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親屬稱謂的差異 中國傳統的家庭構成模式是以父子為中心的。在家庭中要嚴格遵守長幼有序、長尊幼卑的宗法秩序,年齡的大小、輩分的高低是極為重要的區分依據。同輩分的要區分哥哥和弟弟、姐姐和妹妹、伯父和叔父、伯母和嬸母。不同輩分的稱謂是長輩可以直呼晚輩的名,也可以連姓一起稱呼;晚輩對長輩則只能嚴格按照其相應的稱謂來進行稱呼,直呼其名是萬萬不可的。英語中的親屬稱謂則不區分長幼,輩分高低也不太講究。如姐妹、兄弟各只對應一個詞:非直系親屬中,長一輩的男性一概稱“uncle”,女性一概稱“aunt”;而同輩的不論男女,一律稱“cousin”。同輩之間,英美人士往往是以名字或暱稱相稱呼,晚輩對長輩也可直呼其名。在他們看來,這意味著他們之間的親密無間、關係融洽。 (一)血親、姻親稱謂的差異 血親,指的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姻親,指的是有婚姻關係的親屬。男有其宗,女有其族。前者稱“宗親稱謂”,後者稱“姻親稱謂”。在漢語裡血親稱謂和姻親稱謂界限十分分明,即兄弟連襟、姐妹妯娌、伯叔姑嬸要嚴格區分,如伯父、叔父是血親,伯母、嬸母為姻親。英語裡沒有血親和姻親的區分。父母的兄弟以及父母姐妹的丈夫都稱“uncle”,父母的姐妹以及父母兄弟的妻子都稱“aunt”。當然,在某些非區分不可的場合裡,英語中常用“in—law”作這些稱謂的字尾,以示與血親的區別。例如,用“brother—in—law”來表示與漢語相當的大伯子、小叔子等;用“sister—in—law”來表示與漢語相當的大姑子、小姑子等。期刊文章分類查詢,盡在期刊圖書館 (二)宗族與外宗族稱謂的差異 《現代漢語詞典》對“宗族”一詞的解釋是:“同一父系家族的成員(不包括出嫁的女兒)。”因此,爺爺、奶奶、侄兒、侄女、孫兒、孫女屬於同宗族,外公、外婆、外甥、外孫、外孫女屬於外宗族。在舊中國傳統的社會觀念中,同宗族的親戚要親於外宗族的親戚。英語親屬稱謂沒有宗族、外宗族之分。“grandfa—ther”囊括了祖父和外祖父的意思,“grandmother”包括了祖母和外祖母等等。交際中,如果需要明確是“爺爺”還是“外公”,就要單獨加以解釋,“onmyfather’Ssideoronmymother’sside”。此外,“cousin”一詞的廣泛涵義也說明了英語不區分宗族和外宗族。“堂”和“表”在漢語中分屬兩個不同的宗族,是絕對不能混淆的。而英語中“cousin”一詞不僅涵蓋了堂兄、堂姐等,還包括了表兄、表姐等諸多的漢語親屬稱謂詞,抹去了宗族的界限。 (三)親屬稱謂的泛化差異 親屬稱謂的泛化是指用親屬稱謂詞去稱呼一些既無血緣關係又無姻親關係的人的現象。如稱呼陌生的年長者為“大爺”、“大娘”等,還可以加上職業稱呼,如“郵遞員叔叔”、“售貨員阿姨”等。英語中也有親屬稱謂泛化的現象。在英國中部的一些地區,一些傳統家庭常將“aunt”和“uncle”用於稱呼非親屬成員。例如,稱呼父母的朋友為“UncleTom”或“AuntKate”。但英語親屬稱謂泛化的現象遠沒有漢語普遍,小孩子見了不認識的人,一般用“先生”、“女士”來稱呼對方,而對父母的朋友,則可直呼其名。 二、社交稱謂的差異 (一)姓名稱謂 漢語有關姓名的稱謂可謂靈活多樣。可稱呼“姓+名”、“名”、“姓/名/姓名+稱謂詞”,還可稱呼“小/老+姓”或“姓+老”。如人們可稱“李小明”為“李小明”、“小明”、“李先生”、“小明先生”、“李小明先生”、“小/老李”或“李老”。稱謂的不同,表現出人與人之間的親疏程度。英語姓名的稱謂比較單一。英語對姓名的稱謂形式是“名”和“稱謂詞+姓”。例如,人們可稱“JohnBrown”為“John”或“Mr.Brown”。英語中沒有“稱謂詞+名”這種稱呼形式,如“JohnBrown”不能稱為“Mr.John”。 (二)職銜稱謂 漢語中一般能夠表示職業、職務、職稱等社會地位的象徵詞都可用於稱謂。除可單用外,還常與姓名連用(姓/名/姓名+職銜)以示認可或尊敬。英語中的職銜稱謂侷限性很強,一般不用作稱呼。例如,如果某人是“老師”或是“建築師”,人們是不能稱其為“老師/建築師”的,而應稱其為“先生/女士”。社交活動中常用的職銜稱謂有:Dr.,pro—fessor等。這些職銜稱謂既可單獨使用,又可與姓氏、身份等結合使用,但要放在姓氏前(職銜+姓氏)。總之,漢語的職銜稱謂要比英語廣泛複雜得多。 (三)泛稱稱謂 英語中的通稱有:Mr.,Mrs.,Madam,guys等。前三者可與姓名連用,使用尤為普遍。漢語中的通稱有:同志、先生、女士、朋友等。英語和漢語一樣,都有三種人稱,但是英語的人稱稱謂遠比漢語簡單得多。英語和漢語都有零稱呼語。如漢語的“喂,嗨,那個誰”等,英語的“Hello,Hi,Excuseme”等。在中國,零稱呼語須謹慎使用,這是因為,在大多情況下零稱呼被認為是不禮貌的。然而在英美國家,無論發話人和受話人之間是什麼關係,零稱呼語都是可以被接受的。
一、親屬稱謂的差異 中國傳統的家庭構成模式是以父子為中心的。在家庭中要嚴格遵守長幼有序、長尊幼卑的宗法秩序,年齡的大小、輩分的高低是極為重要的區分依據。同輩分的要區分哥哥和弟弟、姐姐和妹妹、伯父和叔父、伯母和嬸母。不同輩分的稱謂是長輩可以直呼晚輩的名,也可以連姓一起稱呼;晚輩對長輩則只能嚴格按照其相應的稱謂來進行稱呼,直呼其名是萬萬不可的。英語中的親屬稱謂則不區分長幼,輩分高低也不太講究。如姐妹、兄弟各只對應一個詞:非直系親屬中,長一輩的男性一概稱“uncle”,女性一概稱“aunt”;而同輩的不論男女,一律稱“cousin”。同輩之間,英美人士往往是以名字或暱稱相稱呼,晚輩對長輩也可直呼其名。在他們看來,這意味著他們之間的親密無間、關係融洽。 (一)血親、姻親稱謂的差異 血親,指的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姻親,指的是有婚姻關係的親屬。男有其宗,女有其族。前者稱“宗親稱謂”,後者稱“姻親稱謂”。在漢語裡血親稱謂和姻親稱謂界限十分分明,即兄弟連襟、姐妹妯娌、伯叔姑嬸要嚴格區分,如伯父、叔父是血親,伯母、嬸母為姻親。英語裡沒有血親和姻親的區分。父母的兄弟以及父母姐妹的丈夫都稱“uncle”,父母的姐妹以及父母兄弟的妻子都稱“aunt”。當然,在某些非區分不可的場合裡,英語中常用“in—law”作這些稱謂的字尾,以示與血親的區別。例如,用“brother—in—law”來表示與漢語相當的大伯子、小叔子等;用“sister—in—law”來表示與漢語相當的大姑子、小姑子等。期刊文章分類查詢,盡在期刊圖書館 (二)宗族與外宗族稱謂的差異 《現代漢語詞典》對“宗族”一詞的解釋是:“同一父系家族的成員(不包括出嫁的女兒)。”因此,爺爺、奶奶、侄兒、侄女、孫兒、孫女屬於同宗族,外公、外婆、外甥、外孫、外孫女屬於外宗族。在舊中國傳統的社會觀念中,同宗族的親戚要親於外宗族的親戚。英語親屬稱謂沒有宗族、外宗族之分。“grandfa—ther”囊括了祖父和外祖父的意思,“grandmother”包括了祖母和外祖母等等。交際中,如果需要明確是“爺爺”還是“外公”,就要單獨加以解釋,“onmyfather’Ssideoronmymother’sside”。此外,“cousin”一詞的廣泛涵義也說明了英語不區分宗族和外宗族。“堂”和“表”在漢語中分屬兩個不同的宗族,是絕對不能混淆的。而英語中“cousin”一詞不僅涵蓋了堂兄、堂姐等,還包括了表兄、表姐等諸多的漢語親屬稱謂詞,抹去了宗族的界限。 (三)親屬稱謂的泛化差異 親屬稱謂的泛化是指用親屬稱謂詞去稱呼一些既無血緣關係又無姻親關係的人的現象。如稱呼陌生的年長者為“大爺”、“大娘”等,還可以加上職業稱呼,如“郵遞員叔叔”、“售貨員阿姨”等。英語中也有親屬稱謂泛化的現象。在英國中部的一些地區,一些傳統家庭常將“aunt”和“uncle”用於稱呼非親屬成員。例如,稱呼父母的朋友為“UncleTom”或“AuntKate”。但英語親屬稱謂泛化的現象遠沒有漢語普遍,小孩子見了不認識的人,一般用“先生”、“女士”來稱呼對方,而對父母的朋友,則可直呼其名。 二、社交稱謂的差異 (一)姓名稱謂 漢語有關姓名的稱謂可謂靈活多樣。可稱呼“姓+名”、“名”、“姓/名/姓名+稱謂詞”,還可稱呼“小/老+姓”或“姓+老”。如人們可稱“李小明”為“李小明”、“小明”、“李先生”、“小明先生”、“李小明先生”、“小/老李”或“李老”。稱謂的不同,表現出人與人之間的親疏程度。英語姓名的稱謂比較單一。英語對姓名的稱謂形式是“名”和“稱謂詞+姓”。例如,人們可稱“JohnBrown”為“John”或“Mr.Brown”。英語中沒有“稱謂詞+名”這種稱呼形式,如“JohnBrown”不能稱為“Mr.John”。 (二)職銜稱謂 漢語中一般能夠表示職業、職務、職稱等社會地位的象徵詞都可用於稱謂。除可單用外,還常與姓名連用(姓/名/姓名+職銜)以示認可或尊敬。英語中的職銜稱謂侷限性很強,一般不用作稱呼。例如,如果某人是“老師”或是“建築師”,人們是不能稱其為“老師/建築師”的,而應稱其為“先生/女士”。社交活動中常用的職銜稱謂有:Dr.,pro—fessor等。這些職銜稱謂既可單獨使用,又可與姓氏、身份等結合使用,但要放在姓氏前(職銜+姓氏)。總之,漢語的職銜稱謂要比英語廣泛複雜得多。 (三)泛稱稱謂 英語中的通稱有:Mr.,Mrs.,Madam,guys等。前三者可與姓名連用,使用尤為普遍。漢語中的通稱有:同志、先生、女士、朋友等。英語和漢語一樣,都有三種人稱,但是英語的人稱稱謂遠比漢語簡單得多。英語和漢語都有零稱呼語。如漢語的“喂,嗨,那個誰”等,英語的“Hello,Hi,Excuseme”等。在中國,零稱呼語須謹慎使用,這是因為,在大多情況下零稱呼被認為是不禮貌的。然而在英美國家,無論發話人和受話人之間是什麼關係,零稱呼語都是可以被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