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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說:“名可名,非常名。”認為可以講得出自己的具體特徵的,就不是永恆不變的“名”,這揭示了本體與現象、語言(名)和世界(實)之間的差別。以致於在先秦時代的諸子就曾對名與實的關係展開了一場著名的“名實之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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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澗一清泉

    名家是先秦諸子百家之一,代表人物為惠施和公孫龍。名家作為一大學術流派,他們重視萬物的名和實體之間的關係,開創了華夏文化最早的邏輯學。名家與儒道墨法等其他流派的主要區別在於,其他流派重視解決實際問題,而他們則專注於名與實之爭,較為空洞。

    白馬非馬

    “白馬非馬”是名家最得意的辯題,他們認為白馬是白馬,馬是馬,兩者是不同的。大家都知道白馬是馬,但不等同於馬。就如女人是人,但女人與人不能劃等號!

    名家的理論從概念和邏輯上講沒有錯,否則如果白馬=馬,黑馬=馬,那麼白馬不就=黑馬了?!生活中你是不會拿一匹純色的馬去交換一匹雜色的馬的!但名家過度陷入了名與實之爭,忽略了理論是要指導實踐才有用。按現在的話說,名家的錯誤在於割裂了事物之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馬是普遍性,而黑色或者白色是其特殊性,普遍性包含著特殊性。我們如果看不到事物的普遍性那麼便無法總結出事物的規律,而如果我們看不到事物的特殊性,做事就會眉毛鬍子一把抓毫無章法!

    名實之辯

    從字面意思上講就是事物的概念與實體之間的爭論。先秦作為華夏文化最為輝煌燦爛的時代,各家對名實之間的關係都有論述。

    儒家。儒家總是試圖將名與實統一起來,讓兩者等同。比如他們就認為調整萬物的名,並強制讓人們認同即可改變那個混亂的社會。所以儒家一直謀求建立一個以“仁義禮”為準則的和諧社會,可惜名這個東西只是我們人類強加給萬物的一個框框而已,時代在變,名焉能不變?既然名已不符實,那麼執著仁義禮肯定是無法解救亂世的!

    道家。老子在《道德經》開篇就講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如果我們試圖透過命名的方式就想搞清楚萬物及其規律,這是不可能的。換句話說名與實之間是無法等價的,因為萬物的特徵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的清楚,就算此時你說的清楚,可是萬物無時無刻不在變,你此刻對某物命了名,下一刻就已經不完整了。所以在名與實這個問題上,道家思想是最為清晰的,壓根就不會在這個問題上花功夫。

    名家。名家既不像儒家那樣研究名與實之間的關係,也不想道家那般淡看名與實,他們只專注於兩者之間的邏輯關係,換句話說本質上名家就是玩弄文字遊戲!

    總結,面對先秦那個混亂的社會,諸子百家都給出了自己的解決方案。儒家以人為中心,主張法古,透過人積極有為的進取,從而建立起一個和諧美滿的社會。道家以自然為中心,人與萬物一樣只是萬物之一併沒有特殊之處,都應該效法自然而行。可是自然之道很多是隱形的,不去深究難以效法,所以道家的遵循自然規律的無為而治很多時候便成了真的無為。

    面對優秀燦爛的先秦文化,有句話總結的很好: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舊!面對紛繁雜亂的社會,積極有為是必須的,但必須去探究萬物之規律,並以之為遵循。物質規律也好,社會規律也罷,都是道,都是自然規律,只是這些規律並非一成不變。

    《易》學有三大規律,簡易變易不易。簡易是說天下萬物執行必有其規律,找到其規律就是化繁為簡是為大道至簡;但萬物變是永恆的,故而我們必須永遠要以變的心態來體察萬物;萬物以及社會雖然無時無刻不在變,但他們的變化又總是遵循著一定規律!

  • 2 # 朱八戒CC

    先秦時代的諸子百家,曾對名與實的關係展開了一場著名的“名實之辯”。這一場的百家爭鳴,精彩紛呈,各抒己見。這是一場語言與社會實際的關係之爭,當時最具代表性的,最有影響的是儒家、道家、法家、墨家。名家的代表人物公孫龍的名氣並不大,只是他的《名實論》對後世有其影響。

    儒家注重的是人與社會,而社會又是由君臣,父子組成。那麼家庭關係的上下之分,社會秩序的貴賤有別,這樣就出現了等級觀念。名與實是透過文字來調節現實,規範社會。

    君臣,父子之間“名”與“實”的差別也是天經地義,不可能達到平等。無論“臣”和“子”發生了什麼“實”的變化,也不能亂了“君”和“父”“名”的章法。否則名不正言不順,天下大亂。

    道家注重人與自然。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是道家千古名句,《道德經》開門見山的這句話,總結出宇宙萬物之間的起源,衍生,發展規律,這是整個《道德經》的中心思想。道是世間大道,這是一名詞。“道”卻又是看不見,摸不著,說不清,來無影,去無蹤,卻能生育天地,執行日月,這又是一個動詞。“道”有其名來無其實,卻又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道”不是語言所能表達,能用語言表達的,那也不是“道”。

    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名可名是指萬事萬物的名稱,這是一個名詞。非常名是指萬事萬物的不斷變化,沒有永恆的名稱,這又是一個動詞。有名有形,才見萬事萬物之行跡,無名無形,才見宇宙無窮奧秘。

    法家注重強兵富國,以法治國。主張循名責實,慎賞明罰。按照事物的名稱,尋找實際的內容,做到名副其實,實事求是。一種事物的名稱與說法,只有與現實當中相一致,才有充分的說服力。獎懲分明也必須是謹慎核實,準確無誤,使至公平公正,令大眾心服口服。這樣才能有效地治理國家,維護社會穩定。

    墨家對“名”與“實”有著祥盡的探討,強調“取實予名”,以實規定名,十分重視“名與實”的內在聯絡。《墨子?經上說》:“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實先於名”而存在,並制約著人們對“名”的使用,這是一種非常質撲的名實觀。人們透過對“名”的劃分來反映認識“實”的世界,正是有著這一正確的思路,才體現出墨家邏輯思維的主體性和深刻性。

    《公孫龍子:名實論》是整個名家的理論核心,是名家的思想總綱。天地之間產生的萬物,名為物。天下萬物各相其名,各當其物,這就是實。以正確的名位校對錯誤的說法,這就是正名。古代賢明君主無不關心名實頭等大事,祥細考察名實,慎重地給事物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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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家“名實之辯”,儒家法家更適合治國平天下,更接近社會發展的需要。正因為儒法兩家互補的內聖外王,才有兩千多年名學思想的與時俱進。

  • 3 # 言者青青

    “名實之辯”主要是指中國先秦時期發生的一場關於襲達思想、論證真知的思維規律的論爭。

    春秋戰國之際,社會處於大變革時期。舊有的名詞已不能容納新的現實情況,於是產生了“名實之辯”。

    孔子主張“正名”。意思是用周朝禮儀固有的名詞內容,去糾正已經變化了的現實情況內容。

    而墨子卻強調不是由名決定實,而是由實決定名。後來墨子繼承發展了這一觀點,認為名是事物的概念。名詞的作用在於指陳述和描繪的內容。名與實的關係應該是“以名舉實”。墨子還從邏輯學的角度對名與實的關係作了深入的探討,極大地促使了“名實論”和形式邏輯理論的發展。後來荀子也提出“制名以指實”(《荀子·正名》),認為名是用來指陳述事實的,是約定俗成的概念。但是,名決定於實,一旦形成也不能輕易改變。

    名與實,是中國古代哲學範疇。名指名詞和概念,實指實際存在的事物。中國古代哲學家們因反映的社會政治利益和所處的認識發展階段不同,對名與實的關係有著不同的理解,展開過長期爭論,形成了中國古代哲學的名辯思潮,由此推動了中國哲學的認識論、辯證法和邏輯的發展。

    現在,我們也能從中悟出一些道理:社會事物在發展,人們需求在進步,新的名詞會不斷湧現,而這些新的名詞反映的是新社會新事物,對於體現社會新潮流有很重要的指導意義。

  • 4 # 一老沈一

    春秋戰國時期,確實曾有過一場“名實”之辯,也出了一個曾經很有名的“名家”。

    但是,這場爭論,老子並未參加是確定的;爭辯是不是因他而起呢,實際上沒有足夠證據是如此;那老子說過“名可名,非常名”的話呀,其實後世的人,更多的,是把他講的這個“名”,理解為“名利”之“名”。

    一般的,人們會把孔子作為“名實”之辯的發端。

    《論語.子路》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云云。

    雖然,他是從治理諸侯國家的角度,講的這番話;“正名”,主要指必須明確當時的社會階層名分。但是,他提出了一個概念需要和實際相符合的哲學問題。

    孔子說這件事的傾向很明確,就是主張以“名分”剪裁現實——他對春秋和戰國初期的禮崩樂壞不滿意。

    孔子之後的諸子,有些就不同意他的意見了。

    比如,管子,他主張“名生於實”。認為“名”,應當反映現實存在。

    比如,墨子,主張必須 “取實予名”。就是說,時代不同了,只能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名”。

    再比如,莊子,他說:“名者,實之賓也。”什麼時候,“實”都是第一位的,“名”則由其派生。

    還比如,荀子,他強調“制名以指實”的原則,就是要規範“名”以適應“實”。

    以上這幾位,儘管均是從社會變遷的角度講述對“名實”的看法,但也都提升到了哲學的高度。

    在這個思潮中,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名家”。

    這個“名家”後來在國際上也很出名,還有了自己的專用名詞——“Logician”——亦可翻譯為“辯者”。這倒與出現於古希臘的哲學派別同步。

    “名家”,是戰國時期以思維的形式、規律和名實關係為研究物件的哲學流派。這是國際上通識說法。

    《漢書.藝文志》,根據劉歆的概括,把先秦諸子百家歸納為“九流十家”,九流之外的一家是小說家。

    “九流之中”之中,“名家”與“儒家”、“道家”、“法家”等,並列為顯學“六家”。

    有學者認為,因“名家”內部的觀點並不相同,可以分為以惠施為代表的“合同異”派;以公孫龍為代表的“離堅白”派;以及“堅白相盈”的後期墨家派。

    比如,《公孫龍子.名實論》說,“名”的作用是“謂實”,必須“審其名實,慎其所謂”,調整名實關係,使名實相符。他還提出“彼止於彼”、“此止於此”的“正名”原則。

    史籍載,公孫龍善於辯論,辯題中包括:“天與地卑,山與澤平”,他論證了高和低是相對的;“今日適越而昔來”,論證了今昔具有相對性 “飛鳥之影未嘗動也”,以運動的間斷性抹殺其連續性;“白馬非馬”,揭示個別和一般的差異;“離堅白”,把差異絕對化,否認對立的同一,以感官的不同功能和思維的抽象作用,論證“堅白自離自藏”,等等。

    惠施“合同異”理論大致如下——

    他認為,天地萬物從“至大無外”的“大一”(無限大),到“至小無內”的“小一”(無限小),是普遍聯絡的一個整體。從共性的意義上說,“萬物畢同”(都是物)。從個性的意義上說,“萬物畢異”(都是不同的物)。這是兩個極端的“同異”,稱“大同異”。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是無數大類和小類的同異,稱“小同異”。宇宙有矛盾性(“南方無窮而有窮")。事物瞬息萬變(“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事物、概念有相對性、流動性,例如,“天下之中央”可以是“燕之北”,也可以是“越之南”。

    學者們認為,“名家”這種兼邏輯思維、辯證思維和辯論術的學說,在百家爭鳴中堪稱獨樹一幟,刺激了中國古代哲學宇宙觀、認識論、邏輯學和方法論的發展。

    秦漢以後,儒學獨尊,“名家”隨名辯思潮衰落而消匿。

    “名家”的著作,現存《公孫龍子》。其餘皆佚。《鄧析子》、《尹文子》當為後人偽託。但從史籍中,可看到名家的各種評介。

  • 5 # 菊姐歷史說

    如題:老子說:“名可名,非常名。”先秦時代的諸子曾對名與實的關係展開了一場著名的“名實之辯”開了一場著名的“名實之辯”。

    其實,先秦時代的“名實之辯”,指的是在當時對於語言和世界的關係之爭。在這場爭論中頗有論述的有四大家,他們分別是儒家、道家、墨家和名家。

    一,儒家的觀點

    他們認為所謂的語言符號系統就是“名分”,所謂的“世界”就是上下有別、貴賤有差的社會秩序。所謂“正名”、就是透過語言來調和現實世界的矛盾,為社會提供規範,使之納入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的等級秩序中。

    孔子是這方面觀點的代表人物,曾明確提出過“正名”的主張。

    儒家的另一代表人物荀子則提出了“割名以指實”的主張、將名區分為大共名、大別名和小別名,分析了“名實亂”的表現、對名實問題進行了較為詳盡的論述。

    儒家關心的是社會,看重的是父子、君臣之間的天經地義的關係。“實”無論發生了多麼翻天覆地的變化、“名”的秩序也不能亂了章法,否則就會導致天下大亂。

    二,道家的觀點

    他們認為:“世界”既不是現實的社會秩序,也不是可以用肉眼看到的客觀實際,而是超越經驗的“道”和“無限”。世界本是混沌的,而語言使其變得清晰;世界本是暗的,而語言使其變得光明。

    語言讓世界變得可以言說,可以把握。可是,在讓世界變得清晰和光明的同時,語言還無法表現出世界的無限和豐富。

    老子在《道德經》開篇就提出了“名可名,非常名”的論述,可以說是道家的代表觀點。莊子進而主張“大道不稱”,但又認為“名者,實之賓也",肯定實對名的決定作用。

    三,墨家的觀點

    他們則主張堅持經驗主義,強調“聞之見之”、“取實與名”。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從實際出發,與時俱進。現實的世界是基礎,語

    言符號不過是現實世界的反映。現實的情況發生了變化,語言符號自然要發生變化。

    墨家的代表人物墨子主張“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著眼於對事物本身的把握。後期家將概念區分為達名、類名、私名,認為它們所反映的實有不同範圍。

    四,名家的觀點

    他們則是先秦百家中顏有影響力的一個學派。他們不探究名、實關係,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語言的本身上,從而注重語言的概念,不再像墨子關注語言所寓含的內容,而是看重語言本身的邏輯技巧。從而形成了中國古代歷史上著名的詭辯論。

    小結:

    這場對名實關係有著不同理解而展開的長期爭論,於是就形成了中國古代哲學的名辯思潮,由此推動了中國哲學的認識論、辯證法和邏輯學向著更高層次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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