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克爾·喬丹引述了他在1993年意外退休的許多令人信服的理由,但在現代背景下,他卻感到十分困惑。喬丹在《最後的舞蹈》第7集中透露,他當時告訴菲爾·傑克遜,他“再也沒有挑戰”。
這是1990年代一個獨特的問題。在現代NBA中,每年都會有新的挑戰者面對冠軍。當 勒布朗·詹姆斯 無法超越 波士頓凱爾特人隊時,他加入了 德懷恩·韋德 和 克里斯·波什 ,試圖擊敗他們,當詹姆斯同樣威脅 斯蒂芬·庫裡 和 凱文·杜蘭特時,他們團結一致,贏得了金州勇士隊的兩個冠軍。超級團隊不是NBA生態系統中的有機元素。他們是對最後一支超級球隊的迴應。
但是喬丹統治了整個聯盟長達十年之久,並 在此過程中剝奪了許多那個時代最偉大的球員的冠軍頭銜。那麼,為什麼說查爾斯·巴克利,帕特里克·尤因和雷吉·米勒不反對他呢?很簡單:規則不允許這樣做。儘管自由球員可以自由選擇他們認為適合喬丹大部分職業的自由球員,但當時的規定使超級巨星幾乎不可能真正利用自由球員來打造自己的競爭者。要理解原因,我們需要冒險回到自由代理的起源。
自由代理的簡史
現代玩家享受的自由交易是一個相對較新的現象。實際上,即使是1990年代的有限運動,也與聯盟的早期歷史相去甚遠。直到1976年,NBA才授予任何形式的自由球員,它只是為了解決奧斯卡·羅伯遜於1970年提起的訴訟。
當時採用的自由代理與現代自由代理幾乎沒有共同之處。授予球隊任何對自己球員提供的合同的優先購買權,從本質上說,屆時合同到期的每個球員都相當於現代的受限制自由球員。如果一個團隊選擇讓球員走路,則原始團隊將獲得補償。賠償金是由兩支球隊之間作為一種交易進行談判,或者如果雙方不同意,則由專員單方面決定。
這一切都改變了喬丹職業生涯的四年,當1988年CBA最終達到了某些標準後,他們最終授予了球員不受限制的自由球員資格。對於全聯盟的球員來說,這是一次巨大的勝利,但這並沒有導致超級球隊的立即組建。實際上,超級巨星起初在猶豫不決地探索不受限制的自由球員。從1988年開始無限制自由球員市場和1998年約旦第二次退役以來,只有兩名在職的全美NBA球員透過自由球員協議改變了球隊。
一個是34歲的多米尼克·威爾金斯,幾個月前就已經被交易了。另一個是沙奎爾·奧尼爾, 他的家鄉球迷 臭名昭著地告訴他,他們不希望他以他要求的價格回來。第三名朱萬·霍華德試圖離開華盛頓子彈隊前往 邁阿密熱火,但失敗了,因為聯盟裁定該合同是非法的,並且邁阿密錯誤地計算了薪金空間。
想象一下今天發生的事情。團隊花了很多年時間計劃在特定時刻留有薪金空間,因為自由球員如此頻繁地更換團隊。在最初的十年中可能只發生過兩次,但僅在2019年夏天,四名不同的全職NBA球員就更換了自由球員。它本來可以更多。現代的薪金上限旨在鼓勵球員移動。但是,喬丹巔峰時期存在的那個仍然是圍繞著聯盟當時唯一知道的現實建立的:超級巨星留在原地。結果,它在功能上將絕大多數超級巨星在任職期間束縛了他們的原始團隊。
因此,讓我們看一下實施這一現實的一些規則,以及約旦在1999年CBA退休後如何對其進行更改。在某些情況下,這使團隊很難創造薪資空間。在其他情況下,這使團隊使用它變得更加困難。畢竟,那時的NBA在保留現有球員方面給了現任球隊一個巨大的優勢。
拉里伯德權利
NBA一直使用此規則的某些版本,以允許球隊超過薪金上限以保留自己的自由球員。這些規則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越來越嚴格。在其原始狀態下,《拉里伯德例外》適用於根據其先前合同已存在至少一年的任何球員。沒有例外,沒有層次。所有鳥類權利都是平等創造的。1999年的CBA將該系統更改為我們今天使用的系統。當前的模型包括三個層次:非鳥類權利(一年後),早期鳥類權利(兩年後)和完整鳥類權利(三年後)。“全鳥權利”使團隊可以重新簽約自己的自由球員,最高限額為。非鳥類權利和早期鳥類權利在一定程度上允許有一定的迴旋餘地,但所允許的空間不那麼大。
這個規則來自正確的地方。出於蓋帽方面的考慮,任何團隊都不應丟掉圖示。但是在實踐中它完全被濫用,因為玩家設法使用它完全規避了上限並獲得了今天不可能的合同。由於沒有時間上的限制,自由球員通常會在不知不覺間達成諒解,即在不久的將來重新簽約較新的,更大的交易以彌補損失的金錢,從而例行簽署短期交易。
賀拉斯·格蘭特是最著名的例子。他在1994年與奧蘭多魔術隊簽訂了一份可疑的五年合同。在1995-96賽季,他的薪水不足280萬美元,但在1996年夏天選擇退出。格蘭特接受了這份合同,而新合同是奧蘭多在1996-97賽季給了他1,480萬美元。按照目前的規則,格蘭特只能享有“早起的鳥兒”權利,而按照這個規則,他本賽季只能從奧蘭多賺到530萬美元。不過,這種策略幾乎並不侷限於格蘭特的能力。克里斯·達德利執行了該計劃的一個版本,以至於令人震驚,以至於聯盟 公開稱其為 “ 公然而透明的企圖”,以規避該上限並在法庭上提出質疑。
如果您想知道為什麼超級巨星沒有利用這個漏洞,那麼簡短的答案就是他們沒有足夠頻繁地與自由球員進行交流。我們將解釋為什麼會失敗。在大多數情況下,球隊會採用這種策略來吸引並非超級巨星的有價值的球員。畢竟,如果NBA願意因達德利而告上法庭,請想象一下,如果一支球隊在這種交易上搶走了卡爾·馬龍,那它將如何反應。
當時聯盟中幾乎所有球隊都以某種形式利用了這一漏洞。沒有適當的中級例外,這是封頂球隊可以用來增加才能的唯一工具,相反,這是球員可以進入缺少薪金空間的球隊的唯一途徑。這些臺下交易非常誘人,並且誇大了球隊的工資帽數量,以至於節省空間需要更多的意志力。考慮到當時沒有支出的後果,這一點尤其正確。
奢侈稅
直到1999年CBA,NBA才開始徵收任何奢侈稅。即使這樣,也只有在整個聯盟支付給球員的款項超過一定數額而不僅僅是個人球隊的數目時,才應繳納稅收。該問題在2005年得到了更正,2011年批准了目前存在的更具懲罰性的版本。這意味著,只要一支球隊在工資帽上限規則之內開展業務,並獲得並簽署球員,他們就不會因花掉任何實際費用而受到懲罰。金錢數額。
那麼,這在名冊建設方面意味著什麼?從本質上講,它使團隊可以不受懲罰地自由支出。小型市場的 印第安納步行者隊 在1996-97賽季的薪水在NBA中排名第三。為什麼?因為他們在四名相同位置的球員上花費了超過1,870萬美元(約佔上限的77%)。他們在Dale Davis,Antonio Davis,Rik Smits和Derek McKey等所有大個子的組合上花的錢比多倫多或溫哥華花在整個花名冊上的花銷更大。只是沒有理由不這樣做。他們碰巧有那些球員。他們都產生了。保留他們沒有經濟處罰。因此他們保留了它們。在某種程度上,這幾乎發生在所有地方。機會成本導致了1990年代不存在的謹慎。
無限的鳥類權利和無奢侈稅的結合實際上懇求球隊花錢保留自己的球員。這樣,由於他們的薪水錶被球員佔據,現代球隊將受到限制,不要花錢。儘管這種結合意義重大,但在自由球員運動的最大推動力上,它的重要性相形見war。
最大合約
合法地允許球員獲得球隊願意支付的任何金額,直到1999年,只要該數字適合薪金上限或球員的“鳥類權利”。沒有金額限制(邁克爾·喬丹在1997-98賽季佔工資帽的123%)或選擇權(克里斯·韋伯)的15年新秀合同包括第一年選擇退出),而1995年CBA創立了合同期限為7年,以前的合同大大超過了合同期限(例如魔術師約翰遜的25年合同)。
1999年的CBA建立了我們今天擁有的當前的三層最大系統。擁有4至6年經驗的玩家可以在新合同的第一年獲得25%的上限。擁有七到九年經驗的玩家可以在新合同的第一年獲得30%的經驗。擁有10年以上經驗的玩家可以在第一個賽季中獲得35%的經驗。這些年來的時長各不相同,但是目前,一個團隊可以從自己的團隊獲得五年,而從一個新團隊獲得四年。
在實施這些限制之前,團隊在兩個方面都大大超過了他們。讓我們從薪水開始。當前的自由球員可以獲得的最高第一年薪水是薪金上限的35%。但根據 Hoops Hype的薪水資料庫,在喬丹的第一個冠軍賽季(1990-91)和他的最後一個冠軍賽季(1997-98)之間,驚人的26名球員的薪水超過了上限的35%。該名單包括許多可能喜歡與喬丹作戰的超級巨星隊友:大衛·羅賓遜(五次),帕特里克·尤因(四次),雷吉·米勒(兩次),加里·佩頓(兩次)和阿隆佐·莫寧(兩次) )全部出現在該列表中。
在許多情況下,玩家佔據了上限的可笑百分比。尤因在喬丹的最後一個賽季常規地拿出了鉅額的薪金上限,儘管他 在1996年簽下了一份為期一年的合同,但確實給了 尼克斯一些靈活性。例如,馬刺缺乏靈活性 。大衛·羅賓遜在喬丹的最後一個賽季中花費了聖安東尼奧46%的費用。
年長的巨星不必做出這樣的犧牲。如果尤因能夠從尼克斯拿到76%的薪金上限,那麼他實際上必須削減50%的薪水才能加入一支新球隊,即使是現代最高薪水。當時,頂尖球員佔據了球隊薪金空間的荒謬百分比,由於他們的鳥類權利,他們也可能要求自己的球隊付出如此之多,而在其他地方建立一支超級球隊在財務上是不切實際的。
不僅僅是這些交易的高薪讓自由球員的流動變得如此困難。這是他們的長度。舉例來說,尤因直到1996年才被選入自由球員市場。根據選擇,他的新秀合同可以持續6到10年。這些合同的期限鼓勵早期重新談判,因為在這些合同有效期內市場條件會發生變化。
如今,球員合同本來就很短暫,而且常常包含退出合同,以至於如果球員的薪水不足,他將盡快與自由球員經紀人聯絡以糾正這一問題。在那時候?一名玩家的薪水可能不足,但仍然有六七年的交易時間。賺更多的錢意味著投入更多的時間。超級巨星通常會在舊合同到期前的幾年簽署新合同,以確保獲得適當的報酬。
現在,在整個花名冊中考慮那些更長的合同。當一個團隊今天想簽下多個明星時,它只是拋棄了通常簽訂短期合同的角色扮演者。當這些角色扮演者簽訂了六年和七年的合約時,這樣做變得非常困難。歷史上在這一點上也沒有延伸條款。如果團隊想要清除薪金空間,那麼交易合同是唯一的方法。
最後,還有所有這些的精神損失。團隊意識到了所有這些現實。他們知道,清除薪資空間將要求說服力的明星採取降薪措施,希望其他明星不延長合同,並花費數年的時間放棄他們的不良合同或等待它們到期。賽道如此危險且難以預測,直到2000年的奧蘭多魔術賽之前,沒有團隊真正嘗試過。使用上述方法可以更輕鬆地降低目標。獲得和留住角色扮演者是如此簡單,以至於瞄準明星就沒有吸引力。在某種程度上,這是設計使然。過去,大多數超級球隊的組建方法都被聯盟干預所淘汰。
1980年代的超級團隊來自哪裡?
超級團隊在1980年代很豐富,現在也很豐富。它們只是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構建。從廣義上講,該十年中大多數最好的團隊都使用現在非法的方法來堆放甲板。一種這樣的作法涉及到一個如此臭名昭著的所有者,他現在有了一條以他命名的規則。
泰德史蒂芬(Ted Stepien)接任克利夫蘭騎士隊(Cleveland Cavaliers)時對重建毫無興趣 。他立即想要一支季後賽球隊,所以他將所有選秀權都換來了老將的幫助。這並不誇張。騎士在整個斯蒂芬任職期間都沒有保留任何一個首輪選秀權。從1980年至86年,每年都有另一支球隊入選,每項入選均進入前九名。1982年,那個選秀權交給了 湖人隊。總體排名第一。他們用它來選擇詹姆斯·沃西。如今,由於適當命名的斯蒂芬規則,這將是不可能的。這樣可以防止球隊連續幾年進行首輪選秀權交易。
在 費城76人隊 能夠採取一種不同的絕望的優勢。當ABA和NBA合併後,當時的紐約籃網隊欠尼克斯隊480萬美元的進場費。這是一個相當標準的擴充套件和重定位子句,在今天的許多運動中仍然存在。問題在於籃網負擔不起,因此他們將尤利烏斯·歐文賣給了76人隊,以償還尼克斯隊。今天,任何新的所有權集團都將受到審查。它必須在財務上足夠穩定以支援特許經營,即使不是那樣,現在出售球員現金也是非法的。那是當時不允許76人隊竊取名人堂的原因。
然後我們有了波士頓凱爾特人隊。他們沒有開發貿易市場,而是求助於NBA選秀。1978年選秀大會上他們以6號籤被拉里伯德(Larry Bird)選中。唯一的問題?伯德尚未參加選秀。他仍在印第安納州立大學讀書,但凱爾特人隊得以保留自己的權利,並於一年後畢業後與他簽約。與我們討論的幾乎所有其他規則一樣,該規則也已更改。無法選拔球員,他們仍然可以重返大學。這是這個故事中提到的第二條規則,以伯德命名。
完美的風暴
上述舉動是1980年代的主要內容。1984年,拉里·奧布賴恩(Larry O"Brien)讓位給大衛·斯特恩(David Stern)時,NBA便從一個無法無天的聯盟轉變為結構性聯盟。當一支球隊利用一項規則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時,NBA改變了該規則以保護這項運動的平衡。到喬丹開始獲勝時,與公牛一樣占主導地位的球隊作戰的舊方法 已經蕩然無存,但最終被炮製的新方法還不可能。換句話說,只有透過數字管理才能實現卓越才能組建一支超級團隊。
這就是公牛隊擁有的。他們不僅選擇了喬丹,還具有遠見卓識,在同一選秀中選擇了斯科蒂·皮蓬和霍拉斯·格蘭特。他們偷了丹尼斯·羅德曼( Dennis Rodman )進行交易, 並在 病態上報酬少了皮蓬, 以保持靈活性。他們確定了歐洲的Toni Kukoc,並在喬丹旁邊像史蒂夫·克爾和克雷格·霍奇斯一樣將三分得分後衛放在首位,然後聯盟其他成員開始進行分析。喬丹幾乎無論如何都會贏得冠軍。他真好。但是他以周圍的優勢陣容贏得了六場勝利,這要歸功於他的前線辦公室擁有比其他任何人更多的才華。
從這個意義上講,傑裡·克勞斯一直都是對的。在NBA歷史上,當時的球員無法強行建立自己的王朝。是贏得冠軍的組織。
邁克爾·喬丹引述了他在1993年意外退休的許多令人信服的理由,但在現代背景下,他卻感到十分困惑。喬丹在《最後的舞蹈》第7集中透露,他當時告訴菲爾·傑克遜,他“再也沒有挑戰”。
這是1990年代一個獨特的問題。在現代NBA中,每年都會有新的挑戰者面對冠軍。當 勒布朗·詹姆斯 無法超越 波士頓凱爾特人隊時,他加入了 德懷恩·韋德 和 克里斯·波什 ,試圖擊敗他們,當詹姆斯同樣威脅 斯蒂芬·庫裡 和 凱文·杜蘭特時,他們團結一致,贏得了金州勇士隊的兩個冠軍。超級團隊不是NBA生態系統中的有機元素。他們是對最後一支超級球隊的迴應。
但是喬丹統治了整個聯盟長達十年之久,並 在此過程中剝奪了許多那個時代最偉大的球員的冠軍頭銜。那麼,為什麼說查爾斯·巴克利,帕特里克·尤因和雷吉·米勒不反對他呢?很簡單:規則不允許這樣做。儘管自由球員可以自由選擇他們認為適合喬丹大部分職業的自由球員,但當時的規定使超級巨星幾乎不可能真正利用自由球員來打造自己的競爭者。要理解原因,我們需要冒險回到自由代理的起源。
自由代理的簡史
現代玩家享受的自由交易是一個相對較新的現象。實際上,即使是1990年代的有限運動,也與聯盟的早期歷史相去甚遠。直到1976年,NBA才授予任何形式的自由球員,它只是為了解決奧斯卡·羅伯遜於1970年提起的訴訟。
當時採用的自由代理與現代自由代理幾乎沒有共同之處。授予球隊任何對自己球員提供的合同的優先購買權,從本質上說,屆時合同到期的每個球員都相當於現代的受限制自由球員。如果一個團隊選擇讓球員走路,則原始團隊將獲得補償。賠償金是由兩支球隊之間作為一種交易進行談判,或者如果雙方不同意,則由專員單方面決定。
這一切都改變了喬丹職業生涯的四年,當1988年CBA最終達到了某些標準後,他們最終授予了球員不受限制的自由球員資格。對於全聯盟的球員來說,這是一次巨大的勝利,但這並沒有導致超級球隊的立即組建。實際上,超級巨星起初在猶豫不決地探索不受限制的自由球員。從1988年開始無限制自由球員市場和1998年約旦第二次退役以來,只有兩名在職的全美NBA球員透過自由球員協議改變了球隊。
一個是34歲的多米尼克·威爾金斯,幾個月前就已經被交易了。另一個是沙奎爾·奧尼爾, 他的家鄉球迷 臭名昭著地告訴他,他們不希望他以他要求的價格回來。第三名朱萬·霍華德試圖離開華盛頓子彈隊前往 邁阿密熱火,但失敗了,因為聯盟裁定該合同是非法的,並且邁阿密錯誤地計算了薪金空間。
想象一下今天發生的事情。團隊花了很多年時間計劃在特定時刻留有薪金空間,因為自由球員如此頻繁地更換團隊。在最初的十年中可能只發生過兩次,但僅在2019年夏天,四名不同的全職NBA球員就更換了自由球員。它本來可以更多。現代的薪金上限旨在鼓勵球員移動。但是,喬丹巔峰時期存在的那個仍然是圍繞著聯盟當時唯一知道的現實建立的:超級巨星留在原地。結果,它在功能上將絕大多數超級巨星在任職期間束縛了他們的原始團隊。
因此,讓我們看一下實施這一現實的一些規則,以及約旦在1999年CBA退休後如何對其進行更改。在某些情況下,這使團隊很難創造薪資空間。在其他情況下,這使團隊使用它變得更加困難。畢竟,那時的NBA在保留現有球員方面給了現任球隊一個巨大的優勢。
拉里伯德權利
NBA一直使用此規則的某些版本,以允許球隊超過薪金上限以保留自己的自由球員。這些規則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越來越嚴格。在其原始狀態下,《拉里伯德例外》適用於根據其先前合同已存在至少一年的任何球員。沒有例外,沒有層次。所有鳥類權利都是平等創造的。1999年的CBA將該系統更改為我們今天使用的系統。當前的模型包括三個層次:非鳥類權利(一年後),早期鳥類權利(兩年後)和完整鳥類權利(三年後)。“全鳥權利”使團隊可以重新簽約自己的自由球員,最高限額為。非鳥類權利和早期鳥類權利在一定程度上允許有一定的迴旋餘地,但所允許的空間不那麼大。
這個規則來自正確的地方。出於蓋帽方面的考慮,任何團隊都不應丟掉圖示。但是在實踐中它完全被濫用,因為玩家設法使用它完全規避了上限並獲得了今天不可能的合同。由於沒有時間上的限制,自由球員通常會在不知不覺間達成諒解,即在不久的將來重新簽約較新的,更大的交易以彌補損失的金錢,從而例行簽署短期交易。
賀拉斯·格蘭特是最著名的例子。他在1994年與奧蘭多魔術隊簽訂了一份可疑的五年合同。在1995-96賽季,他的薪水不足280萬美元,但在1996年夏天選擇退出。格蘭特接受了這份合同,而新合同是奧蘭多在1996-97賽季給了他1,480萬美元。按照目前的規則,格蘭特只能享有“早起的鳥兒”權利,而按照這個規則,他本賽季只能從奧蘭多賺到530萬美元。不過,這種策略幾乎並不侷限於格蘭特的能力。克里斯·達德利執行了該計劃的一個版本,以至於令人震驚,以至於聯盟 公開稱其為 “ 公然而透明的企圖”,以規避該上限並在法庭上提出質疑。
如果您想知道為什麼超級巨星沒有利用這個漏洞,那麼簡短的答案就是他們沒有足夠頻繁地與自由球員進行交流。我們將解釋為什麼會失敗。在大多數情況下,球隊會採用這種策略來吸引並非超級巨星的有價值的球員。畢竟,如果NBA願意因達德利而告上法庭,請想象一下,如果一支球隊在這種交易上搶走了卡爾·馬龍,那它將如何反應。
當時聯盟中幾乎所有球隊都以某種形式利用了這一漏洞。沒有適當的中級例外,這是封頂球隊可以用來增加才能的唯一工具,相反,這是球員可以進入缺少薪金空間的球隊的唯一途徑。這些臺下交易非常誘人,並且誇大了球隊的工資帽數量,以至於節省空間需要更多的意志力。考慮到當時沒有支出的後果,這一點尤其正確。
奢侈稅
直到1999年CBA,NBA才開始徵收任何奢侈稅。即使這樣,也只有在整個聯盟支付給球員的款項超過一定數額而不僅僅是個人球隊的數目時,才應繳納稅收。該問題在2005年得到了更正,2011年批准了目前存在的更具懲罰性的版本。這意味著,只要一支球隊在工資帽上限規則之內開展業務,並獲得並簽署球員,他們就不會因花掉任何實際費用而受到懲罰。金錢數額。
那麼,這在名冊建設方面意味著什麼?從本質上講,它使團隊可以不受懲罰地自由支出。小型市場的 印第安納步行者隊 在1996-97賽季的薪水在NBA中排名第三。為什麼?因為他們在四名相同位置的球員上花費了超過1,870萬美元(約佔上限的77%)。他們在Dale Davis,Antonio Davis,Rik Smits和Derek McKey等所有大個子的組合上花的錢比多倫多或溫哥華花在整個花名冊上的花銷更大。只是沒有理由不這樣做。他們碰巧有那些球員。他們都產生了。保留他們沒有經濟處罰。因此他們保留了它們。在某種程度上,這幾乎發生在所有地方。機會成本導致了1990年代不存在的謹慎。
無限的鳥類權利和無奢侈稅的結合實際上懇求球隊花錢保留自己的球員。這樣,由於他們的薪水錶被球員佔據,現代球隊將受到限制,不要花錢。儘管這種結合意義重大,但在自由球員運動的最大推動力上,它的重要性相形見war。
最大合約
合法地允許球員獲得球隊願意支付的任何金額,直到1999年,只要該數字適合薪金上限或球員的“鳥類權利”。沒有金額限制(邁克爾·喬丹在1997-98賽季佔工資帽的123%)或選擇權(克里斯·韋伯)的15年新秀合同包括第一年選擇退出),而1995年CBA創立了合同期限為7年,以前的合同大大超過了合同期限(例如魔術師約翰遜的25年合同)。
1999年的CBA建立了我們今天擁有的當前的三層最大系統。擁有4至6年經驗的玩家可以在新合同的第一年獲得25%的上限。擁有七到九年經驗的玩家可以在新合同的第一年獲得30%的經驗。擁有10年以上經驗的玩家可以在第一個賽季中獲得35%的經驗。這些年來的時長各不相同,但是目前,一個團隊可以從自己的團隊獲得五年,而從一個新團隊獲得四年。
在實施這些限制之前,團隊在兩個方面都大大超過了他們。讓我們從薪水開始。當前的自由球員可以獲得的最高第一年薪水是薪金上限的35%。但根據 Hoops Hype的薪水資料庫,在喬丹的第一個冠軍賽季(1990-91)和他的最後一個冠軍賽季(1997-98)之間,驚人的26名球員的薪水超過了上限的35%。該名單包括許多可能喜歡與喬丹作戰的超級巨星隊友:大衛·羅賓遜(五次),帕特里克·尤因(四次),雷吉·米勒(兩次),加里·佩頓(兩次)和阿隆佐·莫寧(兩次) )全部出現在該列表中。
在許多情況下,玩家佔據了上限的可笑百分比。尤因在喬丹的最後一個賽季常規地拿出了鉅額的薪金上限,儘管他 在1996年簽下了一份為期一年的合同,但確實給了 尼克斯一些靈活性。例如,馬刺缺乏靈活性 。大衛·羅賓遜在喬丹的最後一個賽季中花費了聖安東尼奧46%的費用。
年長的巨星不必做出這樣的犧牲。如果尤因能夠從尼克斯拿到76%的薪金上限,那麼他實際上必須削減50%的薪水才能加入一支新球隊,即使是現代最高薪水。當時,頂尖球員佔據了球隊薪金空間的荒謬百分比,由於他們的鳥類權利,他們也可能要求自己的球隊付出如此之多,而在其他地方建立一支超級球隊在財務上是不切實際的。
不僅僅是這些交易的高薪讓自由球員的流動變得如此困難。這是他們的長度。舉例來說,尤因直到1996年才被選入自由球員市場。根據選擇,他的新秀合同可以持續6到10年。這些合同的期限鼓勵早期重新談判,因為在這些合同有效期內市場條件會發生變化。
如今,球員合同本來就很短暫,而且常常包含退出合同,以至於如果球員的薪水不足,他將盡快與自由球員經紀人聯絡以糾正這一問題。在那時候?一名玩家的薪水可能不足,但仍然有六七年的交易時間。賺更多的錢意味著投入更多的時間。超級巨星通常會在舊合同到期前的幾年簽署新合同,以確保獲得適當的報酬。
現在,在整個花名冊中考慮那些更長的合同。當一個團隊今天想簽下多個明星時,它只是拋棄了通常簽訂短期合同的角色扮演者。當這些角色扮演者簽訂了六年和七年的合約時,這樣做變得非常困難。歷史上在這一點上也沒有延伸條款。如果團隊想要清除薪金空間,那麼交易合同是唯一的方法。
最後,還有所有這些的精神損失。團隊意識到了所有這些現實。他們知道,清除薪資空間將要求說服力的明星採取降薪措施,希望其他明星不延長合同,並花費數年的時間放棄他們的不良合同或等待它們到期。賽道如此危險且難以預測,直到2000年的奧蘭多魔術賽之前,沒有團隊真正嘗試過。使用上述方法可以更輕鬆地降低目標。獲得和留住角色扮演者是如此簡單,以至於瞄準明星就沒有吸引力。在某種程度上,這是設計使然。過去,大多數超級球隊的組建方法都被聯盟干預所淘汰。
1980年代的超級團隊來自哪裡?
超級團隊在1980年代很豐富,現在也很豐富。它們只是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構建。從廣義上講,該十年中大多數最好的團隊都使用現在非法的方法來堆放甲板。一種這樣的作法涉及到一個如此臭名昭著的所有者,他現在有了一條以他命名的規則。
泰德史蒂芬(Ted Stepien)接任克利夫蘭騎士隊(Cleveland Cavaliers)時對重建毫無興趣 。他立即想要一支季後賽球隊,所以他將所有選秀權都換來了老將的幫助。這並不誇張。騎士在整個斯蒂芬任職期間都沒有保留任何一個首輪選秀權。從1980年至86年,每年都有另一支球隊入選,每項入選均進入前九名。1982年,那個選秀權交給了 湖人隊。總體排名第一。他們用它來選擇詹姆斯·沃西。如今,由於適當命名的斯蒂芬規則,這將是不可能的。這樣可以防止球隊連續幾年進行首輪選秀權交易。
在 費城76人隊 能夠採取一種不同的絕望的優勢。當ABA和NBA合併後,當時的紐約籃網隊欠尼克斯隊480萬美元的進場費。這是一個相當標準的擴充套件和重定位子句,在今天的許多運動中仍然存在。問題在於籃網負擔不起,因此他們將尤利烏斯·歐文賣給了76人隊,以償還尼克斯隊。今天,任何新的所有權集團都將受到審查。它必須在財務上足夠穩定以支援特許經營,即使不是那樣,現在出售球員現金也是非法的。那是當時不允許76人隊竊取名人堂的原因。
然後我們有了波士頓凱爾特人隊。他們沒有開發貿易市場,而是求助於NBA選秀。1978年選秀大會上他們以6號籤被拉里伯德(Larry Bird)選中。唯一的問題?伯德尚未參加選秀。他仍在印第安納州立大學讀書,但凱爾特人隊得以保留自己的權利,並於一年後畢業後與他簽約。與我們討論的幾乎所有其他規則一樣,該規則也已更改。無法選拔球員,他們仍然可以重返大學。這是這個故事中提到的第二條規則,以伯德命名。
完美的風暴
上述舉動是1980年代的主要內容。1984年,拉里·奧布賴恩(Larry O"Brien)讓位給大衛·斯特恩(David Stern)時,NBA便從一個無法無天的聯盟轉變為結構性聯盟。當一支球隊利用一項規則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時,NBA改變了該規則以保護這項運動的平衡。到喬丹開始獲勝時,與公牛一樣占主導地位的球隊作戰的舊方法 已經蕩然無存,但最終被炮製的新方法還不可能。換句話說,只有透過數字管理才能實現卓越才能組建一支超級團隊。
這就是公牛隊擁有的。他們不僅選擇了喬丹,還具有遠見卓識,在同一選秀中選擇了斯科蒂·皮蓬和霍拉斯·格蘭特。他們偷了丹尼斯·羅德曼( Dennis Rodman )進行交易, 並在 病態上報酬少了皮蓬, 以保持靈活性。他們確定了歐洲的Toni Kukoc,並在喬丹旁邊像史蒂夫·克爾和克雷格·霍奇斯一樣將三分得分後衛放在首位,然後聯盟其他成員開始進行分析。喬丹幾乎無論如何都會贏得冠軍。他真好。但是他以周圍的優勢陣容贏得了六場勝利,這要歸功於他的前線辦公室擁有比其他任何人更多的才華。
從這個意義上講,傑裡·克勞斯一直都是對的。在NBA歷史上,當時的球員無法強行建立自己的王朝。是贏得冠軍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