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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尋找開心生活

    我有一個同事是東北的,有一天聚餐時有人問她,你從東北這麼遠的地方來這裡結婚成家,你父母也願意啊?

    我那同事笑笑說怎麼會捨得呢,只是因為她上面的那個姐姐結婚後不幸福所以才願意的。她那個姐姐結婚前交過一個男朋友,可因為父母的極力反對,她姐姐才找了現在這個老公。因為她姐姐結婚後過的非常不好,所以她的父母很後悔。這樣到了我這同事結婚時父母才沒有極力反對,雖然很遠她也嫁了過來。

    父母反對的理由很多,但最根本最大的一個理由那就是金錢。先問這男孩有沒有房,有沒有車。如果有父母那是喜笑顏開,如果沒有那就是棍棒打鴛鴦了。

    兩個人能撐住勁,心往一起使,父母拗不過也就同意了。有好多是女生沒有主見,男生又不能堅持,分手那就再自然不過了。

    父母同意只是第一步,訂婚結婚才是試金石,兩家開始為彩禮錢的多少而爭執。

    所以結婚時女人要房要車要彩禮,都是為了父母才要的。

    父母以為女兒找了好物件,女婿有房有車好風光。

    可婚後男人的缺點暴露無疑,時間長了女人實在是忍受不了就要選擇離婚了。

    1、男人太懶。碰到這種懶男人,女人該怎麼辦?這種男人家裡的房車都是父母操辦好的,男人除了上班家務活一點都不幹。下班只知道刷手機打遊戲。女人就像保姆一樣伺候他,女人找的不是老公而是兒子。跟這樣的男人永遠沒有出頭之日,早離早省心。

    2、男人事業心強的總是出門應酬,白天晚上的見不到人。你睡了他還沒回來,你醒了他卻走了。跟這種男人討論愛不愛我,男人會說愛愛愛,錢拿去隨便花。可時間一長女人就耐不住寂寞,也想找人陪,出軌卻還要花著男人的錢。離婚再找個經濟條件好的就沒那麼容易了。可有些女人受不了男友的甜言蜜語還是離婚了。

    3、有些女人家庭條件不好,可非要攀高枝。高枝是攀上了,可遇到那不被待見嫌棄你的公婆,女人只能低頭哈腰,小心謹慎。男人能在中間打圓場還好說,若是男人娶了你,可骨子裡跟父母想法一致,那他就真不把女人當人看了。強硬的女人離婚也就在所難免了。

  • 2 # 劉俊利

    女人婚前要房要車是婚姻的物質基礎,而女人婚後在有房有車的情形下還要離婚是婚姻的精神需求。婚姻的物質基礎和精神需求都不可或缺,但追求二者各自的最大化,無疑是不現實的。

    第一、婚姻的物質基礎

    物質基礎

    婚姻必須有一定的物質基礎,這些條件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婚姻不是生活於真空中。同時,物質積聚多少也是一個人或家庭的實力(能力)指標之一。

    第二、物質積聚能力並非愛情的全部

    愛情

    物質積聚能力,僅是一個人愛情精神因素之一。從個性心理講,有些地方的特質突出,可能就存在其他地方的特質欠缺。即人不是十全十美的。

    而且,戀愛雙方的愛情交集究竟融合到什麼程度,往往被物質積聚能力所掩蓋。

    愛情是雙方的,是三觀、個性的融合,是精神的碰撞,是人生的知音。一定的物質基礎是必須的。但最大化的物質條件,可能會找不到結婚更多的其他要素。或積聚能力的提高,可能會影響婚姻其他要素的和諧統一。

    由此可見,婚前過度要求物質條件,婚後離婚率同步攀升也有理所當然的道理。能否找到物質基礎與愛情要素二者兼顧的最大切入點是婚姻幸福的制高點。不知道大家認可否?

  • 3 # 思維細索

    這叫物質婚姻不是白頭到老的基本保證。只是委屈求全地達到和解決各自當時有家和延續基因之目的,在一個沒有磨合期而轉為情投意合為基準,有錢就是你的妻的家庭組建都是不太牢固的,所以只要是以金錢和物質為目的而組建的家庭一般離婚術都很高。一般自由戀愛而結婚的離婚術都很低,這就是要提倡自由戀愛與婚姻自由的根本原因。

  • 4 # 切隨風9自媒體
    現代人對生活質量要求“比”過去高出很多很多……,精神需求明顯大於物質需求,對夫妻生活質量要求,及感情需求幾乎到了“吹毛求疵”的境地,所以說:女人結婚時有車又有房工作環境都不錯,而離婚多數是為感情,為性愛完美去離婚,目的,是為了“能”獲得更多可能和滿足。

    人的慾望,永無止境,面對現今的花花世界,慾望在膨脹無止境的延升,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

    一,原來愛情會過期?

    梁祝被人們傳唱了幾千年,悽美讓人讚歎!沒曾吃到嘴裡的食物“永遠”都是美味…… 而親易獲得的一切“卻”隨著時間推移“而”變質過期。

    如今現代人們的愛情“如”同食品一樣,保質期一過,就成了想丟棄的垃圾,沒有珍惜和懷舊,只想著“找”一個新的來替代。

    二,現代人談感情,只是一個代名詞而以。

    說起如今廉價的感情,總會讓人傷感!夫妻之間,不說一往的恩恩愛愛,只談今朝的無限可能,總在攀比,誰家的老公好,會浪漫、有情趣……

    明明白白就是不講感情,談性趣,一切跟著感覺走。

    也許是婚姻太自由,物慾豐滿後的產物?讓人忘記了最終最初的感情需求……?

  • 5 # 見義勇為高成本

    我們這裡女方好像沒有那麼多要求的,主要還是看小夥子的自身條件 ,只要小夥子人品好,不偷懶,不啃老,最好有個好的工作,條件要靠小兩口自己創造,男方解決首付房就可以了,貸款由小夫妻兩個人還,我們這裡的老人到七八十歲都息不下來,我爸90歲了還一個人到山上去撨山的(我們這裡說撨竹窩),基本都不要子女負擔,平時還會貼點給子女。只要小兩口自己不作,好日子還是會有的。

    在前五六的時候我們村有一個人他小女兒結婚前男方還是老房子,男方經濟條件也不算好,男方父母準備要借錢為兒子結婚買房子,我們村上這個人知道後就去和準親家說叫他暫時不要為兒子買房,讓他們在老房子結婚也一樣,房子讓小夫妻倆今後自己買好了,這樣他們才會努力的。去年女婿自己真買房子了,他也給小女婿20萬。

    他自己也五十六歲了,在村上做點苦力活,天天幫人家砍毛竹爭錢,老婆幫私人小老闆打工。

  • 6 # 康3446

    有房有車,僅僅是婚姻的門票,進了婚姻的門,才是真實內容的開始。此時,女人的柔情退去,抹去了粉黛,一個理性而又精明的新人展示在她的男人面前,她的理性剝去了男人婚前的偽裝,展示出一個男人的本質!從這個時候開始,將是雙方感情的考驗期,也是一塊真假愛情的試金石!

  • 7 # 樹浦自忠

    過去,女人離婚是一件可恥的事情,這是中華民族的文化使然。

    幾千年來,作為妻子如果被”休”,也就是古代的離婚,那就是犯了”七出”之條。說明女人行為不端,不守婦道。不但女人自己被人恥笑,就是父母家人也顏面掃地。

    但是,時過境遷,今日不同往時。現在的女人離婚不但不覺得可恥反而理直氣壯。

    更有甚者,部分女人認為離婚是獲得丈夫財產的捷徑。

    最典型的就是鄧文迪。幾番離婚居然成為身價數億的大富婆。

    於是,現在流行起來。部分女人竟然將離婚作為發財的手段。

    只要一談離婚,第一件事就是分割財產,而且是千方百計從夫家那裡撈得越多越興奮。

    而且,這是一樁很容易發財的道路。所以,現代女性樂此不疲,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故伎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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