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法中夫妻財產共有的規定不適用於股東投資,因為股東投資以後,財產權就歸公司所有,不屬於股東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 股東資格確立以實際有效的法律檔案為準。
《公司法》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 雖然另一方不是股東,但可共有其配偶的投資收益。
《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資、獎金
②生產、經營的收益
④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婚姻法中夫妻財產共有的規定不適用於股東投資,因為股東投資以後,財產權就歸公司所有,不屬於股東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 股東資格確立以實際有效的法律檔案為準。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 雖然另一方不是股東,但可共有其配偶的投資收益。
《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資、獎金
②生產、經營的收益
④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