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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蔣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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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行彩雲南
我同事看見是妖股,就天天盯著它買賣,從16快塊一直到現在的四塊,其實錢不多,就五六萬,但也虧了一半左右了!停牌前又買入了,現在不知道會跌到哪了!它估計在裡面的幾萬只能有百分之二十回來了!
我同事看見是妖股,就天天盯著它買賣,從16快塊一直到現在的四塊,其實錢不多,就五六萬,但也虧了一半左右了!停牌前又買入了,現在不知道會跌到哪了!它估計在裡面的幾萬只能有百分之二十回來了!
一
翻看中毅達的個股資料,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其令人眼花繚亂的公司名稱。
“中紡機-ST中紡機-中國紡機-S中紡機-S*ST中紡-SST中紡-S中紡機-S*ST中紡-*ST中紡-*ST中毅”,從中紡機到中毅達,以及一系列的ST字首,都證明了這是一家借殼上市又業績不佳的公司。
中毅達的前身中紡機,全名中國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一家老牌企業,早在1992年這個中國股市的萌芽時代,中紡機就已經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作為一家過於傳統的公司,中紡機的利潤自然高不到哪去。
2008-2011年,中紡機的淨利潤一直在500萬-900萬之間徘徊。微薄的利潤沒有持續太久,2012、2013年,中紡機淨利潤驟降至-3955萬元和-3566萬元,由此公司被打入“*ST”冷宮。
眼看公司要搞不下去,“賣殼”便成了出路。
2014年,大申集團透過股票受讓的方式,以1.03億股非流通股,28.73%的總股本佔比,成為當時S*ST中紡的第一大股東。
之後,大申集團將向S*ST中紡無償贈與了廈門中毅達100的%股權,繞了一圈之後,中毅達終於這種“非常規”的方式登陸A股市場。
改頭換面之後,中紡機變為中毅達,主營業務也變為承接園林綠化、園林建築、噴泉、雕塑等工程;園林工程投資及施工,市政工程投資及施工;森林旅遊;生態農業、土壤改良、生態修復、水環境治理;園林種植;自有物業、裝置租賃。
二改頭換面變成中毅達之後,公司的業績在2014年終於鹹魚翻身,當年淨利潤逼近1億元大關。
也許是要樹立新氣象,2015年1月24日,剛由中紡機改名之後不久,公司以“中毅達“名義釋出的第一個公告就與資本運作有關:
中毅達將上海東浩環保裝備有限公司(下稱“東浩環保”)84.6%的股權以人民幣3,589.92萬元(增值率)的價格轉讓給南京弘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此筆交易,東浩環保的增值率高達1,089.70%!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弘昌資產管理公司此時擁有中毅達限售流通股17,413.06萬股,佔中毅達總股本的16.25%.
說到這大家都明白了吧,中毅達第一筆公告就是在搞關聯交易!
由此開始,接下來中毅達連續曝出大動作:
2015年2月10日,中毅達釋出公告,公司將以人民幣16,320萬元收購江西立成景觀建設有限公司51%股權。
2015年2月14日,中毅達釋出公告,公司股東南京弘昌資產管理公司將其持有的10,0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9.33%的)限售股質押給中信信託。
2015年3月28日,中毅達釋出公告,副總經理王志銘離職。
2015年4月9日,中毅達釋出公告,因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停牌。
2015年5月26日,中毅達第二大股東南京弘昌資產管理公司名稱變更為“西藏一乙資產管理公司”。
2015年5月29日,中毅達釋出公告,以12,480萬元收購吉安市萬源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源泰投資”)持有的江西立成景觀建設有限公司39%的股權。
三終於,動作頻繁的中毅達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2015年6月17日,上海證監局就 “收購”江西立成景觀建設有限公司39%股權”一事對中毅達發出問詢函,具體為:
根據你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報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你公司貨幣資金期末餘額5156.46萬元;根據你公司公告資訊,江西立成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度淨利潤分別為-10.67萬元、160.30萬元及463.18萬元;本次股權收購款於協議簽署之日起一年內支付。
現要求你公司對以下事項進行說明:
1.收購江西立成股權的相關風險;
3.公司與萬源泰投資關於股權收購款的支付進度及付款條件的安排是否存在相關協議,如有,請詳細說明。
事情到這,已經很明顯了,江西立成不過是一家過去兩年每年淨利潤不到500萬的公司,而中毅達卻要以1.2億多的高價收購其39%的股權!
中毅達有沒有這麼多錢?江西立成值不值這麼多錢?上海證監局都嚴重質疑!
儘管上海證監局對此提出質疑,但在某些券商的保駕護航下(此處不展開細說),中毅達的此次併購還是最終成功了。
不僅如此,2015年10月26日,中毅達還發布公告,將收購江西立成景觀100%的股權。
緊接著,10月27日,中毅達再曝大事,董事長吳興邦辭職。
說到這,有心的讀者應該注意到了,這是3月28日副總經理王志銘離職後,中毅達的又一起高管離職事件。
四高管連續離職後,10月28日,中毅達釋出了2015年三季報。而正是這個季報,為中毅達後來的被處罰埋下了導火索。
2018年4月12日晚,中毅達釋出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中毅達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15年7月至9月,中毅達全資子公司廈門中毅達環境藝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中毅達)在未實施任何工程的情況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計確認了井岡山國際山地腳踏車賽道景觀配套專案的工程收入7267萬元、成本5958.94萬元和營業稅金244.17萬元,導致中毅達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7267萬元,佔當期披露的營業收入的50.24%,虛增利潤總額1063.89萬元,佔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的81.35%。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有關規定,上海監管局決定對中毅達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林旭楠、任鴻虎、盛燕、吳邦興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對陳國坤、陳兩武等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百分比法是什麼意思?簡單來說,就是中毅達直接將第三方完成的工程量認定為自己的收入。
堂堂一個上市公司,居然敢這麼玩,如此違反基本經營常識和會計準則要求的行為,豈能縱容?!
4月12日這一天,上海證監局一口氣給中毅達釋出了16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如下圖所示)。
五其實,業績造假僅僅是中毅達各種亂象的一部分,中毅達的問題實在是太多了。
2018年3月23日,中毅達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通知書顯示,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中毅達立案調查。通知書還指出,中毅達若因此立案調查事項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欺詐發行或重大資訊披露違法情況,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中毅達的被查,可能和“53億元商票”事件有關。
2017年12月21日,中毅達同意向子公司新疆中毅達源發展有限公司開具商票35億元,作為其增信條件,用於參與一PPP專案洽談。
對此,上交所當晚發出問詢函,要求公司核實並補充披露相關事項,但遲至2018年1月17日,中毅達才對相關事情進行披露。
對於中毅達來說,違規資訊披露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早在2016年11月17日,中毅達就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六再來說一下近期的人事變動。4月4日,中毅達釋出公告,公司監事張秋霞辭職。
張秋霞表示,因公司現有管理層負責人職權過度集中重複,公司內部無法形成有效的內控機制,公司內控治理非常混亂;針對公司 2017年多項違規行為及存疑交易,監事相關監督要求無法實施,監事會形同虛設,公司無法給予監事勤勉履職條件,監事本人已無法信任現管理層等原因已向本公司監事會遞交辭職報告,申請辭去在公司監事會擔任的所有職務。
4月12日當晚,再度釋出公告,監事長馬文彪因個人原因辭職。
從監事張秋霞的話不難看出,中毅達內部混亂到了極點。而財報亂象,正是中毅達最突出的問題。
2017年8月28日,中毅達釋出2017年度半年報。資料顯示,公司上半年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17.36萬元,較上一年度同期實現扭虧。
但是,這份扭虧的半年報卻遭到公司董事李春蓉、獨立董事張偉、監事張秋霞和副總經理陳飛霖公司四位董監高的棄權表決,理由是無法對半年報的正確性、客觀性作出判斷、保證。
具體來說,李春蓉表示,中毅達子公司上河建築的業績承諾沒有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董事會審議透過的1億流動資金借款用途沒有披露;張偉認為,由於中毅達2016年年報即存在錯誤,因此今年半年報的資料在未經審計情況下,自己無法判斷報告的客觀性;張秋霞表示,公司實控人至今未披露,作為監管部門重點關注事項,也應在財報中說明。
後來到2017年三季報時,董監高中不僅依然有投棄權票的,反對票也出來了:
對於中毅達2017年三季報,公司董事李春蓉、楊永華和獨立董事張偉、劉名旭投了棄權票,監事張秋霞投了反對票。
具體來說,董事楊永華表示,對公司其他應收款涉及深圳宏利創貿易和新疆中酒時代兩筆貿易款存疑,選擇棄權;董事李春蓉因“曾問詢公司公告的子公司新增授信借款及已借4800萬元的資金安排及支付款項必要性用途原因未有明確回覆”給投出棄權票。
中毅達內部為何如此混亂?這與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缺失有很大關係。
七前文提到過,大申集團是中毅達第一大股東,而大申集團的第一大股東為持股50.55%的何曉陽。由此算來,何曉陽是中毅達的實際控制人。
由於個人需要資金,何曉陽在股權上動起了腦筋。2016年4-5月期間,何曉陽與相關方簽訂了一系列關於中毅達控股股東大申集團股權轉讓與股權抵押相關事項的合同。
合同約定,由收購方負責重組大申集團及中毅達公司的董事會及經營機構,何曉陽退出對大申集團的經營管理,並將他在大申集團的股東權利不可撤銷地委託給深圳萬盛源公司和貴州貴臺公司行使。
工商資料顯示,2016年6月6日,大申集團的第一大股東何曉陽、第二大股東深圳寶利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30.3346%和16.5993%的大申集團股權質押給了深圳萬盛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中毅達召開當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大會上有兩個人都聲稱自己是代表大申集團參會的人員。
一人是大申集團法定代表人張秋霞,但是她自己並沒有授權委託書;而另一個參會人員雖持有授權委託書,但是委託書上沒有大申集團法定代表人張秋霞的簽名。
由於不符合規定,最終大申集團的24.84%股份沒有參加投票。
發生了這種“烏龍”事情之後,中毅達主動發函詢問了大申集團實際控制人何曉陽,但是何曉陽一直沒有給予回覆。
直到2017年6月6日上交所發去問詢函,何曉陽才回復了2016年股權轉讓的事宜。
何曉陽的股權轉讓,涉及公司變更實際控制人這一重大事項,但何曉陽對此隱瞞了長達一年之久,直到在上交所的施壓下才披露。
明明失去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卻一直被公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這不是赤裸裸的欺詐是什麼?!
後記
雖然問題重重,但中毅達卻也曾是一隻不折不扣的“妖股”。在2016年初,中毅達的股價曾經在21個交易日內出現了11個漲停。
按照上市公司慣用的套路,在股價大漲後,大股東也該減持了。
公告顯示,從2016年1月-3月,公司股東西藏一乙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錢鋒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累計減持了中毅達7600萬股以上,合計套現超過10億元。
俗話說“是金子總會被人追捧,是坨屎總會被人遠離”,最近兩年,負面新聞纏身的中毅達股價已經從22元多的位置跌到了如今的4元出頭,股價跌幅近80%。
虛增營業收入、虛增淨利潤、故意隱瞞實際控制人變化,暴漲之後瘋狂減持……中毅達如此之大的道德風險,可以載入上市公司教科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