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規》8.5.1建築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定防煙設施:
(1)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
(2)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難走道的前室、避難層(間)。
建築高度不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廠房、倉庫和建築高度不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其防煙樓梯間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樓梯間可不設定防煙系統:
①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敞開的陽臺、凹廊;
②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且可開啟外窗的面積滿足自然排煙口的面積要求。
防煙樓梯間
2.《建規》8.5.2 廠房或倉庫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定排煙設施:
(1)人員或可燃物較多的丙類生產場所,丙類廠房內建築面積大於3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2)建築面積大於5000m2的丁類生產車間;
(3)佔地面積大於1000m2的丙類倉庫;
(4)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廠房(倉庫)內長度大於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廠房(倉庫)內長度大於40m的疏散走道。
3.《建規》8.5.3民用建築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定排煙設施:
(1)設定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築面積大於100m2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設定在四層及以上樓層、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
(2)中庭;
1.《建規》8.5.1建築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定防煙設施:
(1)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
(2)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難走道的前室、避難層(間)。
建築高度不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廠房、倉庫和建築高度不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其防煙樓梯間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樓梯間可不設定防煙系統:
①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敞開的陽臺、凹廊;
②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且可開啟外窗的面積滿足自然排煙口的面積要求。
防煙樓梯間
2.《建規》8.5.2 廠房或倉庫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定排煙設施:
(1)人員或可燃物較多的丙類生產場所,丙類廠房內建築面積大於3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2)建築面積大於5000m2的丁類生產車間;
(3)佔地面積大於1000m2的丙類倉庫;
(4)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廠房(倉庫)內長度大於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廠房(倉庫)內長度大於40m的疏散走道。
3.《建規》8.5.3民用建築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定排煙設施:
(1)設定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築面積大於100m2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設定在四層及以上樓層、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
(2)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