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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伍伯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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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風Li
文化不同,意義不同!
首先,美國法律是按罪量刑,犯了哪些罪,犯的罪有多大,逐一量刑判處年限,這就產生了甚至超過了一百年的監禁處罰。
其次,美國沒有死刑,所以就讓重刑犯一直在監獄裡待著,哪怕監禁至老死,也還沒消除罪罰。
而中國則不同,中國是不管你犯多大的罪,最終最嚴厲的判刑就是死刑,罪犯一旦執行死刑,那就罪犯和其犯的罪一筆勾銷,神學來說,罪犯的魂魄該轉世轉世,該投胎投胎,重新開始。
可是美國的罪犯,哪怕老死在監獄,仍然繼續靈魂被監禁,就算變成鬼也還是罪犯,上不了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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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個認真的思考者
有很重要的意義!
看看孫xx的案子就明白了,假如夠判35的案子,判了死緩,或者滿檔無期,但是隨後的減刑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了,因為減刑都是實數,減一年就少一年,最後,很可能一個判了無期或死緩的人,坐了七八年牢就出來了,孫xx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美國的刑期制度下,孫xx的案子就不可能發生了,減刑也好,假釋也好,150年是基數,你就慢慢去立功減刑吧,坐不夠一半,七十五年也不要想假釋,這就從實際操作層面堵住了後續濫用司法的機會。
孫xx如果也數罪併罰,判個五十年、七十年,他要立什麼大功才可能七八年後出獄呢?誰又敢來操作此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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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結槓的老杆子
有必要!中國的無期徒刑就有漏銅!無期徒刑有些做個幾十年就出來了!但是如果判刑150年 就算再減刑 也不會低於75年!這輩子 基本就是終生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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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山東老陝
這就典型的好人不長壽,禍害活千年,壞人殺了好人,結果壞人卻可以吃喝不愁,長命百歲。國家還得養著,有病還得給他冶療,真他媽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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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丁元英之徒
有 中國的最高刑法是死刑但是死刑對於罪大惡極的罪犯不是懲罰而是解脫,殺頭一次和殺頭十次沒有區別。死緩和無期徒刑則有進一步的減刑空間,比如死緩兩年 這兩年內沒做出重大刑事案件又會減刑到無期,曾經毒害萬千家庭的三鹿奶粉的法人判無期也快出獄了 這在美國估計牢底坐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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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這是歐美的文化,什麼東西都能直觀量化。就跟西藥的成分跟中藥的成分一樣。中藥你永遠不知道具體成分。反正把人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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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斧頭他爹
無期徒刑與有期150年的區別顯而易見。有減刑呀,無期一減直接到了20年;150年減到20年得多少次,恐怕會累死。150年的人絕大多數會放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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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綠色急先鋒
它的意義在於精確衡量罪刑,儘量做到罪行與刑罰相等適,盡最大可能地打擊重刑犯罪。
比較一下中國的死刑緩期執行就可以看出來。中國的刑罰,在刑期二十五年以上(以前是二十年以上),就直接判無期徒刑,比無期徒刑更嚴重的罪,就判死緩,這中間,是有跳躍的,也就不太準確了。比如說,盜竊罪,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金額在三萬以上,就判死刑。這樣的判法,就不如美華人的準確了。
另外,中國的死刑緩期執行,也有明顯的漏洞。罪犯在死刑考驗期沒有明顯犯罪的情況下,會改成無期徒刑,無期徒刑在服刑一定期限以後,可以透過各種手段減刑甚至出獄,最典型的就是孫小果案件。美華人的150年刑期,你即使減刑,也必須得75年以後,這樣,可以在死刑以外,實現對犯罪分子的最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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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如果不幸遇到暴力執法的警察,被一槍暴頭,不論有罪沒罪,反正巳經一命嗚呼,無法挽回,再罪大惡極者,判決也不過如此,只能自認倒黴!嫌疑人被捕進入司法程式,那可是個控辯雙方曠日持久對抗的法庭審理過程;控方指控的每項罪,辯方都會設法辯護脫罪,博取陪審團的同情,所以,律師是美國最賺錢的職業;最後由社會賢達組成的陪審團表決,罪名成立,才交法官量刑判決;刑法中,一項項罪都有具體案例,分門別類的量刑標準,刑期有精確規定,要是犯有數項細分罪,那就數罪併罰,刑期累計;服刑期明顯超過存活期,其實就是無期徒刑了;但是,明確服刑年限,就一目瞭然罪行的嚴重程度,顯示判處有據,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