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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散文畫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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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更好及
站在統治階級的角度來說,文武都不能過份依賴,任何一方如果過度都會產生危害。
這就要講究一種平衡,一方獨大對統治者是不利的,這就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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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霞人文
韓非子,是南韓王室的公子。他是戰國時期的大思想家,是法家思想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集大成者。韓非學說,為秦王嬴政統一中國提供了最實用的理論依據。
與儒家相比,儒家重在立德崇禮,立德固然好,但在當時的現實環境下,往往靠不住,沒實效,周禮雖好,也與現實遙遠。法家思想是強調執法的,君主掌握“賞”和“罰”兩項大權,合於人性的趨利避害,能做到令行禁止,應該說,韓非的一套學說,在戰國時代,更有治國的效果。
儒家思想,無論孔子,還是孟子,總是理想主義色彩太強烈,君主們很難用之在列強的爭霸中,也不能富國強兵。而法家從商鞅變法到韓非學說,非常實用,嚴刑峻法使人們唯命是從,當然使秦國快速發展,最終實力超強,其餘六國都不是秦的對手。
法家看不起儒家,以為他們書生氣,不切實際。韓非這個人說話結巴,但思想非常厲害,刻薄無情,他認為儒者,遊俠,商工之民等為五蠹,即五類蛀蟲。
儒家以文亂法,“文”就是儒家念念不忘古代的典籍,如周禮之類,儒家以“文”破壞國家的法制,實際是說儒家以周禮治國行不通;同時,韓非也反對遊俠縱橫家,認為這類人(如後來刺殺秦王的荊軻之流),用武力來違法,是國家的危害。
韓非說,“國平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大概意思就是,國家太平,養活了一群儒者和俠士,可是國家有難,依靠的卻是甲士,國家給了儒者俠士利益但用不上,國家依靠的甲士卻沒有什麼利益。這種情況是韓非堅決反對的。
所以,戰國時代所謂百家爭鳴,有儒道之爭,儒法之爭,儒墨之爭,道法之爭等等,最後,還是法家勝出。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依舊嚴刑峻法,二世滅亡。劉邦西漢之初,休養生息,用黃老之術,到漢武帝時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但實際治國是外儒內法而已。
韓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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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龍道說
韓非子在《五蠹》中說:“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
整句話的意思是說,文人們總是靠筆桿子擾亂法制,俠客們總是用暴力觸犯律例。韓非子是法家的大名人,非常反感這些文人和俠客,覺得好好的社會秩序都被這些人給搞壞了,而一個穩定的社會秩序應該是高於一切的。可是,在中國歷史上有著太多“以武犯禁”的事情,那些以暴力來解決問題的人當中,也不乏有勇有謀的豪傑之輩,千百年來一直得到人們的景仰。司馬遷在《史記·刺客列傳》裡特地給一些“以武犯禁”的人以大量筆墨。
首先這種邏輯,前提就是錯誤的。儒生未必代表真理和正義(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 ,俠客也無權以自己手中的刀劍私自處置不法之徒,否則還要法律做什麼?現代社會,傳統意義上的俠客已然消失,但“儒以文亂法"卻不時以另- -種現象出現,那就是各種網路大士,出於各種目的,逢中必噴,逢美必舔,甚至有大v以自己的影響力裹挾民意,去幹擾決策。這當然是官方所不能容忍的。幾千年前如此,現在如此,幾千年後還是如此,這沒有什麼好說的。
只不過,任何時候,公道自在人心,正道自在人心,依照社會大部分人的意願而做決策,這也沒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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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散落君
放在當時的文化語境,儒並不是平時所說的儒生,而是指兩種人,儒者和遊說者,遊說者就是蘇秦張儀等縱橫家。俠指的是遊俠,包括四處遊蕩的劍客,更指的是豢養劍客、擁有武力的地方豪強。這句話源自於《五蠹》,講了社會的五種蛀蟲,分別是學者(儒生)、言談者(縱橫家)、帶劍者(遊俠)、患御者(官員的親朋好友)、商工之民(從事工商業的人)。
儒在先秦時期並不是儒生的專有名詞,就像焚書坑儒坑殺的不是儒生,而是460名方術士(就是煉丹師,數長生不老藥的)。術士也是被稱為儒,遊說的縱橫家也是儒。
在韓非子看來,儒生和縱橫家的存在就是擾亂國家穩定,也讓天下不得安寧。儒生靠幾篇文章,輕飄飄地就得到了高官厚祿,這叫賞罰不公;而且他們不聽號令,批評時政,所謂“入則心非,出則巷議”,整天跟國家對著幹,破壞國家安定。
而縱橫家“一怒而天下懼,安居而天下熄”。縱橫家擁有著赫赫的聲名,有著無比的榮華富貴,讓天下人豔羨不已,像蘇秦,佩戴六國相印,何等的威風。可是,他們卻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功勞,於國無益,於己有利。
遊俠兒就更加不用說了,有了武力,就經常幹一些“行俠仗義”的事,以正義的名義,侵犯國家的權力。畢竟,審判權、逮捕權不在國家手裡,那這個國家還能稱得上是一個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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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言者青青
“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出自兩漢司馬遷的《遊俠列傳序》:“韓子曰:‘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二者皆譏,而學士多稱於世雲”。
司馬遷的《遊俠列傳序》記載的這句話意思是:韓非子說:“儒者利用文獻來擾亂國家的法度,而遊俠使用暴力來違犯國家的禁令。”這兩種人都曾受到譏評,然而儒者還是多受到世人的稱道。
韓非子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因為他是法家,是站在自己思想學說和統治者立場來說話,所以,也就不奇怪了。他這句話是在說文人們總是靠筆桿子擾亂法制,俠客們總是用暴力觸犯法律。韓非子又是法家,強調“依法治國”,怎麼可能不反對呢?他認為,那些文人閒著沒事找事說這說那,俠士閒著沒事找事擾亂社會秩序,都不是啥好東西,他們破壞了國家的安寧團結。很明顯這是站在統治者立場上來說的這番話。他之所以要這樣說,就是為了推行自己的法家思想與學說。
說實在的,在當時那個奴隸社會出現亂像很正常,文人和俠客出面為民抱打不平,是很正義的。但是,文人和俠客行為已經嚴重地干擾了韓非子的法家思想與學說的傳播,影響到他的利益,因此,他誹謗“儒”(讀書人)是蛀蝕,利用文章來侵蝕社會,擾亂法紀,狡辯真假,顛倒黑白,而俠客卻使用武力,殺富濟貧,違犯禁令,這就是社會與國家混亂的根源。本來應該維護君主以禮相待,對那些犯法的文人和俠客判罪,但那些儒生卻靠著文章學說得到了任用;而那些俠客卻靠著充當刺客得到豢養。
總之,韓非子沒有站在普通大眾立場上說話,而是站在統治階級立場上說的話。韓非子說的這些話,就是為了推廣自己的思想與學說,獻媚了統治階級,無視和誹謗了正義的文人俠客。這才是韓非子為什麼要這樣說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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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月流火140400643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出自《韓非子.五蠹》,其主要思想是主張君王要“以法治國”,這裡的依法治國,與今天的依法治國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今天的依法治思想,是整個國家治理思想中的一個方面。而韓非子的依法治國是把法做為治國的總方針,以這個方針統領一切。
韓非子的思想,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韓非子之前的法家代表人物,是商鞅和申不害。法家思想有三個重點概念,一個是“法”,也就嚴峻法治國,代表人物是商鞅;一個是“術”,既君主要用權術控制臣下,代表人物是申不害;一個是“勢”,也就是權勢,佔高位以控下。代表人物是韓非,我們今天下圍棋中所說的做勢,與其意思是一樣的。就是佔先手,佔高位,以取得有利的形勢。韓非把商鞅與申不害的理論整合在一起,再加上自己的獨創,就形成了完整和法家思想體系。
在《五蠹》這篇文章中,韓非子繼承了商鞅的以耕戰立國的思想。商鞅在變秦法之時,一個關鍵點就是,在秦國之內,耕戰是人們獲得榮譽、權力和財富的唯一手段。除了種田模範和殺敵英雄之外,其它的一切方面都沒有用處。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就要用嚴刑峻法實現。國家告訴老百姓怎麼做,老百姓做到了,就給予獎賞,做不到的,不按要求做的,就用法來治他。商鞅割掉公子虔的鼻子,就是嚴刑峻法的標誌。
“蠹”是蛀蟲。五蠹就是五種蛀蟲。這五種蛀蟲分別指的是那些人呢?文章的結尾處進行了總結:
是故亂國之俗:其學者,則稱先王之道以籍仁義,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其言談者,為設詐稱,借於外力,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其患御者,積於私門,盡貨賂,而用重人之謁,退汗馬之勞。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沸靡之財,蓄積待時,而侔農夫之利。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養耿介之士,則海內雖有破亡之國,削滅之朝,亦勿怪矣。
所以,這五種人是:學者(讀書人),當時主要指儒家;言談者,指的是當時的縱橫家;帶劍者,也就是俠客,當時是墨家;患御者,指託身於豪門混飯吃的人;商工之人。就是工匠和商人。現在應該是兩類,韓非子歸為一類。
《五蠹》的全文是論述如果國君讓上述五種人或得富貴榮譽,對國家是有害的。只有讓戰鬥殺敵的和種田有功,為國家貢獻糧食的人是有益於國家的。君主應該給予這兩類人高官厚祿,而前五類人就是浪費國家糧食的蝕蟲。國君必須把他們除掉。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是用來批評儒家和墨家的。這句話中的“法”和“禁”是同義詞,意思是一樣的。是說儒家認為自己有文化,用語言來批評法的好壞。而墨家的俠客以武力犯法。這兩種情況一文一武,都對“法”的實施,產生負面影響。不利於法的實施,最終對國家是不利的。下面我們看看韓非子的原文: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王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故行仁義者非所譽,譽之則害功;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可是,君主們還禮待他們。認為他們對國家有用。正確的做法是,只要不遵守法,就一定要治罪。犯罪的,要殺掉他們以正法。現在,犯法的不治罪,違法的不處理。法律的規定與人們的愛好不一致,國君與人民想的也不一樣。如此,就算是黃帝復活,國家也治理不好。
這句話體現的是法家思想。它到底對不對呢?答案是,既有對的一面,也有錯的一面。
一個社會中,如果法律制定了。必須得到嚴格的落實。如果是人人都可議論,都來評論法律不對。那麼,法律必然無法實施。這就是秦始皇坑儒的原因。但是,法有善法,也有惡法,善法是利民的,惡法是害民的。當法是惡法的時候,必須有人出來說話,使法得以改變,使之最終利民。這在今天也是一樣的。舉例:未成年人殺人,可以不犯死罪。如果未成年人知道這種規定,而故意殺人。這種犯罪,是死不足惜,不殺不足於平民憤的。所以,這是法律的漏洞。說明,法不是完全不可以討論的。這是所謂的“以文亂法”。
以武犯禁。如果盛世法律健全之時,人們的合理訴求在法律的框架內能得到保證。俠的出現,必是以武犯禁。必被懲治。如果在亂世之時,強盜橫行之時,俠就有救苦救難的功效。人們就盼望俠的出現。一句話,亂世之俠再公平,也沒有治理的法律公平。這一點,恐怕是誰也否認不了的。因此,現實中的所謂俠,常常是會謀私利的。而文學中的俠,大多寄予的是一種美好理想。
這些年來,網上不斷有以法家來壓儒家的論述。如果法家真的那麼好。為什麼我們的祖先會在幾千年的時間裡以儒家做為政治思想,而不取法家。是不是我們的祖先都是傻瓜,沒有今天的我們聰明,答案是否定的。
法家是亂世之術,儒家是治世之道。秦國以商鞅變法,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但秦國之興得之於法,而其敗亡,又何嘗不因為法。這篇文章裡,韓非子很明確的說,富國強兵不靠仁義,而靠法。後世賈生論秦朝之亡不也說過嗎?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當秦並六國之時,仁義確實沒有用。有用的是實力。而當秦統一六國之後。行仁義是國家長治久安所必須的。所以,後世儒家,逢亂世則隱,遇治世而出。
這句話是法家批判儒墨的話。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相互對罵的事情是很多的。比如儒家的孟子還罵過墨家“無父無君,是禽獸”的話。這些相罵的話,都要分析批判著讀的。
這裡談的既然是儒法之爭。順便說一下一個常見的觀點,儒家是愚民的。儒家怎樣愚民的?請舉例說明。但歷史上法家愚民的例子可以隨便舉的。
商鞅在秦國變法的時候。一開始,老百姓都覺得不便。不願意實行。三年之後,老百姓都覺得新法很方便。於是,就有很多人跑到商鞅跟前說新法多麼好。商鞅便把說新法方便的人全部發配到邊境上去。史書上說,從此以後,老百姓再不敢議論新法。商鞅的做法,體現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話孔子說過,但在孔子這裡,老百姓能知之更好,不能知,也要行。在商鞅這裡,老百姓可由之,不能知之。知之不能言之。若言之,法必治之。這就是商鞅被史家稱為“刻薄寡恩”的原因。這也是這何商鞅對秦國立下大功,最後被五馬分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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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過重山
義~儒者,用美言良言之文,掩飾貪腐的違法行徑。。俠士,因報打不平而犯了武者的禁忌。即:儒生腐敗,俠者見義勇為而結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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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尒苯疍爺
在中國,女人出了個慈禧,雜種中的雜種,讓中國飽受列強屠戮。而韓非子,卻是男人中的敗類,其無恥卑鄙猶在慈禧之上,姦夫淫婦。臭不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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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是說:文人們利用筆桿子來擾亂國家的法度,而俠客們總使用暴力來違犯國家的禁令。
我們毛主席曾說,中國革命的勝利是靠兩杆子——槍桿子和筆桿子,槍桿子地下出政權,但槍桿子總歸是沒有靈魂的,而筆桿子可以製造思想,所以說筆桿子底下出政權也是可以的。
既然文筆能執法,那也可以亂法。那麼韓非子為什麼說文人們總是利用杆子擾亂法制呢?
是因為,他認為那些依靠儒術而身居高位的文人,毫無信義可言,他們虛偽、狡詐,卻憑藉權勢就受到稱讚,他們利用手中的筆墨,攪動風雲,使很多富有才華的文人墨客深陷困境。
例如蘇東坡。“烏臺詩案”大家都很熟悉,一封毫無反逆的信被那些身居高位的詭譎文人曲解,並將過分解讀後的文書上書皇帝,蘇東坡立刻就被流放。在中國古代,這樣被誤解冤枉的文人數不勝數。
另一方面,為什麼俠客們總使用暴力來違犯國家的禁令,就要引用餘秋雨先生的話了。他在《行者無疆》一書中寫道:
中華文明的這一大隱脈,就是武俠精神。武俠小說和武俠電影至今爆紅,證明這一隱脈的潛在力量至今猶存。 往往是以家族復仇為起點,各自設定正義理由,行為方式痛快,壯烈,貫穿著對“好漢人格”的崇拜。 但是,這一隱脈在本性上是無視法律的,因此也造成了中華文明和近代社會的嚴重阻隔。無數事實證明,“好漢人格”很容易轉化成“暴力人格”,荼毒社會。另外,餘秋雨先生還寫道:
很多好漢本來是為了求得一個社會公正而勃然奮起的,結果卻給他人帶來更大的不公正。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東西方都會有那麼多的江湖恩仇故事,既無視規則又企盼規則,即便盼來了最公正的法律也往往胸臆難平。 這是人類很難透過又必須透過的一大精神險關,只有通過了這個精神險關,才能真正踏上文明之途,走向今天。所以我想,這兩段話足以解釋韓非子為何說俠以武犯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