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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ahahly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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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530284293538
《馬關條約》是在1895年3月23日(公曆4月17日),清政府與日本訂立。當時的皇帝是清德宗光緒。清政府割讓遼東半島、臺灣、澎湖列島給日本,賠償日本軍費二億兩,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允許日本在通商口岸設廠等。光緒帝在批准條約時,下諭表示:“我君臣惟期堅苦一心,痛除積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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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滄海一粟72240583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中方全權代表為李鴻章、李經方,日方全權代表為伊藤博文、陸奧宗光。
馬關條約皇帝是光緒皇帝,《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中方全權代表為李鴻章、李經方,日方全權代表為伊藤博文、陸奧宗光。根據條約規定,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後因三國干涉還遼而未能得逞)、臺灣島及其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中國還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並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辦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