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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寧波一女子路途中丟失手機,拾到手機者要求2000元報酬方可歸還,因報酬數額分歧兩人協商未果,見失主報警,拾到者直接將手機摔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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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北斗6號

    我看了影片,摔壞手機是故意為之,情節十分惡劣,法律應當予以嚴懲。

    一是報警,數額雖不大,但已確認手機主人的情況下,敲詐不成,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應依照治安處罰法,應予賠償和行政處罰。

    二是提起民事訴訟,以侵害財產權,請求法院判令損害賠償。

    但無論如何,不能不了了之,要讓壞人付出代價。

  • 2 # 清哥

    簡單手機應當歸還失主,所拒不迴歸,就構成不當得利,可透過訴訟要求歸還,若金額大,拒不歸還行為,甚至可能構成侵佔罪。

  • 3 # 開啟車窗看景色

    撿到手機向失主索要2000元報酬,見失主報警後,當即將手機摔碎。撿到手機,經常有自已使用或者賣給二手店的,當即摔手機的還不多見,但兩者都屬於撿到東西不歸還失主,都是違法的。

    《物權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手機價格不是很貴,關鍵是手機裡存有遺失者的大量資訊,一旦丟失,不是心疼那兩錢,而是手機裡存的東西。一般情況下,雙方進行協商,遣失者付點保管費以示感謝,都屬正常,百八十元的感謝費也能接受得了。可這位拾到者竟以此為斂財的契機,獅子大開口,張嘴就要2000元,放到誰身上也接受不了,報警也沒毛病,毛病出到了拾到者身上。我分析如果少要點錢,二、三百塊的,遺失者也能接受,採取極端手段拒不歸還,可是觸犯了法律。法制社會,豈容你胡作非為!

    遺失手機的這位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訴訟,這位拾遺者將承擔民事責任,不僅要全額包賠手機損失,還要處以罰款。估計,沒等法庭開庭,拾遺者就會與這位女士協商解決的。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 4 # 東言頻道

    撿到手機,索要2000元,如果不給就要摔手機,現在這樣的戾氣遍地的人真不在少數,這些人純屬是活人慣的,而現在這樣邪性的人還非常多,他們還理直氣壯的違法,讓人哭笑不得。

    法律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有了法律規定,我們就知道這個問題怎麼處理了,第一,取得拾得物,不能據為己有,第二,拾得人有保管好拾得物的義務,第三,如果拾得人損壞了拾得物要賠償。第四,如果不歸還拾得物,按照不當得利處理,嚴重的可追究侵佔責任。

    以上四條是撿到東西的人需要遵守的法律規則,也是我們判斷問題的標準。撿到東西尚且要歸還,那麼摔壞東西是什麼性質呢?涉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手機價值很高,那麼這個牛皮人就中獎了,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還要賠償受害人損失。

    為人處事,別太囂張,俗話說裝屁被雷劈,撿到東西,厚道一點,如有失主認領,就要歸還,不要財迷心竅,這樣做會有報應的。

    手機被摔,這事很好解決,報警,不接受調解,一切按照警方要求來。可能換個新手機,多好呀。

  • 5 # 我從遠方來2021

    在這宗事件中,作為一名為人師表的教師,本該言傳身教,樹立起良好的社會形象,而不是見物生貪念。試想,一個剛出校門,走上社會的學生,你撿到她的手機,只不過耽誤你一點時間而已,一開口索要2000元,一般都很難接受。一箱楊梅和500塊錢己表示很大誠意了。做人不能乘人之危,有時要換位思考,假如丟了手機是你呢?如今手機摔壞了,事情鬧大了,誰是誰非,大家都在關注最終的結局,相信有關部門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

  • 6 # 狂踹方方臉

    要2000元、不成摔手機的女人是寧波古林鎮中學初中數學老師,張利芳,青淋閒庭34棟139號607。她可是在2017年評了高階教師,網友轉起來,曝光這個垃圾女人

  • 7 # 秋容帥

    要2000元、不成摔手機的女人是寧波古林鎮中學初中數學老師,張利芳,青淋閒庭34棟139號607。她可是在2017年評了高階教師,網友轉起來,曝光這個垃圾女人

  • 8 # 黔嶺歌飛

    已經觸犯了法律,據說當時丟失手機者已經報了案的,但派出所要她給出對方姓名住址等……摔手機者及派出所都應當被追責!

  • 9 # 小角色75183750

    要2000元、不成摔手機的女人是寧波古林鎮中學初中數學老師,張利芳,青淋閒庭34棟139號607。她在2017年評了高階教師,網友轉起來,曝光這個垃圾女人

  • 10 # 濟寧樂樂

    要2000元、不成摔手機的女人是寧波古林鎮中學初中數學老師,張利芳,青淋閒庭34棟139號607。她可是在2017年評了高階教師,網友轉起來,曝光這個垃圾女人

  • 11 # 打瓶醬油當酒喝

    拾得遺失物,應妥善保管或上交或返還。有費用請求權。拒不返還視金額大小可構成侵佔罪,故意毀壞財務罪。如按不當得利,並且他主佔有,損壞要賠。如按故意損壞公私財務可治安處罰。

  • 12 # 王澤成律師

    從道德來說,這位大媽缺德。

    從法律來說,這位大媽違法,她是有義務歸還手機的。她可以要求失主給一定的補償,但是這個補償應是在合理範圍內。如果失主不願意補償,她也不可以強行索要。

    但是,因為大媽不但拒不歸還,還把它摔壞了,這就造成了其它後果:失主財物受損,當損失金額達到一定的程度2萬元以上,則構成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罪。另外,即便損失金額比較小,達不到刑事標準,其行為也已經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本案,失主的損失較小,事後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大媽沒有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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