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些企業中存在著“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管理嚴格不起來、安全制度落實不下去”等現象。為此,要以公安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為動力,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加強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與隱患。
加強領導,形成共管合力
一、 健全企業
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網路
建立由企業的領導層、管理層、工會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網路”。企業在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網路的執行下,確保消防安全工作政令暢通,消防安全工作資訊反饋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受控局面。企業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執行下,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消防安全知識競賽”和“119消防日”等消防安全活動,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營造消防安全文化的氛圍。
二、構建消防安全生產格局
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充分發揮黨政工團的優勢,由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加強企業安全文化的建設。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在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每季度召開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和部署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專題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對存在的重大隱患進行決策,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能,並充分發揮黨群組織的作用,加強消防安全法規的宣傳力度。各級工會、共青團要圍繞消防安全工作,發揮各自優勢,開展群眾性消防安全活動。建立資訊、法律、技術、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等支撐體系,構建消防安全生產格局。
落實主體責任,
加強安全責任制
一、 落實企業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公安部、監察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局聯合發出的公發[2004]4號文《關於印發的通知》,以及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主體地位,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企業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加強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二、加強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員工安全行為、預防事故發生、確保企業生產效益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企業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與基層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並將消防安全考核指標層層落實到各部門、基層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要一級抓一級,一級查一級,防止斷層、死角和盲區。在企業內部實施年度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按消防安全管理獎懲規定,對消防安全責任制單位進行獎懲兌現。
三、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根據公安部第61號令規定,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與上級公安消防管理機構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企業防火安全委員會與各部門、基層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企業經營單位與外包工程隊和租賃單位簽訂《消防安全協儀書》,做到層層簽約,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重點單位”與市消防局簽訂《消防安全保證書》,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安全疏散標誌及應急照明設施完好,不產生“三合一”隱患;企業負責人以法律文字形式,與員工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使每一個員工以安全法規為準則,自覺遵守自己的安全承諾,按企業的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四、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對所屬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事故,其風險抵押金將作為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企業對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懲制度”,每年度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狀況,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考核,並對其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懲兌現。
完善管理機制,規範員工行為
一、建立消防安全運作機制
消防安全運作機制是規範消防安全管理行為,明確消防安全機構的責任和管理方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是規範員工的安全生產行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規範企業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行為。消防安全運作機制的關鍵是健全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二、建立安全監督反饋機制
消防安全監督反饋機制是對消防安全運作機制實施監督,使企業在安全生產運作過程中處於有效的安全控制狀態,並實現事前安全預控管理。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在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監督檢查各基層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執行情況,及時反饋安全生產資訊,對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和重大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對策方案供企業領導層決策。
三、建立消防安全激勵機制
消防安全激勵機制是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能源。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發展的需求,積極開展安全質量管理活動,有針對性地採取不同的激勵方式,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員工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缺陷,自我約束、自我調整和自我糾正,使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執行,獲得源源不斷的動力,以激發員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發揚創新精神,不斷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
建立評價體系,加強重點管理
一、建立消防安全評價體系
建立消防安全評價體系的目的,是透過對企業的安全管理進行系統、科學的評價,按消防安全評價檢查標準進行對照檢查,及時發現薄弱環節,查詢、分析單位潛在的危險因素和缺陷,提出切實有效的建議和措施,為管理者決策提供依據,使企業能夠及時控制事故隱患,持續有效地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建立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新機制。開展消防安全評價體系的重要意義,是有利於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利於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有利於企業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由被動變為主動,並自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二、加強消防重點單位管理
根據公安部第61號令規定,重點對學校、醫院、酒店、大樓以及公眾聚集場所等“消防重點單位”和“消防重點部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強落實明火作業審批和看火監護制度、艙室塗裝作業安全防爆燃制度、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等,並以交通部《船舶消防管理和檢查技術要求》(JT/T440)標準,對運輸和旅遊船舶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與管理,建立《船舶防火檔案》,開展消防應急演習和義務消防隊演練,加強日常消防安全巡查,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安全。
開展專項整治,
加大檢查力度
一、加強對
“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檢查與整治
企業對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重大危險源”,要加強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制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落實安全整改措施,並責任到安全部門和人。對明火作業和危險品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進行重點監控,對隱患要進行跟蹤檢查,直至隱患全部消除為止。企業“重大危險源”的應急處置預案以及整改實施情況,要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安全管理機構上報。
二、加強對
電熱器具使用管理的檢查與整治
為吸取違章使用電熱器具而發生火災事故的教訓,企業可推行“電熱器具使用許可證”制度,嚴格按使用電熱器具“6項規定”要求,安全規範使用電熱器具。企業員工使用電熱器具時,必須持有“許可證”、必須在固定位置上使用,電源線必須符合負載要求,必須使用開關式插座,必須配備滅火器,必須張貼使用規則。禁止員工在宿舍房間和船員艙室內使用電熱器具,以確保電熱器具使用安全。
三、加強對
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企業裝置管理部門必須按消防裝置管理規定,對各種滅火器材和消防裝置進行登記、維護保養和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保證消防裝置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在採購滅火器材等消防裝置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查其生產單位是否具有經營資質以及檢驗合格證,對無經營資質單位的偽劣產品一律不準使用。
四、加強對
租賃單位安全隱患的檢查與整治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號令規定,企業所屬單位以及租賃單位的車間、倉庫、宿舍不得設在同一幢大樓內,車間、倉庫應與員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尤其對租賃單位要加強對消防安全檢查與管理,杜絕“三合一”現象存在。經營單位與租賃單位在簽訂租賃合同時,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並由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對經營租賃場所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對外包工要按《外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對其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落實防範措施,狠抓安全整改
一、堅持
“三同時”原則,把好安全設施關
企業在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專案時,必須堅持“三同時”(消防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原則規定,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申請,並按規範要求對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施工。工程完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方可投入使用。企業消防安全設施的投入資金,應當納入企業建設專案概算,並由財務總監實施監督。
二、安全自查詢原因,
消除隱患保安全
企業針對事故頻發的特點,要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活動。企業消防安全檢查組,根據消防安全檢查標準,對所屬各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發出《隱患整改書》,令其按要求限期整改,並進行整改複查。特別是船廠等明火作業單位,要嚴格明火作業審批制度,加強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杜絕違章動火現象。各單位要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和危險品倉庫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儘快整改和消除,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徹底消除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制定應急預案,強化責任追究
加強企業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識,以“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原則,定期分析、排摸和檢查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落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員工上崗前進行安全告知制度,告誡新上崗員工遵章守紀,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並要“在管理上抓環節、在措施上抓落實、在機制上抓長效”,重點抓好事故前的安全預防工作,並以先進科學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專業技術,強化企業消防安全預控管理。
企業應對所屬學校、醫院、酒店、集體宿舍、綜合辦公大樓、危險品倉庫以及消防重點部位,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建立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體系。並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要求,配備必須的消防設施,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禁止明火和無關人員入內;在每一層樓和每間房間張貼“安全疏散示意圖”;在大樓出口通道處,按規定設定明顯的緊急疏散安全標誌,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封閉和堵塞安全出口通道,如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確保員工安全疏散和撤離。各單位的義務消防隊,要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要求,加強消防演練和演習。船廠要建立專業的消防隊伍,按消防救火技術規範要求,配備消防救火裝備設施,加強消防隊的救火滅火的能力,並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消防安全法規要求,建立“安全生產預警機制”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及事故隱患,按“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防範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幹部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舉一反三,認真吸取教訓,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存在失職行為或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要按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追究其責任。
提取管理費用,保證安全投入
一、建立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
按照中央企業要建立長期持續投入機制,保證足夠的安全投入的要求,要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基金制度,提取消防安全設施管理費用,形成企業消防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的長效機制。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基金的提取,是根據企業生產發展和新開發專案情況,按年度生產量和效益來確定提取安全費用的標準,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基金實施辦法》,在企業所屬單位予以實施。安全經費要列入企業年度預算,確保消防安全設施所需資金的投入。
二、對消防設施投入資金進行監控
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裝置添置、更新計劃,對消防安全設施進行必要的資金投入,並由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予以保證。除此以外,對新建、合作和租賃專案,必須在其投資和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消防安全設施維修管理費用,用於安全設施添置、維修保養和隱患整改等,企業防火安全委員會將對消防安全設施資金的投入進行監控。
加強安全培訓,
增強員工安全意識
一、領導層的知識培訓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按消防局的規定,組織所屬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參加消防局組織的企業領導層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都經過消防安全知識法定培訓,並按規定參加消防局年度複訓。
二、管理層的崗位培訓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年度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計劃,組織企業所屬各單位的消防安全部門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消防局組織舉辦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班,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法定培訓,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參加消防局年度複核和換證培訓。
三、操作層的崗位培訓
企業組織所屬各單位的明火審批和看火監護人員,參加消防局舉辦的消防安全專業知識培訓班,進行消防安全專業知識培訓,並要求各單位尤其是船廠,一定要嚴格執行明火作業管理規定,必須持有消防局發放的動火證和看火監護證才能上崗作業,並按“10不燒”規定,規範操作,嚴禁違章動火作業。未經消防局培訓的無證人員,一律不準上崗動火作業。
目前在一些企業中存在著“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管理嚴格不起來、安全制度落實不下去”等現象。為此,要以公安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為動力,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加強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與隱患。
加強領導,形成共管合力
一、 健全企業
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網路
建立由企業的領導層、管理層、工會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網路”。企業在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網路的執行下,確保消防安全工作政令暢通,消防安全工作資訊反饋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受控局面。企業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執行下,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消防安全知識競賽”和“119消防日”等消防安全活動,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營造消防安全文化的氛圍。
二、構建消防安全生產格局
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充分發揮黨政工團的優勢,由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加強企業安全文化的建設。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在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每季度召開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和部署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專題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對存在的重大隱患進行決策,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能,並充分發揮黨群組織的作用,加強消防安全法規的宣傳力度。各級工會、共青團要圍繞消防安全工作,發揮各自優勢,開展群眾性消防安全活動。建立資訊、法律、技術、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等支撐體系,構建消防安全生產格局。
落實主體責任,
加強安全責任制
一、 落實企業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公安部、監察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局聯合發出的公發[2004]4號文《關於印發的通知》,以及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主體地位,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企業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加強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二、加強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員工安全行為、預防事故發生、確保企業生產效益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企業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與基層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並將消防安全考核指標層層落實到各部門、基層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要一級抓一級,一級查一級,防止斷層、死角和盲區。在企業內部實施年度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按消防安全管理獎懲規定,對消防安全責任制單位進行獎懲兌現。
三、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根據公安部第61號令規定,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與上級公安消防管理機構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企業防火安全委員會與各部門、基層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企業經營單位與外包工程隊和租賃單位簽訂《消防安全協儀書》,做到層層簽約,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重點單位”與市消防局簽訂《消防安全保證書》,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安全疏散標誌及應急照明設施完好,不產生“三合一”隱患;企業負責人以法律文字形式,與員工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使每一個員工以安全法規為準則,自覺遵守自己的安全承諾,按企業的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四、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對所屬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事故,其風險抵押金將作為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企業對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懲制度”,每年度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狀況,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考核,並對其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懲兌現。
完善管理機制,規範員工行為
一、建立消防安全運作機制
消防安全運作機制是規範消防安全管理行為,明確消防安全機構的責任和管理方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是規範員工的安全生產行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規範企業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行為。消防安全運作機制的關鍵是健全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二、建立安全監督反饋機制
消防安全監督反饋機制是對消防安全運作機制實施監督,使企業在安全生產運作過程中處於有效的安全控制狀態,並實現事前安全預控管理。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在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監督檢查各基層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執行情況,及時反饋安全生產資訊,對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和重大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對策方案供企業領導層決策。
三、建立消防安全激勵機制
消防安全激勵機制是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能源。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發展的需求,積極開展安全質量管理活動,有針對性地採取不同的激勵方式,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員工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缺陷,自我約束、自我調整和自我糾正,使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執行,獲得源源不斷的動力,以激發員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發揚創新精神,不斷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
建立評價體系,加強重點管理
一、建立消防安全評價體系
建立消防安全評價體系的目的,是透過對企業的安全管理進行系統、科學的評價,按消防安全評價檢查標準進行對照檢查,及時發現薄弱環節,查詢、分析單位潛在的危險因素和缺陷,提出切實有效的建議和措施,為管理者決策提供依據,使企業能夠及時控制事故隱患,持續有效地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建立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新機制。開展消防安全評價體系的重要意義,是有利於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利於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有利於企業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由被動變為主動,並自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二、加強消防重點單位管理
根據公安部第61號令規定,重點對學校、醫院、酒店、大樓以及公眾聚集場所等“消防重點單位”和“消防重點部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強落實明火作業審批和看火監護制度、艙室塗裝作業安全防爆燃制度、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等,並以交通部《船舶消防管理和檢查技術要求》(JT/T440)標準,對運輸和旅遊船舶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與管理,建立《船舶防火檔案》,開展消防應急演習和義務消防隊演練,加強日常消防安全巡查,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安全。
開展專項整治,
加大檢查力度
一、加強對
“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檢查與整治
企業對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重大危險源”,要加強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制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落實安全整改措施,並責任到安全部門和人。對明火作業和危險品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進行重點監控,對隱患要進行跟蹤檢查,直至隱患全部消除為止。企業“重大危險源”的應急處置預案以及整改實施情況,要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安全管理機構上報。
二、加強對
電熱器具使用管理的檢查與整治
為吸取違章使用電熱器具而發生火災事故的教訓,企業可推行“電熱器具使用許可證”制度,嚴格按使用電熱器具“6項規定”要求,安全規範使用電熱器具。企業員工使用電熱器具時,必須持有“許可證”、必須在固定位置上使用,電源線必須符合負載要求,必須使用開關式插座,必須配備滅火器,必須張貼使用規則。禁止員工在宿舍房間和船員艙室內使用電熱器具,以確保電熱器具使用安全。
三、加強對
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企業裝置管理部門必須按消防裝置管理規定,對各種滅火器材和消防裝置進行登記、維護保養和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保證消防裝置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在採購滅火器材等消防裝置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查其生產單位是否具有經營資質以及檢驗合格證,對無經營資質單位的偽劣產品一律不準使用。
四、加強對
租賃單位安全隱患的檢查與整治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號令規定,企業所屬單位以及租賃單位的車間、倉庫、宿舍不得設在同一幢大樓內,車間、倉庫應與員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尤其對租賃單位要加強對消防安全檢查與管理,杜絕“三合一”現象存在。經營單位與租賃單位在簽訂租賃合同時,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並由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對經營租賃場所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對外包工要按《外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對其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落實防範措施,狠抓安全整改
一、堅持
“三同時”原則,把好安全設施關
企業在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專案時,必須堅持“三同時”(消防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原則規定,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申請,並按規範要求對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施工。工程完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方可投入使用。企業消防安全設施的投入資金,應當納入企業建設專案概算,並由財務總監實施監督。
二、安全自查詢原因,
消除隱患保安全
企業針對事故頻發的特點,要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活動。企業消防安全檢查組,根據消防安全檢查標準,對所屬各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發出《隱患整改書》,令其按要求限期整改,並進行整改複查。特別是船廠等明火作業單位,要嚴格明火作業審批制度,加強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杜絕違章動火現象。各單位要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和危險品倉庫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儘快整改和消除,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徹底消除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制定應急預案,強化責任追究
加強企業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識,以“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原則,定期分析、排摸和檢查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落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員工上崗前進行安全告知制度,告誡新上崗員工遵章守紀,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並要“在管理上抓環節、在措施上抓落實、在機制上抓長效”,重點抓好事故前的安全預防工作,並以先進科學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專業技術,強化企業消防安全預控管理。
企業應對所屬學校、醫院、酒店、集體宿舍、綜合辦公大樓、危險品倉庫以及消防重點部位,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建立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體系。並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要求,配備必須的消防設施,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禁止明火和無關人員入內;在每一層樓和每間房間張貼“安全疏散示意圖”;在大樓出口通道處,按規定設定明顯的緊急疏散安全標誌,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封閉和堵塞安全出口通道,如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確保員工安全疏散和撤離。各單位的義務消防隊,要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要求,加強消防演練和演習。船廠要建立專業的消防隊伍,按消防救火技術規範要求,配備消防救火裝備設施,加強消防隊的救火滅火的能力,並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消防安全法規要求,建立“安全生產預警機制”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及事故隱患,按“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防範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幹部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舉一反三,認真吸取教訓,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存在失職行為或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要按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追究其責任。
提取管理費用,保證安全投入
一、建立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
按照中央企業要建立長期持續投入機制,保證足夠的安全投入的要求,要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基金制度,提取消防安全設施管理費用,形成企業消防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的長效機制。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基金的提取,是根據企業生產發展和新開發專案情況,按年度生產量和效益來確定提取安全費用的標準,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基金實施辦法》,在企業所屬單位予以實施。安全經費要列入企業年度預算,確保消防安全設施所需資金的投入。
二、對消防設施投入資金進行監控
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裝置添置、更新計劃,對消防安全設施進行必要的資金投入,並由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予以保證。除此以外,對新建、合作和租賃專案,必須在其投資和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消防安全設施維修管理費用,用於安全設施添置、維修保養和隱患整改等,企業防火安全委員會將對消防安全設施資金的投入進行監控。
加強安全培訓,
增強員工安全意識
一、領導層的知識培訓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按消防局的規定,組織所屬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參加消防局組織的企業領導層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都經過消防安全知識法定培訓,並按規定參加消防局年度複訓。
二、管理層的崗位培訓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年度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計劃,組織企業所屬各單位的消防安全部門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消防局組織舉辦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班,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法定培訓,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參加消防局年度複核和換證培訓。
三、操作層的崗位培訓
企業組織所屬各單位的明火審批和看火監護人員,參加消防局舉辦的消防安全專業知識培訓班,進行消防安全專業知識培訓,並要求各單位尤其是船廠,一定要嚴格執行明火作業管理規定,必須持有消防局發放的動火證和看火監護證才能上崗作業,並按“10不燒”規定,規範操作,嚴禁違章動火作業。未經消防局培訓的無證人員,一律不準上崗動火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