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滿週歲——襁褓;
2. 2~3歲——孩提;
3. 女孩7歲——髫年;
4. 男孩8歲——齠年;
5. 幼年泛稱——總角;
6. 10歲以下——黃口,即乃稚氣未脫的少兒代稱也;
7. 13~15歲——舞勺之年;
8. 15~20歲——舞象之年;
9. 12歲(女)——金釵之年;
10. 13歲(女)——豆蔻年華;
11. 15歲(女)——及笄之年;
12. 15歲(男)——志學之年;
13.16歲(女)——破瓜年華、碧玉年華,二八年華;
14. 20歲(女)——桃李年華;
15. 20歲(男)——弱冠;
16. 24歲(女)花信年華;
17. 至出嫁—— 梅之年,標梅之年;
18. 至30歲(女)——半老徐娘;19. 30歲(男)——而立之年;
20. 壯年時期——春秋鼎盛;
21. 40歲(男)——不惑之年、強壯之年;
22. 50歲——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
23. 60歲——花甲、平頭甲子、耳順之年、杖鄉之年、還歷之年;
24. 70歲——古稀、杖國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從心之年、懸車之年;
25. 80~90歲——耄耋之年;
26. 90歲——鮐背之年;
27. 100歲——期頤,又可稱為“人瑞”
。
古代年歲的別稱:
1.總角:指童年。 語出《詩經》,如《詩·衛風·氓》“總角之宴”,又《齊風·甫田》“總角兮”。以後稱童年為“總角”。陶淵明《榮木》詩序:“總角聞道,白首無成。”
2.垂髫:指童年。 古時童子未冠,頭髮下垂,因而以“垂髫”代指童年。潘岳《藉田賦》:“被褐振裾,垂髫總髮。”
3.束髮:指青少年。 一般指15歲左右,這時應該學會各種技藝。《大戴禮記·保傅》:“束髮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
4.及笄:指女子15歲。 語出《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謂結髮而用笄貫之,表示已到出嫁的年歲。
5.待年:指女子成年待嫁,又稱“待字”。 語出《後漢書·曹皇后記》“小者待年於國”。以後稱女子待嫁的年歲為“待年”。《文選·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爰自待年,金聲夙振。”
1. 不滿週歲——襁褓;
2. 2~3歲——孩提;
3. 女孩7歲——髫年;
4. 男孩8歲——齠年;
5. 幼年泛稱——總角;
6. 10歲以下——黃口,即乃稚氣未脫的少兒代稱也;
7. 13~15歲——舞勺之年;
8. 15~20歲——舞象之年;
9. 12歲(女)——金釵之年;
10. 13歲(女)——豆蔻年華;
11. 15歲(女)——及笄之年;
12. 15歲(男)——志學之年;
13.16歲(女)——破瓜年華、碧玉年華,二八年華;
14. 20歲(女)——桃李年華;
15. 20歲(男)——弱冠;
16. 24歲(女)花信年華;
17. 至出嫁—— 梅之年,標梅之年;
18. 至30歲(女)——半老徐娘;19. 30歲(男)——而立之年;
20. 壯年時期——春秋鼎盛;
21. 40歲(男)——不惑之年、強壯之年;
22. 50歲——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
23. 60歲——花甲、平頭甲子、耳順之年、杖鄉之年、還歷之年;
24. 70歲——古稀、杖國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從心之年、懸車之年;
25. 80~90歲——耄耋之年;
26. 90歲——鮐背之年;
27. 100歲——期頤,又可稱為“人瑞”
。
古代年歲的別稱:
1.總角:指童年。 語出《詩經》,如《詩·衛風·氓》“總角之宴”,又《齊風·甫田》“總角兮”。以後稱童年為“總角”。陶淵明《榮木》詩序:“總角聞道,白首無成。”
2.垂髫:指童年。 古時童子未冠,頭髮下垂,因而以“垂髫”代指童年。潘岳《藉田賦》:“被褐振裾,垂髫總髮。”
3.束髮:指青少年。 一般指15歲左右,這時應該學會各種技藝。《大戴禮記·保傅》:“束髮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
4.及笄:指女子15歲。 語出《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謂結髮而用笄貫之,表示已到出嫁的年歲。
5.待年:指女子成年待嫁,又稱“待字”。 語出《後漢書·曹皇后記》“小者待年於國”。以後稱女子待嫁的年歲為“待年”。《文選·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爰自待年,金聲夙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