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蠹
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
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曰有巢氏。
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
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說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鯀、禹決瀆。
近古之世,桀、紂暴亂,而湯、武征伐。
今有構木鑽燧於夏后氏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
然則今有美堯、舜、湯、武、禹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
是以聖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
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
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
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
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
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
堯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採椽不斫,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麂裘,夏日葛衣;雖監門之服養,不虧於此矣。
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鍤,以為民先,股無胈,脛不生毛,雖臣虜之勞,不苦於此矣。
以是言之,夫古之讓天子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故傳天下而不足多也。
今之縣令,一日身死,子孫累世絜駕,故人重之。
是以人之於讓也,輕辭古之天子,難去今之縣令者,薄厚之實異也。
夫山居而谷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澤居苦水者,買庸工而決竇。
故飢歲之春,幼弟不餉;穰歲之秋,疏客必食。
非疏骨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實異也。
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
輕辭天子,非高也,勢薄也;爭土橐,非下也,權重也。
故聖人議多少、論薄厚為之政。
故罰薄不為慈,誅嚴不為戾,稱俗而行也。
故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
古者文王處豐鎬之間,地方百里,行仁義而懷西戎,遂王天下。
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里,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
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
故文王行仁義而王天下,偃王行仁義而喪其國,是仁義用於古不用於今也。
故曰世異則事異。
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舜曰:“不可。
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
乃修教三年,執干鏚舞,有苗乃服。
共工之戰,鐵銛短者及乎敵,鎧甲不堅者傷乎體。
是干鏚用於古不用於今也。
故曰:事異則備變。
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
齊將攻魯,魯使子貢說之。
齊人曰:“子言非不辯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謂也”。
遂舉兵伐魯,去門十里以為界。
故偃王仁義而徐亡,子貢辯智而魯削。
以是言之,夫仁義辯智,非所以持國也。
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循徐、魯之力,使敵萬乘,則齊、荊之慾不得行於二國矣。
夫古今異俗,新故異備。
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駻馬,此不知之患也。
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視民如父母。
何以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君為之不舉;聞死刑之報,君為流涕”。
此所舉先王也。
夫以君臣為如父子則必治,推是言之,是無亂父子也。
人之情性,莫先於父母,皆見愛而未必治也,雖厚愛矣,奚遽不亂?今先王之愛民,不過父母之愛子,子未必不亂也,則民奚遽治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為治也。
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
先王勝其法,不聽其泣,則仁之不可以為治亦明矣。
且民者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
仲尼,天下聖人也,修行明道以遊海內,海內說其仁、美其義而為服役者七十人。
蓋貴仁者寡,能義者難也。
故以天下之大,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義者一人。
魯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國。
仲尼非懷其義,服其勢也。
故以義則仲尼不服於哀公,乘勢則哀公臣仲尼。
今學者之說人主也,不乘必勝之勢,而務行仁義則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數也。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
夫以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三美加焉,而終不動,其脛毛不改。
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後恐懼,變其易其行矣。
故十仞之城,樓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
故明王峭其法而嚴其刑也。
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溢,盜蹠不掇。
不必害,則不釋尋常;必害手,則不掇百溢。
故明主必其誅也。
是以賞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罰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
故主施賞不遷,行誅無赦。
譽輔其賞,毀隨其罰,則賢、不肖俱盡其力矣。
今則不然。
以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賞之,而少其家業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輕世也;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
譭譽、賞罰之所加者,相與悖繆也,故法禁壞而民愈亂。
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隨仇,者,貞也。
廉、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
人主尊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於勇,而吏不能勝也。
不事力而衣食,則謂之能;不戰功而尊,則謂之賢。
賢、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
人主說賢、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禍,則私行立而公利滅矣。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
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
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
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
故行仁義者非所譽,譽之則害功;工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
楚之有直躬,其父竊羊,而謁之吏。
令尹曰:“殺之”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
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
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
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
仲尼以為孝,舉而上之。
以是觀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
故令尹誅而楚奸不上聞,仲尼賞而魯民易降北。
上下之利,若是其異也,而人主兼舉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矣。
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
今以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然則為匹夫計者,莫如修行義而習文學。
行義修則見信,見信則受事;文學習則為明師,為明師則顯榮:此匹夫之美也。
然則無功而受事,無爵而顯榮,為有政如此,則國必亂,主必危矣。
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
斬敵者受賞,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祿,而信廉愛之說;堅甲厲兵以備難,而美薦紳之飾;富國以農,距敵恃卒,而貴文學之士;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
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
國平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
是故服事者,簡其業,而於遊學者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
且世之所謂賢者,貞信之行也;所謂智者,微妙之言也。
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難知也。
今為眾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難知,則民無從識之矣。
故糟糠不飽者不務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繡,
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則緩者非所務也。
今所治之政,民間之事,夫婦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論,則其於治,反矣。
故微妙之言,非民務也。
若夫賢良貞信之行者,必將貴不欺之士;不欺之士者,亦無不欺之術也。
布衣相與交,無富厚以相利,無威勢以相懼也,故求不欺之士。
今人主處制人之勢,有一國之厚,重賞嚴誅,得操其柄,以修明術之所燭,雖有田常、子罕之臣,不敢欺也,奚待於不欺之士?今貞信之士不盈於十,而境內之官以百數,必任貞信之士,則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則治者寡而亂者眾矣。
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術而不慕信,故法不敗,而群官無奸詐矣。
今人主之於言也,說其辯而不求其當焉;其用於行也,美其聲而不責其功。
是以天下之眾,其談言者務為辨而不周合於用,故舉先王、言仁義者人盈廷,而政不免於亂;行身者競於為高而不合於功,故智士退處巖穴,歸祿不受,而兵不免於弱,政不免於亂,此其故何也?民之所譽,上之所禮,亂國之術也。
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
故明主用其力,不聽其言;賞其功,必禁無用。
故民盡死力以從其上。
夫耕之用力也勞,而民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
戰之為事也危,而民為之者,曰:可得以貴也。
今修文學,習言談,則無耕之勞而有富之實,無戰之危而有貴之尊,則人孰不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
事智者眾,則法敗;用力者寡,則國貧:此世之所以亂也。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
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為勇者盡之於軍。
是故無事則國富,有事則兵強,此之謂王資。
既畜王資而承,敵國之釁,超五帝、侔齊三王者,必此法也。
今則不然,士民縱恣於內,言談者為勢於外,外內稱惡,以待強敵,不亦殆乎!故群臣之言外事者,非有分於從衡之黨,則有仇讎之忠,而借力於國也。
從者,合眾弱以攻一強也;而衡者,事一強以攻眾弱也:皆非所以持國也。
今人臣之言衡者,皆曰:“不事大,則遇敵受禍矣”。
事大未必有實,則舉圖而委,效璽而請兵矣。
獻圖則地削,效璽則名卑,地削則國削,名卑則政亂矣。
事大為衡,未見其利也,而亡地亂政矣。
人臣之言從者,皆曰:“不救小而伐大,則失天下,失天下則國危,國危而主卑”。
救小未必有實,則起兵而敵大矣。
救小未必能存,而伐,大未必不有疏,有疏則為強國制矣。
出兵則軍敗,退守則城拔。
救小為從,未見其利,而亡地敗軍矣。
是故事強,則以外權士官,做官於內;救小,則以內重求利於外。
國利未立,封土厚祿至矣。
主上雖卑,人臣尊矣;國地雖削,私家富矣。
事成,則以權長重;事敗,則以富退處。
人主之聽說於其臣,事未成則爵祿已尊矣;事敗而弗誅,則遊說之士孰不為用繒繳之說而僥倖其後,故破國亡主以聽言談者之浮說。
此其故何也?是人君不明乎公私之利,不察當否之言,而誅罰不必其後也。
皆曰:“外事,大可以王,小可以安”。
夫王者,能攻人者也;而安,則不可攻也。
強,則能攻人者也;治,則不可攻也。
治強不可責求於外,內政之有也。
今不行法術於內,而事智於外,則不至於治強矣。
鄙諺曰:“長袖善舞,多錢善賈”。
此言多資之易為工也。
故治強易為謀,弱亂難為計。
故用於秦者,十變而謀希失;用於燕者,一變而計希得。
非用於秦者必智,用於燕者必愚也,蓋治亂之資異也。
故周去秦為從,期年而舉;衛離魏為衡,半歲而亡。
是周滅於從,衛亡于衡也。
使周、衛緩其從衡之計,而嚴其境內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賞罰,盡其地力以多其積,致其民死以堅其城守,天下得其地則其利少,攻其國則其傷大,萬乘之國莫敢自頓于堅城之下,而使強敵裁其弊也,此必不亡之術也。
舍必不亡之術而道必滅之事,治國者之過也。
智困於內而政亂於外,則亡不可振也。
民之政計,皆就安利如與闢危窮。
今為之攻戰,進則死於敵,退則死於誅,則危矣。
棄私家之事而必汗馬之勞,家困而上弗論,則窮矣。
窮、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門而完解舍,解舍完則遠戰,遠戰則安。
行貨賂而襲當塗者,則求得,求得則私安,私安則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
夫明王治國之政,使其商工遊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務而趨末作。
今世近習之請行,則官爵可買;官爵可買,則商工不卑也矣。
奸財、貨賈得用於市,則商人不少矣。
聚斂倍農而致尊過耕戰之士,則耿介之士寡而商賈之民多矣。
是故亂國之俗:其學者,則稱先王之道,以籍仁義、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
其言古者,為設詐稱,借於外力,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
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
其患御者,積於私門,盡貨賂,而用重人之謁,退汗馬之勞。
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yǔ之器,,聚弗靡之財,蓄積待時,而侔農夫之利。
此五者,邦之蠹也。
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養耿介之士,則海內雖有破亡之國,削滅之朝,亦勿怪矣。
五蠹
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
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曰有巢氏。
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
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說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鯀、禹決瀆。
近古之世,桀、紂暴亂,而湯、武征伐。
今有構木鑽燧於夏后氏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
然則今有美堯、舜、湯、武、禹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
是以聖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
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
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
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
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
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
堯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採椽不斫,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麂裘,夏日葛衣;雖監門之服養,不虧於此矣。
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鍤,以為民先,股無胈,脛不生毛,雖臣虜之勞,不苦於此矣。
以是言之,夫古之讓天子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故傳天下而不足多也。
今之縣令,一日身死,子孫累世絜駕,故人重之。
是以人之於讓也,輕辭古之天子,難去今之縣令者,薄厚之實異也。
夫山居而谷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澤居苦水者,買庸工而決竇。
故飢歲之春,幼弟不餉;穰歲之秋,疏客必食。
非疏骨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實異也。
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
輕辭天子,非高也,勢薄也;爭土橐,非下也,權重也。
故聖人議多少、論薄厚為之政。
故罰薄不為慈,誅嚴不為戾,稱俗而行也。
故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
古者文王處豐鎬之間,地方百里,行仁義而懷西戎,遂王天下。
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里,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
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
故文王行仁義而王天下,偃王行仁義而喪其國,是仁義用於古不用於今也。
故曰世異則事異。
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舜曰:“不可。
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
乃修教三年,執干鏚舞,有苗乃服。
共工之戰,鐵銛短者及乎敵,鎧甲不堅者傷乎體。
是干鏚用於古不用於今也。
故曰:事異則備變。
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
齊將攻魯,魯使子貢說之。
齊人曰:“子言非不辯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謂也”。
遂舉兵伐魯,去門十里以為界。
故偃王仁義而徐亡,子貢辯智而魯削。
以是言之,夫仁義辯智,非所以持國也。
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循徐、魯之力,使敵萬乘,則齊、荊之慾不得行於二國矣。
夫古今異俗,新故異備。
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駻馬,此不知之患也。
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視民如父母。
何以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君為之不舉;聞死刑之報,君為流涕”。
此所舉先王也。
夫以君臣為如父子則必治,推是言之,是無亂父子也。
人之情性,莫先於父母,皆見愛而未必治也,雖厚愛矣,奚遽不亂?今先王之愛民,不過父母之愛子,子未必不亂也,則民奚遽治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為治也。
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
先王勝其法,不聽其泣,則仁之不可以為治亦明矣。
且民者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
仲尼,天下聖人也,修行明道以遊海內,海內說其仁、美其義而為服役者七十人。
蓋貴仁者寡,能義者難也。
故以天下之大,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義者一人。
魯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國。
仲尼非懷其義,服其勢也。
故以義則仲尼不服於哀公,乘勢則哀公臣仲尼。
今學者之說人主也,不乘必勝之勢,而務行仁義則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數也。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
夫以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三美加焉,而終不動,其脛毛不改。
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後恐懼,變其易其行矣。
故十仞之城,樓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
故明王峭其法而嚴其刑也。
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溢,盜蹠不掇。
不必害,則不釋尋常;必害手,則不掇百溢。
故明主必其誅也。
是以賞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罰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
故主施賞不遷,行誅無赦。
譽輔其賞,毀隨其罰,則賢、不肖俱盡其力矣。
今則不然。
以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賞之,而少其家業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輕世也;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
譭譽、賞罰之所加者,相與悖繆也,故法禁壞而民愈亂。
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隨仇,者,貞也。
廉、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
人主尊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於勇,而吏不能勝也。
不事力而衣食,則謂之能;不戰功而尊,則謂之賢。
賢、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
人主說賢、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禍,則私行立而公利滅矣。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
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
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
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
故行仁義者非所譽,譽之則害功;工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
楚之有直躬,其父竊羊,而謁之吏。
令尹曰:“殺之”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
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
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
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
仲尼以為孝,舉而上之。
以是觀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
故令尹誅而楚奸不上聞,仲尼賞而魯民易降北。
上下之利,若是其異也,而人主兼舉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矣。
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
今以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然則為匹夫計者,莫如修行義而習文學。
行義修則見信,見信則受事;文學習則為明師,為明師則顯榮:此匹夫之美也。
然則無功而受事,無爵而顯榮,為有政如此,則國必亂,主必危矣。
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
斬敵者受賞,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祿,而信廉愛之說;堅甲厲兵以備難,而美薦紳之飾;富國以農,距敵恃卒,而貴文學之士;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
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
國平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
是故服事者,簡其業,而於遊學者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
且世之所謂賢者,貞信之行也;所謂智者,微妙之言也。
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難知也。
今為眾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難知,則民無從識之矣。
故糟糠不飽者不務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繡,
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則緩者非所務也。
今所治之政,民間之事,夫婦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論,則其於治,反矣。
故微妙之言,非民務也。
若夫賢良貞信之行者,必將貴不欺之士;不欺之士者,亦無不欺之術也。
布衣相與交,無富厚以相利,無威勢以相懼也,故求不欺之士。
今人主處制人之勢,有一國之厚,重賞嚴誅,得操其柄,以修明術之所燭,雖有田常、子罕之臣,不敢欺也,奚待於不欺之士?今貞信之士不盈於十,而境內之官以百數,必任貞信之士,則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則治者寡而亂者眾矣。
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術而不慕信,故法不敗,而群官無奸詐矣。
今人主之於言也,說其辯而不求其當焉;其用於行也,美其聲而不責其功。
是以天下之眾,其談言者務為辨而不周合於用,故舉先王、言仁義者人盈廷,而政不免於亂;行身者競於為高而不合於功,故智士退處巖穴,歸祿不受,而兵不免於弱,政不免於亂,此其故何也?民之所譽,上之所禮,亂國之術也。
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
故明主用其力,不聽其言;賞其功,必禁無用。
故民盡死力以從其上。
夫耕之用力也勞,而民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
戰之為事也危,而民為之者,曰:可得以貴也。
今修文學,習言談,則無耕之勞而有富之實,無戰之危而有貴之尊,則人孰不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
事智者眾,則法敗;用力者寡,則國貧:此世之所以亂也。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
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為勇者盡之於軍。
是故無事則國富,有事則兵強,此之謂王資。
既畜王資而承,敵國之釁,超五帝、侔齊三王者,必此法也。
今則不然,士民縱恣於內,言談者為勢於外,外內稱惡,以待強敵,不亦殆乎!故群臣之言外事者,非有分於從衡之黨,則有仇讎之忠,而借力於國也。
從者,合眾弱以攻一強也;而衡者,事一強以攻眾弱也:皆非所以持國也。
今人臣之言衡者,皆曰:“不事大,則遇敵受禍矣”。
事大未必有實,則舉圖而委,效璽而請兵矣。
獻圖則地削,效璽則名卑,地削則國削,名卑則政亂矣。
事大為衡,未見其利也,而亡地亂政矣。
人臣之言從者,皆曰:“不救小而伐大,則失天下,失天下則國危,國危而主卑”。
救小未必有實,則起兵而敵大矣。
救小未必能存,而伐,大未必不有疏,有疏則為強國制矣。
出兵則軍敗,退守則城拔。
救小為從,未見其利,而亡地敗軍矣。
是故事強,則以外權士官,做官於內;救小,則以內重求利於外。
國利未立,封土厚祿至矣。
主上雖卑,人臣尊矣;國地雖削,私家富矣。
事成,則以權長重;事敗,則以富退處。
人主之聽說於其臣,事未成則爵祿已尊矣;事敗而弗誅,則遊說之士孰不為用繒繳之說而僥倖其後,故破國亡主以聽言談者之浮說。
此其故何也?是人君不明乎公私之利,不察當否之言,而誅罰不必其後也。
皆曰:“外事,大可以王,小可以安”。
夫王者,能攻人者也;而安,則不可攻也。
強,則能攻人者也;治,則不可攻也。
治強不可責求於外,內政之有也。
今不行法術於內,而事智於外,則不至於治強矣。
鄙諺曰:“長袖善舞,多錢善賈”。
此言多資之易為工也。
故治強易為謀,弱亂難為計。
故用於秦者,十變而謀希失;用於燕者,一變而計希得。
非用於秦者必智,用於燕者必愚也,蓋治亂之資異也。
故周去秦為從,期年而舉;衛離魏為衡,半歲而亡。
是周滅於從,衛亡于衡也。
使周、衛緩其從衡之計,而嚴其境內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賞罰,盡其地力以多其積,致其民死以堅其城守,天下得其地則其利少,攻其國則其傷大,萬乘之國莫敢自頓于堅城之下,而使強敵裁其弊也,此必不亡之術也。
舍必不亡之術而道必滅之事,治國者之過也。
智困於內而政亂於外,則亡不可振也。
民之政計,皆就安利如與闢危窮。
今為之攻戰,進則死於敵,退則死於誅,則危矣。
棄私家之事而必汗馬之勞,家困而上弗論,則窮矣。
窮、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門而完解舍,解舍完則遠戰,遠戰則安。
行貨賂而襲當塗者,則求得,求得則私安,私安則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
夫明王治國之政,使其商工遊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務而趨末作。
今世近習之請行,則官爵可買;官爵可買,則商工不卑也矣。
奸財、貨賈得用於市,則商人不少矣。
聚斂倍農而致尊過耕戰之士,則耿介之士寡而商賈之民多矣。
是故亂國之俗:其學者,則稱先王之道,以籍仁義、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
其言古者,為設詐稱,借於外力,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
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
其患御者,積於私門,盡貨賂,而用重人之謁,退汗馬之勞。
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yǔ之器,,聚弗靡之財,蓄積待時,而侔農夫之利。
此五者,邦之蠹也。
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養耿介之士,則海內雖有破亡之國,削滅之朝,亦勿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