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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960077150484

    實際上並不是。

    不管是哪一方取消,都是需要付出違約代價。一般情況下“到店付費”的房間是可以任何時候取消。“到店付費”已繳納擔保金的,以及“預付”(即上網支付全部房費,發票也是由OTA提供而非向酒店索取的)的房間都是屬於(原則上)“不可取消”的。

    關於預付不可取消訂單:一.酒店要求取消,是需要賠付違約金以及影響排名(等級)和罰款,一般酒店都會注意的,偶爾會發生但都儘量避免,事情太嚴重OTA會直接終止合作。

    二.客人要求取消,OTA肯定是會扣取部分(全部)房費違約金。1.酒店同意免費取消而OTA說謊說酒店不同意而扣取所有(部分)房費佔為己有。2.酒店只要求扣取部分違約金,OTA卻把剩餘的金額全部扣取。3.酒店同意扣取部分,OTA從這酒店扣取的部分扣取相對應的“佣金”。4.酒店壓根不同意取消,OTA單方面宣佈取消(優質客戶請求免費取消確認此單不扣費),費用由OTA自行承擔。5.OTA提出請求免費取消前一晚上的沒有入住的預付訂單(客人說我沒住你應該給我退錢) ,酒店不同意取消。6.OTA單方面取消(單方面扣取客人費用)同時沒有通知酒店此單取消(酒店同時也得不到客人的違約金),透過修改客人資訊來“保持”這個訂房有效。第一種和第二種是OTA常用的方法,酒店也不一定會知道,這個還是要看酒店對於OTA的談判達成協議,畢竟對於酒店都是有害無益。第三種相對好一點,也是大家相對能接受的。第四種是OTA對於維護自己的“優質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裝瘋賣傻”行為。費用不一定是OTA自行承擔(可能是保險理賠),若酒店同意這種OTA單方面取消,容易變成第一種情況,而且會變本加厲。第五種基本上就是客人無賴行為。第六種也是比較常見的,酒店是根本沒有辦法認證修改客人資訊是屬於客人行為還是OTA的行為,但酒店拒絕修改容易造成是酒店單方面造成的損失需要承擔後果。多數出現在在入住時間前幾天取消,OTA在酒店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內部操作)先把原先的訂單取消同時原客人賠付違約金給OTA,由於時間充裕在下一個客人預定同樣的房型日期的時候把新客人資訊替換成“已取消”的預定上。

    三.對於由於OTA單方面的原因導致的取消(定了a酒店卻沒有向a酒店發來預定沒房了導致沒有預定成功,或者是預定了a酒店卻把預定傳送給b酒店)酒店單方面不需要負責,OTA多數會退款,然後會有相對應的賠償行為。當然,OTA不會說自己有問題,容易把問題忽悠過去。

    最後一點就是到店付費的擔保金問題。擔保金的存在可能是由於酒店的房間緊張,或者是由於你的取消率過高(經常預定未到或者是直接取消的,訂房資訊多次更改(資訊更改也是算取消重新預定,訂單號不一樣的))為了保障利益最大化(剩下一間房要求保留到凌晨,如果你不來了對於酒店及OTA都有損失)所設定的一種方式,一旦確認在酒店入住後,相對應的擔保金會退回給你,但是一般支付了擔保金的,在超過允許期限內取消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畢竟佣金是屬於到店付費的房費的(10%~15%)佣金而不是預付性質的一兩塊的佣金,得罪一個失信的客戶也沒什麼。

    以下是題外話預付的價格是OTA扣取到店付費(10%~15%,不同渠道佣金比例不一樣)的佣金之後的價格再加1~2塊錢不等的佣金的價格,預付價格屬於薄利多銷的產品,所以儘量都希望消費者有“不可取消”的遵守合約的心態。同時,預付的性質導致了相當一部分人是沒有向OTA索取發票,這對於這種代理來說帶來的利潤是頗高的。(到店付費的發票由酒店開取,同時還需要提供佣金給代理商,預付的酒店開取剔除佣金後所有金額的發票給代理商,而消費者不一定向代理商索取相對應的發票,說白了就是酒店把所以預付的發票都開出去了,但代理商不一定把所有的發票開給消費者,同時代理商都拿到佣金等等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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