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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晉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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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偉大航路小書生
苻堅與王猛
苻堅與王猛二人初見就一見如故,“自謂如劉玄德之遇諸葛孔明也”。於是苻堅把王猛留在自己身邊。王猛以一介寒士,接連得到苻堅的重用提拔,引起氐族貴族不滿,姑臧侯樊世,居功自傲、當眾侮辱王猛“吾輩耕之,君食之邪”,苻堅“必殺此老氐,然後百寮可肅”,將樊世斬首示眾。王猛執政時,興辦教育,培養人才,調節民族矛盾,促進民族融合,興修水利,獎勵農桑,努力發展社會生產。使得前秦境內安定清平,家給人足。王猛執政,苻堅給了他絕對的信任,讓他裁奪一切軍國內外之事,自己則“端拱於上”,對王猛說:“卿夙夜匪懈,憂勤萬機,若文王得太公,吾將優遊以卒歲”。十年之間,先是收服周邊的匈奴、烏桓、鮮卑拓跋氏等大小部落,穩住西北;繼而攻滅北方最大的勁敵——鮮卑慕容氏建立的前燕政權;進而威服前涼與代國,幫助苻堅基本上統一了北方。后王猛離世,苻堅“三臨哭”。終其一生,苻堅對王猛言聽計從,而王猛對苻堅盡忠竭智,古之君臣,莫過於此。
李世民與魏徵貞觀十七年,魏徵去世。唐太宗聞訊後,悲痛萬分,罷朝五天,以示哀悼,並說:
“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鏡,用防己過。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鏡矣。”太宗即帝位後,魏徵為尚書左丞。太宗有志建立盛世,多次於臥榻召見魏徵詢問得失,魏徵直言不諱,前後上諫兩百多事,李世民全然接納。
太宗嫁女長樂公主,要準備嫁妝雙倍於永嘉長公主。魏徵反對,認為此舉逾越了禮制。太宗將此事告知了長孫皇后,後嘆魏徵能“引禮義抑人主之情”,對他大加讚賞。賞賜給魏徵絹四百匹、錢四百緡,並說:“願公常保此心,莫移今日。”
太宗曾說:“貞觀之後,盡心於我,獻納忠讜,安國利人,成我今日功業,為天下所稱者,惟魏徵而已。古之名臣,何以加也。”
臣子敢諫,君王願納,在中國歷史上也是少見的,也因為這種友睦的君臣關係,所以在唐初實現了“貞觀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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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千山511
歷史上君臣關係友愛的有很多,如:周武王與姜子牙、齊桓公與管仲、劉邦與張良、劉備與諸葛亮、符堅與王猛、魏徵與唐太宗、武則天與狄仁傑等均有很多事蹟記載於史籍或流傳於民間。
就離我們最近的清朝來說,就有愛新覺羅.雍正和愛新覺羅.雍祥,他們既是兄弟又是君臣,康熙末年形成了“九子奪嫡”,最終,雍正上位,雍正繼位後對曾經與他爭奪皇位的皇子們幾乎是趕盡殺絕,比如將老八、老九取名為“阿其那、賽斯黑”。而連一母同胞皇十四子也被罰去守靈,太子雍礽終身監禁最終抑鬱而死,唯有十三阿哥胤祥得到了善終,而且到了無上的榮耀。
雍正皇帝對雍祥非常的信任,因胤祥對雍正朝的治績助力甚大,不僅加封其為“鐵帽子王”且允許世襲罔替的許可,還給其配享太廟的榮耀,上諡號為“賢”,雍祥去世後,下旨將其名“允祥”的“允”字改回“胤”字,這成為雍正一朝中唯一一個無需避諱名諱的人。
二人不僅在政治方向上保持高度一致,在審美情趣上也有很多共同之處,胤祥處事低調、韜光養晦,處處謙卑恭敬,絕不恃寵逞能,這一點讓雍正非常賞識。胤祥雖身處高位,卻從沒有被榮華富貴衝昏頭腦,反而更加謹慎,甚至從不在家接待外臣,以免招忌。 作為雍正最信賴的兄弟和臣工,雍正給了雍祥諸多體制外的榮耀,雍正三年二月,以胤祥“總理事務謹慎忠誠,從優議敘”,特在親王之外又加封一個郡王爵位,允許他在兒子中任意指封一人,這在清代歷史上是沒有先例的,就連死去20餘年的胤祥生母章佳氏也沾了兒子的光。雍正元年六月,皇帝諭將其原有“敏妃”封號提高兩級,追封為敬敏皇貴妃;同年九月,又奉旨袝葬景陵。 胤祥曾奉旨到泰寧為雍正勘陵,雍正帝欲將其中一塊屬於“中吉”風水之地賜給十三弟,胤祥去世後,被雍正稱為“柱石賢弟”,包括雍祥的葬禮雍正還是大大逾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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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話題君臣關係自古以來就是非常微妙的,尤其是當主少國疑之際,少年君主與輔政大臣就更難相處了。比如這個例子:從公元前612年到公元前607年,尚未成年的晉靈公為了反抗權臣趙盾的專政,與他展開了爭奪政權的激烈角逐。這期間,晉國召集的兩次扈邑會盟成為了晉靈公與趙盾鬥法的戰場。最終,靈公不但稍稍佔據上風,而且還藉機撈取了不少“偏財”……
世卿趙盾的專橫跋扈從一開始就給新即位的晉靈公留下了惡劣的印象。
《左傳》載:
穆嬴日抱大子以啼於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將焉寘此?”出朝,則抱以適趙氏,頓首於宣子,曰:“先君奉此子也而屬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賜;不才,吾唯子之怨。’今君雖終,言猶在耳,而棄之,若何?”宣子與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靈公,以御秦師。
——《左傳·文公七年傳》
因為晉襄公對趙氏一門的刻意壓制,趙盾專政後出於報復,原不打算讓襄公的太子夷皋繼位。太子可能被廢,這讓襄公的遺孀穆嬴擔驚受怕。
眼看著自己在朝堂上日夜啼哭、哀哀呼告,大臣們卻冷漠以對,沒有哪怕一絲正義的迴應,窮極無奈的穆嬴只得紆尊降貴,前往趙府哀求趙盾。
《左傳》說穆嬴“頓首於宣子”。根據《禮記·少儀》所記載的古禮,婦人就算當君王之賜,也不過低頭肅拜而已。穆嬴以國母之尊,竟在趙府門前下跪磕頭,難怪孔穎達說:
“穆嬴頓首於宣子之門者,有求於宣子,非禮之正也。”
——《禮記·少儀》疏
但即便穆嬴把自己的尊嚴都搭了進去,仍然沒能打消趙盾另立新君的念頭。
這不禁讓趙盾想起了當年晉文公返國執政後聯合秦穆公誅殺權臣呂甥、郄芮的往事。害怕自己會重蹈呂、郄的覆轍,趙盾臨時變卦了。這才讓太子夷皋僥倖嗣位,成了晉靈公。
根據司馬遷在《晉世家》中所做編年:
十四年,靈公壯。
——《史記·晉世家》
“壯”當指及冠之年,也就是20歲。這樣倒推回去,14年前剛繼位的晉靈公已經是一個年滿6歲、具備一定自我意識的男孩子了。
趙盾這樣欺負他們孤兒寡母,晉靈公能不恨他嗎?然而,就算對趙盾恨之入骨,晉靈公也不得不接受眼前的現實:晉國現在是趙盾說了算。
《左傳》載:
(公元前620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於扈,晉侯立故也。
——《左傳·文公七年傳》
因為靈公新近嗣位,齊、宋、衛、鄭等七國元首齊聚於扈,向霸主晉國的新君道賀。但主持這場盟會、接受諸侯朝賀的卻不是晉靈公本人,而是中軍元帥趙盾。
會後,趙盾卵翼下的佞臣郄缺向他建言,應該退還衛國的侵地以籠絡住這個剛剛臣服的小國。郄缺說:
“日衛不睦,故取其地。今已睦矣,可以歸之。叛而不討,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懷?非威非懷,何以示德?無德,何以主盟?子為正卿,以主諸侯,而不務德,將若之何?(中略)若吾子之德莫可歌也,其誰來之?盍使睦者歌吾子乎?”
——《左傳·文公七年傳》
郄缺口中的衛國侵地該是戚邑。這是六年前晉襄公親率大軍、風餐露宿,從衛國攻取的土地。現在有人要拿先君的遺產送人情,換回的卻是衛華人對權臣趙盾的頌揚。陰交諸侯,損公肥私,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哪裡失去的,就要在哪裡奪回來。僅僅9年過後,尚未成人的晉靈公便向趙盾的權威發起了挑戰。
《左傳》載:
(公元前612年)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扈,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
——《左傳·文公十五年傳》
公元前612年秋天,齊國發兵侵略魯國西境。魯國派季文子出使,請求諸侯盟主晉國出面主持公道。因此,晉國又一次在扈邑召集會盟。而這一次出席會盟的列國元首名單中赫然寫道“晉侯”。這意味著年僅15歲的晉靈公取代趙盾,親自坐上了盟會的主席之位。
這一次扈邑會盟,趙盾去了沒有?在會盟上拍板決策的究竟是晉靈公還是趙盾呢?從古至今,有不少歷史學者的研究分析更傾向於後者。比如清朝學者萬斯大在其所著的《學春秋隨筆》一書中這樣寫道:
晉靈立於文七年,時方在抱,趙盾是以盟諸侯於扈。《春秋》惡其專,廢置君,故諸侯不序而趙盾不名。(中略)此年扈之盟,晉靈親會,將伐齊討亂。然稚年未諳國事,實亦趙盾主謀。受賄而退,與無會同。故復略諸侯不序,所以罪盾之不能輔君以義,使不得為盟主也。十七年會扈亦然。
——萬斯大《學春秋隨筆》
萬斯大斷言此次扈之盟趙盾一定在場,而且接受齊國賄賂、拒絕為魯國伸張正義,做出這個決定的人也是趙盾。
也就是說晉靈公雖然出席了盟會,但他未能爭取到最終的話事權。
我個人的看法與萬斯大剛好相反。萬斯大認定晉靈公不能主導會盟的主要理由是年齡。因為《左傳》在晉靈公即位的公元前620年兩次記載靈公被母親穆嬴抱在懷裡。
於是萬斯大想當然地認為,初即位時晉靈公該是一個襁褓嬰兒才對。要照這樣算,到了9年後的扈之盟上,靈公仍然不滿10歲。一個虛歲10歲的孩子怎麼可能主宰諸侯會盟這麼重要的國際事務呢?
但正如我在前文中所引述的,司馬遷所著《史記·晉世家》明確記載,靈公於即位的第14年已經成人,反推他的即位年齡,當有6歲。
為什麼初即位的那一年裡,靈公總是被母親穆嬴抱在懷裡呢?因為當年的特定情境是:趙盾原計劃要廢黜晉靈公,另擇新君。面對趙盾的專橫,靈公母子無力抗爭。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母子相擁折射出的乃是母親穆嬴的無奈、無助。
另外,萬斯大提到,在這次扈之盟的兩年後即公元前610年,晉國又召集了一次扈邑會盟。
第二次會盟於扈是因為前次參會的宋國元首宋昭公遭遇政變身亡,君位為其弟公子鮑所竊據。
晉國原計劃聯軍伐宋、戡亂除惡,但最終的結果卻與上次扈邑會盟如出一轍,晉國收受了宋國新君文公(即政變上臺的公子鮑)的賄賂,對宋國的武裝干涉就此作罷。這一回收受賄賂,姑息宋國叛亂,史籍中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就是晉靈公本人的主意。
《國語·晉語五》:
宋人弒昭公,趙宣子請師於靈公以伐宋,公曰:“非晉國之急也。”對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為明訓也。今宋人弒其君,是反天地而逆民則也,天必誅焉。晉為盟主,而不修天罰,將懼及焉。”公許之。
——《國語·晉語五》
根據《國語》的上述記載,得知宋國政變的訊息後,趙盾第一時間要求出兵伐宋,懲治叛逆。但晉靈公的響應並不積極。
趙盾向他強調,晉國既為諸侯盟主,代天子行權,就有義務充當維護綱常禮法的國際憲兵。看到趙盾的態度如此堅決,晉靈公勉強點了個頭,表示同意。但是晉軍出師,蹊蹺的事兒就又來了。
《左傳》載:
十七年(公元前610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
——《左傳·文公十七年傳》
聯軍伐宋本是趙盾的提議,他又是中軍元帥、朝廷首輔。在晉靈公尚未成年,不能親臨戰陣的情況下,代替靈公指揮聯軍的理應是趙盾才對,為什麼戰場上的最高指揮官卻是晉國次輔、中軍副將荀林父呢?
我認為,這極有可能是晉靈公的刻意安排。之所以不讓趙盾統軍而把兵權授予荀林父,是因為荀林父並非趙盾的一黨,甚至他同趙盾之間還有政治立場的分歧。
當年靈公之父晉襄公薨逝,趙盾打算廢掉靈公,荀林父曾表示過反對。
《左傳》載:
先蔑之使也,荀林父止之,曰:“夫人、大子猶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子以疾辭,若何?不然,將及。攝卿以往,可也,何必子?同官為寮,吾嘗同寮,敢不盡心乎?”
——《左傳·文公七年傳》
當年,荀林父不但唱衰另立新君的計劃,甚至對趙盾差往秦國迎接公子雍返國即位的使者先蔑,荀林父更是直截了當地勸阻他說,這淌渾水你千萬別趟!
這一回聯軍伐宋如果交由趙盾指揮,不嚴懲宋國叛逆,軍事行動大概不會輕易停止。因為出師前,趙盾曾對他的胞弟趙同作了這樣堅決的表態:
宣子曰:“大罪伐之,小罪憚之,襲侵之事,陵也。是故伐備鐘鼓,聲其罪也;戰以錞於、丁寧,儆其民也。襲侵密聲,為蹔事也。今宋人弒其君,罪莫大焉!明聲之,猶恐其不聞也。吾備鐘鼓,為君故也。”乃使旁告於諸侯,治兵振旅,鳴鐘鼓,以至於宋。
——《國語·晉語五》
可出師前遍告諸侯、奉辭伐罪,造成了這麼大的聲勢,到了卻虎頭蛇尾,受賄罷兵。只能認為是換帥之後,荀林父遵照晉靈公的授意所為。這完全打亂了趙盾的初始計劃。
此後,《左傳》繼續寫道:
晉侯搜於黃父,遂複合諸侯於扈,平宋也。
——《左傳·文公十七年傳》
荀林父率軍伐宋,時當公元前610年的春天。緊接著,晉靈公在夏天舉行了黃父之蒐。依照晉國的傳統,舉行大蒐禮意味著政府和軍隊的高層將要發生重大的人事變動。
之前臨陣易帥的晉靈公可能希望趁熱打鐵,藉黃父之蒐進一步擠壓趙盾的勢力,但顯然他沒能成功打破既有的權力格局。可即便沒能如願,晉靈公仍未放棄努力,旋即又舉行了第二次扈邑會盟。
《左傳》說會盟的主題是“平宋”——也就是平定宋國的意思。在趙盾眼中半途而廢的聯軍伐宋行動居然要在這次會盟上被宣揚成晉靈公戡定叛亂的政治功業,這進一步加深了趙盾與晉靈公之間的裂痕。
因此,到了盟會上,兩人已經基本沒有了交流,開始各行其是了。
這次會盟期間,晉靈公因為懷疑鄭國騎牆,表面臣服於晉,暗地裡卻與楚國眉來眼去,所以拒絕接見鄭穆公。鄭國派大夫子家向趙盾告狀訴冤,趙盾都沒有事先知會晉靈公一聲兒,就徑直派大夫鞏朔與鄭國達成了諒解協議,並以從弟趙穿為質,當作是這份協議的信用擔保。
趙穿去鄭國為質,或許是他的幸運。因為6年前和他一起在河曲之戰中犯下指揮失誤的下軍副將胥甲沒過多久便遭到了晉靈公的秋後算賬。
《左傳》載:
(公元前608年)晉人討不用命者,放胥甲父於衛。而立胥克。先辛奔齊。
——《左傳·宣公元年》
胥甲是趙盾一手扶植的黨羽。拿他開刀,晉靈公與趙盾最終攤牌的時候已經近在眼前了。
參考文獻:
白國紅《春秋晉國趙氏研究》
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
李孟存、李尚師《晉國史》
(韓)李裕杓《西周王朝軍事領導機制研究》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
徐元誥《國語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