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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荷唯洛之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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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悠然廬
首先,對於禮法和世故,寶玉並不是一無所知!世故不多說了!只看這禮法!
金釧死亡之前,寶玉經常“討丫鬟嘴上胭脂吃”。明寫的一例是鴛鴦,“猴在身上”嬉皮笑臉:“好姐姐,把你嘴上胭脂賞我吃了吧”!襲人對此見怪不怪!但是,這種類似“討胭脂吃”的玩笑,僅限於賈母和王夫人身邊的!眾姐妹身邊的丫鬟,寶玉是從來不這樣的!
為何如此?這就是禮法啊!按照禮法,祖母和母親,經常會把身邊的丫頭,送給子孫做妾或通房。比如晴雯,就是賈母給寶玉預備的通房人選。“那丫頭模樣手都好,將來只有她能與寶玉使得”!
反之亦然!子孫輩可以看中母親或祖母身邊的丫鬟,也可以去討要!這是合乎禮法的!比如賈赦討鴛鴦!正因為合乎禮法,才會大喇喇去討要!邢夫人也說了“老爺看中了老太太屋裡的鴛鴦,要我跟老太太討去!我想這倒是常有的事”!
但是,賞賜可以,討要可以,卻不能有私情!這個私情,指的是身體濫淫!就是賈政給寶玉定的罪——“姦淫母婢”!
這個罪名,眾人皆知寶玉冤枉,不多說了!寶玉吃鴛鴦的胭脂,跟金釧的調笑,纏著彩霞玩鬧,這些僅是玩鬧,並無賈母口中的“男女的事”!這在禮法上,只能算過分,算不得過錯!這種事賈母王夫人是見怪不怪的,賈母曾對王夫人說“愛和丫頭們鬧,必是人大心大……”但因為斷定沒有“男女的事”,也沒有越過禮法的雷池,所以,兩人都沒有多加干涉!
若是跟姐妹們的丫鬟也這麼吃胭脂胡鬧,賈母等肯定容不得,這是違背禮法的!寶玉從來沒有,可見是守著禮法規矩的!
只舉平兒一例!鳳姐兒吃醋怒打平兒,襲人請至怡紅院,使得寶玉為平兒略盡了心意!書上寫明瞭寶玉對平兒素日心態“因平兒是賈璉的愛妾,又是鳳姐兒的心腹,故不肯廝近”!這一句“不肯廝近”,亦可見寶玉對禮法的遵守了!
金釧死後,寶玉是有很大變化的!至少,猴在鴛鴦等人身上吃胭脂,是再沒有過的!
至於晴雯,晴雯跟襲人一樣,即便做那“警幻所訓之事”,“亦不為越理”!何況,晴雯守身如玉,跟寶玉清清白白,到底跟寶玉有什麼事情,是過分的呢?沒有洗澡洗三個時辰,沒有說什麼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話……
晴雯被攆,就是襲人也找不到理由啊!寶玉哭著問“我終究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襲人能答的,唯有一句“太太只嫌她生的太好了,未免輕佻些……”
其實,晴雯被攆,主要是她的性子張狂,其次“長的像你林妹妹”,沒有一點兒是因為跟寶玉如何如何吧!她跟寶玉的親膩,跟麝月襲人等有何不同呢?沒有啊!
寶玉給麝月蓖頭,給襲人剝栗子,哪裡又比晴雯好的呢?寶玉對晴雯有什麼行為,超越了這些呢?題主的這個問題,我很迷惑啊!寶玉對晴雯的行為,到底哪裡過分了呢?
再看寶玉對王夫人的瞭解:寶玉在趕回怡紅院之前,已經“料定晴雯也保不住了”!見到王夫人,反應是“王夫人盛怒之際,不敢多言一句,多行一步”!幼時我也曾無數次憤憤,寶玉怎麼不替晴雯說說情,就這麼當了縮頭烏龜?後來才知道:我對王夫人的瞭解,遠不如寶玉!試想,寶玉當時要是大吵大鬧大哭,會是什麼結果?——晴雯會死的更快!
這裡順便看一下寶玉的世故:“為何人人的不是都挑出來,但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紋來”,對於襲人的託詞,寶玉的反應是笑:“你是頭一個出了名的至賢至善之人,她們兩個由你陶冶教育,焉得還有孟浪該罰之處”,聽聽這話,是不諳世故就能分析出來的嗎?芳官“未免倚強壓倒了人”,四兒“未免奪佔了地位”!這分析,何等的準確啊!
在看對黛玉,“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說出來……變盡法子暗中試探”!“不敢說出來”“暗中試探”,這就是顧忌到了禮法啊!所以兩人才都小心翼翼的試探,導致一次次誤會!
禮法要求的是無愛無慾,但人的本性卻有著七情六慾與禮教矛盾!就像寶釵,因為薛姨媽傳了“金玉良緣”的話,所以心裡“總遠著寶玉”!但行為上呢?大中午去找寶玉談講“欲解午倦”,又不自覺的坐在熟睡的寶玉身邊做針線!
寶玉對黛玉的愛情,也是在心裡偷偷的!外形上卻是一直小心避著的!
比如送舊帕!寶玉的初衷並沒想送帕子,是不放心黛玉,要找人去看看!但在心裡有了情,便處處小心了:先把襲人支走,讓晴雯去看!晴雯不肯,讓寶玉找個藉口,“白眉赤眼的做什麼去,送趟東西也行啊”!這才找了舊帕做藉口!支開襲人找晴雯,這就說明寶玉是因禮法避著人的!晴雯不懂啊!
再比如訴肺腑,是在寶玉“出神”“發呆”,連人都認不清的情況下,才鼓足勇氣說出來的!“我這心事,從來也不敢說”“又不敢告訴人,只好掩著”!寶玉是賈府的“鳳凰蛋”,這左一個“不敢”,右一個“掩著”,說明了什麼?說明寶玉對禮法是明瞭的,對自己感情的危險度是明瞭的!所以“肺腑之言”,若不是“心迷了”,是萬萬不能出口的,出口也是小心翼翼的!
但是,黛玉對這愛情始終不樂觀,所以才有幾次大膽的人前表露!黛玉,這傻孩子,她不肯改變自己迎合世俗,便希望透過這孤注一擲,讓王夫人賈母看到兩人的感情,從而成全啊!
寶玉自己的感情會小心的避人,但對黛玉的出擊,卻是全力配合,所以吃了黛玉手裡的酒!對紫鵑的試探,即便恢復了神志,也裝瘋賣傻!
寶玉不是不知禮法,他知道愛情的嚴重後果,否則也不會有上述的小心!但既然黛玉表露了,他便不會迴避!管它刀山火海,一起去吧!
但是,兩人外形的表露,似乎也就這兩次!素日的親密無間,都在禮法範圍內!這兩次,其實也只能算禮法的擦邊球!
禮法對諸如此類的感情上的要求是寬鬆的!“妾發初覆額,折花門前劇;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這種青梅竹馬的小兒女情誼,一直是被社會認可的!
禮法的大忌,是面板濫淫的“私情”,如崔鶯鶯跟張生,是在身體上有了“兒女之事”,這才是禮法絕不通融的!寶玉跟黛玉,一直是守著禮法上的清白的!別說“兒女之事”,寶玉一句“多愁多病身,傾國傾城貌”,黛玉都是不允許的!
寶玉對愛情的樂觀,也未必就是盲目的!賈母很早之前就明說了寶黛是兩個小冤家,這個“冤家”,就是賈母對木石姻緣的支援!
木石姻緣的破滅原因,多半還是黛玉的身體,“黛死釵嫁”才是悲劇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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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宛如清揚
紅樓夢:賈寶玉知道他的不妥行為會害了林黛玉和晴雯等人麼?
首先咱一起回顧下賈寶玉是不是對林黛玉和晴雯等人有不妥行為——別的人咱都不說,咱只看看林黛玉和晴雯兩個,因為相較於其他人而言,在賈寶玉心中,誰都沒她們重要。
什麼叫不妥行為?不妥當的,不合禮法的行為。賈寶玉對林黛玉和晴雯有嗎?有的。
先說和黛玉。
寶玉和黛玉兩人從小一起長大,說青梅竹馬是不會錯的,二人人前人後,不避嫌疑的地方很多,比如說元宵節代酒,賈母命寶玉替各位長輩及姐妹斟酒,做執行官,他的使命就是讓眾人都把酒喝了,別的人都照命行事,只有黛玉,直接把手裡的,她的酒就往寶玉唇上放,寶玉一飲而幹,鳳姐看著,趕緊勸他別喝冷酒,寶玉傻乎乎地答道,沒有喝冷酒。——酒的確不是冷的,可是那是林妹妹的酒杯,大庭廣眾之下,長輩親戚都在場,黛玉此舉有失妥當,寶玉也同樣是欠考慮。
熟悉而貼心的人會說這兩孩子親密,共用個酒杯也算不得什麼,所以王熙鳳才會藉機說他吃了冷酒,賈母過後才藉著機會掰謊為他們證明大家都是守規矩的。可是,熟悉而別有心思的人會怎麼想?這是間接地親上了呢!(既然是別有心思,自然得想得壞一點)
後來,寶玉倒是沒有在公開場合和林黛玉你儂我儂的,只是他大烈日下表白,說為了妹妹,死都願意,自己睡裡夢裡都忘不了她——這話對著妹妹說就行了,偏偏這話被襲人給聽到了!這麼重要的表白,這不被時代允許的情話,怎麼能在大院子裡說?
非常之不妥當!
疼愛他們倆的人,會盡力去遮掩,可是不是所有人都站在他們一邊,尤其是某些人,因為寶玉早起去瀟湘館梳頭洗臉都大吃乾醋,那還是私下裡,沒幾人知道的事,可是如今呢,有眼睛的都看見他們膩歪了,她心裡的不平,不甘,在某一天化作了蝕骨鋼刀,可怕的是,這一天的到來並不遙遠。
晴雯呢?看起來他們清清白白,出格的事情都沒有做,要不然晴雯到死時,也不會恨自己枉擔了虛名,他和她,似乎沒什麼不妥行為。但是什麼叫不妥?越過了身份說的話,做的事,就是不妥。晴雯是個丫頭,該做的事做了,她天性率真,爆炭脾氣也一時難改。這就要主子端起身份來,可是很多次,寶玉都沒有。
晴雯當眾點破襲人和寶玉的醜事,扇子這東西,說撕就撕,她還敢罵寶玉不珍惜東西,她也出怪主意,讓寶玉有藉口不讀書,結果引發了大觀園的超級大亂鬥,她公然說寶釵有事沒事跑來怡紅院,害得她們睡不得覺,她也敢假傳聖旨把林黛玉擋在門外,她也不做好自己伏侍寶玉睡覺的本職工作,因為天冷她就坐在熏籠上裝小姐……
這一件件地,哪一回不是寶玉縱容的?一個丫頭,你讓她自以為是小姐,亂髮號施令,亂得罪人,不該說的話到處嚷嚷,這不是不妥當是什麼?那個時代,丫頭該有丫頭的本份,無論多寵她,都得守規矩,做主子的寶玉,就該給她立立規矩,這才是妥當,才是讓她保命的好方法。
可是因為這些不妥被上層主子知道了,晴雯最終被攆了出去,死得很慘。告狀的當然是小人,不可饒恕,但是寶玉,該負責。
只是,寶玉知道這會害了她們嗎?
寶玉其實不完全知道,或者說他是有時候知道,有時候不知道,還是個孩子脾氣,想到了就說說大道理,沒想到,就任性一點,反正也沒什麼,畢竟他是榮府太子爺。用王夫人的話來說,是最恰當的,王夫人說過:“若姊妹們有日不理他,他倒還安靜些,縱然他沒趣,不過出了二門,背地裡拿著他兩個小么兒出氣,咕唧一會子就完了。若這一日姊妹們和他多說一句話,他心裡一樂,便生出多少事來。所以囑咐你別睬他。他嘴裡一時甜言蜜語,一時有天無日,一時又瘋瘋傻傻,只休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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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銅雀深宮讀紅樓
黛玉的魂歸離恨天、晴雯的芙蓉女兒沒,寶玉雖是身不由己,卻也是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可是身在事件中的寶玉知道自己的過失嗎?我認為他是不知道的。因為當時的寶玉就是養在溫室中的一株名草,不識人心險惡、總以為美好的東西就會長久,只要自己想要便可以得到,以至於在後來歷盡離合悲歡興衰際遇後、才頓然醒悟: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大家還記得《紅樓夢》開卷第一回中,作者曾自嘲道: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我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大無可如何之日也。
由此可見作者是很悔恨交加的,為什麼當初自己不懂得約束自己來保護這些女孩子呢?看見她們跌入深淵卻無力相救。(當然寶玉即使能約束自己也是無力相救的,這是時代使然)再有寶玉初出場時,作者又有《西江月》二詞深切批判自己。
無故尋愁覓恨,有時似傻如狂。縱然生得好皮囊,腹內原來草莽。潦倒不通庶務,愚頑怕讀文章。行為偏僻性乖張,那管世人誹謗。
富貴不知樂業,貧窮難耐淒涼。可憐辜負好時光,於國於家無望。天下無能第一,古今不肖無雙。寄言紈袴與膏梁:莫效此兒形狀!
作者處處在自責和悔恨中:知我之負罪固多,然閨閣中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已短,一併使其泯滅也。即使在自責中也不忘為閨閣姐妹聲張,這在那個男尊女卑的時代,是很難得的,而且也是被世人所不容的。即使被世人不容和誹謗,他也要用最精巧的文筆書寫出這世間有那麼一群可憐可愛可敬可嘆的女孩子曾經象煙花一樣爛漫開放過!
賈寶玉很多行為都不符合當時的傳統倫理觀,寶黛愛情以及抄檢大觀園的責任大多在賈寶玉身上。有金釧兒之死在前,賈寶玉真不懂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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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真的不懂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他真的懂,他就不會任性妄為了。畢竟他還只是個十三歲的孩子,在他心裡,他認為家人都是非常寵愛他的,凡是他心愛的,都是會給他的,是沒人從他身邊搶走的。
他聰明,他荒誕不經,都是因為被寵愛太過了,他以為凡事,只要他肯好好的在太太面前求一求,就過去了。
比如黛玉和他論到這府裡的艱難,說三丫頭做事強,他就說了一句“只要不短了你我的就行了”,因為他知道老太太是最疼他們兩個的,有老太太在,王夫人和鳳姐都不敢剋扣了他們兩個的用度,而且他也明知王夫人只有他一個兒子了,他自己必然是王夫人心尖最寶貝的,那麼這個最寶貝的,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再比如,當紫鵑說黛玉將要家去的時候,他瘋病發作,口裡喊著把姓林的都打出去,把那個西洋自行船抱在懷裡,藏在被子裡就完了,他還留住紫鵑不讓走。雖然說這是他的瘋病,但是他潛意識裡何嘗不是認為,只要他要,他能留住或者破壞黛玉的離去之路,黛玉就永遠不會離開他。所以他的痴處,就是向黛玉剖明瞭心跡,希望她好好養病,病好了,就沒什麼阻止他們兩個在一起。
還有,當元妃的賜禮出來的時候,他問的是“為什麼寶姐姐的和我一樣,林姑娘的和我的不一樣?”這裡,他認為自己是要和黛玉結婚的,所以稱為林姑娘,寶姐姐就是親戚的稱謂。在他心裡,他愛黛玉,別人是都知道的,也是應該同意和承認的。
再比如,襲人經常哄騙他說,自己家的人要接了自己出去,他發急了說的是要太太不准許她家的人來贖出去,只要太太總不放人就完了。
所以可知,寶玉是不懂得那個社會的階級制度的,也更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他也就厭煩應酬,一輩子都是在女孩兒隊裡,以及仰仗著老太太和太太疼他。
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他雖然意識到金釧兒的死是和他脫不了干係的,但是他很可能認為那是一個意外,覺得是因為他沒來的及去求太太消氣造成的。並且王夫人透過給金釧兒家錢,提拔玉釧兒,賞衣服,賞銀子等,將這一件事給擺平了,所以他心裡雖然有愧疚,卻也沒有做過反思。
至於晴雯,他就完全認為那是一個意外,他認為是別人的告密,認為是晴雯的病,病的不中用了,他同樣沒有覺得是他沒有擔當才造成的結果。作為一個主子他應該保持他和丫頭們的適當的距離,這才是他應該的擔當,他並沒有意識到。
所以,他是被家人寵壞了的孩子,並不懂得自己的責任在哪裡,如果知道,他是不會這樣做的。還有,他畢竟是太小了,而且因為父母和祖母的溺愛,他也並沒有真正的接觸那個社會,所以才導致了整部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