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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國學大觀園

    李吉:舉報有風險,不如去捕兔

    其實水泊梁山上的那些小兵,就是那些來自社會最底層的人。走到哪,他們都是最底層,也必須要接受最底層的命運。他們要錢沒錢,要地沒地,要房沒房,要老婆更是沒人願意嫁給你。他們是生活中真正的“屌絲”,窮到沒有一點點財產和體面以及尊嚴的“屌絲”。

    一個“屌絲”要想發大財,不去走歪門邪道或諸如買彩票中頭獎之類的飛來橫財,均是難以實現的。因此,當李吉在知道史進和山上強盜有勾結後,李吉才似乎找到了一個發財的機會和改變自己命運的最好時機。而李吉的報案,其實也並不為過。

    自從有了強盜,李吉的飯碗整個的就被山上的強盜給搶走了。原來還能上山打打野獸,現在也只能在山下或強盜不出沒的地方捕個兔子什麼的。獵戶的命運就是這樣。山上有猛獸了,你需要去打猛獸,否則官府會拿你問事;山上有強盜了,你就等於砸了飯碗,但官府卻又不管你,任由你自生自滅。

    解珍解寶兄弟為了打老虎,險些把命給丟了。武松打老虎,卻是“客串”了一把獵戶,將獵戶的事情給做了。因此武松在知縣給他賞錢時,首先想到的便是那些沒有打到老虎的獵戶們,他們整日裡辛苦的潛伏在山裡,目的就是為了打老虎。而武松也因此很得意,每到一處,必提起自己打虎之事,這等榮耀是一般人所不能有的。儘管那時通訊不發達,也沒有網際網路,但武松打虎的事情還是透過人們的口耳相傳,將武松的美名傳出很遠。 一說到打虎英雄武松,沒有人不心生佩服和敬仰。好漢們聽了,也不由得會畏懼三分。

    李吉是個社會底層人物

    李吉這樣的普通獵戶,對山上的強盜當然是痛恨不已。強盜和獵戶,基本上是對立的。這也不奇怪,大家都是靠山吃山,強盜們的到來便斷了獵戶們的生計,獵戶們哪有不痛恨的呢?若不是沒有能力,李吉這些獵戶是巴不得強盜們早早的滾蛋。自李吉知道了史進和強盜有聯絡後,也就等於看到了除敵的好機會。

    對於李吉,史進一直以來便是很瞧不起。李吉一到莊上,史進就將其當賊一樣看待,也不給其好臉色。看見李吉,動輒就是“喝問”,真正是把李吉當成了賊人。無論你是否做了什麼偷雞摸狗之事,在情感和認識上,史進已經將李吉視為一個賊了。李吉這個賊只是個小賊,無非是惹人厭煩,個人喜好偷雞摸狗和遊手好閒。大賊倒是不露聲色的,搶老百姓的財產也是不露痕跡或讓人對其行為是無可奈何的。比如山上的強盜,還如貪官汙吏等等。

    可以說,史進就如同阿Q正傳裡的趙太爺,從來是沒有拿正眼看過李吉。便是給史進打工的莊丁們,也會如同趙太爺家的傭人,將李吉看成低人一等的人。李吉從史進這個財主那裡,從來都得不到尊重。阿Q在趙太爺那裡,同樣是討不來尊重。不要說尊重,就是和顏悅色也沒有過。

    但李吉也是一個有血有肉之人,李吉相比阿Q也要強出很多。阿Q都希望得到平等對待,希望有朝一日能革了那些看不起自己的財主的命,何況李吉?李吉是一個有情感的正常人。難能可貴的是,李吉還認識幾個字,這在窮人中更是不易。

    因此,在李吉發現了史進的秘密後,新仇舊恨一起湧上,對史進也就不會客氣了。人們常說,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若是在平時裡,史進為人隨和些,待人接物能一視同仁,李吉又哪裡會去官府舉報史進?

    史進的為人

    正是由於史進平時為人不地道,對待下層人非常苛刻,所以才會出現這種情況。史進對下層人的歧視,從其事情敗露後殺了莊客王四亦可看出。莊客王四,儘管因酒誤事,可畢竟也是跟了史進多年。辛辛苦苦為史進家創造財富,換來的也不過是養活自個。並且,史進能將機密事交給王四去辦,證明王四還是史進的心腹人。而王四也一直是守口如瓶,其本人更沒有想到要去官府舉報史進。假如王四去舉報史進,史進又豈能不被官府所捉?僅僅由於酒後出錯,沒有對史進說實話,史進竟然將王四給一刀殺了。

    “富二代”史進這人不但看不起底層人,將他們的生命也看同蟲蟻般輕賤,說殺就殺,可見史進這人的心狠手辣。同時,史進這人還很愛面子。殺自己親信,目的是給自己的兄弟們看,證明自己絕不偏袒,亦是為洗刷自己的清白。而這些,都是和“面子”有關。因為只有這樣做,史進的面子才會給找回來,史進也才能在自己弟兄們面前抬起頭。這一點,可能卻是為其他人所忽略的。

    而後來的殺李吉,一方面是為了“復仇”,將報案的“小人”給除了,一方面亦是為了在弟兄們面前給自己“長面子”。禍從何來,我就要將其從來處給擺平。殺親信,殺“仇人”,拋棄富貴之家,把自己的弟兄們安全的送到山上,不只是義氣上過得去,就是在面子上同樣過得去了。

    報官有錯嗎

    其實,李吉舉報史進並沒有錯。當你發現一個人和官府通緝的強盜有勾結,你去官府舉報,難道有錯麼?且不說強盜搶了你的飯碗,也且不說其同夥瞧不起人不尊重你,單就一個是邪惡的一方一個是正義的一方,舉報也是正確的。懲治邪惡人人有責,包庇罪犯才是有錯和有罪的。就當時少華山強盜的作為,打家劫舍不幹什麼好事,殺人越貨的事也是沒少幹,他們侵害了一方百姓的利益和安寧,舉報史進恰恰是為民除害的行為,是應該值得提倡和讚揚的。

    官府重賞舉報人,亦說明了這夥強盜危害性極強。如今抓捕在逃犯或通緝犯,不也要依靠群眾的力量麼?只是,李吉所在的政府部門沒有很好的保護好舉報人,更談不上保護舉報人的隱私了。直接將舉報人帶到被舉報人面前,豈不是等於將舉報人送到了虎口?舉報人的隱私權何在,舉報人的人身安全又在哪裡?舉報人害怕的就是暴露,害怕的就是被舉報人打擊報復。不保護好舉報人,不替舉報人保密,以後還有誰敢大膽舉報?

    總結

    生活在最底層的人,可能還想不到為民除害,更多想到的還是賞金,這也是最為正常不過。他們並不高尚,也並不崇高,但他們同時也並不猥瑣,並不惡俗。倒是史進這類人,才是真正讓人厭惡和不討人喜歡的人。即便他們為官了,也絕不會是清官,更不會去好好對待一方百姓。什麼正義和不正義,能喝酒能講義氣的就是好兄弟。好兄弟在一起,還不是有錢大家掙有錢大家花。我若為官,自然會給弟兄們好處,讓弟兄們承包個什麼工程的發個財,那是不在話下。而只要不遂了他們的意,他們就根本不把你放在眼裡,只不過將你視為奴才,要殺要留都是他們說了算。從史進對待自己家丁和親信的態度,我們也就可以窺見一斑。家丁和親信尚且如此,更不要說什麼旁人了。

    窮苦老百姓在任何時候註定都是弱勢群體,強盜們好歹也是有一定強勢的,他們屬於黑社會,黑社會玩起硬來,便是官府也不怕,官府亦是對他們畏懼三分。史進和強盜們稱兄道弟,對自己也是有諸多好處。而將責任和正義放在一邊者,他們根本不管什麼原則和法律,哪怕你是殺人不眨眼的魔頭,又或者你是坑蒙拐騙的奸商,照樣會和你稱兄道弟,打得熱火。窮苦老百姓似乎就應該是低賤的人低賤的命,即便殺了也是不可惜。這樣的人,和當時的昏官又有什麼區別?或者,還遠不如當時的昏官。因此,李吉的舉報是完全正義和合法的。當地的村幹部勾結黑社會,難道還不應該舉報?他們狼狽為奸,互通有無,形成了利益共同體,最終踐踏的只能是當地老百姓的利益。不損害老百姓的利益,黑社會的利益從何而來?他們的日子越好過,當地老百姓的日子也就越不好過。

    李吉和史進,既不是什麼好友,又不存在利益矛盾,所以也無從有什麼“小人”“君子”之說。對待這樣的舉報人,沒有將其視為英雄卻是將其等同於“小人”,便只能說我們的世界觀有問題,我們也跟隨著“義氣”而走,徹底忘卻了什麼是正義和大是大非了。只可惜,李吉時運不濟,財沒有發成,就是自己的小命也給丟了。

  • 2 # 純鈞LHGR

    只因李吉為一人之私,害眾人遭罪。而且,這李吉也夠無情無義。

    李吉出首史進與少華山勾結,表面上只害了史進和少華山上的人,但實際上卻牽連到整個史家莊。史進若歸了案,偌大史家莊,諸多莊客,以後怎麼生活?

    看之前史進與李吉對話,史進倒是李吉的老主顧,甚至可以說李吉這獵戶也是仰賴史進而生存的一員。

    史進乘涼,見了李吉,不過只開了一句玩笑“莫不來相腳頭”,所謂“相腳頭”就是踩盤子,踩點。這很明顯是句玩笑話:李吉,你亂看什麼呢?當算當賊啊?

    李吉因此區區小事懷恨史進,出首史進,已是不該。他不記得史進日常照顧他生意,只想到“做獵戶幾時能夠發跡”和三千貫賞錢,就坑了他的老主顧,十足忘恩負義。

    再加上以上所說,李吉此舉,坑了史家莊一莊良賤,包括那個曾經打算一起喝酒的矮丘乙郎,都要因他的一己之私而面臨生活無有著落的局面,這種為了自己連曾經的朋友都豁得出去的東西,正是《水滸》裡最令人討厭的角色之一,重情重義的史大郎怎能不恨他?

    為了這個傢伙,史家莊破敗,史進無家可歸還背上了官司,這樣的仇還不殺了仇人,難道留著過年嗎?

  • 3 # 幾度詩狂

    九紋龍史進作為一個習武之人,殺一個對自己不利的人合情合理,儘管不合法,不過史進也不想守法,更何況在那樣一個亂世之中的冷兵器時代,史進的武功遠遠高於李吉,除掉他更是易如反掌,反正史進也不打算做一個安分守己的守法公民,李吉倒是想做,然而在那樣一個無法無天的亂世並沒有什麼卵用,反而給自己帶來了殺身之禍,

    不守法是個人問題,然而大多數人不相信法一定是社會問題,

    底層人民在封建強權之下慘遭蹂躪,民不聊生,只能選擇暴力反抗,然而水滸傳與其它的農民起義畢竟不一樣,梁山好漢們只反貪官卻不反朝廷,可是朝廷並不買賬,仍然要剿滅他們,所以說,史進這一幫武夫打仗還可以,玩政治門都沒有

  • 4 # 戴老師講歷史

    直線上結論,因為史進他是黑惡勢力保護傘,所以他要殺李吉。什麼是強盜啊?強盜就是那種不守規矩——看上了什麼好東西就殺人搶走,看上了什麼漂亮女人就搶走睡去,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人民安全。史進的好兄弟這幫人——強盜們一不勞動,二不做工,金銀美人全是搶來的,用腳丫子也猜的到,這些強盜能搶誰的?當然是李吉這樣的升斗小民啊,畢竟真正的惡人強盜也不敢啊,不過就是一幫子只能欺軟怕硬的孬種而已。

    所以,作為久受損害的李吉這種人對這些所謂的好漢那是恨之入骨,於是才會去官府舉報,不過很遺憾,北宋政府太坑了,這種掃黑除惡的事情居然也能玩脫了,舉報人被被舉報人殘忍殺害,當時果然是個黑暗的社會。

  • 5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李吉是個貪財的小人物

    李吉是在史家莊外,“靠山吃山”,在少華山一帶打野味賣些小錢的獵戶,膽子小,心眼小,愛貪財。平時,常打些獐子兔兒之類的送到史家莊上供史進等消費。自從,神機軍師朱武 、跳澗虎陳達 、白花蛇楊春 在少華山“聚集著五七百個小嘍羅,有百十匹好馬。”

    落草後,當地似李吉這般的獵戶,打著的獵物定被他們搶奪了不少,同時,受了不少驚嚇。要不李吉怎麼會說“這三個為頭,打家劫舍,華陰縣裡禁他不得,出三千貫賞錢召人拿他,誰敢上去惹他?因此上小人們不敢上山打捕野味,那討來賣?”不能打獵,李吉就失去了一筆經濟收入。而李吉卻是一個時時想發大財的人(“算命道我今年有大財”),到處撞發財的運氣,即便是“六月中旬,炎天正熱”的日子,也四處遊蕩,被“打麥場邊柳陰樹下乘涼”的史進發現後盤問,李吉藉口“小人要尋莊上矮丘乙郎吃碗酒”搪塞過去。試想正而八經地邀人喝酒,何等正大光明的一件事情,不需要在松林內鬼鬼祟祟地張望,也不需要怕衝撞了大郎。必是非偷即盜,他準是瞅空子下手作案。因此,史進喝道:“李吉,張我莊內做甚麼?莫不來相腳頭?”,其實是句大實話。

    所謂“相腳頭”,是宋朝時候的江湖黑語即小偷行竊前踩點。李吉被史進一下子說破了心思,頓時慌亂瞎編兩個理由:約定莊內某人喝酒、怕打擾你休息。李吉在錢賺不到或賺得比以前少的情況下,想順手牽羊搞一點,也不成。他只好自認晦氣,暗恨離去。

    八月十五中秋前的一天,正在張兔兒的李吉發現史家莊的賽伯當王四踉蹌著醉酒倒入林內草地上,便去扶他回莊。同時,或多或少地存在,打歪主意,想發一筆小財,要乘機在王四身上摸點錢、揩點油水心理。當他發現醉得不醒人事的王四身上有大量現金,自然起了盜心“這廝醉了,那裡討得許多!何不拿他些?”。

    本來,李吉發現有銀子就已經很高興了,可是,他發現還有更大的驚喜在後面:“我做獵戶,幾時能夠發跡,算命道我今年有大財,卻在這裡。華陰縣裡現出三千貫賞錢,捕捉他三個賊人。叵耐史進那廝,前日我去他莊上尋矮丘乙郎,他道我來相腳頭踩盤,你原來倒和賊人來往!”李吉在發現史進通匪的書信後,他的貪念急劇膨脹,使他忘了“誰敢上去惹他?”,一門心思想得到三千貫賞錢。

    三千貫是多少銀子?有人換算過是1000兩銀子。他領到這筆賞錢,就好比現代人立馬可以成為百萬富翁。誘惑力相當大。此事報官,一可發財,二可洗去史進小瞧盤問之辱。還可整出一個爆炸性新聞:里正的兒子通匪。於是,李吉 “銀子並書都拿去了,望華陰縣裡來出首。”

    中秋當晚,“桂花離海嶠,雲葉散天衢。彩霞照萬里如銀,素魄映千山似水。影橫曠野,驚獨宿之烏鴉;光射平湖,照雙棲之鴻雁。冰輪展出三千里,玉兔平吞四百州。”史進、朱武、陳達、楊春等一干人正在“金盃頻勸酒,歡笑賀昇平。”不料,“華陰縣縣尉在馬上,引著兩個都頭,帶著三四百土兵,圍住莊院。”一番對峙答話之後,史進才曉得事發有因:王四醉酒丟信瞞報,李吉見利貪財報官。

    作為原告人李吉又不幸被兩個都頭出賣,“大郎,你兀自賴哩!現有原告人李吉在這裡。”當面對質之下,李吉或許意思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只好推脫責任,抵賴“我本不知,林子裡拾得王四的回書,一時間把在縣前看,因此事發。”丟信罪不當死,但瞞而不報,累及主人大禍臨頭,當殺。

    更何況還有李吉一個“拾”字,額外揪心。“史進下梯子,來到廳前,先叫王四,帶進後園,把來一刀殺了。”推測,王四在被殺之前,毫無戒備,也無驚恐。而李吉則是 “仇人相見,分外眼明”,被史進一朴刀斬做兩段。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因一句話“毀”了自己的明星都有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