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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廣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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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kh7158743986
西周實行王位世襲制,此制度是與宗法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宗法制度是由原始社會末期的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以嫡長子繼承製為基本特點的權力分配製度.周王為天下的大宗,其嫡長子為宗子,是王位繼承者,稱世子;庶子為小宗,周王封其為諸侯,或留在中央為卿、大夫.諸侯、卿大夫或士,各為本支的大宗,其嫡長子為職祿繼承者;庶子為小宗,再分封.此小宗又為本支的大宗.如此推演無窮.周王被視為天之元子,受天之命以君臨人間,所以稱“天子”.這是“君權神授”觀念,而自此這種王位世襲制度就逐步完善起來. 在西周時規定了森嚴的等級制度,天子為最高一層,下面依次為諸侯,卿大夫和士,士是統治階級裡最低的一層.士下面就是平民,平民下面是廣大的奴隸
周代時,實行以父死子繼為主、間有兄終弟及的繼承製度,吸收夏商身份繼承製度的一些特點,又有所獨創。王位嫡長子(即正妻所生長子)繼承製在西周時期已經確立。由於西周實行一妻多妾制,王位的繼承必須是正妻所生長子,無論其賢與否;如妻無子,則不得不立貴妾之子,不管其年齡如何。至於諸侯王公的身份繼承,則是參照王位繼承執行。有關財產方面的繼承製度,在夏商西周時期是附屬於身份繼承製度的,土地、財產的繼承被排在王、貴族政治身份繼承之後。即是說:西周時為了維護家族利益,不管是身份繼承還是財產繼承,都是實行嫡長子繼承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