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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讀了一點歷史的王毓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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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風物誌
明朝給事中有哪幾人?
您好,關於明朝給事中有幾人?這一問題的的範圍非常廣泛,給事中是中國古代官職之一,明朝初期設給事中十二個人,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後來洪武二十四年定製,六科各設都給事中一人,為正七品;左給事中、右給事中各一員,從七品。朱允文曾經曾經廢除過左右給事中,但後來又恢復了。所以常置人數上六部就有十八人,加上南京陪都的就有三十六人,而且這個職位品階才正、從七品,晉升空間非常大,所以流動性也非常大,當人過這一職位的人數量非常龐大,很難全部統計。
簡單的說一些《明史》中記載的給事中(部分):楊漣(字文孺,擢戶科給事中,轉兵科右給事中)、惠世揚、惠世揚、周朝瑞、周士樸、魏大中、阮大鋮、傅櫆劾、朱欽、章允儒、甄淑、毛士龍、姚永濟、何士晉、徐紹吉、姜應麟、薛鳳翔、魏呈潤、胡汝寧、羅大紘、李獻可、鍾羽、舒弘緒、陳尚象、孟養浩、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葉初春、李周策、弘緒、懋遜、之佳、其休、嗣成、棟(字伯任)、王如堅、王嗣美、 張貞觀、黎道照、趙完璧、許弘綱、楊天民、任彥櫱、伍可受、任讓論、許弘綱、吳文梓、章守誠、張濤、楊洵、劉道亨、桂有根、馮景隆、張正學、趙完璧、楊廷蘭、汪若霖、王元翰、胡忻、陳治則、姚文蔚、鄒幹。
如何評價張文質?張文質,字允中,,正統七年的進士,起初是工科的給事中,景泰年間,升任工科都給事中。後改通政司右參議。天順初年,晉升左通政、通政使。成化年間,加兵部左侍郎、工部尚書,仍掌管通政司事。
後母喪,服除後仍然以禮部尚書掌通政司事。之後被人彈劾而致仕,弘治五年去世,賜祭葬。
古籍《國朝獻徵錄》記載:
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張文質字允中直隸昌黎縣人正統七年舉進士授工科給事中景泰中陞都給事中以音吐鴻鬯選?通政司右參議天順初進左通政復進通政使成化中加兵部左侍郎工部尚書俱仍掌通政司事既而加太子少保改禮部尚書管部事歲餘以母喪去服除仍以禮部尚書掌通政司事後?言官所劾致仕弘治五年四月卒賜祭葬如例文質?人重厚有容居家以孝稱歷官四十餘年無過舉其子忱亦舉進士?兵部郎中”其中對張文質的評價是人重厚有容居家以孝稱,就是說張文質是個厚道有容人之量的人,在家中是個孝子,有個兒子也考中了進士,還任職兵部郎中,說明其家教好。可見雖然張文質被彈劾,但歷史上對張文質的評價是趨於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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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科雲
給事中在明朝國家政治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有明一代對六科給事中的任用都非常重視。明初至天順、成化間,六科給事中的選用不拘一格,只要符合剛直敢言,不管是進士出身,還是舉貢、監生皆可以擔任此職,甚至還有平民百姓躋身六科的。儘管六科給事中的品秩不高,相當於地方上的知縣,但是仕途卻很廣闊,升遷也很便捷,非其他同級別官職所能比擬,在很多明代史料中,我們可以發現不少六科給事中都是連升幾級,甚至一下從七品跳到三品的都有。六科在明代是一個很活躍的機構,他們位卑而職重,又是皇帝近臣,因此都有很好的進取心,他們的身份與文化素養,使得他們具有較清醒的頭腦,許多人又曾在中央和地方做過官,對社會和民情有比較真切的瞭解。這些六科給事中們有不少敢於仗義執言,為民請命,在政治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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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聊史論今
給事中是一種官職,自秦朝就開始設立,但歷朝歷代品級和職能職責都不盡相同,就明朝的給事中來說,它與都察院御史構成言官體系,互為補充,是一種品級不高但是權力很大的官職。
制度形成與品級定位
明朝的給事中由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六年(1373年)設立,分別對應吏、刑、工、戶、禮、兵六部設定六科給事中,每科2名,共12名;洪武九年定員為10人;洪武十年隸屬於承敕監;洪武十二年改隸屬通政司;後來編制逐漸增至81名;洪武二十四年,六科各設都給事中1人,正八品,左、右給事中各1人,從八品,給事中40人,其中吏科4人,戶科8人,禮科6人,兵科10人,刑科8人,工科4人,正九品。到建文帝朱允炆時期,將都給事中的品級提升到正七品,同時廢除左、右給事中。到永樂年間,明成祖朱棣又重新設立左、右給事中,置六科官署於午門外直房,形成獨立機構。至此,明朝給事中制度全面形成,六科給事中掌印長官都給事中,品級正七品,左、右給事中,品級從七品,另外還有給事中若干,品級從七品,根據職能職責,各科人數有所不同。
職能職責與權力範圍
《明史》卷七十四《職官三》:六科,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有失,封還執奏。凡內外所上章疏下,分類抄出,參署付部,駁正其違誤。從中可以看出,給事中直接對皇帝負責,輔助皇帝處理奏章,及時制止糾正皇帝的失德失政行為,負責稽察六部工作事務,負責聖旨與奏章歸檔登記,抄送內閣備案等,還有權參與朝堂廷議等大事。
給事中雖然級別很低,最高長官也只是個七品官職,只能算是個基層官員,但是權力極大,如果他們對皇帝發出的敕令認為有不妥之處,可以直接將敕令退回!同時負責稽查六部,對六部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如果發現工作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現象,可以立即向皇帝稟報,所以在平時六部尚書對給事中們都是恭恭敬敬的,生怕被抓到什麼小辮子,正七品的都給事中甚至還可以和正二品的尚書平起平坐。
明朝給事中制度的出現,實際上是明太祖朱元璋為實現權力制衡而設立的,他將對各部的監察監督權授予低級別的給事中,六部品級高,但是權力小,給事中品級低,但是權力大,在這樣的權力架構之下,確實也起到了一定的權力制衡作用,不得不說,朱元璋確實是一個歷史上少有的政治天才! -
5 # 乾中
明初,朱元璋在廢除宰相後,設立六科給事中分別稽查六部,各科設都給事中、左給事中、右給事中各一人,給事中各科名額不等,所有給事中人數加起來,總共有58人之多。
給事中在明代所起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時人稱“國家毗倚甚重”,其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如下幾點:
(1)封駁章奏和詔旨凡六部向皇帝奏請的奏疏,以及內廷(即皇帝)下達的詔旨,都必須由給事中審查,如有“事有不可”之處,即可“據參停寢,或據參奏覆”,駁正繳還重擬。正是由於給事中的存在,皇帝的詔書存在了被“駁正”的可能,明代的君主專制因此受到了極大的限制。
(2)規諫補闕給事中為皇帝的近臣,在皇帝臨朝時,他們即“立殿左右,珥筆記旨”。成祖時就明確要求給事中:“拾遺補過,近侍之職,自今事之叢脞者,爾等當悉記之,以備顧問,所行有未合理,亦當直諫”,“勿有所顧避”。
有明一代,給事中均可“與天子爭可否,辨是非,正笏危論”,對明代朝端大政極有發言權。
(3)建言匡救給事中不僅有參預議政權,還有糾駁正誤權。他們可參加廷議,當舉行朝廷最高首腦會議,決策有關人事安排、刑獄大案、財政經濟、軍事邊防、外交關係等大政方針時,給事中均可參預決策。
他們可上疏陳言,既可以在朝廷上“露章面奏”,又可集體進行上奏“公疏聯署奏聞”,從而製造強大的“輿論風暴”。
(4)稽查百官六科給事中負有對六部百司的日常工作進行稽查的指責,對六部實施國家政令的過程要進行詳細的記載,並形成檔案,定期登出。
(5)參預銓選,考核群臣吏科、兵科經常參與吏部、兵部銓選文武官吏,對各衙門推舉、保舉官員也要進行監督。凡選用重臣,不由吏部或皇帝專權,而是採用廷推的方式,六科都給事中參加廷推,有權推舉候選人,如不同意被推選的大臣,還可行使否決權
(6) 監審案件,察理冤案給事中有權參與三司會審,判決重大案件,還有權監察刑部受理的所有上訴案件。三法司對已判死刑的囚犯,行刑前均需要由邢科進行最終複審:“遇決囚,有投牒訟冤者,則判停刑”,在“邢科三覆奏”之後,刑部才可以“得旨行刑”。
不僅如此,給事中同樣有權力監督廠衛,凡廠衛緝捕、廷杖、處決囚犯,必須由給事中籤駕帖。《萬曆野獲編》就記載道:
祖制:錦衣衛拿人,有駕帖發下,須從刑科批定,方敢行事,若科中遏止,即主上亦無如之何。如正統王振、成化汪直,二豎用事,時緹騎偏天下,然不敢違此制也。除此之外,給事中還輪值登聞鼓樓,及時上達冤案,有申訴冤枉,傳達機密重情之人,許擊登聞鼓,值鼓官“受狀具題本封進”。
除此之外,明代給事中的重要性還可以從《明實錄》的記載中窺見一二:在《明實錄》中,“給事中”一詞出現14690次,相比之下,“知府”一詞才出現5317次。
綜上所述,給事中可以監督上達皇帝、下達各部的所有行政、司法事務,是明代“上下相維”行政體系的平衡器和調節器。不理解給事中,就不能理解明代政治。
那麼,是什麼保障了言官有勇氣,有能力發揮這麼巨大的作用呢?
第一,明代的政治風氣使然《明史》記載:
贊曰:明自太祖開基廣辟言路,中外臣寮建言不拘所職,草野微賤奏章鹹得上聞,沿及宣英,流風未替,雖昇平日久,堂陛深嚴,而逢掖布衣,刀筆掾史,抱關之冗吏,荷戈之戍卒,朝陳封事,夕達帝閽,採納者榮顯其身,報罷者亦不之罪。若仁宗之復,弋謙朝參,引咎自責,卽懸鼗設鐸,復何以加。以此為招,宜乎忼慨發憤之徒,扼腕而談世務也。英景之際實錄所載不可勝書,今掇其著者列於篇迨,憲宗季年閹尹擅朝,事勢屢變,別自為卷,得有考焉。這段話可以說是對明代獨特政治風氣的最佳寫照,在這種政治氛圍下,言官才敢於“以小搏大”,以微官之身去幹涉皇帝和一、二品大員的決定。
第二,賞賜豐厚,激勵奮發在明代,言官號稱“極清華之選”,其品秩雖不高,但仕途之廣闊,升遷之迅捷,卻非其他官員所能比:“臺諫之屬,尤為華要,往往名卿碩輔由此為出。”七品言官升至二、三品大員者比比皆是,而且還可以破格提拔,一夜驟貴。
除此之外,即使言官一時受到打擊,他們在之後卻經常被重新啟用,獲得更高的官職。正如《國榷》所感嘆的,明末時:“欲強奪諫官以名,奪之而名愈起,欲與諫官以非利,不踰年而尋綰六曹之綬,坐九列之輿矣”。至於身後獲得平反贈恤,因而名垂青史的,更是不計其數。
當然,給事中也對明代的政治執行產生了負面的影響,其中最嚴重的就是整個朝廷受到的掣肘嚴重,無法高效的展開行政工作,正如《明史》所言:“贊曰:世宗之季,門戶漸開,居言路者各有所主,故其時不患其不言,患其言之冗漫無當,與其心之不能無私。言愈多而國是愈益淆亂也。”
總而言之,明代給事中人數眾多,官小任重,對明代的政治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要理解明代政治的執行模式,必須理解給事中,否則必不得其門而入。
回覆列表
首先要確定一下,給事中這三個字的讀音,應該是“jishizhong”。
給事中這個職位,不是明清才有,肇始自秦。(再次對秦為中國古代管理體制做出的貢獻表示敬佩。)
明朝設定給事中,掌侍從、諫諍、補闕、拾遺、稽核、封駁詔旨,駁正百司所上奏章,監察六部諸司,彈劾百官,與御史互為補充。
各位可以看出來了吧,給事中可以:
“稽核、封駁詔旨”——就是皇帝與六部之間的上傳和下達,都是由給事中經手,六部的長官無從置啄。
“駁正百司所上奏章”——六部官員遞給皇帝的奏章,給事中可以“駁正”,就是批改,有不對、不合適的地方,給你不客氣滴改正過來。
更令六部肝兒顫的是
“監察六部諸司,彈劾百官,與御史互為補充”——不光是改你的作文,還要監督你的行為。
御史歸御史臺管理,御史們被賦予可以“風聞言事”,就是可以不必有真憑實據就能夠上摺子“參”上一本的權力。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御史臺那些都老爺們平時根本沒有機會與六部官員接觸,因此獲得真憑實據的機會不多,可能性不大。
而給事中就不一樣了,他們可是與六部合署辦公的,平時都在一處,而且六部與皇帝的往來奏章也都是經過他們的手,六部內部有什麼隱情、有什麼“不足為外人道”的事情,要想瞞住給事中,還真不是那麼容易。
有人要說了,“何不架空?!”慣用伎倆如何就遺忘了呢?
是啊,當初六部的官油子們肯定也想到了這個法子,並且很可能也見到了一定的效果。可是,不要忘了,在官場,無論何人,無論具有何等“隻手遮天”的能力,也總有些對頭,更何況做為皇帝的絕對的親信和爪牙,給事中的身邊肯定不會缺少或趨炎附勢、或秉性耿直之人。
因此,與御史相比,給事中報上來的“案子”,幾乎根本不用怎麼審,就可以直接定讞。
不僅以上的職責,給事中還另負責記錄編纂詔旨題奏,監督諸司執行情況;鄉試充考試官,會試充同考官,殿試充受卷官;冊封宗室、諸藩或告諭外國時,充正、副使;受理冤訟等。
要說給事中,真正是品卑而權重。初始時定為正五品,後來數次更改——不是升,而是降,而且降低的還挺狠(其中道理最後說明)。
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設給事中十二員,為正七品,始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分科治事;洪武九年定員為十人;洪武十年隸承敕監;洪武十二年改隸通政司;後逐漸增至八十一員。洪武二十四年定製,六科各設都給事中一人,為正八品;左、右給事中各一員,從八品;給事中四十人,其中吏科四人,戶科八人,禮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正九品。
惠帝建文年間(1399-1402年)升都給事中為正七品,給事中從七品,並罷左、右給事中。明成祖永樂年間復置左、右給事中,亦為從七品。又置六科官署於午門外直房。其後各科員數時有增減。
以上是對給事中這個官職,及其在有明一朝的演變做出的說明。
下面就說說為什麼把這個職位的品軼定的這麼低。
做為皇帝的絕對親信和爪牙,負擔了這麼重要的責任,幹了如許的工作,才給定了個七品、從七品,和鄉下的縣長一個級別,要知道御史大多都是四品五品的,這中間可是差著好幾級呢。
關鍵就在這裡——責任如此重大,如果級別再高上去,豈不是更加的無法遏制了。
六部的堂倌唯一可以壓制給事中的,就是在級別上了。
這大概就是體制中的平衡之術了。
而且我覺得,這個平衡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