的,除了外面比如公交地鐵,這是發生在陌生人之間,辦公室性騷擾,職場性搔擾也很常見,這是發生在熟人之間。

    性搔擾的影響因素還是比較多的。

    1. 社交半徑:

    古代社交半徑小,女性出頭露面少。現在比以前多多了,被搔擾的機會也多了。

    2. 倫理觀念:

    古代倫理三綱五常,非禮勿視,摸一下,或者看到人家姑娘洗澡啦,要麼就得娶了,要麼就得鬧出人命。 現在這方面的觀念相對淡泊,側面慫恿了性搔擾行為的發生。

    與此相匹配的是承受能力,對比之下,現代人承受能力要強點。

    3. 資訊傳播:

    毫無疑問,現代社會的資訊傳播速度比較快,有啥搔擾事件,大眾很容易知道,其實古代也有,但傳播範圍明顯不廣了。更多的羞於啟齒,吃個悶虧,名聲事大。雖然現代也這樣,但更有不少會維護自己的利益和公平。

    4. 權力覆蓋:

    很大一部分的性騷擾,是因為權力的欺凌,也就是強者欺負弱者。比如導師對女學生有權力,可以不讓畢業,職場上司對下屬有權力,可以安排工作創造搔擾機會,利用績效考評為難下屬。

    在古代,本身因為女性出頭露面的機會不多,這方面的搔擾事件就少了許多。但也不是沒有,比如有些當官的,就很喜歡經常調戲下屬的老婆。

    總之,搔擾,這件事,跟善良無關。

  • 7 # 花木童說史

    古代女人的社會地位比現代女人要低的多,遭受性騷擾的現象要更為普遍。

    據《朝野僉載》記載,李淵的兒子,滕王李元嬰是個好色之徒,經常騷擾女性。他聽聞手下官員崔簡的妻子鄭氏頗有姿色,於是就以王妃的名義召她去王府。

    鄭氏一進王府,滕王就上前非禮她。鄭氏大聲喊叫。滕王表明了身份,鄭氏回答說:“滕王不可能這麼下流,你一定是家奴!”

    鄭氏十分潑辣,邊說邊脫下一隻鞋,猛擊滕王的腦袋,打得滕王頭破血流。不僅如此,鄭氏還用手指抓破了滕王的臉。後來王妃聞訊趕來,鄭氏才得以脫身回家。

    春秋時期,楚莊王打了勝仗,在宮中宴請文武百官,並讓自己的寵妃許姬出來跟大家敬酒。突然一陣風吹滅了蠟燭,宮裡頓時漆黑一片。

    就在這時有人趁黑拉扯許姬衣服,並輕輕撫摸她的手。連王妃都敢騷擾,真是色膽包天,由此可見這個大臣身邊有多少女性,深受其害。

    唐朝時期,湖南觀察史李庾家中有個侍女叫卻要,長得很漂亮。李庾有四個兒子,都是登徒子,經常騷擾卻要。不過李老爺子為人正直,所以幾個小子也不敢亂來。

    有一年清明節晚上,卻要正在觀花,幾兄弟又打起了壞主意。卻要決定戲耍他們一下,於是分別偷偷地拿了一條墊席給他們,並告訴他們:“先去廂房等著,等老爺、太太睡著了,就過來找你。”

    結果先進去的雖然發現了後進來的,但只是納悶,都不敢出聲。過了一會,卻要點燃蠟燭過來了。她一進門便大喊有賊,四人一聽方知上當,趕緊落荒而逃。

    這還僅僅是一些有記載的,古代女人受封建思想的約束,出於名聲考慮,大多被騷擾後,都會選擇默默承受。

  • 8 # 味哎兒

    書本上述的與真實並不一樣。

    但女性受騷擾少是真實的,但三從四德.貞潔女所佔份額極少。

    事實上古代中國除人口少外,守土為家不遠遊是關鍵。

    即終生呆在自村裡,走動不超出親戚範圍。1970年前仍有很多人沒去過縣城的,縣城距他們家僅60市裡,去過最遠的是30市裡的鄉村大集,不趕集僅在村裡與村的田裡。

    農村村莊很多是家族單姓一個村的,也有二個三個姓同村的,且世代幾輩共居於此,有幾代或幾百年了,共集體防外人是特徵。因而農村院門房門白天都開著,不關門鎖門,包括暫時離開一會家,家內無人在內,都不關門鎖門。村戶相互防外人,不是熟人一進村,一眼可辨出。若出事一聲高喊,村頭村裡人聚街上互幫助。

    這就是鄉黨現象。即不約而同共防外人。有的鄉黨是一個村周邊村莊是互通婚的非血緣人群,這種聯姻式的鄉黨可擴50市裡範圍,因而鄉黨報團是人口少時必然選擇,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所以村裡女人不受騷擾是真的,但與貞潔與三從四德關係不太大,屬民風現象。從而與善良不善良無關。同理古代女性少受騷擾也緣於此。

  • 9 # 唐風宋月

    三條。

    第一,古代女子很少出門,讓騷擾者沒有可趁之機。古代女子講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未出閣時在家做女紅讀書,十三四歲就嫁作人婦,依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在家相夫教子。林沖老婆被騷擾,潘金蓮被勾引,都是偶然事件。

    第二,古代騷擾刑罰很重。一個人犯罪之後如何處罰要看他是否造成嚴重後果。古代女子被騷擾之後,輕則自殘,重則自殺,非死即殘。即使不死,也沒臉見人,生不如死,還會被夫家以不守婦道為藉口掃地出門。總之很慘。因此如果誰騷擾被抓住,當場打個半死扭送官府問罪是輕的,絕對不用負任何責任。武大郎捉姦西門慶為啥怕,因為武大郎打死他屬於正當維權。

    第三,古代人從小接受男女授受不親的教育,男女大防很嚴,上街走路都是男左女右,即使夫妻倆也不能肩並肩手挽手,因此除了惡霸地痞,像高衙內牛二鎮關西這種惡名遠揚的,光天化日強搶民女,別人都沒這個膽。

    一句話,古代男女要麼來真的,要麼不來,鹹豬手從來不伸。

  • 10 # 斯幽故事會

    中國古代,女性社會地位很低,所以經常有買賣女子的事情發生,不過和現在社會相比,古代的強姦、“鹹豬手”事件卻很少。那麼古代女性為何比較少受騷擾呢?

    第一,古代針對男女不當性行為的刑法十分殘酷。

    古代將男女性生活看得很重,除了丈夫,女子一旦與別的男人有所不清,或者是男子去招惹別的女子,都會受到嚴重的懲罰。

    很有名氣的“浸豬籠”,就是針對男女私生活問題的刑法,當然這還不是最殘忍的。古代女子如果與男子有染,那麼會被罰騎木驢等。而男子如果主動勾引女子,與女子發生不清不楚的關係,那麼除了女子要受罰,男子也會被閹割等。

    在這種情況下,普通男子哪還敢去招惹別的女子。那些有權有勢的男人,在古代是可以有三妻四妾的,所以他們不缺女人,又何必去騷擾其他女人。

    第二,古代女子穿著保守。

    我們現在女性都喜歡穿一些裙子,或者是特別短的短褲,這些衣服往往能修飾女性身材,襯托出女性獨有的美。但同時這些衣服也是比較能吸引男性的,很多時候男性騷擾女性並不是有預謀的,就是因為那一瞬間女性穿著暴露的誘惑。

    古代女子與現在不同,古代女子並不像古裝劇裡那樣,都是低胸裝。古代女子穿的嚴嚴實實的,一般除了丈夫很少有人能看到她們性感的體膚。

    第三,古代女子足不出戶,男子少有騷擾的機會。

    古代講究男耕女織,男人在外幹活,負責養家,而女人則要在家裡相夫教子,女子沒事一般是不允許出去的。

    整天待在家裡,很少出去走動,那麼也就很少會被騷擾了。

    再者古代女子思想保守,一般她們與異性之間的交流都是很少的,更別說是身體接觸了。

    古代男子大多老實本分,勤懇務農。

    在現在我們經常聽到“地鐵鹹豬手”、“車站偷窺狂”,但是幾乎沒有聽到過“田野流氓”。

    那些喜歡騷擾別人的男性,往往是一些生活在城市裡的,而農村農民,大多是老實本分的。

    中國古代是農耕社會,多數男子在家務農,哪裡會想什麼調戲別人,他們只想把自己的日子過好。

    其實古代女性社會地位雖然低,但是她們受到的性騷擾也是很少的。

  • 11 # Chris灃

    首先,古代女性並沒有太多機會出現在公共場合,所謂一門不出二門不邁,她們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家裡學習針織女工。

    其次,古代男子有錢的可以可以一夫一妻多妾,他們不用騷擾別的女性了;錢不夠的他們會去煙花柳巷,也止住了他們的邪念。

    最後,道德觀念、私刑等都在嚴格控制男子的邪念。讀書人知道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即使有心儀之人在沒有婚配的情況下最多也就是發乎情,止乎禮。而沒有讀書的人也有規矩、禮俗在制約。一旦越界輕則皮肉之苦重則沉潭、浸豬籠。

    相較於古代,我們這個時代似乎一切都在嘗試,嘗試開放,嘗試刺激,甚至只要不違法,不違重法就有狂人敢於冒險。

    不過不用擔心,“打雞血”也有藥效散去的時候,我們畢竟是文明之邦,終會重歸正規。

  • 12 # 人生教父34

    古代女性很少遭受騷擾,我想應該是這麼三個原因:一,古代的大戶女性都是深居閨房的,一般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很少外出,就是有人想騷擾也沒機會。不像現在女孩一天到晚在外面瘋在外面玩。二,古代女性講的是三從四德,男女授受不親。誰去騷擾一下,她就上吊跳井,誰負擔的起這麼大的了責任。不像現在女孩那麼無所謂。三,古代女性包裹的嚴實,也不容易引起色狼想騷擾的衝動。不像現在女孩袒胸露溝超短裙,常常引發犯罪。古代男人注重禮儀廉恥,儒雅之風。不像現在男女比例失衡,正常的生理需求得不到即時的滿足,也是引發騷擾的原因。最後,我希望天下所有的男人都能潔身自愛,用實際行動贏得女性的尊重。

  • 13 # 薩沙

    這是因為古代騷擾女性是極為嚴重的罪行。

    說兩個例子。

    清代《庸庵筆記》記載,有個教書先生,一次和朋友酒宴,喝醉後跌跌撞撞回家。

    當時他住在一個小鎮上,一時尿急就在一個房子邊小便。

    此時,正巧房子裡一個少女推窗,看到教書先生暴露生殖器小便,嚇得尖叫。

    教書先生處於醉酒狀態,不但沒有趕快逃走,還繼續小便同時哈哈大笑。

    少女哪裡見過這種場面,向母親哭訴以後當晚就上吊自殺了。

    在我們今天看來,教書先生最多是醉酒耍流氓,但也不是故意的,最多也就是尋釁滋事拘留15天,賠點錢,就該釋放了。

    至於少女自殺是自己尋死,同教書先生沒啥關係。

    大家知道清代是怎麼判的?

    教書先生直接就被斬首示眾了。

    在古代,對少女暴露生殖器導致自殺,是極為嚴重的流氓罪行,斬首已經算是客氣了。

    還有,宋代的一個案子。

    當時有個少女因唯一的親人母親生病,自己去寺廟燒香求佛。

    在廟門外,她遇到1個流氓混混。

    流氓見少女獨身一人,混混竟然攔住她反覆言語調笑。

    少女也是沒見過這種場面,嚇得急忙奔逃躲避。

    誰知道,混混見附近沒人,竟然伸手拉扯少女,不讓走。

    拉扯期間,混混順手摸了幾下少女的乳房。

    少女受辱後大聲呼救,寺中僧人和香客急忙跑來,趕走了混混。

    誰知道少女被摸奶以後,自覺受了奇恥大辱,當天就投井自殺了。

    如果放在今天,混混最多算是強制猥褻婦女罪,最重不過判刑一二年而已。

    然而,宋代縣衙直接將混混抓起來,判處了絞刑。

    大家知道了吧。在古代調戲婦女的代價是很高的,說不定就是死刑,誰敢呢?

    所以,在古代調戲婦女是很嚴重的罪行。而林沖明明老婆被人調戲,在當年可以直接將流氓胖揍一頓,只要不打死就是沒事的。結果林沖一看是高衙內,就軟了,連這種奇恥大辱也忍了。

    說明什麼?林沖是個沒剛性的人。

  • 14 # 無忌317

    古代女性遭受很少性騷擾這個前提成立嗎?古代又沒有報紙,又沒有網路,沒記錄下來,你怎麼知道?哪怕有一些記錄,這些記錄全面嗎?客觀嗎?你的問題也許都是不存在的。那是你的假設,要個答案有什麼意義?

  • 15 # 雲中史記

    這個標題得加上一些限制條件。

    得在秩序井然、王朝興盛的時代條件下,正常男子不會輕易去調戲一個良家婦女。

    因為犯錯的成本可能會很高很高,甚至送命。

    至於那些賤籍女子(婢女、戲子等),主人除了不打死婢女,怎麼弄婢女都行,因為她們是沒有人生自由的奴隸,是主人的私人財產;而那些煙花柳巷的女子,男子隨意怎麼凌辱都行,更何況調戲呢?

    至於到了王朝局勢不穩定的時候,朝廷和地方政府施行法律的空間越來越窄,聽話的地方越來越少,漸漸地法律空白地帶越來越多,老百姓的人身權力是很難得到保障的。

    至於到了兵荒馬亂的亂世,那別說權力了,能活命就不錯了,女子更是淪為性工具甚至“四角羊”,非常悽慘。

    下面再來說說這個王朝穩定期。

    這個“三從四德”、“男女授受不親”之類的道德標準主要是從宋朝開始興起的,女人裹腳也是從這個時代開始興起,宋之後幾百年,中國女性的生活是極其壓抑的,尤其明清。

    而到了明清,皇帝的專權空前加深,不管是大明律還是大清律例,都是越寫越厚,越來越複雜,其中充斥著對百姓的束縛和壓迫,而對於女子,尤深。

    比如通姦,在唐朝就關個一年半就好,到了明清,都是要送命的,清朝允許當場捉姦時雙雙打死。

    當然,通姦是個人神共憤的事情,這裡單純從刑罰角度,體現在兩性交往方面,明清的刑罰呈現懲罰擴大化的趨勢。

    在程朱理學的思想薰陶了幾百年之後,大家閨秀自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難得出門一趟,若是被哪個不懷好意的小子偷摸了幾下,甚至摸到什麼隱私部位,這小子可別得意,萬一這姑娘回去就弄個跳井投河懸樑之類的話,“小流氓”就死定了,不是說他的罪行有多嚴重,而是他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這是法律與風俗都嚴重不允許的。

    類似的例子很多,有時候恨不得被摸了一下頭髮就要尋死覓活的,抱了一下就要恨不得娶了對方做娘子才行的……

    萬一真鬧出人命,凡事的男子很難逃得出官府和女子所在家族和鄉村社會的追捕和懲罰,在一個熟人社會,他很難逃走,而懲罰也會很嚴重。

    所以,不是男子不敢動,而是潛在的付出成本太高了。

  • 16 # 寬財分析師

    換個角度來回答。

    現代社會,性騷擾還是比較常見的,除了外面比如公交地鐵,這是發生在陌生人之間,辦公室性騷擾,職場性搔擾也很常見,這是發生在熟人之間。

    性搔擾的影響因素還是比較多的。

    1. 社交半徑:

    古代社交半徑小,女性出頭露面少。現在比以前多多了,被搔擾的機會也多了。

    2. 倫理觀念:

    古代倫理三綱五常,非禮勿視,摸一下,或者看到人家姑娘洗澡啦,要麼就得娶了,要麼就得鬧出人命。 現在這方面的觀念相對淡泊,側面慫恿了性搔擾行為的發生。

    與此相匹配的是承受能力,對比之下,現代人承受能力要強點。

    3. 資訊傳播:

    毫無疑問,現代社會的資訊傳播速度比較快,有啥搔擾事件,大眾很容易知道,其實古代也有,但傳播範圍明顯不廣了。更多的羞於啟齒,吃個悶虧,名聲事大。雖然現代也這樣,但更有不少會維護自己的利益和公平。

    4. 權力覆蓋:

    很大一部分的性騷擾,是因為權力的欺凌,也就是強者欺負弱者。比如導師對女學生有權力,可以不讓畢業,職場上司對下屬有權力,可以安排工作創造搔擾機會,利用績效考評為難下屬。

    在古代,本身因為女性出頭露面的機會不多,這方面的搔擾事件就少了許多。但也不是沒有,比如有些當官的,就很喜歡經常調戲下屬的老婆。

    總之,搔擾,這件事,跟善良無關。

  • 17 # 花木童說史

    古代女人的社會地位比現代女人要低的多,遭受性騷擾的現象要更為普遍。

    據《朝野僉載》記載,李淵的兒子,滕王李元嬰是個好色之徒,經常騷擾女性。他聽聞手下官員崔簡的妻子鄭氏頗有姿色,於是就以王妃的名義召她去王府。

    鄭氏一進王府,滕王就上前非禮她。鄭氏大聲喊叫。滕王表明了身份,鄭氏回答說:“滕王不可能這麼下流,你一定是家奴!”

    鄭氏十分潑辣,邊說邊脫下一隻鞋,猛擊滕王的腦袋,打得滕王頭破血流。不僅如此,鄭氏還用手指抓破了滕王的臉。後來王妃聞訊趕來,鄭氏才得以脫身回家。

    春秋時期,楚莊王打了勝仗,在宮中宴請文武百官,並讓自己的寵妃許姬出來跟大家敬酒。突然一陣風吹滅了蠟燭,宮裡頓時漆黑一片。

    就在這時有人趁黑拉扯許姬衣服,並輕輕撫摸她的手。連王妃都敢騷擾,真是色膽包天,由此可見這個大臣身邊有多少女性,深受其害。

    唐朝時期,湖南觀察史李庾家中有個侍女叫卻要,長得很漂亮。李庾有四個兒子,都是登徒子,經常騷擾卻要。不過李老爺子為人正直,所以幾個小子也不敢亂來。

    有一年清明節晚上,卻要正在觀花,幾兄弟又打起了壞主意。卻要決定戲耍他們一下,於是分別偷偷地拿了一條墊席給他們,並告訴他們:“先去廂房等著,等老爺、太太睡著了,就過來找你。”

    結果先進去的雖然發現了後進來的,但只是納悶,都不敢出聲。過了一會,卻要點燃蠟燭過來了。她一進門便大喊有賊,四人一聽方知上當,趕緊落荒而逃。

    這還僅僅是一些有記載的,古代女人受封建思想的約束,出於名聲考慮,大多被騷擾後,都會選擇默默承受。

  • 18 # 味哎兒

    書本上述的與真實並不一樣。

    但女性受騷擾少是真實的,但三從四德.貞潔女所佔份額極少。

    事實上古代中國除人口少外,守土為家不遠遊是關鍵。

    即終生呆在自村裡,走動不超出親戚範圍。1970年前仍有很多人沒去過縣城的,縣城距他們家僅60市裡,去過最遠的是30市裡的鄉村大集,不趕集僅在村裡與村的田裡。

    農村村莊很多是家族單姓一個村的,也有二個三個姓同村的,且世代幾輩共居於此,有幾代或幾百年了,共集體防外人是特徵。因而農村院門房門白天都開著,不關門鎖門,包括暫時離開一會家,家內無人在內,都不關門鎖門。村戶相互防外人,不是熟人一進村,一眼可辨出。若出事一聲高喊,村頭村裡人聚街上互幫助。

    這就是鄉黨現象。即不約而同共防外人。有的鄉黨是一個村周邊村莊是互通婚的非血緣人群,這種聯姻式的鄉黨可擴50市裡範圍,因而鄉黨報團是人口少時必然選擇,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所以村裡女人不受騷擾是真的,但與貞潔與三從四德關係不太大,屬民風現象。從而與善良不善良無關。同理古代女性少受騷擾也緣於此。

  • 19 # 唐風宋月

    三條。

    第一,古代女子很少出門,讓騷擾者沒有可趁之機。古代女子講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未出閣時在家做女紅讀書,十三四歲就嫁作人婦,依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在家相夫教子。林沖老婆被騷擾,潘金蓮被勾引,都是偶然事件。

    第二,古代騷擾刑罰很重。一個人犯罪之後如何處罰要看他是否造成嚴重後果。古代女子被騷擾之後,輕則自殘,重則自殺,非死即殘。即使不死,也沒臉見人,生不如死,還會被夫家以不守婦道為藉口掃地出門。總之很慘。因此如果誰騷擾被抓住,當場打個半死扭送官府問罪是輕的,絕對不用負任何責任。武大郎捉姦西門慶為啥怕,因為武大郎打死他屬於正當維權。

    第三,古代人從小接受男女授受不親的教育,男女大防很嚴,上街走路都是男左女右,即使夫妻倆也不能肩並肩手挽手,因此除了惡霸地痞,像高衙內牛二鎮關西這種惡名遠揚的,光天化日強搶民女,別人都沒這個膽。

    一句話,古代男女要麼來真的,要麼不來,鹹豬手從來不伸。

  • 20 # 斯幽故事會

    中國古代,女性社會地位很低,所以經常有買賣女子的事情發生,不過和現在社會相比,古代的強姦、“鹹豬手”事件卻很少。那麼古代女性為何比較少受騷擾呢?

    第一,古代針對男女不當性行為的刑法十分殘酷。

    古代將男女性生活看得很重,除了丈夫,女子一旦與別的男人有所不清,或者是男子去招惹別的女子,都會受到嚴重的懲罰。

    很有名氣的“浸豬籠”,就是針對男女私生活問題的刑法,當然這還不是最殘忍的。古代女子如果與男子有染,那麼會被罰騎木驢等。而男子如果主動勾引女子,與女子發生不清不楚的關係,那麼除了女子要受罰,男子也會被閹割等。

    在這種情況下,普通男子哪還敢去招惹別的女子。那些有權有勢的男人,在古代是可以有三妻四妾的,所以他們不缺女人,又何必去騷擾其他女人。

    第二,古代女子穿著保守。

    我們現在女性都喜歡穿一些裙子,或者是特別短的短褲,這些衣服往往能修飾女性身材,襯托出女性獨有的美。但同時這些衣服也是比較能吸引男性的,很多時候男性騷擾女性並不是有預謀的,就是因為那一瞬間女性穿著暴露的誘惑。

    古代女子與現在不同,古代女子並不像古裝劇裡那樣,都是低胸裝。古代女子穿的嚴嚴實實的,一般除了丈夫很少有人能看到她們性感的體膚。

    第三,古代女子足不出戶,男子少有騷擾的機會。

    古代講究男耕女織,男人在外幹活,負責養家,而女人則要在家裡相夫教子,女子沒事一般是不允許出去的。

    整天待在家裡,很少出去走動,那麼也就很少會被騷擾了。

    再者古代女子思想保守,一般她們與異性之間的交流都是很少的,更別說是身體接觸了。

    古代男子大多老實本分,勤懇務農。

    在現在我們經常聽到“地鐵鹹豬手”、“車站偷窺狂”,但是幾乎沒有聽到過“田野流氓”。

    那些喜歡騷擾別人的男性,往往是一些生活在城市裡的,而農村農民,大多是老實本分的。

    中國古代是農耕社會,多數男子在家務農,哪裡會想什麼調戲別人,他們只想把自己的日子過好。

    其實古代女性社會地位雖然低,但是她們受到的性騷擾也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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