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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天開心的老九

    當然可以,但是會面臨以下幾個分險:1,救治的費用(藥品、材料)無法收回。2,如果產生後遺症,會被傷者以及家屬訛上。3,如果死亡會產生醫患糾紛,醫生停職協助調查。所以大部分會簡單處理一下等待聯絡家屬才敢救治。

  • 2 # 曉威東北特產

    醫院有綠色通道就是為了搶救急診患者,可以先搶救後收錢的,我有個同學在去年突發腦溢血,應為家裡條件不好,在哈爾濱一大四院就是走的綠色,直接進入手術室做的手術,家人又籌集的資金,補交的費用。

  • 3 # 有話我要說153519311

    這個必須由國家作出規定,從法律層面上來解決。既要讓醫療機構勇於擔當,又不能把不良結果推給醫院獨自承擔。比如,救了人之後,遇到費用收不到(扯皮事),怎麼解決?如果醫療能全免費,救治就不再是什麼問題。

  • 4 # 叢林浪子2020

    如果要醫院創收,那就不敢保證醫院先救後收錢!如果醫院國有,禁止創收,醫護人員按級別拿工資,憑搶救醫治病人的數量和難度拿獎金;醫院絕對是先治病救人的!

  • 5 # 無奈的迷茫

    這個是肯定的。在病人緊急情況下一般都會先搶救病人,隨後再補起相關費用,不會因為沒掛號或沒交費而延誤搶救。特殊情況下還會開通綠色生命通道,發揚人道主義精神。

  • 6 # 老定17

    那你醫生必須做好準備醫生為了人道自己掏錢的心理準備。1,救治成功了,患者家屬能不能來付錢(包括承擔能力)。2,救治失敗了,患者家屬能不能來付錢(會不會來找麻煩)。

  • 7 # 湖曉千

    凡危重病人進入醫院急診,便進入了急診綠色通道。為急症患者提供了快㨗、高效的醫療搶救系統。從接診、分診、檢查、診斷、搶救、全程提供了及時、規範、高效、周到的醫療服務。減少了醫療風險,提高了搶救的成功率,為危重病人帶來生的希望。

    凡進入急診綠色通道的病人的檢查申請單、治療單、手術通知單、住院通知單等在其上右上角蓋有搶救紅色印章時,均應先開放便㨗通道。先緊急處理,後財物結算。對極危重病人,接診醫生立即報告醫院總值班。科主任、院務處、院總值班、IO分鐘到達現場組織搶救。

  • 8 # 溫衛家

    我想應該是可以的。一邊搶救病人,一個人辦抵押手續,最簡單的就是同一起去的人身份證,病者的身份證。如果是交通事故,那就更好辦了,一切由交警搞定。

  • 9 # 懸壺沽酒邀月明

    緊急情況下,醫院都是先救命再收錢的。

    請注意:是先救命,沒有生命危險的另說,一幫家屬守著就是不交錢的也另說。

    緊急也有判斷客觀標準,不是患者認為緊急就算緊急,也不是患者以為自己快沒命了就算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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