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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通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房養老”保險正式推向全國。你是如何看待以房養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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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杜坤維

    以房養老,在城市,基本上的居民都會有養老金,可以保證衣食無憂,而且工作多年,一般都會有不錯的積蓄,加上有醫保可以支付醫療費用,因此並不需要以房養老。

    而農村一些老人,只有100多元的農村養老金,加上積蓄不多,生活較為貧困,僅僅能有一個溫飽,雖然有房子,但房子並不值錢,加上在農村,很難評估價值,也很難變現流通,保險公司不是傻子,更不是雷鋒,自然不願意在農村開啟抵押房產養老保險試點。生怕到時候人死了,房子也衰敗倒了了,最後房子搞得一文不值,落一個大虧。

    即使保險公司願意在農村開展以房養老試點,農村人思想保守,在有生之年賣掉房子吃光用光,恐怕也是不情不願,農村人最講究給孩子留一點家產,沒有老去就抵押房子用於養老,恐怕會遭遇很多的非議。開展這一工作並非易事。

    因此筆者不看好在農村開展以房養老。

    孤寡老人,房子老舊的很,很多還是土木結構,是沒有後顧之憂,但這樣的房子值多少錢呢/

    很多年以後,有不少丁克家庭出現,有很多不婚個人出現,才有可能開展以房養老的基礎。目前政策可以完善,但大規模推行並不現實。

    很多政策我們不能照搬美國,兩國之間文化不同、觀念不同、習俗不同。金融基礎不同,照搬只能是吃一個夾生飯。

  • 2 # 天天聊社保

    以房養老大家並不陌生,4年前就開始一線城市試點執行,根據相關資料統計,只有近百名房主選擇以房養老,可見以房養老並不被大家接受,試點結束後取得這樣的“結果”,中國銀保監會還要全面擴大以房養老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地區,這意味著以房養老真的可行嗎?

    我個人覺得以房養老這種新型養老方式還是非常不錯的,但是我不會讓我父母以房養老;

    其實原因很簡單,作為子女我有責任和義務贍養父母,我把房子租出去也不會以房養老,因為老百姓的房子不值錢,上海市價值500萬的房子,一個月換1.2萬養老金,60歲開始領取,怎麼算都不合適;更何況咱們的房子還不夠100萬,在去打折抵押給保險公司,一個月領的錢還不如租出去多呢!

    其實中國銀保監會這次擴大試點地點主要是那些省會等經濟相對好一點的城市試點,像經濟發展一般的小地區都沒有以房養老,所以從以房養老試點那天起,就註定是小眾的養老方式,不會變成主流,真正能保障老百姓基本生活的還是存款,子女贍養和基本養老金;

    目前以房養老雖然已經試點4年,但是這4年並沒有太大的進展,因為還有很多工作沒有做好,比如以房養老宣傳工作,以房養老配套優惠政策,執行的監管保障等等都沒有跟進,以至於北京很多老人出現以房養老理財被騙案件的發生,可憐的這些被騙老人,一夜之間被他人趕上大街,房子已經過戶給他人,像這種事情的發生就是制度還不完善,給騙子可乘之機,相信現在的老人一提到以房養老都以為你是個騙子;

  • 3 # 果然悠

    你是如何看待以房養老這一養老方式的呢?

    農民養老問題是現在農村的一大難題,也是農民民生的重要問題,雖然目前針對農村年滿60週歲可以有一定數量的養老金,但是對於這百十塊錢的養老金,年輕時交過公糧的農民來說,是無法滿足農民需求的。

    為了解決農民的養老難題,國家也是在積極需求不同的思路,而以房養老就是其中的一個思路,目前在一些地區已經實行,並且取得了不錯的成效。以房養老就將自己的房子上交,然後由國家負責養老,百年之後房子歸國家所有。

    很多農民認為這種養老方式,就沒辦法給子女留下什麼遺產了。可是筆者認為若是有子女,老人應由子女贍養,也不需要走以房養老這條路,若是子女不贍養老人那何必還要留遺產給子女呢?再就是很多以房養老的老人都是孤寡老人,這種老人的房子留著又有何用,還不如趁自己活著的時候用來給自己養老,也能讓自己的老年生活過得愉快。

    還有一種情況,現在很多年輕人都在。城裡買房,也就沒人願意回農村了,而農村的房子常年沒人居住最後風吹日曬指定會倒塌,而按現在的規定倒塌後宅基地是有可能被收回的,這種情況老人為何不把自己的房子用來養老,還可以大大減輕子女的負擔。

    綜合來看,筆者認為這種以房養老的方式適合多數老人,而且是一舉多得的,適合現在農村民情的,值得推廣的養老方式。

  • 4 # 酒飽飯足老糖人

    想當然,一廂情願的辦法。

    子女這一關怎麼過?

    人越臨近死亡,越不願離開親人這個心理關怎麼過?

  • 5 # 力橙財經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以房養老是一種新型的養老保險,本質上是商業保險。2014年,首先在北京上海等部分一線城市試點,2016年後逐步推向全國省會級別二線以上大城市,最近聽說可能會全面鋪開。但現狀是市場各參與方熱情並不高。

    1,傳統觀念

    養兒防老,給子女留點遺產,子女反對,社會的不理解等等傳統觀念導致市場推廣異常艱難。從目前已經簽約的客戶型別分析,大多是無後老人。這也是為什麼市場推廣初期選擇在一線大城市的原因。畢竟一線城市的人口素質和相關理念更好。

    2,保險公司不積極

    在未來老年人平均壽命正向遞增和房地產調控力度空前的背景下,保險公司擔心未來收房時房價下跌、房產變現難。擔心到預期收房時間點時大部分老人都健在,畢竟隨著醫療科技的飛速發展,未來幾十年的事兒,別說你說不準,保險公司也無法準確預測。試剛試點初期只有一家保險公司參與,現在據說才有三家公司進行了實質性的運作。為什麼試點初期選一線城市?除了人的因素外,房價堅挺也是原因之一。可見,這個專案市場遇冷,不但是老人的觀念,而是雙向遇冷。

    3,社會配套和監督不到位

    以房養老這個新生事物的推進,需要房主,保險公司,銀行,養老機構,評估機構等多個市場參與主體密切配合才行。有一方不積極,事情都很難快速推進。公正的評估,價效比高的合同,合理的金融政策,合格的養老機構等相關配套嚴重缺乏。這需要政府的監督和全社會各方力量的參與。

    以上就是我的分析和看法。

    其實在國外,以房養老已經非常普及,對於國內市場的未來,我樂見其成並充滿期待。

  • 6 # 道寧致遠

    最近,日本的一則新聞又觸動了不少人的神經。

    日本政府日前提出再次延長退休年齡,從65歲延長至70歲,同時鼓勵兼職和開辦副業。

    如此高齡的老人,最終還是要出來打工賺錢,為社會發揮餘熱,這一切都是因為政府養老金不足,無法為這麼多老年人提供比較安穩的晚年生活。

    隔海相望的我們,不免會想到,自己的晚年,還要上職場拼搏嗎?

    中國目前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性60週歲,女性55週歲。但是,中國的老齡化情況也很嚴峻。

    根據全國老齡辦公佈的資料,截至2017年底,中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2.41億人,佔總人口的17.3%(國際標準佔比為7%)。預計到2050年前後,老年人口占比將達34.9%。

    也就是說,如果2012年是五個人養一個老人,壓力還不算很大,而2030年就要兩個人養一個老人,壓力驟升,到了2050年,一個人就要養一個老人,到那時,壓力足以壓垮一個普通工薪階層的人。

    從前,社會提倡的是養兒防老,於是許多家庭拼命生孩子,但是時代變化很快,生來孩子還要給孩子買房啊,結婚了要準備高額禮金啊現如今,養兒防老已經不行了,兒子不啃老就阿彌陀佛了。

    政府幫養老?這是過去式了,靠自己年輕時候交的養老金?問題又來了,中國的養老金缺口很大。根據《人口老齡化背景下中國經濟發展和養老金賬戶研究》,中國養老金繳費模型在基準情景下估算,若養老金體制不進行改革,財政補貼保持當前水平,2050年,國內養老金賬戶的累計缺口將達到43萬億。

    如果這兩樣都靠不住,又不是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那就只能靠自己了。

    能力高的,年輕時收入水平高的,年輕時候省著點花,到了老年退休了,還能存下點錢。但是問題是,貨幣是一直在貶值的,只怕你存的錢,到了退休時,都不能買多少東西了。

    所以,你需要有保值的資產做靠山。

    保值甚至增值的東西很多,比如黃金,比如房產。

    毫無疑問,在中國,房產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只要政府不發房,房產需求就在那裡,即使是出生率降低了,需要買房的人群依舊很可觀。

    房產,不僅僅是一個固定資產,它還是我們年老時的依靠、港灣。

    現如今有一種風氣是,不少年輕人不想把未來幾十年都與房貸綁在一起,拒絕買房,只租房。

    但是,時間會教會他們社會的道理。年輕時人總是躁動的,穩不下來,可以接受搬來搬去的生活。

    但是,又能搬多少年呢?單身時還好說,有家庭了,有孩子了,還能隨時被房東趕出去嗎?

    這時候,就會明白,有套房是多麼重要了。

    用幾十年來還房貸,在貨幣不斷貶值的趨勢下,買房時的鉅款,會逐漸變得不再那麼可怖,而還完了房貸,就得到了一套房子,老年生活就有了保障。

    你看街面上那些老人,遛狗逗鳥逛公園跳廣場舞的,都是晚年生活有保障的,最起碼不會為住房而擔憂。而那些在路上擺小攤,不時要注意躲城管的老人,何來的幸福晚年?

    人們總說,哪有什麼歲月靜好,只不過是有人在替你負重前行。

    房子不也是一樣嗎,哪有什麼歲月靜好,不過是有房在手,心中不慌。

  • 7 # 智慧生活那些事兒

    以房養老實際上是個很好的概念,但同時它不是適合所有人的養老方式。

    中國老齡化有個特點是:未富先老。

    同時,中國的老齡化速度非常快,加上獨生子女政策的影響,未來養老只能靠市場來解決,商業化養老是主流。

    但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父母總是在考慮將自己這輩子積攢下來的最重要財產留給子女,這就給以房養老帶來很大阻礙,這需要政府,社會對傳統觀念進行重塑,其實中國也有俗話叫:兒孫自有兒孫福,只是在財產繼承上,這種觀念不是主流。

    總之,在長護險制度出臺並普及之前,對於半失能 失能失智老人的生活護理費用,用房屋資產進行置換是個可行的辦法,但政府在相關監管工作上一定要做紮實,不要再發生不法分子用以房養老對老人實施詐騙的事情發生了。

  • 8 # 生命的回望

    以房養老可以作為中國現階段養老方式的一種補充形式。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中國實施計劃生育政策及市場經濟的轉型,同時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形成的結果是一部分富裕起來的人擁有大量的財富,並且大多是以房產的形式呈現,同時人口政策的實施促成這些擁有大量房產的人後代數量不是很多,並且不少還是獨生子女,同時也包括房子不多的家庭或丁克一族。

    當這個群體年老後,或者財富不是太多的情況下,就可以考慮以房養老這種模式。這種養老方式可以使這樣家庭的老年人晚年生活質量有所保證,不至於只有房子而無其他任何日常生活保障。

    但是,對於後進入城市者,或者廣大的農村,這種以房養老的方式實施起來就不太現實,因為這個群體或許還有大量負債或本身所居住的房子不具備財富價值,同時以房養老的基礎前提是當前或不遠的未來所居住的房屋具備足夠的財富價值或預期價值。在這個前提不具備時,這種養老方式就無法實現。

    所以,以房養老可以作為中國養老方式的一種形式,這一方式大範圍推廣具有先天的侷限性。

  • 9 # 熙熙攘攘皆因利來利往

    其實這個模式挺逗的,在全國鋪開的決定也挺逗。為什麼?

    經過五年試點,成功案例100餘例,注意,是全國的案例,就可以認為是成功了?要知道中國老年人是多少,學過統計學的應該知道,這個樣本量根本不能證明什麼。所以,全國推廣根本就沒有客觀依據。

    再說說這個模式的本質。想的挺好:老人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按月支付老人養老費用→老人繼續住在自己房子→去世後清算。看著沒毛病吧?告訴你問題在哪裡:

    (2)反向抵押,用一箇中國存在幾千年都有的名詞,叫做“當”!當的結果是什麼?就是贖不回來!你看過那個當出東西的還能贖回來?明白了吧?

    (3)老人有一天去世了,這時候就得清算了,已經給過老人多少錢了,利息算不算、算多少,這時候房子值多少錢,這樣一扣,就是要退回的錢。但問題是,房子得處置了,因為不處置就沒法還錢。說白了,就是房子沒了。

  • 10 # 海灣之城

    【城說】個人認為,保險系推出的“以房養老”方式難有大的市場,其他型別的“以房養老”方式,包括售房、出租、置換等,需要看具體情況才能確定。在此,僅就題主所講的保險系“反向抵押以房養老”方式談點個人看法。

    所謂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幸福人壽為例,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居住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繼承人向保險公司償還老人所領取的給付金本金及其5%複利,就不影響房屋的合法繼承。”

    反向抵押以房養老模式於2014年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4個城市啟動試點,2018年7月擴大到全國範圍。截至2019年8月末,反向抵押保險期末有效保單126件,目前,只有幸福人壽、人民人壽開展此類業務。

    就推廣本身而言,無論是政策的層級、推廣的力度及持續的時間,可以說是把吃奶的勁都使出來了,反向抵押以房養老在國內仍然發展緩慢,這與西方國家普遍接受的狀況形成很大反差。

    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有很多說法,就不一一羅列了,僅就文化傳統方面的原因說幾句。

    華人為什麼特別喜愛房子,對於房子有著怎樣的觀念,或者執念,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房子在大家的一般觀念當中是當作家來看的,是安身立命之所在,“家”字本身就像是房子和象徵財富的豬所組合,是一個人的人生的承載體。

    一個家、一處老房子,對於老人而言意味著什麼,那可能是他(她)生活了一輩子的地方,即便後來子女都不在這裡住了,但還是留著記憶在,所有過去的生活的資訊都儲藏在這裡,成為老人安度晚年的依靠,靠著這些熟悉的環境、物件而想起過去的生活。割斷這種資訊的傳遞,對老人來說是件殘酷和不易的事情。

    其次,房子本身作為私有的物質財富,附加有精神的意義,也具有傳承性,這對老人而言是自身生命的能夠延續的象徵。中國的父母子女關係傳統上是反哺關係,父母撫養子女,一切為了子女是其生活的意義,而子女贍養父母,繼承父母的一切也是生活大意,順理成章。幾千年的歷史就是這樣過來的,世代生生不息,繁衍更替。

    這就是家的意義,房子作為載體顯示其價值。放棄房子,可想而知,該有多難。

    反向抵押以房養老,形式上老人仍住在房子裡面,實質上卻極易存在喪失產權的可能,亦即失去房子,尤其是在繼承贖回以複利計算的情況下。這是一個客觀存在,在心理上已經破壞了普遍存在的生活共識,破壞了家的完整性,破壞了以往的生活資訊,老人可能無法面對這種狀況,也無法面對自己的子女,最終無法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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