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大海說理財
-
2 # 理財誰都要
我們思考一個問題,買重疾險,要解決什麼問題?解決患重大疾病前期醫療費用,還是解決患重大疾病後期康復費用!
患重大疾病有三筆費用:
一.治療費用——前期治療一般都是用自己的錢去墊付醫療費用,不是每一個重疾病種都是先行給付的(可以看我的文章,有介紹那些病種確症即理賠,那些治療後理賠,那些達到特定狀態後理賠)
二.康復費用——重疾有五年存活率,五年內不復發,就跟正常人一樣,這期間不能工作,全靠休養康復;
三.收入損失費用——假設我們年收入10萬/年,五年不能工作,收入損失50萬;
解決: 如下圖
當了解重大疾病險解決我們康復費用和收入損失費用,那買重疾險就簡單了!
前面文章有說過,各家保險公司新開發的重大疾病險保障範圍必須包括《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最常見的25種疾病;那也就是意味著你不管在哪家保險公司買,這25種疾病都有在保障範圍中。1.重疾的保額——根據年收入的五倍來配置。當然了,有人會說,哪有那麼多錢來買,不是開玩笑嘛!如果沒有這麼多預算,我們可以透過拉長繳費的時間,或者根據現有的預算先配置一部分保額,後續再根據經濟條件,在把保額提升上去。
2.重疾賠付次數——市面上的重疾險大多數重疾病種很多,但是賠付次數只有一次,輕症有多次賠付;這裡建議重疾賠付次數一定要選擇多次賠付,很重要!(不是所有的疾病都是身體原因導致的,還有可能是意外,像癱瘓,顱腦手術,雙耳失聰,雙目失明,多個肢體缺失,植物人等,一旦發生,那就是0和幾十萬的區別)
3.保費豁免——這個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險都帶有此項功能,這裡就不闡述了。但是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個人情況下,建議附加投保人豁免,這樣不管是誰生病了,這份保單都不用交費了。
我不推薦產品,至於產品,有需要可以諮詢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議,供你參考!
-
3 # 明亞李光輝
這個也要根據自身實際需求選擇,不瞭解您的詳細情況確實不好直接推薦產品。
建議題主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選擇重疾險。
一、體況如何?
體況資訊涉及健康告知原則,是產品選擇最重要的前提。
體況的基本資訊一般包括:目前已知體況、過往體檢報告、過往住院記錄、過往病史、身高體重(BMI資訊) 。
有些朋友就是直接選擇保險產品,到最後投保時才想起來自己之前體檢好像有什麼結節……,但是這個重疾險產品核保比較嚴格,由此又要重新開始;
當然,如果身體非常健康,沒有任何健康異常,恭喜您,您是眾多有體況朋友的羨慕物件,可以不用考慮健康告知直接選擇重疾險產品。
二、要買多少保額?
買保險就是買保額,重疾險也不例外,因為我們申請理賠時能得到多少理賠保險金,不在於保險公司的大與小,而是白紙黑字寫在合同上的“保額”。
有些朋友會擔心“小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慢、理賠效率不好?
其實這種擔心完全沒有必要,我在其他文章中也講過《保險法》對理賠時效是有相關規定的: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第二十四條 保險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核定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出拒絕賠償或者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就算“大保險公司”與“小保險公司”真的有些理賠時效的差距,但舉個例子,同樣1萬保費的情況下,在所謂的“大保險公司”可以買50萬保額,在“小保險公司”卻能買100萬保額。
您認為哪個更好呢?
一般情況,合理的重疾險保額是年收入的5倍或者是5倍年支出(房貸、車貸、家庭日常支出、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等)
為什麼是5年?
三、保費預算有多少?
一般情況,家庭保費支出佔家庭年收入的10%~15%是合適的,建議最高不超過15%。
保費佔比過低無法有效覆蓋風險缺口,保費佔比過高又會對日常的生活品質造成影響。
所以保額夠用就可以了,不要盲目追高。
如果您家的保費支出超過年收入的20%都不能有效覆蓋風險缺口,那就要仔細分析是不是買的產品價效比太低。
這裡的保費佔比指的是健康保障+身價保障的險種,不單單是重疾險。
四、購買保定期還是保終身?
定期重疾槓桿高、消費型,一般保到70歲;主要適用於經濟有限,集中解決某段時期重疾缺口的朋友。
終身重疾帶有儲蓄功能,保障期間終身,適用於大部分人群,是重疾險的主力保障形態。
預算充足,建議選擇保障終身的重疾險;經濟壓力較大,可以用定期搭配終身;經紀拮据,建議購買定期重疾險。
五、購買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
判斷一份重疾險屬於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主要看重疾能否理賠2次及以上;如果能,就是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如果不能,就是單次賠付的重疾險。
雖然說人一輩子很大可能就理賠一次重疾,理論上單次重疾就足夠了,但有些重疾險太坑,單次賠付的重疾險比人家多次賠付的重疾險還要貴30%以上......
單次與多次核心區別是,如果罹患過重疾,這輩子基本與健康類保險就無緣了。
舉例,如果罹患了甲狀腺癌(甲狀腺癌治癒率較高,它的10年生存率可以達到90%多,5年生存率可以達到80%多),單次賠付的重疾險理賠完合同就終止了,如果買的是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心裡會踏實很多,至少還有一份保障在。
結論是,如果單次賠付與多次賠付的價格差距不大,建議首選多次賠付的重疾險。
六、購買帶身故責任還是不帶身故責任?
判斷一份重疾險是否帶身故責任,主要看身故理賠能否賠付100%基本保額,而不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身故理賠金只能賠累計保費或者現金價值較大者。
“不帶身故責任的”比“帶身故責任的”保費低一些,更適合經濟有限、剛需解決重疾缺口的朋友;
但是,不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的缺點在於,如果罹患的重疾恰好是賠付條件比較嚴苛,有可能會出現人沒了還沒達到重疾的賠付條件。
舉個例子,如果只投保不帶身故的重疾險,假設急性心肌梗塞猝死(因為急性心梗的賠付需要最少滿足三個條件),這樣的情況下“不帶身故的重疾險”對於舉證被保險人是因為急性心梗去世的有可能會比較困難,大多數只能按照“身故責任”來賠付。
附圖:急性心肌梗塞定義及賠付條件
如果按照身故來賠付,這是現金價值與保額的差距,具體一點就是幾萬與幾十萬的差距。
帶有身故功能的重疾險就不怕出現這種情況,因為身故也能賠付基本保額。
結論,優先考慮帶身故的重疾險;不帶身故的重疾險作為備選會更好。
七、購買分組還是不分組?
從理論上了來講,選擇重疾險優先順序是:不分組多次賠付>多分組>少分組>單次賠付
因為分組的話,同組別的重疾只能賠付一次,也就是賠付了同一組別的其中一種重疾,這個組別所有重疾責任終止。
所以分組是為了降低高發重疾的二次理賠發生率,如果不分組,獲得兩次賠付的機率高於分組的產品。
高發病率的重疾有6種: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開胸)、終末期腎病(尿毒症期)、重大器官移植術。
在重疾險理賠統計資料中,這6種高發重疾理賠佔到所有重疾理賠的85%以上。
目前市面上大部分重疾險產品,都不會將這6種高發重疾獨立分組,而是將其中有關聯的放在一組,這6種重疾越分散越好。如圖:
目前不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產品較少,賠付次數在2-3次,賠付間隔一般為1年,不分組多次賠付的產品費率普遍高於其他型別的重疾險產品
選擇分組與不分組的重疾險產品時,要跟據自己的保費預算,確保不降低保額的前提下選擇,不可盲目選擇。
綜上,買保險一定要理性對待,不可盲目,錢要花的明明白白,保什麼不保什麼,有什麼注意事項都要清楚。
重點是,一定要買到適合自己的保險!
-
4 # 萱米籽
從開始做保險推廣到現在,發現,重疾險是最容易覺醒的一種風險管理需求,但也因為重疾險的費率相對於醫療險、意外險等高很多,很多朋友都很糾結,糾結點在於,希望責任很齊很全,保終身,然後是返還型,但是卻發現所有的功能都滿足的時候,預算不給力。
那到底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
我跟朋友們解釋是,凡有功能必有成本,買重疾險時,先確定自己到底要達到什麼目標,最想要解決什麼問題?
第一,問問自己,到底是要槓桿來撬動保額,以解決未來某時,全靠自己可能解決不了的問題呢,還是更看重保費的返還?
在保費預算一定的時候,這個通常是魚和熊掌,要做出取捨得。 但如果預算足的話,返還型還是很不錯的,畢竟,相當同時有了一份終身壽險,解決一部分傳承問題。
第二,保定期還是保終身?
如果能預算允許絕對應該是要保終身的,自己的生存期保障全覆蓋,不留保障期的缺口。如果預算實在不足,同時有希望確保生存期的生活質量,那就選定期,保到七八十歲,省下的費用,拿來把保額做足,做到真的能用保額解決大問題。
3.有了上述的兩個大選項之後,重疾是不是多次給付?分不分組?有沒有特定疾病預外給付?這些問題就更是按預算來了。
先解決有的問題,然後解解決齊的問題。在預算足的情況下,肯定是責任越多越好,額度越大越好。畢竟人不是所有的年齡段都能買重疾保險,畢竟人不是所有的年齡段都身體健康無恙,可以過健康告知,有能力的情況下,鎖定儘量大的保額,鎖定儘量全的責任,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其實糾結也不奇怪,是涉及人身保障的大事情呢,誰人心裡都希望方案是完美的,但最終,能夠將預算和訴求平衡的方案才是真的好方案。
-
5 # 保家衛國丨
關於保險配置,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量,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年收入,一切的保險配置都要圍繞自己的保費開支預算來進行,控制住保費,才能搭配出合理且科學的方案,才能不買錯不買貴。接下來,保險的配置,最好是以家庭為單位來規劃,而不是僅僅考慮個人,因為成家之後,以你現在34歲的年齡來看,在家庭中應該是中流砥柱的角色,承擔著比較重的經濟責任,並且,如果有家庭負債或者父母的贍養責任的話,配置方案更需要把這部分的經濟責任計算進去,也就是說還需要配置定期壽險。
那麼先來說一下必須配置的產品,保險的作用就是利用以小博大的原理和不同產品的槓桿特性來規避家庭中的核心財務風險,核心的風險就是大額的醫療費用和經濟支柱因意外或疾病身故後產生的家庭財務漏洞,比如孩子的教育撫養費用、父母的贍養費用、以及夫妻之間的負債等等。所以,首先必須要配置的兩類產品,分別是百萬醫療險和綜合意外險,前者是應對核心的大額醫療費風險,後者是應對失能損失和身故責任。接下來才是考慮重疾期間的收入損失補償問題,這個時候才需要用到重疾險,重疾險是相對來說最複雜的險種,不但要注意保額的配置,還要留意保費的支出平衡,所以,選產品的環節至關重要。重疾險的保額一般配置為年收入的2至3倍且不低於20萬就足夠了,來應對收入損失,假如你的年收入為10萬,那麼重疾險的保額控制在20萬到30萬之間就是合理的。最後就是根據負債情況來配置定期壽險,保額的設定需要覆蓋掉負債額,最好再額外多加個人年收入的3到5倍,可以自己算一下這樣是不是會更科學。
不過,以上都有一個前提,你一定要確定你已經參加了職工醫保或者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是社保之一。因為沒有任何的商業健康險可以替代社會醫保,醫保保障面雖有限,但卻是最基礎的保障,受眾度廣、費用低,且可以帶病投保。
回覆列表
關於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我提供些意見給你:
1,如果你之前都沒有配置過重疾險,那建議你同樣的資金選擇保額更高的產品,這樣的產品一般為不分紅、重疾保障一次,可以使我們的重疾保障首次建立時保額比較高。市面上的產品都涵蓋銀保監規定的25種重疾,它們佔發病率95%以上,所以更多考慮同樣資金下的保額高低問題。
如果你之前有配置過重疾險,那建議你增加配置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一般為三次賠付。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人罹患多次重疾的機率增加,如:癌症沒有年齡區分,心血管疾病多在35-55之前高發,腦血管疾病多在55歲以後高發,意外導致的肢體缺失、顱腦損傷多發生在年輕打拼時期。多次重疾險解決了罹患重疾後無法再購買重疾險的問題,讓人不幸罹患重疾後還有重疾險的保障。
2,在上述基礎上,結合家庭現金流的角度去評估保費的支出預算,現在的重疾險一般最長交費時間為20年或30年,根據你的年齡建議配置20年的產品,在60歲前搞定。怎麼樣考慮現金流呢?分攤到每月能支付多少保費,在家庭理財規劃中,收入項減去支出項,剩餘結餘可做理財配置。應該結餘多少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假如我希望每月至少有20%的結餘(先結餘後支出),作為投資理財創造“被動收入”,那收入-結餘20%=必要的生活支出、孩子教育費用、老人贍養費、保費支出等。這樣計算出來就能得出保費預算,有了預算就可以決定保額的多少了。
3,在選重疾險的時候一定會涉及選哪家保險公司的問題,大海一貫認為首選央企國企保險公司,之前的文章有論述這裡就不再贅述(可翻看文章),簡單來說實力不用擔心。在這類公司裡去挑選價效比高的產品。
4,重疾險不管病種保障有多少種,畢竟是有範圍且要達到理賠標準才能獲賠,有些疾病嚴重花錢也多,但不屬於重疾,比如比較常聽到的肺部嚴重感染。因此,除重疾險外一定要配置住院醫療險,它是解決住院治療費用,重疾險解決收入的損失、康復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