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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於比亞迪公司內部出現了冒用公司名義開展業務的行為。7月12日比亞迪官方釋出了一則《關於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名義開展相關業務的宣告》。該宣告稱,2017年5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以自有資源(廣告及活動)試用及免費使用為切入點,主動與比亞迪聯絡並開展免費廣告宣傳,隨後偽造比亞迪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義開展業務。而上海競智廣告在其公眾號釋出了一篇名為《人BY臉,天下無D!》的文章反駁比亞迪公司的宣告。在文章中,競智廣告透露,過去3年,雨鴻文化共和30多家廣告公司有過合作,欠款預計11億元,同時認為比亞迪的宣告是在推卸責任。雙方各執一詞,事情真相到底是什麼呢?李娟和比亞迪到底誰在說謊?李娟和比亞迪到底誰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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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比亞迪鉅額合同詐騙案,筆者認為是比亞迪在說謊。比亞迪說,李娟冒用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市場部總經理的身份,如果李娟是冒用的身份,能與比亞迪的經銷商籤11億元的合同,而比亞迪還不知道,那麼,要麼是比亞迪的經銷商都是傻子,要麼比亞迪的總部管理層都是傻子,11億的廣告合同不可能是一天就把款匯出去,從籤合同到確認並匯款,所有的公司都有財務制度,大額匯款沒有各方確認是不可能匯款的,更何況時間長達三年,如果沒有比亞迪的參與授權經銷商是不可能匯款的。

    比亞迪總部品牌公關總經理李巍多次正式為李娟組織活動站臺、出車,而且時間長達三年之久。比亞迪總部品牌公關總經理為李娟站臺三年,比亞迪總部如果不知情,那隻能是比亞迪的總部管理混亂到誰都可以把比亞迪的財產賣掉,比亞迪也不會管。

    比亞迪說謊無非是在掩蓋比亞迪公司的管理混亂,比亞迪公司出多少事情只要老闆不過問都沒有人管,還有比亞迪總部品牌公關部的無知與無能,比亞迪公司品牌廣告的管理隨意到讓人無語。看來再大的公司如果管理出了問題,就會釀成無法挽救的事實。

  • 2 # 屠龍有術

    《關於比亞迪11億廣告費事件的結果預測-陳旭預測,必屬精品》

    最近這個比X迪11億廣告費詐騙案,鬧得兇。

    其實很簡單,只要看一下,那個李x娟有沒有跟比X迪總公司簽署的合同,以及李x娟有沒有比X迪公司的授權檔案,或者李x娟有沒有偽造比X迪公章,即可知道真相。

    既然,比X迪總部敢說李x娟詐騙假冒(各位,大公司法務部一般至少七八個律師,多了養十幾個,幾十個律師,也有可能)。

    所以,既然,比X迪總部敢說李x娟詐騙假冒,那麼,這個李x娟涉嫌假冒的事情,我認為90%機率是真的。

    因為查清楚這件事,很簡單,只要看一下李x娟有沒有偽造比X迪公司的公章,以及看李x娟有無比X迪授權書,或者類似的合作合同,即可,這是很容易查清楚的。

    因為公章都在公安系統有備案的,一核對便知真偽,上述事實很容易查清楚。

    這麼容易查清楚的事情,不去報警查清楚基本事實,而是在網上寫文章罵人,我暈,傻子都明白是怎麼回事。

    如果依法能贏官司,需要去網上寫文章罵人嘛?

    其實我一貫瞧不起中國產車廠商,這個大家都知道;但是,這件事的真偽,一望便知。

    因為,如果比X迪總部撒謊,比如,明明比X迪總部跟李x娟有簽署合作合同,或者比X迪有授權給李x娟,或者比X迪把自己的公章給李x娟使用……時候比X迪揹著牛頭不認賬,那麼整個比X迪集團都完蛋了。

    因為,查清楚“比X迪公司與李x娟”有沒有合同合作關係,有沒有授權關係,李x娟有沒有偽造比X迪公章,……這都是非常簡單容易的事情。

    按常識的話,比X迪這麼大的公司,估計養了幾十個律師,不可能公開說謊;只需鑑定公章真偽,比X迪公司有無說謊,真相即可大白天下。

    結論:只要比X迪老闆神經正常,這件事,比X迪說的應該是真相。

    2016年,胡潤百富榜,王傳福以355億財富排名第41位。

    355億資產,11億廣告費,小意思。

    如果真的是比X迪做的廣告,為了賴掉11億廣告費,毀掉整個比X迪的市場聲譽,顯然不划算,對吧。

    一邊是300多億,一邊是11億,比X迪又不是拿不出11億,對吧。

    傻子都知道,300億和11億,應該選擇哪個。

    肯定選350億嘛。

    既然如此,掏11億把廣告公司打發了,就是常識了。

    為什麼比X迪不掏11億把廣告公司打發掉呢?

    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比X迪認為,不該掏這個錢,此事確實屬於李x娟詐騙,跟比X迪公司沒關係。

    只有這種情況下,比X迪公司才會寧可捱罵,也不掏錢。

    因為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而是涉及“誰有理,誰沒理”的大問題了。

    為什麼廣告公司不去法院起訴比X迪公司,而是發文網上罵人攻擊呢?

    因為廣告公司沒有證據證明,李x娟真的得到了比X迪的授權,以及有比X迪跟李x娟的合作合同。

    說白了,廣告公司們啥證據也沒有,全靠想象在網上亂說亂罵,這種蠻不講理的話,如果拿到法庭上去說,會被法官打出門去……

    因為,如果李X娟或者廣告商真的有理的話,根本不需要罵人,直接法院起訴,抓對方坐牢,或者法院判決對方掏錢,就完事了。

    有理的人都是直接法院起訴的,沒理的才會在網上亂罵人。

    一般網上罵人的,都是沒理的一方,這是常識。

    陳旭要告訴大家,這完全是扯淡的話……

    如果假設你給李娟行賄,目的是拿到比亞迪的廣告業務,你會承認自己行賄嘛?

    笑死人了。

    如果廣告商對媒體公開承認行賄李娟,估計李娟還沒坐牢,廣告商先坐牢了。

    把大家當小孩耍,這些媒體也很可笑。

    我們很難想像,比X迪這麼大的公司,如果跟李x娟簽署合作合同,或者授權書之後,會事後不認賬(就算不認賬,但簽署的合同和授權協議,是無法偽造的,一上法庭就真相大白)……

    這種事情,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畢竟估計比X迪公司法務部養的幾十個律師,不是白吃乾飯的。

    如果比X迪公司這麼幹,只要李x娟拿出合作合同,以及比X迪的授權書,宣告比X迪公章是真的,即可。

    重要的話說三遍:多簡單的事情?!

    比X迪說沒有跟李x娟合作,也沒授權;李x娟只需拿出比X迪公司跟自己的合作合同,或者授權檔案,即可證明比X迪公司總部撒謊,並可據此要求比X迪公司支付11億廣告費,多簡單的事情!

    但李x娟什麼也沒拿出來。

    支援李x娟的人,應該都是傻子。

    所以,關於“比X迪公司11億廣告費的問題”,陳旭的結論是:

    【1】比X迪公司說的都是真的;

    【2】李x娟可能真的涉嫌詐騙。

    ——陳旭 2018.7.16

    後記:

    如果有人罵比亞迪是騙子,騙了他的錢,實際上別人沒騙他,那麼,他就一分錢拿不到……

    有理、有證據的人,根本不會網上開罵,因為有理有據,直接法律途徑解決即可。

    所以,基本上,網上首先罵人的,都是輸家。

    因為輸家知道,自己依法打不贏官司,所以才會在網上開罵。

    陳旭預測:

    陳旭提前判斷,比亞迪這件事,比亞迪會贏,廣告商輸的機率在90%以上(其實我心裡認為,廣告商輸的機率是100%,不過留點餘地,還是說廣告商輸的機率是90%吧)

    ——陳旭 chenxusir 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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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旭精選文章:

    富豪的發財思路,窮富的關鍵所在,窮人知道了必將升官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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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需要友誼,我們也願意首先伸出友誼之手。

  • 3 # 盤和林數字經濟觀察

    鉅額合同詐騙案,李娟和比亞迪到底誰在說謊?

    多處疑點指向比亞迪公司。李娟在比亞迪一紙宣告之後,投案自首。供應商一篇《人BY臉,天下無D!》的反駁再次引發網友熱議,掀起整個事件高潮。

    回顧整個事件,比亞迪所作宣告具有以下幾處疑點,有待真相進一步浮出水面。

    第一,合作時長。據悉多數供應商與上海比亞迪展開合作是從2016年開始。也就是說,截至2018年比亞迪釋出宣告,將近三年的時間,比亞迪都在受益於供應商為比亞迪品牌提供的宣傳服務。宣傳廣告服務不同於其他,投放於公眾視野,輻射範圍廣。在資訊流動如此活躍的今天,長達三年對高達11億元的廣告投放毫不知情,的確有待進一步的解釋說明。

    第二,供應商辨識能力。30多家廣告供應商、11億元合同款、平均數千萬的墊資,可見供應商中不乏風控意識的大型公司。背景調查在簽訂重要大額合同時必不可少。若在長達3年、價值千萬的合作之下,30多家供應商均未察覺,或許是造假冒充手段高明、技術精湛,又或許其本身就是得到認可的關聯方。

    第三,合作細節。據悉,多處洽談細節印證李娟確實與比亞迪有著相對穩定的聯絡。例如,供應商提到,曾去過比亞迪總部簽訂採購合同,採購合同得到比亞迪總部何宏雨等人的確認。但該資訊是否屬實,有待於進一步認證。

    鉅額合同詐騙案,比亞迪確有疑點,需要作出進一步更具說服力的解釋。不論真相如何,此次鉅額詐騙風波,加之對方當事人廣告商的駁文推廣,比亞迪在未來汽車市場上的公信力和影響力將受到極大影響。

  • 4 # 哈哈你猜猜

    你說是打著byd的名號去找廣告公司談業務好還是李娟自己的名號去談呢?肯定用byd的吧不然大家怎麼肯墊付,既然byd的李娟(採購)來了,你得給點誠意吧?這一個億的專案實際只用多少錢來宣傳只有廣告公司知道,賺大發了,就算墊資又如何一下就翻倍了啊!做完大家皆大歡喜等著問byd要唄!

    這時候哎被忽悠了咋整?寫軟文製造謬論吧,不然去報警起訴也沒用!那李娟咋辦?她哪有錢就搞byd一起搞,寫個文章也能讓股價跌個幾十億。

    有人說byd你是廣告受益人你就得給錢?

    這裡有個詞叫‘’強買強賣‘’,廣告公司給你做了11億的廣告費(水分多少自己估計…)你就得付款不管你認不認賬!這些人要不到錢就網上發文章 byd&*#$……

    今天我發現個發財好門路

    大家明天去給賓士做1個億的廣告宣傳,當然號稱而已實際呵呵…

    做完都去問賓士要錢去吧因為賓士是受益方啊對吧?

  • 5 # lafei1

    讀這件事我一直有兩個看法……

    第一就是比亞迪內部確實有問題。

    第二有可能是有人要搞比亞迪,確切的說不是某個人,或許是機構或者大集團公司。若是說有國外公司想搞死比亞迪我一點都不奇怪,這麼多年有多少民族企業被搞死,又有多少民族企業被自斷經脈,比亞迪這幾年正處於高速發展時期,被人搞點事情很正常。無論是政治還是經濟還是民族文化,總少不了老外的煽風點火,企圖利用中國的民族矛盾。網際網路上常見的地域攻擊……中國產品牌相互抨擊,都少不了有人刻意放大利用。比如美帝就有專門的這種職能部門,專門研究各國勢力分佈,各種矛盾等等等等……

    就算是真的

    這種事也不是我等凡人能操心的,國家會有相關部門分析應對。

  • 6 # 嘿嘿個熊

    1、一包公司估計是知情的,b和下面二包三包不知情完全有可能。李是以兩個不同身份出現在上下游。以雨公司名義聯絡b,而對下都以為雨是總包,然後再以b身份出現。話說承上啟下的一個公司完全不知情不可能的情況很低。

    2、墊資的廣告業務報價肯定高,如果中間還有利益瓜葛那麼價格還會虛高。一元的東西別人給你說8毛錢你肯定要做啊,那知道最後告訴你是11元錢。而且還涉及遞四方墊資,想想吧外面借貸關係的利息多恐怖

    3、都與假的上海公司有合同,沒問題完全可以起訴。推動輿論無非是引導輿情給自己站臺

    4、現在是不把責任推到b所有的人都會有損失,哪怕自己發現確實被騙也必須不承認

    5、反正到目前沒看懂怎麼回事,b公司行為來做這件事的話不合理。高層內鬥也只是李的上線拋給她的藉口。一包公司能調配b的部分資源也一點不奇怪,兩個公司合作,在活動上相互配合是沒問題的

  • 7 # 劉川在昆明

    事情沒那麼簡單。看了部分人的分析,回答,李娟就是騙子,可以直接抓了判了。但是李娟極有可能跟比亞迪或其高層存在不能擺上檯面的聯絡。報道中有一個小細節,被拖欠的某廣告商曾經也拿到過一小部分錢的,估計幾千萬。這幾千萬不大可能是李娟自己掏腰包墊出來。李娟在上海的分部辦公地點,租金,人工成本,排程成本也是很高的。李娟如果是個簡單的騙子,不可能完全承擔的了這些成本。上海分部可能是比亞迪或高層為了補貼,財務核算設立,現在補貼政策有變化,分部不能自保,總部甩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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