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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訊息,10天前有“微信生態第一股”之稱的杭州電商公司有贊舉辦了2018年的公司年會,不過這場年會上引起的爭議,直到如今還在被廣泛討論。因為這次年會上有贊高管提出了一系列比較“奇葩”的言論,而且當場宣佈了未來執行996工作制,令一些員工感到不滿。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中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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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80砼

    證據確鑿的話,必勝!但企業都很精明,證據難以收集,加個班,都需要員工寫加班申請,言下之意就是員工自願的!如果真打算和企業做到這一步,別指望同事幫你,孤軍奮戰吧……

  • 2 # 隨筆偶記

    996的網際網路公司多了,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打工的終歸是弱勢群體。領導規定加班你能不加麼。在其位謀其事,忍得了就忍,忍不了就滾,生活就是這麼殘酷,改變不了環境,只有改變自己,沒什麼好說的。

  • 3 # 郭昱

    必敗。勞動法是有規定是5*8,但是996並沒有超過每週最高的44小時啊,舉個例子,早上9點到12點,3小時,下午2點到5點半,3個半小時,晚上7點半到9點,1個半小時,全天合計8小時,來個單雙輪休,怎麼可能違法?

  • 4 # 線上工具

    996制度,不僅在經濟上赤裸裸的盤剝員工,更使得中年危機成為每個職場人的必然。

    日常工作中,無論是新招進一個員工,還是有老員工想離職,我都會“語重心長”的和他算一筆經濟賬。

    我告訴他,在這家公司(外企),你現在年薪40萬(只是舉例),雖然下家公司把你的薪水漲到50萬,但工作強度卻提升到了996。所以表面工資雖然上漲百分之十幾,但如果按照法律規定,你該拿到的錢遠不止這些。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正常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法定假日是300%,假設11天的法定假日你有6天在加班,則996應得的工資為:(工作日加班費 + 週末加班費 + 法定假日加班費 + 正常工資)/ 正常工資 =(3*1.5 *20 + 12*2*4 + 12*3*0.5 + 8*20)/ 8*20 = 2.275。

    也就是說按照勞動法規定,996的工作強度下,你只有拿到當前工資的2.275倍,你才在經濟賬上不吃虧。大家查一下,那些在市場加班最嚴重的公司,他們是否給出這樣的工資?

    我知道,在職場上混,很多時候人都是身不由己。這996的工作強度固然可恨,但是你不幹自然有人幹呀!因此,對任何一個個體來說,要他單獨站出來對抗這不良風氣,這是不公平的。但是,作為一個勞動者,無論如何也應該保持清醒。無奈也就罷了,但也絕不應該站出來,強行歌頌這種不公。如果是這樣,那就真從可憐變成可悲了。

    幹IT的,中年危機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對此,不斷有人提出各種解決方案。對個人來說,建議最多的就是持續保持學習能力,從而跟上時代的變化。不過在我看來,這都是避重就輕,隔靴搔癢的方案,完全於事無補!

    我做開發將近20年了,年齡也不小(40歲),目前還混跡在開發一線,算得上開發老兵。讓我感到驕傲的是,現在依然保持著高效的產出,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

    但其實,這20年,我也沒做什麼特別的事情,也沒有像那些“勵志”文描述的那樣,刻意的保持強烈的好奇,刻意的持續學習等。也就是踏踏實實學習,踏踏實實工作。既不亢奮,也不委頓,正常的知識更新,我覺得足夠了。

    對一個程式設計師來說,20年的工作經歷,只要人還算靠譜,認真工作,認真學習,時間本身就會給豐厚的回報。沒有那麼多玄妙之道,所謂的高手也就是踩坑踩的多了。摔跤摔的多了,自然就知道那條路好走了,如此而已。

    但年紀大了之後,也有不得不服氣的地方,那就是精力確實不如以前了,逐漸不能承受高強度的加班了。而且這種不能承受,還不是來自心理上,而是在生理上切實的感到不行。不是說,我早上起床,給自己打氣,告自己要振作精神,要奮鬥,然後就能夠精神煥發的幹到晚上12點。不行的,再給自己打氣,過了晚上10點,你就會非常難受,如果強行加班,一個也扛不住,另外會極度的損害自己的健康。

    年齡大了,你的身體非常忠誠,高強度的工作在物理上是不可能完成的。這和一塊鋰電池的原理是一樣的,用的多了,續航能力就會下降。你就是再勵志也沒用。沒電了就是沒電了,汽車會拋錨,手機會關機。只有充電(休息)才能重新啟動。

    而我現在還能保持高質量的產出,那是因為現在的公司能夠保證8小時工作制,因此工作之餘能保證充分的休息,也讓我這塊老電池有正常的迴圈,從而發揮“餘熱”。反過來,如果現在中國所有的IT公司都強行996制度,那麼像我這樣的老工程師,也就被直接被踢出了勞動力市場。不是我矯情,是身體真的掙不了這個錢,即使我不要命也不行。

    是人就會老,而且不用太老(34歲左右),你就會被無情的拋棄。大家想想,如果你25歲研究生畢業,到34歲也就9年的時間。你受了那麼多年教育,付出了那麼多,結果這社會能容忍你的工作時間只有9年,這是一件多麼殘忍而又荒唐的事情呀!

    所以說,如果這個社會上,996成為主流,那麼幾乎所有的中年男人都會在職場上被消滅。這和你是否保持求知慾,是否堅持學習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是所有職場人的終極悲劇。

    而且996還特別迷惑人的一點的是。很多人把這樣變態的制度等同於奮鬥,甚至上升到民族的高度。他們說我們國家因為基礎薄弱,所以大家自然要多努力,多工作,從而形成對歐美髮達國家的追趕。

    正如我在前面說的,996會把大量的中年勞動力從市場上消滅。但我們都知道,中國現在已然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原來我們和西方的競爭有個重要的優勢就是大量的勞動力,而現在年輕人越來越少,中年人又被迫離開市場。所以很快我們就會發現,我們原來不僅在技術上落後西方,現在甚至連勞動力也成為了短板。所謂的追趕豈不是天方夜譚。

    此後還有一種可能,無良企業為了保持競爭,只有更瘋狂的壓榨年輕人的時間,進一步提高勞動強度。但我很難想象,在996之上,還有更深的壓榨空間嗎?難不成一週工作7天,每天工作14個小時,除了睡覺和吃飯,什麼都不用做了?但我想問一下,這樣的人生還是人生嗎?

    說一百道一萬,996的原因非常簡單:一個是資本的逐利本性,另一個就是管理層的無能。

    我們公司的hr曾經在一次員工溝通大會上給大家仔細的算過賬,說外企的成本非常高,包括人力成本。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受限於法律,公司不能成制度的組織加班,但我們的競爭對手卻可以。這樣在人力成本上,我們就處於絕對劣勢。

    因為對企業來說,一個員工的成本,不僅要考慮他的工資,還要考慮僱傭這個員工所繳納的社保、公積金、以及涉及的辦公費用(租金、電腦、正版軟體)、管理費用等。綜合下來,僱傭一個員工,企業付出的成本基本是明面工資的兩倍。因此,對企業來說,如果業務發展,在僱傭更多的員工,還是增加當前員工的工作強度之間做選擇。從經濟效益上來說,肯定傾向於增加當前員工的工作強度。

    與此同時,如果這個企業還算有良心,至少還會給些加班費,或者給與高於市場的工資。而那些些無良企業,甚至連加班費都不願給,這就變成赤裸裸的佔便宜了。

    讀這篇文章的人如果是一名程式設計師,你一定體會過,正常8小時工作時間裡,如果你全力以赴,注意力高度集中,產出是足夠有競爭力的。

    而且程式設計作為一個腦力勞動,8個小時高強度的勞動後,腦子就會處於非常混沌的狀態。再強行工作,以我的經驗,多幹1個小時,其中產生的bug,會讓你以後用多出幾倍的時間來修復這些bug。

    未來,只要程式設計還是一個腦力勞動,它的產出就不會是和勞動時間呈絕對線性關係,這是一個很大的學問。在這一點上,技術先哲們早在幾十年前就意識到了這一點,所有才有了那本大名鼎鼎的《人月神話》。

    而在中國當前的企業中,有太多低劣的管理者,既無能在8小時內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又怕承擔責任,所以只能追求表面功夫,堆砌勞動時間,自我欺騙、自我麻木。

    於是白天上班的時候大家一塊磨洋工,下班的時候,拉扯著不走,裝作努力和奮鬥的樣子。硬生生把整個職場搞的烏煙瘴氣,硬生生把這一代職場人的生活變得悲催不堪。

    可恨,可嘆!

  • 5 # 健康實驗室原號

    勞動者勝訴率是100%。

    網際網路行業加班多那是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一個想多賺點錢,一個想加快工作進度,就一拍即合了。

    但是如果你把這種默契落到紙面上,那一刻就違反勞動法了。

    除非一種情況:就是在某些行業,比如醫院、流水線工人、警務人員等,由於工作的特殊性,單位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綜合工作時”,也就是不是每天早9晚5上班,而是安排更靈活的工作時間,勞動部門批准了才能實施。上限是一週44個小時,多出來的必須算加班,而且加班從法律上來講是不能強迫的。

    當然,實際操作中,資方會有很多花樣,但是如果勞方真的起訴了,是必贏的,只是很多時候勞方為了保住飯碗不敢死磕到底。

  • 6 # 暖心人社

    杭州電商公司“有贊”,在年會的時候宣佈將實施996工作制,這一規定明顯是違法的。

    首先,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一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並於1995年改為40小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延長時間超過3小時,1月不能超過36小時。

    996的工作時間,當日計算就是超過了12小時,就屬於嚴重違法行為。

    注意我們常說的有一個誤區,就是一個月不超過36小時,很多人認為是隻包括每天延長工作時間。實際上是包含了週末加班的時間,這樣算起來一個月至少超過國家允許的40小時工作時間,148小時。實際上相當於平均一個月幹1.8個月的勞動量。

    問題在於,當時勞動監察條例提出的處罰限額最高只有1000元。電商公司如果頂住壓力的話,每月為一個職工掏出1000元也是可以的。

    問題之二,職工不去投訴的話。勞動監察部門一般不會主動查處這樣的案子,基本上是屬於一個願打一個願捱了,也算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問題之三,用人單位一般不會強制考核。比如下個通報說誰沒有符合996工作制度予以處罰,這樣是明顯落人口實。用人單位多數是透過潛意識引導,讓大家服從996工作制,只有這樣才能夠掙出全額獎金+績效工資。如果表現不好,有可能會被單位強制解除,強制解除需要支付賠償金就可以。

    勞動者在就業中是屬於弱勢群體,很多情況下,就會不自覺的被單位帶動加班。這樣的加班不僅沒有加班費,也會消耗自己的很多業餘生活時間,不能充電提高自己,不能享受生活。

    不過一個行業有一個行業的生態,網際網路行業屬於節奏很快的行業,也是報酬極高的行業,尤其是股票、期權、獎金等方面,算是對多付出就有回報的一種詮釋。如果自己的生活和體能適應不了這樣的工作,建議換個行業吧。一般40歲以上就不建議繼續在這個行業工作了。

  • 7 # 悟道河邊

    核心問題,應該是私企的危機吧?在中國的環境,國企不用說了,壟斷,私企稅重,還要面臨同行競爭,比如騰訊,他是網際網路龍頭,有錢,有人,他們也是加班常態,那麼其他網際網路企業,你不加班,不努力,有什麼競爭力?歸根到底,企業要生存,大企業加班了,小企業只能跟上,不跟上就被淘汰,所以,要麼先把加班最多的企業主抓起來吧?雖然我說的是個笑話啦

  • 8 # 鄞粵強

    有贊公司年會上,高管突然宣佈實行966工作制,這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近年很多中國的網際網路公司和民企都有一種加班文化,正常工作時間可以幹完的工作,一定要到加班時間再完成,好顯示個人的努力和對工作的負責,而且加班不一定有報酬,彷彿員工不加班就不能顯示這個公司在業界的存在價值,殊不知,這種天天加班的公司,這種加班方法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規定,每週正常工作時長是40小時,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5小時,每天加班不超過3小時,超過的時間要付工資200%的加班費,法定節日付300%的加班費,那種只加班不給錢,加班時間超過法律規定的,都是違法行為,如果哪個公司敢於明目張膽地以加班作為企業文化,那就是個法律作對。

    以前大多數公司做了不會聲張,現在有贊公司直接明唱,果然是厲害

  • 9 # 這時候只要微笑就好了

    每週工作40小時,超時要200%工資。

    簡單算算,假設原來一個月10000。現在一週工作72小時!超時32個小時!一個月四周,超時128小時!128/160X2X10000+10000=26000

    大概付到這個數,錢才算到位。

    然而,加班時間是有限制的,一個月加班128小時是絕對違法的,一告一個準。

  • 10 # 金融犯罪辯護倪菁華

    呵,好一個變相裁員的策略。

    996工作制是指工作日早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中午和晚上休息1小時(或不到),總計10小時以上,並且一週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

    這個工作制度,早在2016年,58同城人力資源部就以口頭通知的方式公佈。現在有贊高管也提出這一要求,目的是逼員工自己辭職。

    不要只看996,本質上,這其實就是變相裁員。

    如果正常程式走經濟性裁員,不但要支付很大一筆經濟補償金,還有一系列的要求,比如某幾類人是不能被裁,要優先留用某幾類人。

    關於經濟補償金,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然而,這個規定裡說的主要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用人單位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除了用人單位出現下述情況: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那麼問題就來了,996工作制,到底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只能說從表面上是違反的,但實際上到底公司如何操作,決定了案件的走向。

    雖然現在經濟形勢不好,但是一個公司這麼做,確實很喪失公信力。

    最後,律師給一點小建議,如果公司確實這麼不人道,那麼員工儘量不要自己主動提出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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