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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根據本國(地區)法律法規在本國(地區)境內設立的區域性經濟特區。這種方式屬一國(或地區)境內關外的貿易行為,即某一國(或地區)在其轄區內劃出一塊地盤作為市場對外做買賣(貿易),對該地盤的買賣活動不過多的插手干預、且對外運入的貨物不收或優惠過路費(關稅)。與國際上傳統自由貿易區(FTA)不同的是,傳統自由貿易區是多國一起玩,遊戲規則多國共同制定;而這種方式是一國在自個的地盤玩,自己地盤自己做主,遊戲規則自個制定。

    上海自由貿易區概念介紹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Free Trade Zone,FTZ):

    FTZ:是根據本國(地區)法律法規在本國(地區)境內設立的區域性經濟特區。

    這種貿易方式屬一國(或地區)境內關外的貿易行為,即某一國(或地區)在其轄區內劃出一塊地盤作為市場對外做買賣(貿易),對該市場的買賣不過多的插手干預、且不收或優惠過路費(關稅)。與國際上傳統自由貿易區(FTA)不同的是,傳統自由貿易區是多國一起玩,遊戲規劃共同制定;而這種方式是自個在玩,遊戲規則自個制定,不須經多方協議。

    傳統的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FTA):

    FTA:是根據多個國家之間協議設立的包括協議國(地區)在內的經濟體。

    指多個國家或地區(經濟體)之間做買賣生意(貿易),為改善買賣市場,彼此給予各種優惠政策;至於怎樣做買賣,遊戲規則不是某一國說了算,而是在國際協議的基礎上多國合作伙伴一起商議制定遊戲規則,按多國共同制定的規則玩。

    FTZ與FTA兩者區分:

    FTZ與FTA兩者的相同之處在於,都是為降低貿易成本促進商務發展而設立。為避免兩者混淆,商務部等部門2008年專門提出將FTZ和FTA分別譯為“自由貿易園區”和“自由貿易區”,以示區分。

    本質區別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指狹義上的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園區FTZ):即某一國(或地區)在其境內設立的對外貿易市場。

    傳統的自由貿易區(FTA):指多國或地區(兩個以上)按協議組成的經濟體。

    解析

    中國的所謂自由貿易試驗區與國際上流行的傳統自由貿易區兩者之概念有所不同。國際公認的“自由貿易區”,是指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或單獨關稅區透過簽署協定,在世貿組織最惠國待遇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市場,分階段取消大部分貨物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改善服務和投資的市場準入條件,從而形成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特定區域。

    而中國所謂的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屬於自由貿易區狹義的概念,指在某一國家或地區境內設立的實行優惠稅收和特殊監管政策的小塊特定區域。上海自由貿易區實際上是自由貿易園區,在國際上被稱作小自由貿易區(FTZ),與國內的100多家海關特殊監管區性質相同。

    上海自由貿易區範圍

    上海自貿區在哪裡: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位於上海東部的洋山保稅港區、外高橋保稅區和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面積僅有28平方公里,相當於上海市面積的1/226。但是,這片土地正被寄予厚望,或將成為撬動中國新一輪改革開放的支點。

    上海自貿區是國內首個真正國際意義上的自貿區

    7月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會議強調,在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簡稱“上海自貿區試點”)。這是新一屆政府在順應全球經貿發展新趨勢、實施積極主動對外開放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要求的具體體現,也是中國改革開放道路上的又一里程碑,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

    上海自貿區是國內首個真正國際意義上的自貿區

    近20餘年來,中國已建立了諸如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名目繁多的園區,他們與真正意義上的自由貿易區有何本質區別?自貿區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自貿區分為兩種,一種是廣義的自貿區,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透過簽署自貿協定(FT-A greem ent),在W T O最惠國待遇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市場,分階段取消絕大部分貨物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改善服務業市場準入條件,實現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化,從而形成促進商品、服務和資本、技術、人員等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大區”(F T-A rea)。中國近年來積極推動建立的東盟、中日韓自貿區,即是廣義自貿區。

    另一種是狹義的自貿區,“指一國的部分領土,在這部分領土內運入的任何貨物就進口關稅及其他各稅而言,被認為在關境以外,並免於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制度。”這是國際上對“自由貿易區”最權威的定義,來自1973年的《京都公約》(全稱《關於簡化和協調海關業務制度的國際公約》):“自由區”一詞,也是第一個正式涉及自由貿易區的國際規範。“自由區”(Free Zone)目前是國際通用提法,其核心是強調“境內關外”的自由貿易,直至今天國際上關於自由貿易區的種種理解和稱謂,都是指符合該公約界定的經濟區。上海自貿區屬狹義自由貿易園區。

    中國改革開放至今30多年,境內仍未建立這一國際意義上的自由貿易區。本來在1988年之後,中國本擬在幾個沿海港口城市設立自由貿易區。後因某些歷史原因,把這些擬建的自由貿易區,都改為保稅區。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中國參照國際慣例並結合中國國情設立了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等6大類、共計102個海關特殊監管區。雖然這些各類園區的經濟自由化程度比一般園區高,但總體上屬於“境內關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與真正的自貿區相比還是有一定差距,性質也完全不一樣。2000年6月中國政府雖正式簽署了修改後的《京都公約》議定書,並接受了專項附約四的第一章和專項附約七的第一章,但中國當時尚無自由區,故對自由區的附約是保留的。不少外商因為沒有搞清楚二者的區別,乘興而來、敗興而歸。

    關於自由貿易區的性質,縱觀世界各國成熟發展的自由貿易區,國際意義上的自由貿易區具有如下共性特點:一是國家(或地區最高當局)行為。一般都以國家統一立法或最高當局直接確立其區域性質定位、基本政策框架、宏觀管理模式等。二是為單獨的封閉區,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管理模式。一般都設定隔離設施與國內其他區域嚴密分開,屬國境之內、關境之外(境內關外),對運入區內的貨物免於常規的海關監管。三是具有較高的管理自由度和較多的經濟政策優惠。包括企業經營自由、貨物流動自由、人員進出自由、金融外匯自由。經濟優惠如土地使用優惠、區內加工製造的產品免繳增值稅等。四是具有明確的區域功能。如:轉口貿易、出口加工、倉儲展示、商品簡單處理加工、物流分撥以及金融等服務功能,或突出單獨功能,或綜合多種功能於一體,一般轉口貿易和離岸金融業務都比較發達。有加工貿易型、商業消費型、旅遊度假型以及綜合型、物流型、產業叢集型等融合多種功能的自由區。

    概括起來就是:“國家行為”、“境內關外”、“經濟自由”、“功能突出”。即“自由區”是一個“境內關外”的經濟自由區:任何貨物就進口稅及其他各稅而言,被視為在關境之外,免於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制度,“一線放開,二線管住”,海關等不得輕易介入“一線和二線之間的經濟自由區”。比照這些基本特徵,中國境內的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屬於在海關特殊(嚴格)監管之下的管轄區,而非“境內關外”的經濟自由區。新加坡、南韓等周邊國家建立的自由貿易區,卻是國際上通行的,不僅增加了它們的競爭力,而且對中國的國際競爭力形成了影響。

    自貿區將成為改革突破口

    世界上有800多個自由貿易區,這些地區被公認為是世界經濟最開放、自由化程度最高、資源配置效率高的地區,是跨國公司配置資源的核心區。這些自由貿易區早年多建在發達國家,近些年來許多發展中國家自由貿易區的發展情況也

    很引人注意。

    關於中國建立國際通行意義自由貿易區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

    一是中國進一步改革開放的國際化戰略需要。從世界經濟自由化程序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面臨的現實需求來看,建立自由貿易區,既是中國進一步改革開放,尋求綜合配套改革突破口,透過帶頭示範作用,引導中國經濟邁向世界一流水平的戰略發展的需要,也是中國履行加入WT O承諾、提升國際競爭力、應對周邊國家和地區競爭、建立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在亞洲經濟中發揮重要作用的需要。由於目前中國的各類園區是“境內關內”,經濟自由化程度跟不上,以致園區作用下降,雖然為了補充功能而建立了各種園區,但仍未能解決問題,表明建立自由貿易區事宜應提上日程。

    二是中國深化改革開放和促進經濟轉型需要。包括:深化新時期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需要;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選擇突破口的需要;帶動港口腹地發展的需要;各類園區整合與轉型發展的需要;以及為企業實現購銷全球化創造環境的需要。中國實施對外開放,從深圳經濟特區,到上海浦東新區,再到天津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先後成為中國區域經濟發展的里程碑。目前,貫徹中國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必須做好以深圳港為龍頭的珠江三角洲、以上海為龍頭的長江三角洲和以天津為龍頭的環渤海經濟圈的新時期發展。這其中以上海浦東新區進行突破,建立自由貿易區作用更大、意義更重要,因為這三個地區以長江三角洲在中國未來發展中意義更大。

    國家確定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其出發點是在更高水平上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其重點內容構成了進一步改革的方向。綜合配套改革要選擇突破口,就需要確定在機制、體制上與國際通行做法的結合點。在上海浦東試點建立自由貿易區是適宜的選擇。自由貿易港區帶動港口腹地經濟發展問題在世界備受關注,而且是各國建立自由貿易港區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要求。這主要是由於自由貿易區與腹地的後向聯絡帶來的,如自由貿易區國內外公司對供應鏈體系進行腹地生產組織、服務和配送安排;對企業購買國內原材料或透過國內公司進行原材料、產品生產轉包等等,促使腹地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帶來經濟效益的提高,形成自由貿易港區經濟與腹地經濟發生廣泛的聯絡。

    此外,目前在不同城市設立的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特區型地區,雖然對所在地區的改革開放有一定成效,但也出現了現狀與設計初衷不符、功能交叉、政策不協調等情況。特別是保稅區還出現功能偏離原意、名不符實(包括中英文名不對應)引起國際社會費解,一些保稅區的環境已出現缺少吸引力的情況。因此,迫切需要採取措施,引導各園區之間相互配合、良性互動,形成一個有機整體。近年來,各地都不同程度地採取了某些自認為向自由貿易區過渡的變通做法,卻導致各類園區運作不規範,存在隱患。為探索有益做法、化解風險,中國應做第一個自由貿易區的試點。在中國各類園區政策整合的基礎上,提升深化政策體系,是中國各類園區進一步發展的目標模式選擇。同時,企業的跨國經營要求中國沿海特殊經濟區具有高效、便捷的通關要求,此條件必須在“境內關外”才能做到,這是對現代自由貿易港區開發開放提出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現實要求。

    建設自貿區是未來中國經濟發展必然選擇

    建設和發展自由貿易區,對於未來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王茂林:若要了解建設發展自由貿易區對中國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首先必須明確其作用。建設和發展自由貿易區,除促進一國的改革、對外開放和提升經濟自由化的水平等主要作用之外,還有下述作用:一是可以提供就業機會和人力資本。自由貿易區本身佔全球就業數量少於1%,並不是主要的就業來源,但其對就業的間接影響非常大,可帶動周圍乃至舉辦國的發展和就業。二是可產生比較明顯的出口績效,為主辦國家或地區創造外匯收入。三是關稅減少和非關稅補益同時存在,可增強後向聯絡,促進腹地經濟發展。四是推動技術轉讓,促使發展升級,並提高地區物流效率和進入全球價值鏈的機會。這些方面都是世界公認的。

    後危機時代,世界經濟多極化和全球化仍是主流趨勢,隨著世界經濟重心東移和中國和平崛起,中國仍需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創新利用外資方式,鼓勵外資投向中中國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區域協調發展和科技創新領域。從而在保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基礎上,釋放國際影響力,提高國際競爭力。因此,堅定不移地實現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更進一步對外開放,在更大範圍內、更寬領域和更深層次上,擴大開放程度,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依託自由貿易區的建設和發展,努力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是中國未來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自由貿易區也在持續地創新發展。在參與全球經濟貿易一體化程序中,中國若要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就應該有自己的自由貿易區。上海是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工業化程度最高的城市,而且已開始後工業化社會的某些程序,是率領中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的城市。黨中央、國務院對上海發展航運中心提出進一步的要求,為了使上海能在中國新的歷史時期,在發展和改革開放中起領先、示範和帶動作用,在上海浦東新區試點建立和發展自由貿易區是非常必要的。

    同時,從中國經濟的強勁發展和貨物運量及集裝箱生成量和運輸量全球領先的情況看,需要在境內建立高效實現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採購、國際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功能的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當前在中國境內尚未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國內一些港口成為其他國家或地區國際航運中心的餵給港。境內港區未有自由貿易港區是造成這種情況的重要原因之一。綜觀國際上現有的國際航運中心、集疏運樞紐、物流中心,都具有自由貿易港區。它已成為國際航運中心、樞紐港和物流中心不言而喻的必要條件。無論是轉運、重整貨物、採購、配送或者加工等工作的便利化,都要免除通關等繁雜手續,故需在關外進行,也就是說在自由貿易區內構築寬鬆環境可有效完成上述功能,增加吸引力,或者說與國際通行的做法相銜接,要有效做到上述提及的五大功能,必須在境內關外進行才能高效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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