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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窮奇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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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高雲淡112320811
如果認為小叔子的命換來的錢歸自己所有,那讓放棄就是犧牲,是吃虧,豈止要“含淚”,就應該含恨,就應該打胎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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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點小意思不夠
想不通的話,心裡可能不舒服,但應該接受,因為這錢本來跟你沒有直接關係,應該想通。買了房後,只要是你老公的,你可以直接享受住新房,不寫你名字只是財產權,如果萬一離婚或意外事故病故的情況下少了遺產爭奪的糾紛。應該也是好事。傷心的不是自己得不到財產,而是婆家對自己的信任。作為自己也也應該主動宣告不要這房的財產權。人不要有貪慾,會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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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醉飲繁花
本來就跟你沒關係的事情,你還為了維持家庭的和諧含淚簽了,搞得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樣?
其實就算你不簽字,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也是歸個人所有,不屬於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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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35282626
這婆婆也是,這些自己錢本來要存好養老的,要買房也寫自己名字,要給兒子也是贈與,也就沒有兒媳的事,還有什麼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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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李花貓
雖然婆家的做法有點讓人寒心,但只要你們夫妻恩愛,過好自己的日子,不影響你的生活。畢竟這是小叔子的命換來的房子。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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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寬窄如意巷
你既不懂法更不明事理,婆婆把房子寫在你老公名下,你可以帶著孩子一起住進樓房裡去享受,怎麼還委屈的不要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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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雄鷹一直飛翔
婆婆做的也沒有毛病,必定是小兒子拿命換來的,你們兩個只要不拋不棄一輩子誰又敢說沒有你的份?不放心,你們努力掙錢買一套房子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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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無盡夏30
如果婆婆直接寫上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就啥事也沒有了?這筆錢本來就是婆婆的,篡在自己手裡,作為將來養老之資,不香嗎?即使兒子不孝,手中有錢,心中有底,也不至於老無所依。老年人也想要保障,也害怕小兒子拿命換來的錢,萬一將來大兒子離婚了,豈不是雞飛蛋打一場空?
買房子的錢是小叔子的車禍賠償款,是給遭遇喪子之痛的婆婆的補償和慰藉,是含血帶淚的一筆錢。不僅和你沒關係,也和你老公沒關係,婆婆拿出來給你們買房,是出於對你老公的愛子之心,是父母的拳拳之意。你老公應該感恩,雖然你簽了字放棄一半產權,但你也住在房子裡,以後生了孩子,一家人和和美美過著小日子不好嗎?難道你也顧慮萬一離婚,你會一無所有?關鍵是,這筆錢本來就不屬於你,你老公得到它,也純屬意外,你真能心安理得地分走一半,讓你婆婆心痛欲裂?
婆家以前很窮,你不嫌棄嫁給了老公,說明你與老公感情很好,你也不是嫌貧愛富的女孩,看上的是你老公這個人。在這個買房事件中,你在意的可能並不是房子產權,而是婆家對你的防備與見外。但是人心隔肚皮,房子是家庭的最大資產,又是小叔子的車禍賠償款,種種顧慮之下,你婆婆的做法其實也是人之常情。放下介意,退一步海闊天空,放棄打掉孩子離婚的想法,好好和老公過日子,因為一筆意外之財讓小家破裂,這就得不償失了。
在這件事中,如果一定要說誰做錯了,那應該就是那個當婆婆的了。她壓根就不該寫上大兒子的名字,她應該寫上自己的名字,那就沒有這檔子事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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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留新竹子
沒啥可含淚的,還是那句話,婆家如果出全款的錢,那麼跟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畢竟這房子也算是你小叔子拿命換來的,但是如果是首付還要你們交貸款的話,那麼該掰扯就得掰扯唄,現在有些縣城房子也不便宜,最少也要幾十萬呢,而且後期還有裝修啥的,女方又懷孕了,他們如果買房錢都不夠,還讓你們自己拿錢還貸款整裝修的話,那相當於那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的家庭不是那麼富裕的話,以後養孩子累的是你自己
婆家以前很窮,女方不嫌棄嫁給男方。幾年後小叔子出車禍去世,賠償了幾十萬。婆家就拿這筆錢在縣城裡買套房子,產權名字寫的是丈夫名字,但是卻要求女方籤放棄產權協議。這個時候女方已經懷孕五個月了,女方為了維持家庭的和諧,含淚去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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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娑本來可以寫自己的名字,不想在將來百年後,再讓你們再掏過戶費。同時也被意外弄怕了,你也不用傷心,這是小叔子的命換來的,確實是與你無關,只要你們恩愛幸福,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