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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Teddy167028896

    當然是張金哥和前守備公子了,不論是金釧、晴雯、尤二姐、尤三姐其實都是自己走的路,雖死得冤枉但好歹也有個出場,這兩孩子就是鳳姐寫了個紙條然後就死了,難道不是最冤嗎?

  • 2 # 書生漫談

    正如第五回所云:萬豔同杯(悲),一個個活潑可愛的女兒最終都走向毀滅。那些冤枉致死的,更惹人憐憫,比如金釧兒、尤三姐等。而其中戲份最重也最感人的莫過於晴雯。作為賈寶玉身邊的一等丫鬟,晴雯完全有資格也有機會像襲人一樣,攀上寶玉。然而,晴雯雖直率急性,但潔身自好,不屑於透過這種途徑達到目的。她心裡有寶玉,也覺得會一直這樣在一起,可命運不會如此順暢,最終她為自己的性格復出了生命的代價。而諷刺的是給她的理由卻是勾引寶玉,真是冤枉至極,以致在臨死之前她憤然說:早知擔這樣的虛名,當初就這樣做了!

  • 3 # 萍風竹雨123

    《紅樓夢》中死的比較冤枉的人有金釧,晴雯,迎春等,但最冤枉的卻是那個無辜被人打死,名字諧音為“逢冤”的馮淵。

    馮淵本是今年以帶一個小鄉宦之子,自幼父母雙亡,又無兄弟姐妹。本來他最厭女子。卻一眼便看上了被拐子拐去賣的甄英蓮,併為此發誓再不交結男子,也不再娶第二個。可是這柺子又偷賣與薛家,兩家都不肯收回銀子,薛家便命人將馮淵打了個稀爛,抬回家不久使死了。馮淵花錢買妾,不但空歡喜了一場,而且送了命,豈不冤哉!

    本來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可是,薛家卻仗勢欺人,打死人命也不管不顧,揚長而去。而審理這樁案子的官員是仗著薛家的外家舅舅王子騰,薛家的姻親姨丈賈政上位的,循私枉法,欺負馮家沒有近親,並無人真心要為馮淵報仇,只是多判了馮家些燒埋費用了事。

    馮淵無辜被打死,卻有冤不能報,有恨不能生,白白做了一個冤死鬼,還成了賈雨村巴結討好王子騰的墊腳石。這在《紅樓夢》中豈不是最冤的一個人?

  • 4 # 暖暖時光淺淺憶

    尤三姐!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人言可畏,足以致人於死地!

    那尤三姐在房明明聽見。好容易等了他來,今忽見反悔,便知他在賈府中得了訊息,自然是嫌棄自己無恥淫奔之流,不屑為妻。今若容他出去和賈鏈說退親,料那賈璉必無法可處,自己豈不無趣。一聽賈鏈要同他出去,連忙摘下劍來,將一股雌鋒隱在肘內,出來便說:“你們不必出去再議,還你的定禮。一面淚如雨下,左手將劍並鞘送與湘蓮,右手回肘只往項上一橫。可憐“揉碎桃花紅滿地,玉山傾倒再難扶。”芳靈蕙性,渺渺冥冥,不知那邊去了。

    柳湘蓮扶屍大哭:“我並不知是這等剛烈賢妻,可敬可敬。”他沒想到三姐兒這樣標緻的人,性格竟是如此剛烈,可惜悔之晚矣,就此看破紅塵,跟隨一道士出家而去!

    尤二姐、尤三姐是寧國府珍大奶奶繼母帶來的女兒,兩姐妹在先與賈珍父子有染,名聲很不好聽,賈鏈納了二姐之後,三姐便與賈珍混在一處。天生脾氣不堪,仗著自己風流標致,偏要打扮得出色,作出萬人不及的淫情浪態來,哄得男子們垂涎落魄,欲近不能,欲遠不捨,迷離顛倒,她以為樂,自己高談闊論,任意揮霍灑落,拿賈珍等作踐取樂,竟是他嫖了男人,而非男人淫了她,賈珍等非但沒有隨心隨意,反倒花了許多昧心錢。

    後來三姐改過自新,心心念念要嫁柳二郎,不惜斷簪明志。經賈鏈說合,柳湘蓮以鴛鴦劍為聘禮,應下了與三姐的婚事。三姐自以為終身有靠,痴心苦等。不成想柳湘蓮從寶玉處得知底細後,決意悔婚索回定禮。

    三姐羞憤交加,不解釋不駁斥,一劍了事。三姐兒不向尤二那般無腦,無底線。放浪形骸下隱藏的是顆敏感易傷的心,迫於現實的無奈,不得不依附於賈氏討生活,她發自骨子裡牴觸,咱們金玉一般的人,白叫這兩個現世寶沾汙了去,也算無能。然而,在這場風月遊戲中,她終究還是敗下陣來,一個女人一旦犯了“淫”字,就再也洗不白了,在這個男權盛行的世道,誰許你公道?

    柳湘蓮亦不能免俗,雖然最終是悔了的,結果卻也是情小妹血濺鴛鴦劍,冷二郎一冷入空門!

  • 5 # 少讀紅樓

    在《紅樓夢》曲折複雜的故事情節中,前前後後真是死了不少的人,自殺的、他殺的、病死的,各有原因、各不相同。

    死是人生的宿命,每個人都要死,關鍵是要死得其所。紅樓夢中死得最冤枉和最不值的是尤三姐。

    一是為了不值得的事而死

    尤三姐的死,是為情而死。在數年前的某天,尤三姐多看了一眼“人群中的柳湘蓮”,從此便“不能忘記他的容顏”。為了這第一眼的心動,痴情的尤三姐便下定了決心:

    “這人一年不來,她等一年,十年不來,等十年,若這人死了再不來了,她情願剃了頭當姑子去,吃長齋唸佛,以了今生”。

    然而,柳湘蓮在遞出定情之物--鴛鴦劍之後,卻又對身處賈府的尤三姐心生了嫌棄,“你們東府裡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乾淨,只怕連貓兒狗兒都不乾淨。我不做這剩忘八”。

    柳湘蓮便當即上門,編出了“姑母於四月間訂了弟婦”的謊言,要毀了婚約。

    生性剛烈的尤三姐,望眼欲穿等來的竟然是要退婚約的情郎,自覺“無趣”的她,“揉碎桃花紅滿地,玉山傾倒再難扶”,芳靈蕙性,渺渺冥冥,不知那邊去了。

    可憐的姑娘,生命中的美好難道只有愛情嗎?真是太傻、太不值得了!

    二是為了不值得的人而死

    一見鍾情的感覺很多時候來自於情景和時機,所以一見鍾情的愛戀是世界上最不靠譜的事情。人類的眼睛不可能像X光機一樣穿透人的皮囊,直達他的靈魂,看清楚他的本質。

    尤三姐一見鍾情的物件柳湘蓮是一個這樣的人:“原是世家子弟,讀書不成,父母早喪,素性爽俠,不拘細事,酷好耍槍舞劍,賭博吃酒,以至眠花臥柳,吹笛彈箏,無所不為。因他年紀又輕,生得又美,不知他身份的人,卻誤認作優伶一類”,說白了他就是一個浪蕩江湖“二流子”。

    僅僅是因為賈璉“在路上工夫忙忙的就那樣再三要來定,難道女家反趕著男家不成”,柳湘蓮便覺得“上杆子的都不是買賣”,住在賈府裡的尤三姐一定是“淫奔無恥之流”,不屑為妻,繼而毀約,真是又“傲慢”,又“偏見”。

    讓尤三姐心心念唸的人,竟然是這樣的一個人;讓尤三姐血染鴛鴦劍的人,竟然是這樣一個人,真是太不值得了!心碎的她只有“來自情天,去由情地。前生誤被情惑,今既恥情而覺,與君兩無干涉”。

  • 6 # 潤楊的紅樓筆記

    《紅樓夢》裡,死了許多人,許多人的死都是可憐可嘆的。如果說誰死的最冤枉,非馮淵莫屬。

    馮淵本是一個小財主,人品風流,長到十八九歲上,過著衣食無憂的愜意日子,本來愛男風,不近女色。偏偏他遇上了英蓮,英蓮的國色天香,婉轉風流讓馮淵一見鍾情,而且改變了他的性取向。立馬決定納香菱為妾,而且終生只娶英蓮一人。錢都交給了人販子,只等三天後娶英蓮進門。

    如果馮淵不如此鄭重其事,如果馮淵付了錢就馬上領走英蓮,也沒有了後面的禍事。然而世界上最不能殘酷的就是“如果”二字。

    四大家族的薛霸王也看上了英蓮,柺子把英蓮又賣給了薛蟠。薛蟠和馮淵都要英蓮,各不退讓。薛家的惡奴威脅馮淵儘快放手,把英蓮讓給薛霸王,可是人單勢弱的馮淵為了愛情絕不退讓,結果被薛蟠帶人打得稀爛,沒幾天就死了。英蓮被連拉帶拽的搶走了。

    馮淵含冤而死,不僅花了銀子沒得到人,而且連自己的性命也搭進去了。家人告狀,也沒有結果,兇手薛蟠依然逍遙法外。所以說馮淵死的冤枉。

    馮淵的死,不僅有冤無處述,反而成了賈雨村之流的踏腳石。賈雨村攀附賈家後,正尋找機會與賈家進行進一步的接觸。如今出了薛蟠打死人的案子,賈雨村壓下了人命官司。成功的讓薛家、賈家和王家欠了他一個天大的人情,為以後的仕途打下了基礎,找到了四大家族這個靠山。馮淵自己的鮮血,染紅了賈雨村的紅頂子,成就了賈雨村的官運亨通。所以說,馮淵的死是最冤枉的。

  • 7 # 君箋雅侃紅樓

    秦可卿死後,她的貼身丫頭瑞珠半天后觸柱而亡。官方給的解釋是自盡殉主,賈珍以孫女的規格與秦可卿一同舉行葬禮,生前沒有顯貴,死後卻極盡哀榮。瑞珠的死,成了紅樓夢中葬禮規模最大的丫頭。但關於她的死因卻成了一個謎。

    忽又聽得秦氏之丫鬟名喚瑞珠者,見秦氏死了,她也觸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人也都稱歎。賈珍遂以孫女之禮殮殯,一併停靈於會芳園中之登仙閣。

    瑞珠之死與秦可卿一樣,可罕。為什麼可罕?在於不同尋常。具體來說有三點可罕。

    第一,瑞珠死亡的時間可罕。

    瑞珠是在秦可卿死後半天才死。秦可卿半夜傳死訊,賈家族人紛紛趕到,連住在一二十里遠的秦業和尤氏母女都前後腳趕來,其間為秦可卿選棺材板,拉了好幾副賈珍都不滿意。還是薛蟠來說鋪子裡藏了一副義忠親王老千歲的棺材板。賈珍派人去拉了過來,再整理,這一來二去更費時間,怕不已經中午了。這時傳出瑞珠死亡的訊息。

    半天時間瑞珠幹嘛了?經歷了什麼?沒有人知道。作為秦可卿的丫鬟,兩人關係再好也不過就是平兒與王熙鳳,紫娟與林黛玉一般了。但二人死後平兒和紫娟應該都不會殉主。瑞珠在秦可卿死後大半天才自盡明顯過了自盡的情緒衝動期。

    第二,瑞珠死亡的方式可罕。

    有人會說,自殺是想不開的行為,時間越長越賺牛角尖。此話不錯。但若是結合瑞珠自殺的方式就不對了。瑞珠是觸柱而亡的。何謂觸柱而亡,一頭撞死!現實生活中幾乎沒有人自殺用觸柱而亡的方式。跳樓、割腕、服毒、上吊、投井……瑞珠卻選擇了一個最不可能的方式死了,還是半天之後才用這樣的方式死。顯然有問題。

    人自盡也是有因由和選擇的。觸柱而亡屬於極其慘烈的方式。這種死法大多是情緒激動,為了給人證明什麼而死,屬於強烈過激行為。如果秦可卿剛死,瑞珠觸柱而亡沒問題。死後半天用這樣的死法,很冤!

    第三,瑞珠死亡的隱喻可罕。

    觸柱而亡一般是古代私刑的環境下,比方在祖宗祠堂,在衙門大堂,在皇宮大內,在家族內部,往往伴隨著審訊,當事人含冤莫名才會出現這個結果。那麼瑞珠有什麼可含冤的?

    瑞珠有什麼可冤的?自然是秦可卿死的冤。如果秦可卿好好的不想活自盡,瑞珠沒必要死。顯然天香樓上發生了秦可卿始料未及的事,令其激憤之下自盡。瑞珠作為唯一知情人,一定會被尤氏等控制起來。尤氏對此很擅長,賈敬死的時候也是先控制和尚道士。再做其他。

    被控制的瑞珠半天之後為秦可卿殉葬,還用的觸柱而亡這樣有冤之人才會選用的方式。太奇怪。

    第一,替秦可卿鳴冤我認為關係不大。花季少女用自己生命為主人鳴冤這事說不通。活著才可以鳴冤。

    第二,被逼迫而死很可能。作為唯一知情人,只有她死才可能隨意捏造真相。

    第三,被殺也可能。觸柱而亡和用棍棒重擊額頭差不多。瑞珠也可能如此而死被說成殉主。

    總之,瑞珠作為秦可卿的丫頭,非常大的很可能是被有預謀的害死。她用悲憤含冤才會選用的方式昭告自己的冤屈,曹雪芹也有意點出秦可卿含冤而死的真相。從秦可卿死到瑞珠死這半天時間,瑞珠究竟經歷了什麼可怕的事,永遠也不會有人知道。但與裝“爬灰”的賈珍和“裝病”的尤氏有關毋庸置疑。曹雪芹設定的瑞珠之死絕非隨意而為,您覺得呢?

  • 8 # 棲鴻看紅樓

    我來回答。

    金釧兒,是《紅樓夢》中死得最為莫名其妙、陰差陽錯的一個人。

    這個觀點,很多人不會接受:她勾引寶玉,受到王夫人的嚴厲處分,羞憤自盡。簡單地看,這話說得沒錯。不過細究起來,裡面有太多陰差陽錯。

    先說“勾引”。如果給《紅樓夢》裡所有的“勾引”排個名,金釧兒逗寶玉吃她嘴上的胭脂,應該不會出前三名。但這樣簡單的結論,恐怕只有沒讀過小說原著的人,才會得出。因為在原著裡,金釧兒是在王夫人屋外廊下,一牆之隔,就是嚴厲的賈政。如果金釧兒真有“勾引”之心,會在這時候實施嗎?

    當然,即使不是存心勾引,金釧兒此舉,仍然是輕浮而不謹慎的。對於寶玉,這是性感大膽的吸引,對於賈政王夫人,這是不可赦的犯罪!如果因此而把金釧兒攆出去,大概任何人都沒什麼可說的。可是,金釧兒在此事之後很久,都平安無事,繼續在王夫人身邊大膽放肆、不受管束。

    引起被攆的,是寶玉趁王夫人午睡,再三挑逗金釧兒。寶玉此舉,是否有色情的含義,這可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金釧兒屢次拒絕,甚至不是拒絕,而是更冷淡的不加理會。

    平時喜歡與寶玉開玩笑,這時卻不理會,唯一的理由是金釧兒午倦正濃,懶得理會。從這也可以看出金釧兒對寶玉的態度:如果是心儀、或者有所圖,她會因睏倦而不理會對方嗎?

    所以說,金釧兒對寶玉的“挑逗”,其實不是挑逗,充其量只是調侃,是年輕活潑的少女,對視為弟弟的大男孩的態度。可就是這樣並無綺意的不加理會,卻導致了金釧兒被逐,這可不是陰差陽錯嗎?

    在寶玉挑逗金釧兒的一番言語中,王夫人不可能沒聽到,但是不理會。金釧兒只回答了一句話,是叫寶玉去“拿環哥兒與彩雲去”。這句話與寶玉金釧兒的“私情”完全無關,卻引得王夫人震怒。難道在王夫人眼裡,賈環與丫鬟戀愛,竟比寶玉與丫鬟戀愛更可氣、更不能接受?難道王夫人重視賈環,竟超過寶玉嗎?

    關鍵不在賈環,而在彩雲。彩雲是王夫人最得力的丫鬟之一。不過在王夫人眼裡,丫鬟再得力,也不過是一件活財產,是她的私有財產。金釧兒也好,彩雲也好,莫不如此。

    王夫人的財產,將來是要給寶玉的。按照理法,庶生的賈環也是“一樣的主子”,在賈府的財產分配上不可能有天壤之別。可王夫人自己的財產,就不用便宜了賈環了。所以寶玉對金釧兒挑逗,王夫人就能裝睡而不加理會——寶玉以為王夫人是有可能把金釧兒給了寶玉的,王夫人也未嘗不這樣以為。

    金釧兒教寶玉雲捉賈環與彩雲,有“誨淫”之嫌,但還不是最要緊的。最要緊的是王夫人在知道賈環母子“幾次三番”暗害寶玉之後,又發現對方已經收買了自己最得力的身邊人,等於在自己身邊安插了內線!

    王夫人的勃然大怒,倒是有一半是衝著彩雲去的。不過以她正室誥命夫人的身份,不能直接對彩雲進行處分——與少爺戀愛,並不是太大的錯。於是二罪歸一,遷怒加追責,把金釧兒攆了出去。

    金釧兒是有點輕浮的,但她的被攆,卻不是因為輕浮。她其實對寶玉無意,但她的被攆,卻又與寶玉聯絡在一起。她知道婢女與少爺戀愛的事情,自己並不曾參與,卻因為說一句而被攆。金釧兒有錯,但罪不致死;致死的又不是她的錯——你倒是說說,她的死,到底冤枉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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