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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在莞深交界處的東莞塘廈鎮觀瀾碧桂園小區,3個月大的女嬰凡凡(化名)被樓上落下的蘋果砸中。目前,凡凡依然昏迷,但病情沒有繼續惡化。3月15日上午,東莞市公安局塘廈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南都記者,分局刑偵大隊已介入調查,目前已經蒐集了掉落的蘋果碎塊,並向該棟樓的相關住戶提取了DNA。由於蘋果從高空墜落,砸中孩子時,整個蘋果已成為碎渣,散落在周邊,加大了偵查的難度。刑偵部門已經將蘋果碎渣進行收集,正在盡力提取人觸碰留下的DNA。刑偵部門已對事發單位的住戶提取DNA,屆時將透過技術比對,儘快找出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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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zhang153587395

    首先,家人一到高樓旁邊就要有危險意識,或者用東西遮擋,或者給嬰兒佩戴一個安全帽,在或者國家應該法律規定,高樓旁邊人行通道上蓋有廊道,這可以大大降低被高空拋物砸傷的事件的發生。再者,在樓上合適位置安放監控,讓高空拋物者無處遁形。高空拋物者,神在看著你。

  • 2 # 性格選擇決定命運人生

    首先新建樓房應該在一層頂部加裝護板,一層採光這個好解決,其次應該在樓層對面設定多個高畫質攝像頭,管理歸物業,攝像頭的照射範圍應該互相補充,並且不能都接在同一個光端機上,這樣能避免一個壞了就都看不到了,再加嚴對拋物行為的懲處,得民事加刑事懲罰,這樣就能逐漸杜絕了,個人看法自己判斷

  • 3 # 青青河邊草185980096

    高空拋物,危害每個人的生命!如同酒駕一樣。所以,為了杜絕高空拋物,必須立法,納入刑法!讓每個人都注重起來!讓那些不道德,沒素質的人,規矩點!讓他(她)們學會尊重別人的生命!

  • 4 # 寶媽小蘿蔔

    痛心疾首

    看到這樣的新聞真是又氣憤又心疼。

    氣憤高空拋物的肇事者,怎麼就這麼沒素質。試問誰能無緣無故的把蘋果扔出去?是不是家裡的小孩子做的?有此看來,他這種隨意拋物的行為可能不止一次兩次了。

    心疼這個只有3個月大的寶寶,家人滿心歡喜的看著你長大。只是想抱著你出去溜達溜達,就遇到如此橫禍。也許那時候的你還在家人懷裡甜甜的睡著,卻被這突如其來的高空巨物重重傷及腦部。昏迷不醒的你不知道最後是個什麼樣的結果。我彷彿看見小小的花骨朵被一雙黑暗的手摧殘,痛心萬分。她得未來本來一片美好,現在該何去何從。她的家人們更是痛心疾首。

    請有關部門儘早找出拋物的人,給予最嚴厲的懲罰,否則還會有更多無辜的人受傷害。

    建議

    1.小區物業做好宣傳工作,強調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增強防範意識。

    2.推廣住戶按紗窗,平時開窗透氣有一層紗窗擋著也可以避免小孩子不懂事丟東西,也可以防止小孩子不慎墜樓,夏天還可以防蚊蟲。

    3.鼓勵檢舉。如果有高空拋物造成危害者,可以去物業投訴,最好留有證據。

    再多的方法都不如自律,大家都多一分自我監督,對孩子多一分教導。對別人就是少一份傷害。

  • 5 # 註定與你攜手一生

    先簡單敘述嬰兒被高空拋落的蘋果砸傷的事件:

    3月9日,在莞深交界處的東莞塘廈鎮觀瀾碧桂園小區,一名3個月大的女嬰凡凡(化名)被樓上落下的蘋果砸中。目前,兩次手術後的凡凡仍處在昏迷狀態,暫未脫離生命危險。事發後,東莞公安塘廈分局立即組成專案組,對事發點進行走訪調查,目前尚未找到高空拋物的嫌疑人。

    高空拋物傷人或致死案例在國內已發生多起,城市高樓林立,總有那麼一些人生活習慣不文明,缺乏素質和教養。那麼如何才能杜絕高空拋物傷人事件呢?

    各個小區要加強宣傳力度,張貼宣傳教育專欄,實施獎罰措施,小區內每一戶業主必須籤責任狀。業主要充分認識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及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人人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陽臺護欄上禁止擺放花盆、拖把等雜物,以免發生高空墜物等意外; 高空拋物事關全體住戶及過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業主之間相互監督和提醒,抵制不文明的行為,一起行動起來杜絕高空拋物的陋習,大家共同建設和諧安定的文明社群。

  • 6 # 任性的麻雀

    閒話少說,直接說解決方法

    堅決拿起法律武器,嚴懲肇事者

    發現高空拋物,絕不姑息,絕不姑息!

    但是,法律是事後的處理,最重要的是事前的防範

    (1)在小區內多立、多貼警示牌,作為對物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考核指標;

    (2)學校、幼兒園,把禁止和防範高空拋物作為宣傳教育的重點;

    (3)最重要,最重要的,在樓房設計規範中增加防範措施,比如在樓周圍必須有防護棚、防護網,等等。

  • 7 # 唯寶陽光嬰童學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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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空拋物,殺傷力巨大

    一週前,6月13日,在深圳福田區的一個老小區裡,一名5歲的小男孩兒在和媽媽走正在走路,剛好經過一個水果店門口,被高空墜落的玻璃窗戶砸到。

    男孩兒當場暈厥昏迷,隨後被送進重症病房。

    在經過2.5天的全力搶救後,在6月16日的凌晨5點15分,孩子因傷勢過重,去世。

    當晚,該小區數百人自發組織祭奠活動,送鮮花,在現場默哀,追悼送別男童。

    孩子去世後,母親的整個精神狀態變得很差,在生男孩兒時,她已經被診斷患有疾病,生完小男孩兒後,她以後再也無法生育了。

    誰也沒法料想到,就在那一瞬間,前一秒還是活蹦亂跳的孩子,後一秒就被砸倒在血泊裡,命垂一線。

    對於父母的打擊,可以想象。他們已提出500萬的索賠,與涉事方未達成一致,還在溝通中。

    據瞭解,這樣的掉玻璃事件,在這個小區裡,並不是第一次,只是當時沒有造成很大的傷亡。

    事件發生後,該事件受到很多人的關注。

    畢竟,這些無妄之災,來的太可怕的。

    在這件事後的第4天,6月17日,山東菏澤皸城縣的一個小區,某棟樓頂的業主擅自更換鋁合金窗戶時,由於沒有做固定措施,直接砸倒一名正在路過的行人。

    傷者現場無法動彈,隨後被緊急送至醫院。

    在往後推,6月19日,南京一小區小學女生被高空墜落的物體砸中,被緊急送至醫院。

    具體傷亡情況不知。

    短短几天內,全國多地接連發生類似的高空墜物事件,造成多人傷亡。

    高空墜物,一直未被人重視,但是近幾年,隨著類似安全事故的頻繁發生,很多人都深受其害。

    往往被高空墜落物體砸到的人,都是直接倒在地上,瞬間失去行動能力,非死即傷。

    對於很多樓上扔物的人來說,從高樓扔東西簡直就像是丟垃圾一樣簡單。

    但一樁樁慘烈的現實告訴我們,這些有意或無意的行為都是在殺人。

    殺傷力可達100%。

    一枚雞蛋,也足可以殺人。

    很多人都對高空墜物的危害沒有太過於明顯的認知。

    尤其是很多我們認為微不足道的小物件,都足可以成為威力巨大的殺手。

    從實驗中,我們可以看到從10米高處墜落的物體,速度基本都是在10米每秒的速度,速度比百米賽跑的冠軍還要快。

    而10米高,不過是3層樓房高,下落的速度都已經超於了普通人的衝刺速度。

    而一個小小的西紅柿從5樓扔下去,可擊碎0.5釐米後的玻璃。

    隨後,實驗者結論表明,一顆4釐米的鐵釘,從18樓高空拋下,能瞬間插入顱骨。

    一個很軟的啤酒易拉罐從15樓拋下,可以輕而易舉的砸破人頭骨,如果在增加10樓,到25樓拋下,就能瞬間致人死亡。

    同樣的,實驗者用了我們平常生活中很常見的物品做了實驗,資料表明即使是一枚小小的雞蛋,也可以瞬間殺人。

    一枚雞蛋從4樓下去,可致使人頭起包,8樓扔下去,可是讓人頭皮破裂,18樓拋下去可砸破頭骨,25樓拋下致人死亡。

    一顆麻將從20樓飛下去,可造成忍受骨折,如果砸到頭可致人死亡。

    看到這些“兇器”,是不是覺得很嚇人,危險隨處可見。

    高空墜物,一直被稱之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希望每個人都明白,隨便一件東西,都能造成一場毀滅一場家庭的痛。

    高空拋物的危害離我們有多遠?

    很多人都會認為高空墜物的危害離自己很遠,所以不以為然。

    但在網上一搜,你就會觸目驚心。

    奶奶抱著孫子玩,在小區裡面,被高空下來的蘋果給砸到,住進重症病房。

    媒體採訪時,肇事者解釋為小孩兒玩耍的時候,碰到了蘋果,導致的事故。

    2018年,在上海,一個6歲的孩子在上學途中被高處墜落的玻璃砸中,當場昏迷。

    經過7個小時的急救,小朋友的命保下來了,但是他卻要從開始練習如何吃飯,如何抬手,如何說話,如何拿東西。

    6歲的他早已經會打籃球,打架子鼓,唱歌,但就因為一個天災人禍,他一切都要從頭開始。

    對孩子的父母來說,這是一件何其大的打擊呀!

    同樣是今年的6月份,住在佳木斯某小區的張女士,發現自己的車玻璃竟然被高空拋下的豆腐給砸碎了。

    這樣的案件何止這幾件呢,在網路上一搜索,刷屏。

    高空拋物已經成為了威脅我們生命安全的另一個隱形的重大隱患。

    它離我們的日常生活到底有多近呢?

    你看一下下面,在很多小區裡面,已經拉起了條幅“抵制高空拋物,共建和諧社群”。

    在杭州的一個小區裡面,常年遭受到高空拋物,尤其是小區裡面的地面上,經常會看到很多亂七八糟的高空墜物。

    很多小區便利店上面的篷布上都扔滿了垃圾。

    為了有效解決這個不良事件,該小區在小區內安裝了47個朝天監控攝像頭。

    很多小區小路上面都遮上了紗網,避免路人被高空拋物傷害。

    並且在杭州的多個小區,為防備高空拋物,多個小區都在加快安裝高空攝像頭。

    可見,類似高空拋物的案例並非個例,而是成為了很多小區的常見情況。

    並且很多悲慘事件,接二連三的在我們身邊發生。

    所以,每個人都必須要重視起來,只有人人都杜絕不良的行為習慣,才能真正的減少類似的事件發生。

    怎樣才能杜絕高空危害呢?

    相比較被動,很多事件是大人或者小孩人為因素導致的。

    這種行為情況,才是最其可恨的。

    在3月2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某一小區裡,一個78歲的老人,被高處拋下來的共享單車砸死。

    原因竟然是因為樓上的男人認為太難拿了,就選擇了最簡單的方式,該男子已被警察抓獲。

    像比較很多的熊孩子,像這種中年男人的行為更不值得原諒。

    那我們應該怎樣杜絕高空墜物的情況發生呢?

    作為使用者,應該怎樣做,才能杜絕類似的案件發生呢

    1.在窗戶,陽臺上安裝上防護網。

    2.不要在陽臺上放置東西,包括花盆,和其他的日用品。

    3.有情況要及時的反饋給物業知曉,行使業主的權利,看到哪兒牆皮,瓷磚,玻璃有晃動的痕跡的時候,要趕緊反饋給物業那邊,督促物業進行整改。

    4.要在安全的情況下,或找專業的人進行戶外或者窗戶操作。

    5.不要做熊家長,跟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成為熊孩子,不要從高樓上往樓下扔東西。

    那作為使用者呢,我們怎樣才能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在我們的身上呢?

    1.遠離那些正在建造的大樓。

    2.遇到那種有警示的指示牌的時候,要遠離,不要明知有危險還要接近。

    3.走路的情況,要對周邊的情況進行一個簡單的分析,哪兒靠近建築物的小路,儘量少走。

    4.特殊天氣,儘量不要出遠門,如果有事必須要出去的話,要分析周邊情況,注意觀察。

    5.有情況一定要即使反饋給物業。

    這些雖然很簡單,但是要真正的做到避免安全危害,也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所以不管是業主 還是行人,遇到有端倪的情況,一定要杜絕,不能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更有甚者,當無法追償到具體肇事者的時候,很有可能,大家一起要承受法律的制裁。

    比如,2014年,武漢漢陽區的一個女嬰被砸傷後,因為沒辦法找到肇事者,被害者家人講一棟樓所有的,除了1樓,全部告到法庭。

    最後判決了89戶住戶共同承擔法律賠償責任。

    換而言之,在高空墜物的事件發生後,受害人可以向所有的可能加害人追究責任。“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則不完全是一般原則下的“誰主張,誰舉證”,而是要由可能加害人舉證證明自己與事件發生沒有過錯。如果不能舉證,即使可能不是加害人也要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這其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一人被砸傷,整棟樓居民被集體起訴”的情況。

    再說的嚴重點,當你充當著看客的時候,你就有可能是躺在地上的被害者。

    所以說,只有相互監督,相互來做好自己,才能從根本上去維護整個小區的和諧和美好。

    懸在高空中的危險,隨著社會發展程序,這是必然會面對的一個問題。

    同樣的,也是對於人類的行為準則和日常行為有了更高的要求。

    不要總是在悲劇發生之後,才想著要怎麼去避免,而是在悲劇發生之前,就要將這些可能會存在的不必要的安全隱患扼殺在搖籃裡。

    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以為自己不是肇事者,自己不是被害者就可以無關自己。

    高空危害治理,每個人都有責任,需要從小孩的日常行為要求做起。

    敬畏生命,從不要從高空扔垃圾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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