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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也就這麼點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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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可以進行以下假設:
第二種假設:如果狗主人明知自己的狗見到陌生人會咬傷人,還故意讓狗去咬一個特定的人,則屬於故意傷害罪,若是藏獒等烈性犬,會咬死人則可能屬於故意殺人罪;
第一種假設:如果狗主人明知自己的狗是瘋狗(已患狂犬病)或是烈性犬,會到處亂咬人,並有咬死人的風險,但還故意將狗放出,放任其危害不特定的人群,則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罪,應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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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澤成律師
如果狗主人在狗咬人後,不進行阻止而放任這個危害行為,或者有趨勢狗咬人等行為,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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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此使用者太帥已被禁言
1.狗主人違規+狗主動傷人。這種必須判刑,並且承擔全部費用,包括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精神傷害費,,,,等等。很多狗主人知道自己狗咬人(基本上狗主人都會說我家孩子不咬人),出門時候不帶嘴套不栓狗繩,這明擺著就是故意為之。這對社會危害很大,對其他人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和酒駕沒區別,應該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
2.狗主人守規+主動傷人。這個可以不負刑事責任。狗繩嘴套都有,狗狗失去控制衝撞別人,那就承擔全部醫藥費+精神安慰+後期治療+誤工費+營養費。
3.狗主人守規+被動傷人。有人看到狗狗以後主動過去挑逗,結果造成被傷害,這種情況下狗主人賠償醫藥費即可。自己沒事找事的去挑逗狗狗,然後被傷了,是自己的問題。作為狗主人只需支付醫藥費就好了,其他的,讓沒事找事的人自己承擔。
4.狗主人違規+被動傷人。只負擔醫藥費+承擔刑事責任。只要違規就要嚴管。但是起因是別人主動挑釁或者挑逗狗狗,狗畢竟是畜類,人應該懂得一些常識。所以只賠償醫藥費,其他費用自行承擔。
所謂守規=按時打針+各種手續+狗繩+嘴套+收拾狗屎。
我也喜歡狗狗,可是咱知道自己沒耐心,更別說收拾狗屎了,所以,只喜歡,不養。愛狗的都有點公德吧,公園裡到處都是狗屎,小狗叫人就叫喚,大狗見人就撲。別說狗,就是小孩也是自家看著自家親。別人家小孩給你臉上呼兩巴掌你高興不?沒有那個愛心耐心公德心就不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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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過好誠實的每一天
問題就在這,在我們國家,狗主人即使違反各地政府頒佈的養犬規定,狗傷害了人,大多數情況下是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的!即使被害者付出的是生命的代價,所以呼籲應該全面立法管理。不要只是在這打嘴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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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頭無票15
狗害其實是人害。放狗亂跑,流浪狗都是養狗者造成的,是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必須嚴格管理、重罰養狗者。狗只傷人,嚴重的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養狗者的刑事責任。 邯鄲警方“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拘留狗主人 https://www.365yg.com/a6555342887825965572#mid=156751944908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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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千秋魚人
狗傷人,主人是否擔刑責?
1.狗偶爾,或在主人未注意的情況下傷人,主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主人明知狗會傷人,但未加看管,任由狗傷人。輕者,負民事賠償責任。若將他人咬成重傷,或導致死亡,就涉嫌犯罪,需擔刑責。
3.故意縱狗傷人,無論被咬人傷得輕重,狗主人涉嫌故意犯罪,需擔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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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虎148343044
這兩天報導真可笑,狗咬人了沒人管。人打狗,毒狗就有人出來護狗,放個“肼”說放毒,越過法律紅線,警察調查。不明白“肼”對人是毒還是對狗是毒,對狗是毒適用人的法律嗎?人狗同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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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基努裡維斯的傳奇夢想
該。
現在中國有一個狗產業利益鏈,上游就是各地的愛狗保護協會和小動物保護組織(賺錢模式:先暴力搶狗和收集流浪狗,用這些狗建立所謂的流浪狗愛心救助基地,然後偷偷出售搶來的名貴狗,剩下大量的垃圾狗就是他們騙錢騙捐的幌子,這是個長久生意。目前很多這樣的組織都被爆出非法侵佔捐款的問題,有的都被停業立案調查了,比如深圳的)以及大量的寵物店和狗販子(賺錢模式:繁殖狗,賣狗,賣狗類商品和服務等),下游就是不斷被髮展的下線——愛狗人士和養狗人(他們為什麼會被心甘情願的發展成養狗人?因為他們心靈空虛,沒有精神追求,所以需要透過狗來安慰自己、找成就感)。這樣一來,他們形成了一個有共同利益,相互需要、類似傳銷的勢力。
這就不難理解他們為什麼會那麼不可理喻的發狂愛狗,到處攔截狗車搶狗(高速公路攔截運狗車,命都可以不要),大鬧玉林等瘋狂行為了。因為,有各自的需求和利益在裡面。由於他們有了資金,有了人,又結成了團伙,所以,他們勢力強大,無人敢惹!
這個狗產業鏈透過宣傳西方價值觀,美化狗這種有嚴重社會危害的畜牲(他們最大的謊言就是:狗是人類的朋友。請記住,狗是畜牲,從來就不是人類的朋友。),宣揚所謂的愛心、愛護小動物來實現養狗人基數的擴大,培育出這個巨大的狗市場,進而實現賺錢。這直接導致狗類瘋狂繁殖,流浪狗數量激增,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活質量。
為了保住這個市場,所以他們反對一切對狗數量管控的措施(比如,警察處理咬人瘋狗,他們都指責,人肉搜尋,團伙上門鬧事。甚至為了狗,他們衝擊過政府部門,嚴重危害社會穩定)以及民間的殺狗吃狗行為,不能讓社會形成狗有危害的共識,因為一旦社會共識認為狗有危害,那麼狗數量就會減少,狗少了,這個市場就要黃,那他們就要喝西北風了。從這個角度看,狗真是他們的親爹親孃,這句話並不是罵人。
網上所有有關美化狗和宣傳愛心的影片和文章,都是這個勢力有意輸出的,這是他們的工作,也是營銷需要,就是要擴大勢力,目的只有一個字,錢!和他們所謂的愛心無關,甚至和狗都無關,在這個生意裡面,狗僅僅是一個他們利用來賺錢的載體而已。
現在這幫人群魔亂舞,亂像橫生,狗患成災,國家該管管他們了(尤其應該查一下那幾個鬧得最歡的愛狗頭子,保準個個都有問題,涉案金額絕不會小,這是個經濟詐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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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星空靜心
狗傷人,狗主人肯定應該受到懲罰,至於是不是刑法主要看怎樣判斷了,但是民事賠償的肯定的。如果違反規定飼養大型犬或者烈犬,恐怕不能逃脫刑法的處罰吧,明知故犯嘛。養狗是自己的愛好,但是不能妨礙別人,不能違反公德。還是建議國家儘快出臺相關法律,規範養寵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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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可能追究主人的刑事責任,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狗是有自主意識的,狗咬人是狗的客觀行為,不代表狗主人的行為,當然,放狗咬人就不一樣了。二是狗的性質,狗一直作為家禽、寵物、夥伴被社會所認可,而且是作為最和人類親密、和人類親密最久的家禽,它依然被整個人類社會認為是不應該從人們生活中消失、很普遍的動物。三是狗的歷史地位,在人類社會中,古代用來看家護院、捕獵、放牧、威懾等等。這些原因,可以看做狗被人類社會愛的表現。所以狗主人是不會受到刑事責任的追究。而現在很多狗咬人的事件頻繁被曝光,雖然不至於到威脅人類生存那誇張程度,也是威脅到了很多人人身安全。只是一些過份愛狗的人,把狗放到甚至比人高的地位上,導致不喜歡狗或者受到過狗傷害的人或者本來也不討厭狗的人對狗產生了深深的厭棄感、排斥感。究其原因,還是天天喊著如何愛狗如何保護狗的這些愛狗人士自作孽惹出來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都是人,把狗看的比人貴重就是對人的一種蔑視,而作為狗主人的人,那還不比一般人高出好幾級出來?這個推理沒錯吧,所以跟狗有關的糾紛,一般都不好收場,因為現在人經濟寬裕了,在地位和被尊重上的需求就會越來越高,仔細想想,是不是這麼個道理。你按照規定去養狗,去愛護狗,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不要影響到別人就行,自己給愛狗群體抹黑,那叫什麼來著?自作孽不可活。所以難以被大眾觀點所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