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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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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伯泣
彈劾特朗普決議透過會有什麼樣的結果?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最近特朗普過的確實不太好,在國際上動作頻繁的他終於引來了美國國會的不滿,不過大家要看清楚,這裡的不滿議員僅僅是民主黨人士,並且少數民主黨人士對於彈劾特朗普還是不支援的,而反對特朗普的主要是一些民主黨激進分子。
回過頭來我們看這一決議,實質上只是一個啟動彈劾程式,特朗普是否辭職和這個啟動程式沒有任何關係,而在這個程式啟動之後,美國國會里面的司法委員會還要展開聽證會以及吸收民意,然後才會正式彈劾特朗普。也就是說,正式彈劾特朗普才會導致特朗普辭職下臺,這個啟動程式根本影響不了特朗普。
而在美國曆史上,第一個被彈劾趕下臺的總統叫做尼克松,他因為水門事件不得不辭職,當然這是國會掌握了他犯罪以及破壞美國所謂民主制度的事實。
可是就目前特朗普來說,站在民主黨彈劾他的一些人立場上來講,無非就是覺得特朗普太過於霸道,因為在美國曆史上,很少有一位總統會將前任的政策全部否定掉,而奧巴馬以前所代表的民主黨政府,在如今特朗普政府面前,幾乎所取得的成果都被否定掉,肯定會惹來這些人的不滿。
而這種不滿在在野黨看來,就是一種犯罪,甚至破壞美國製度,當然在野黨唯一能做的,就是彈劾現任總統特朗普。
不過不滿歸不滿,特朗普要是真的危害到了美國的利益,或者是使得美國大部分民眾不滿,民眾自然有權利將他趕下臺,甚至上街遊行示威。不過我認為現在的情況就是民主黨一廂情願而已,或許這次啟動的彈劾程式,最終也會泡湯,因為民眾目前沒有不滿情緒,政客得不到民眾的支援,只是孤掌難鳴。
不過距離美國大選的時間快要到了,如果特朗普還不收斂,有可能他的總統生涯真的會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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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仁者厚德載物
美國總統特朗普這次的確遇到了大麻煩,很可能要面對兵臨城下的危局。
9月12日,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通過了彈劾特朗普總統的決議。
接下去美國眾議院將會就彈劾特朗普進行表決,只要簡單多數就可以透過,由於美國眾議院民主黨佔多數,很可能獲得透過。
如果眾議院透過彈劾特朗普的表決,那特朗普只剩下最後一道防線,即美國參議院的表決。
這也是特朗普保住總統寶座的最堅固的一道防線,參議院必須有三分之二的多數贊成彈劾特朗普才能透過。
由於特朗普的共和黨在參議院佔多數,彈劾特朗普的表決在參議院透過的可能性極低,因此特朗普最終很可能還是有驚無險保住總統寶座。
美國現代被彈劾下臺的尼克松也是共和黨總統,但尼克松有水門事件那樣證據確鑿的醜聞,而特朗普沒有這樣影響巨大證據確鑿的醜聞,因此特朗普雖然有可能面臨參議院保衛戰的最後決戰,但特朗普應該能夠過關。
即使到了參議院表決的最後一戰,對特朗普也不一定是壞事,特朗普上任兩年多,一直被民主黨窮追猛打,什麼通俄門之類把特朗普搞得焦頭爛額。
現在離2020美國總統大選越來越近,如果民主黨咄咄逼人繼續對特朗普逼宮,反而有可能讓特朗普得到美國選民的同情分,對特朗普爭取總統連任也許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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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淮聖手
如果全部通過了彈劾特朗普的決議,那麼特朗普自然會下臺。這是美國政治體制設計中制約總統權力的重要程式性設計機制的集中體現。 但是,要想真正透過以促使現任總統下臺的彈劾決議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截止到今天,美國四十五任總統中,只有尼克松一位是因為這種彈劾方式而被迫下臺的。而他當時被彈劾的主要原因是“水門事件”這一世界性醜聞的曝光,其受到了美國上下的一致批評,被彈劾下臺幾乎沒有任何懸念。 而特朗普的情況則完全不同。在他任上雖然做出了一系列看似有些讓人摸不清頭腦的決策,並且還有“通俄門”等不清不楚的事件影響,但總體上而言他的執政政策並沒有對美國利益帶來多少實質性的損害,甚至也有相當部分的民眾是對他持支援態度。可以這樣說,和之前美國曆史上傑出的總統相比,他要遜色一些,但與其他總統比起來,他似乎也還算過得去,有得有失,伯仲之間。因此並不具備向尼克松那樣自下而上被全美華人民趕下臺的背景條件。 這裡還必須提到彈劾特朗普決議要想透過在程式上所要面臨的巨大挑戰。現在媒體所報道的彈劾決議甚至連萬里長征的第一步都還算不上。因為現在的只是一個提議,然後需要廣泛聽證等程式後才能正式提起彈劾程式。彈劾程式啟動後,需要經過美國眾議院調查並表決,在這一步只需要簡單多數透過就行。然後還需要提交到參議院進行表決,而要想獲得透過,這裡就不再適用簡單多數標準,而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透過才能真正透過得彈劾決議。 在沒有發生已經證實的特別重大丑聞、擁有一定民意基礎、本身所在政黨又是參議院多數派且美國大選即將展開這一關鍵節點即將到來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彈劾特朗普的決議想要透過,事實上已經沒有什麼可能性。想要透過這條路讓特朗普下臺的難度要遠遠高於在接下來的美國大選中將他擊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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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ording
提問者這一問題應該是指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透過決議,確定彈劾特朗普調查的原則,應該說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透過彈劾特朗普調查的原則不等於國會彈劾特朗普成功。事實上國會司法委員會透過這一決議到最終彈劾成功之間的距離,有著十萬八千里,基本上可以說是東土大唐到西天的距離。
美國1787年憲法雖然規定將彈劾權交給美國國會,作為對總統營私舞弊,損害美國利益的行為的制約,但是由於美國1787年憲法所確立的三權分立是一種嚴格的三權分立,所以1787年憲法對彈劾的程式、彈劾的罪名以及彈劾的物件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從彈劾的程式來看,美國1787年憲法所賦予美國國會的彈劾權,是有著嚴格的程式規定的,並非彈劾啟動就代表著被彈劾物件必然彈劾成功。事實上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以及其他法律及慣例,美國國會行使彈劾權有著一整套嚴格的程式。標準的彈劾程式基本上都是從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開始。一般都是由國會司法委員會發起彈劾調查。而目前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起的調查,就是處於這一階段。第二步是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投票決定是否將彈劾草案(包括彈劾的罪名)提交給眾議院全體會議。如果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透過決議,那麼就會將彈劾草案提交給眾議院。尼克松就是在這一階段選擇辭職的。第三步則是國會眾議院議長接到彈劾草案後,安排彈劾案辯論與投票時間,一旦到這一步,被彈劾者已經不能辭職以逃避被彈劾定罪的可能了。第四步就是國會眾議院對是否提起彈劾進行辯論並投票。如果眾議院投票結果(簡單多數)同意提起彈劾,那麼就將進入到下一步,即眾議院向參議院提交彈劾案。參議院接到彈劾案後,需要將彈劾案加入到參議院議事日程中。接下來就是參議院按照議事日程召開全體會議,就彈劾案進行辯論與投票,在這一過程中,被彈劾的當事人及其律師可以出席並發表意見。辯論結束後,參議院進行投票,如果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參議員投票認為被彈劾物件有罪的話,那麼罪名成立,被彈劾物件則失去公職,並在此後不能再在聯邦機構中擔任公職。以上就是整個彈劾的流程,從這一流程來看,目前美國國會所進行的只是所有彈劾程序的第一步,即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開啟對特朗普彈劾的調查,而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這次投票,也只不過是為了確定彈劾特朗普的調查的原則而已。還遠遠不到特朗普下臺的最後一步。
1974年的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對尼克松水門事件的調查就是有這一委員會進行的,並且也是這一委員會投票決定向眾議院提起對尼克松的彈劾案草案從彈劾的罪名和物件來說,一方面,美國1787年憲法規定只有當包括美國總統在內的聯邦官員、聯邦法官等犯有
叛國罪、賄賂罪、其他重罪和行為不檢罪才能提起彈劾。從這一規定不難看出,美國國會不能因為政治問題而彈劾包括總統在內的聯邦文職官員和聯邦法官,而只能因為上述罪責彈劾,追究的是法律責任。另一方面,,美國1787年憲法規定了被彈劾的物件只能是
合眾國總統、副總統及其他所有文官這一規定表明美國國會彈劾的物件包括聯邦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的文職官員,這體現了國會對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的制約。在美國曆史上,還曾經有參議員被彈劾過,但是美國國會參議院以無管轄權拒絕審判,而這確立了彈劾權不適用於國會議員的先例,當然這也進一步明確了國會的彈劾權是對包括總統在內的聯邦行政機構,以及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在內的聯邦法官們的制約。因此,彈劾追究的是被彈劾物件的法律責任,而非政治責任,美國國會不能以政治分歧彈劾被彈劾物件。而從當前美國國會司法委員會所啟動的這一輪彈劾調查來看,司法委員會是以特朗普可能對美國民主制度構成威脅這一理由提起調查的,這一理由怎麼看都帶著濃厚的黨爭意味。
美國國會參議院就克林頓彈劾案進行辯論表決的記錄當然,如果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調差發現了特朗普犯有“叛國罪、賄賂罪、其他重罪和行為不檢罪”的確鑿證據,並且美國輿論也傾向認同這些證據的話,那麼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就有充分的理由透過決議將彈劾案草案提交到美國國會眾議院。當彈劾調查進行到這一階段時,特朗普有兩個選擇,一是辭職以逃避很可能會定罪的彈劾,二是直面彈劾,寄希望於會在投票階段(不論是眾議院還是參議院投票)由於票數不夠而過關。當然,如果特朗普在這一階段作出像尼克松那樣的選擇,那麼特朗普辭職,自然就下臺了,彈劾案也因此結束。如果特朗普並沒有辭職,而是堅持面對彈劾案,那麼彈劾案草案提交到眾議院進行辯論,表決。在這一階段同樣兩種結果,一是眾議院否決了這一彈劾案草案,眾議院不提起對特朗普的彈劾,特朗普過關,沒事了——這種情況只會出現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提起的彈劾草案黨爭意味極其露骨,部分民主黨人因此倒戈的情況下。二是眾議院透過彈劾案,並提交給參議院進行審判——正常情況下,這種情況最有可能。
美國第116屆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傑羅德·納德勒(Jerrold Lewis Nadler):對特朗普的彈劾調查就是在他的主持下的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開始的隨著眾議院將彈劾案提交到參議院,參議院將確定日期對彈劾案進行審判,這一審判將會由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在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主持下,原告(眾議院)及其代理人與被告(被彈劾的特朗普)及其代理人將會在參議院全體會議上進行抗辯,並接受質詢。參議院辯論結束後進行投票。這同樣會出現兩種結果,一是出席議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認為特朗普有罪,那麼特朗普罪名成立,彈劾成功,特朗普下臺,並不能再擔任聯邦公職。但這種情況只會出現在證據確鑿無疑,表明特朗普的確犯有上述罪名,並且美國輿論一邊倒的傾向特朗普有罪的情況下。二是最終的票數達不到美國1787年憲法規定的三分之二多數,特朗普過關,彈劾失敗。而從當前美國國會參議院的議席分佈來看,這種情況是可能性最大的。
1868年美國參議院就安德魯·約翰遜總統的三項罪名是否有罪投票結果統計總而言之,當前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透過決議,只是確定彈劾特朗普調查的原則,這相當於整個彈劾程式的第一步,而且這也並不是正式彈劾程式的開始(正式開始是眾議院辯論投票),因此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透過決議只是代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開始調查,舉行聽證等,並不代表著特朗普下臺。事實上即使進入到正式彈劾程式,只要沒有極其確鑿的證據表明特朗普真的犯有“叛國罪、賄賂罪、其他重罪和行為不檢罪”,彈劾就很難成功。事實上,在美國曆史上,一共有兩起針對總統的彈劾案被提交到參議院,但最終都沒能彈劾成功,而且其中安德魯·約翰遜彈劾案時安德魯·約翰遜總統面對的局面比今天特朗普面對的局勢更為嚴重,而即使在那種情況下,安德魯·約翰遜總統都最終以一票之差涉險過關,今天特朗普彈劾案最多也只會像克林頓彈劾案那樣,根本沒有湊齊彈劾成功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的可能——當前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開啟的這一彈劾調查,具有太明顯的黨爭意味了。
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沒啥實際證據彈劾有用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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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特朗普的決議如果在美國國會獲得透過,那特朗普肯定是要辭職的,因為根據美國三權分立體制的規則,美國國會有權對總統提出不信案並且就是否彈劾總統進行投票,一旦國會針對總統的彈劾案在參眾兩院都獲得透過,那總統就必須下臺,而且總統如果犯了刑事案件,他下臺之後還要接受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審判。
美國國會彈劾總統的程式很簡單,主要也就分為以下幾步,第一步是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對針對總統的指控材料進行審閱以確定是否對總統進行彈劾調查;第二步當眾議院批准對總統的彈劾調查之後,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就可以加強對總統彈劾案件的調查,調查結束之後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會把調查結果提交給眾議院進行表決;第三步就是眾議院就是否彈劾總統進行表決,只要簡單多數透過就可以;第四步也是最後一步,眾議院透過彈劾總統的決議之後參議院再進行表決,如果參議院三分之二以上議員同意對總統的彈劾,則總統將被免職。
說到這有些人可能會問,如果美國國會透過對總統的彈劾案之後特朗普堅持不辭職行不行呢?答案是不行,美國國會彈劾總統,這是美國憲法賦予國會的權力,總統如果不惜違憲對抗國會,他將很快會被美國最高法院判處監禁。美國總統作為美國軍隊的最高指揮官,這一點只是在戰時對外的時候是這樣,美軍並不會忠於總統,美國軍隊只忠於美華人民和美國憲法,所以總統也沒辦法指揮軍隊對抗美國國會和最高法院。
如果特朗普違憲,那他身邊的人都會拋棄他,沒有誰會為了特朗普去賣命,這也是為什麼美國建國240多年從未發生過大規模軍事政變和政治動亂的最主要原因。美國總統最怕的其實就是國會的彈劾,因為只有美國國會可以讓美國總統無奈提前下臺,這一點特朗普也不會例外。近期美國國會參議院表決通過了一項針對總統特朗普進行彈劾調查的決議,這意味著國會已經邁出了彈劾特朗普的第一步,不過對於特朗普而言,只要他自己沒有犯什麼事兒,那他大可不用害怕美國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