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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後一起生活一個半月,發現妻子曾經墮胎和有抑鬱症,實在過不下去,給的十八萬彩禮可以要回來嗎?法律支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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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香江風雨

    彩禮是一種附帶條件贈予 能不能要回來或者可以要回來多少 要看對方有沒有過錯 如果對方欺騙 隱瞞有關婚姻的事情 造成不和 可以要求退

  • 2 # 長溪娃

    這是你的不是哦,說丟就丟?當初幹嘛去了?再說如彩禮用於添置嫁裝了呢?是不是有病的妻子離婚還得向外面借錢賠你?

    搞笑

  • 3 # 魔法小魚的生活日常

    十八萬彩禮確實不少,應該能拿一部分,具體的得看你妻子和她孃家人的意思了。

    不過,結婚是人生大事,離婚同樣是人生大事。都需慎重!

  • 4 # 陽春白雪bn

    領結婚證了,你們現在就是正規的合法夫妻。

    夫妻共同生活一個半月了,你妻子自然不是完璧之人,你如何說得清她墮胎不是因你而起?如果婚前女方確實向你隱瞞了墮胎、身患抑鬱症的事實,你不想跟她過下去了,也不能說不要就不要她了,必須透過法律手段解除婚姻關係。

    沒領證沒同居,或者領證了沒同居,可訴諸法律,請求追回彩禮錢。你們領證了,也住在一起了,想索回彩禮錢,就不太可能了。

  • 5 # 勤有功戲無益

    不能了,屬於共同財產。法律上對於彩禮沒有一個明確的明確,屬於長期以往約定俗成的東西,如果不是女方出軌,是你不想過了,理應你一分也要不到,別說你已經結婚了,訂婚後,男方主動退婚,彩禮能要回來三分之一就不錯了。

    從倫理道德上講,從過去到現在,一直存在彩禮這麼一說,開明的父母,可能彩禮會讓結婚的女兒帶回去,當配送,面上好看,也不缺那兩個錢。那些家庭一般的,再有個小舅子,呵呵,想都甭想了,不問你多就不錯了。

    夫妻一場,何必弄得跟仇人一樣,女方沒有太多過錯,你就放棄吧,本來嘛,彩禮屬於贈送的東西,理論上講是不能反悔。

    還給你是情分,不還給你是本分。當初女方家沒有非逼著你給彩禮吧。

    所以認了吧,退一步海闊天空,各自安好,相聚一場,好聚好散。

    送上彼此的祝福,祝福各自安好!

  • 6 # 大雪龍騎軍排頭兵

    感覺應該是可以要回來一部分的吧。這個回答起來一點新意都沒有。今天看到另外一個牛批的,5年四次離婚,結婚沒幾天拿著錢給前夫買車,新婚夜就跑了,奇葩啊

  • 7 # 獨善其身安逸靜行

    結婚了沒有合得來合不來這個道理,只有你們兩個願不願意都為對方好好檢討一下自己,都已經領證了,再婚的話也是屬於二婚,從心裡上來說絕大多數人都不怎麼歡迎離婚的人,再說了,兩口子過日子都有個磨合期,這個磨合期一過了,在雙方心裡都知道,對方就是這樣的人,自己能退一步就退一步吧,也不要太計較,更不要覺得自己有多優秀。其實大家都是一樣的,只是你誇大了對方的缺點,你包容了你自己的缺陷,人就那麼回事,瞭解了對方就改變一下自己小氣,大度一點去包容她人!一輩子不長,相識相知是緣分,好好珍惜身邊的每一個人吧!

  • 8 # 只希望生活更有愛

    看情況,如果墮胎不是因為你,而是刻意對你隱瞞了事情,應該能要回來,如果是你事先知道,應該能要回來一部分,可以說她隱瞞了病情,如果是因為你墮的胎,應該要不回來吧,就算能,也別要了,

  • 9 # 簡單YOU

    你這是什麼?同居一個月後才發現兩人不適合?是你老婆滿足不了你還是你不行,一個後你就覺得女人都他媽的不值錢了?不是你要的那種?還要回彩禮?你怎麼有臉在這說,要回彩禮可以呀,精神損失費也賠了吧

  • 10 # 思源常醒

    這個也說法裡、雙方進入婚姻、許多生活的一面展現在面前、原來女人是非常麻煩、樣樣都擺在了面前、這就叫責任、你覺得你承擔不了、那國家法律法令叫你承擔、痛彩禮那就老老實實聽從你長輩的工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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