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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壹父母

    培養孩子的自我反省能力,不妨借鑑以下幾點:

    1.每個人都會有做錯事的時候,不論是大人還是孩子。當孩子做錯事情,重要的不是錯誤本身,而是怎麼樣讓孩子認識到他的錯誤以及承認錯誤。如果孩子的錯誤都是家長指出來的,那麼孩子會很不耐煩,會覺得怎麼父母總是在挑自己的毛病,久而久之可能會影響到親子關係,也會使孩子內在智力的發展受到限制。可採用比較冷靜的態度,想辦法從側面引導孩子進行自我反省,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過失。

    2.讓孩子自己承擔犯錯的後果。孩子做錯了事之後,很多家長都會心疼孩子,所以選擇替孩子去承擔犯錯的後果,從而會讓孩子覺得做錯事情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久而久之,讓孩子喪失了責任心,十分不利於培養孩子的自我反省能力。應該讓孩子自己承擔犯錯的後果,這樣做能夠讓孩子明白,一旦犯錯,將會造成不良甚至嚴重的後果,而這嚴重的後果必須由自己來承擔,這樣一來,孩子自然會學會自我反省,從而激勵自己將事情做得更好。

    3. 重視負面道德情感的良好效應。在教育孩子的時候,一定要給孩子灌輸正直、善良、勇敢等正面道德情感,這樣做可以塑造孩子美好的心靈。讓孩子體驗羞愧、內疚等負面道德情感也會使其受益匪淺,促使他不斷自我反省,區分好壞、是非、對錯和美醜,改正錯誤。

    4.教育孩子每日反省自己。孩子有時並不知道自己所認識的東西是錯誤的,也可能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麼事。他會用他的眼光去看,用他的頭腦去想,這樣難免不受到限制。所以,家長要藝術地教會孩子學會發現錯誤,這樣,才能使其認清方向。要培養孩子反省自己錯誤的習慣,因為這比家長或他人指出其錯誤再改正效果更好。

  • 2 # 皓月長歌正面管教

    這個問題,問的有點較真兒了!

    小孩子在外面玩,發生一些碰撞,這些“碰撞”,大多數是孩子間無意中發生的。

    故意打人的孩子有,但很少。

    我們可以分開來看一下這件事。

    (一)孩子間無意的碰撞

    既然是無意的,那麼,有什麼理由值得我們揪住不放呢?

    我在公交車上,無意中踩到別人的腳,或者碰到別人,確實很不好意思,但也只能笑著說句“對不起”,對方回一句“沒關係”或者一個不耐煩的白眼,這事就這樣過去了。

    那麼對於孩子,也沒有必要太較真。

    孩子玩的時候,互相碰到了,孩子們都沒在意,繼續哈哈的笑著一起玩。

    那就代表不疼,孩子們之間不在意,家長也沒有必要看作很嚴重,沒有必要特別鄭重的說“對不起”,或者硬拉著孩子說“對不起”。

    如果碰到了比較嚴重,比如擦傷,或者撞疼了。

    那這時,家長就要蹲下對自己的孩子說:“媽媽知道你是不小心的,可是,我們確實把小朋友撞疼了,你看,那裡都紅了,小朋友很難受。我們去對他說一聲對不起好不好?給小朋友吹一吹好不好?”

    接下來,還可以啟發式提問,問一下孩子避免的方法:

    “我們要怎麼做才能避免再次碰到小朋友啊?”

    (二)故意碰撞或者打人

    如果你家孩子,是故意打人的那個孩子。

    那麼我建議你先問一問孩子打人的原因

    也許,是別人想撞到你的孩子,你的孩子才打人的。

    也許,你孩子就是不講理,覺得打人有意思,故意去打人。

    ……

    根據孩子的情況,對症下藥,教導他:

    而且要態度堅定的(不是語氣暴躁)讓孩子給被打的小朋友道歉。如果孩子不肯道歉,那你就在那裡等著他改變主意。

    不肯道歉時,是不能繼續玩的。

    不肯道歉時,是不能離開的,因為你們屬於故意打人。

    道歉後,如果你的孩子還不改變打人的做法,那麼我覺得你應該把你孩子帶離那個場所,取消他繼續玩的權利,直到他學會和小朋友們友好相處。

    這些做法要拿捏分寸,做的不好就會讓孩子感覺到你是在懲罰他。

    和善而堅定,你要在堅定的同時保持和善,而不是大吼大叫的去批評去指責。

    加油!

    如果你的孩子是被打的那一個,那麼你有權利要求對方孩子給你的孩子道歉,你要堅定的站在自己孩子的身後,去保護他,支援他,做他堅實的後盾。

    讓孩子知道,我有得到道歉的權利。

    讓孩子懂得,要愛護自己尊重自己。

  • 3 # 教育秀秀看

    從問題描述的現象來看,我首先給這位提問題的家長點贊。因為我們的家長真的是在以身作則,是大家言傳身教的好榜樣,問題中描述的情況大多發生在兩歲到五歲這個年齡段兒之間。很多關於孩子玩耍出現碰撞的現象,我們大致分為兩類。第一類呢,是孩子互相碰撞以後,其實孩子本身都覺得沒有什麼關係,繼續玩兒的很好,這樣的情況下,我建議家長不要過多的去參與,給孩子自由的空間,讓他們去享受追逐玩耍的快樂。那第二方面就是,孩子互相碰撞以後,確實出現了孩子哭鬧現象,遇到這樣的情況,家長首先去道歉是對的,家長也是希望孩子也能這樣做,但是孩子如果沒能做到,這時我們家長不要著急,要求孩子必須去道歉,我們可以先詢問自己的孩子內心的感受,同時理解孩子的感受,和孩子一起復述剛才發生的事情。然後和孩子一起溝通,遇到這樣的事情,比如媽媽是怎麼做的,以後應該怎麼做。尤其是四五歲的孩子,自尊心越來越強,沒有受到尊重和理解,他也不會聽咱們家長說的話去道歉的。還有第三點是,在家裡可以和孩子玩這樣的遊戲,比如家長和孩子道歉,同時詢問一下孩子受到尊重的感受,讓孩子感受禮貌帶來的尊重。經過一段時間後,有我們家長的言傳身教,孩子一定會養成您所期望的,加油吧。

    確實如今社會呢就出現這種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孩子和孩子之間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事情發生,他們只是爭吵打鬧的成長的一個必然過程,而家長卻小題大做,甚至兩個家長也會打起來,那我們確實是這樣,建議家長,如果兩個孩子之間發生了小摩擦,沒有什麼大的事情,請大家都相互之間諒解,因為在孩子的心目中,誰也不是誰的仇人,小朋友都是他的夥伴,他的成長過程中就需要跟小朋友一起互動。第二種情況就是,我道歉了,但是我發現我的孩子根本不認錯,或者對方的家長也道歉了,發現對方的孩子根本就無所謂,那麼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也要時不時地進行體驗式的教育。當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孩子的身上,比如說,我的孩子打了別人,但是他不以為然,如果有機會他被別人打了,我們就要進行體驗式的一個教育,告訴他“看,就像你打誰誰誰一樣,是一樣的,那麼以後我們都應該和睦相處,”如何相處,比如說,“拉拉手,抱一抱,跟他一起玩,並不是去伸手去打他,看你被別人打了,你的心裡也是不愉快的,對嗎?”。再有,如果我的孩子當眾確實由於各種各樣的心理因素,比如說羞愧呀,不願意當面兒去當眾給別人道歉,那記著,回家以後一定要跟孩子進行談話式教育,跟孩子總結一下這個事件的整個過程,當然,前提是先理解我們的孩子的感受。然後引導他分析問題的經過,之後再引導他應該怎麼去做。最後我們相信他可以做到,用這樣的模式來讓我們的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相信日後如果有這樣的正向的溝通,孩子就會面對沖突的時候,也知道該怎麼樣去做,既認識到錯誤,也知道去跟別人說對不起。

    馬秀老師:長頸鹿幼兒園園長,兒童心理行為諮詢師

  • 4 # 全職虎媽

    “好孩子是誇出來的”誇獎和鼓勵能讓孩子意識到自己是對的,且能有更多的正向行為。但當孩子犯錯是恰到好處的批評,能讓孩子認識到自己是錯的。批評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不同年齡段的孩子犯錯批評方式是不同的:

    1.2歲以內的孩子。內心特別嬌弱,即使犯錯我們也不要過於嚴厲的懲罰和批評,給他的內心完成陰影。

    2.3-5歲的孩子已經能聽明白道理了,這時候你可以給孩子制定一些的規矩,告訴他如果犯錯了會按照規矩接受懲罰。比如“獨處和限時”是這個年齡段孩子可以採用的懲罰方法。

    3.6歲以上的孩子已經有一些是非觀念了,這時候家長最好提前和孩子一起制定好規則,告訴他逾越了規則就要受到......懲罰。但這時候家長有時也要思考一下孩子為什麼犯錯? 有些孩子犯錯是為了引起家長的注意,加上語言能力表達不夠強,就故意透過犯錯來獲得家長的注意。

    總之對待犯錯一定要冷靜,換位思考一下,孩子為什麼犯錯?也讓孩子學會換位思考?在孩子犯錯中教會孩子成長。懲罰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 5 # 小談教育

    我家庭對自家倆孩子(雙胞胎)做錯事的態度是,為使孩子認識到錯誤不再犯,一般使用教育道理並輔以懲罰機制(合適使用年齡3-7歲):耐心教育講道理(指出事件的危害、後果及換位思考等)、約定做錯事的懲罰手段,比如:譴責、自行補救措施、罰站、適當體罰等。

    平時生活中做好孩子的錯對的認知

    我家庭一般將孩子做錯事的行為分為兩種:做錯事和做壞事。

    1、做錯事

    主要針對孩子的行為不端正,對別人沒有影響的事,比如:私自偷零食、玩手機、看電視、說大話、故意漏做作業、向別人討零食等行為。

    這些行為只危害到孩子自己,對他們的懲罰一般是使用道理教育、罰站、自行補救措施等手段,目的是希望他們認識到做錯誤的事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其實孩子一般都會認識到這些是錯事,只是不能控制自身行為)

    對孩子屢錯屢犯行為,我家庭會適當加大懲罰力度,進行適當的體罰,使他們深有“痛”感(自行理解),遇到類似的事時會“三思而行”。(他們會自行判斷收穫與代價是否值得,形成心理和行為慣性後,他們就自然會規避這些錯誤的事情,甚至在外面玩耍時會阻止其他小朋友的錯誤行為)。

    比如我孩子在5歲時,有一天晚上我們發現客廳的餅乾突然少了,便知道是他們偷了吃,把他們叫過來問話,都不肯承認,我們就教育他們說:不給你們吃餅乾是因為吃了會喉嚨發炎,發炎就會感冒發燒,我們就要花很多錢帶你們去看病,你們還得打針吃藥。你們不承認,我就開啟監控(其實沒有)看,在壓力之下,他們最終承認了偷吃,既然到這份上,我老公就根據他們偷吃和說大話兩個行為,每人領了五衣架,罰站了三個小時(從晚上10到凌晨1點),並且禁止一週之內看電視。自此之後,他們再也沒有偷吃過禁止他們吃的東西的行為。

    錯誤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要重複錯誤。——周恩來

    還有很多類似的事的,我們都是不厭其煩地教育,然後教育無效之下,就採取行為,原則就是一定要讓他們知道做錯事是要代價的。

    2、做壞事

    這個主要是針對孩子對別人有影響的行為,比如:學人罵髒話、向其他小朋友吐口水、拿著玩具槍到處晃人臉、不尊重大人、破壞其它人物品、在陽臺上丟小物件等。

    我家庭自他們三歲起就非常注意孩子這種行為,基本上發現即進行全方面的綜合懲罰手段:道理教育、罰站、自行補救措施、適當體罰等一起,讓他們“痛”到入肉,“痛”到入心。從小就形成條件反射的本能規避意識。

    我家庭對孩子這些“做壞事”行為是絕對不容忍的,教育之餘肯定讓他們“痛”得入心。

    我孩子也是在5歲時,發現他們有在陽臺往樓下丟紙飛機、紙巾、沙子的壞習慣,我連續說了一週左右大道理無效,我老公便定下了規格:丟一件東西打一衣架,哪隻手丟打哪隻,不再教育。他們連續被打哭了兩天後,第三天就把這壞習慣改掉了。

    家長教育孩子“做錯事”和“做壞事”的觀念,有利於孩子成長過程中區分自我約束行為和法律禁止不可為的概念。

    《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規定,中小學任課教師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採取責令學生站立、慢跑等教育懲戒措施。家長需要從小教育孩子的是非觀,並長期堅持

    我們一直認為,孩子的不良習慣和行為,不能只看到孩子的問題,更要看到家長自己的問題。

    如果家長從小教育孩子,灌輸他們是非觀,在長期的潛移默化之下他們的行為就會向好,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即使做錯事了,也有改掉的心理和思維習慣。

    但如果家長平日不教育,一味放縱,甚至有鼓勵孩子惡習的行為(自己小孩欺負別的小孩時,家長居然有成就感,認為孩子長大後有出息),待孩子惡習成形,再來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把錯誤改掉,就是一件很難的事了。

    家長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責任人,教育孩子責無可卸。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朱熹最後要說的一句是,家庭能包容“熊孩子”的錯事、壞事行為,但社會不會包容,只會給以懲罰和教訓。

  • 6 # 育才家教1

    孩子做了錯事,有時候沒有意識到自己錯了,並不是孩子不願意承認,而是不懂得自己的行為是錯的,也就是說孩子沒有對與錯、是與非的概念,不明白那些事幹得,哪些事幹不得,這時候我們的批評是沒有用的,首先要讓孩子明白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在1~3歲左右時,有些孩子沒有我的你的概念,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所以看到別人的東西就要,甚至動手搶,他們的眼裡只看到想要的東西,而沒有是非的觀念,這時候如果聽之任之,很容易讓孩子養成霸道任性、隨便拿別人東西的壞毛病。因此,必須對孩子進行教育,讓他明白不經過別人的同意隨便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多教幾次,讓孩子去改正,這樣孩子就明白了這個道理,而且會分辨出別的孩子犯的同樣的錯誤。

    孩子考慮問題時有自己的年齡特點和思路,所以我們不能以成人的眼光去要求孩子,認為孩子本該懂得這樣那樣的道理,實際上孩子們並不懂。記得有這樣一個訊息,幾個八九歲的孩子把一個小孩綁在樹上,撿了幾根枯樹枝堆在被綁孩子的身下,想點火去燒,幸虧別人發現及時,才沒有釀成大禍,一問才知道,他們是看了《喜羊羊和灰太狼》後,模仿動畫片裡的情節。還有的孩子學著動畫片裡的人,打著雨傘從樓上跳下來,結果摔傷,從大人的角度看,這麼危險的事孩子應該懂的,實際上他們並不懂,所以做了事也不會認為是錯的。因此,從小從平時的點點滴滴的生活中,我們都要貫穿對孩子的對與錯、是與非的教育,只有孩子認識到了什麼是對的錯的,什麼事做得什麼事做不得,孩子才不會去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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