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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留名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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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沒錢就要多讀書
首先,我們需要聊一下屯田制度,屯田制度並非朱元璋首創。早在三國時期,曹操和諸葛亮都採用了軍隊屯田的辦法,以緩解民間的壓力。在南北朝時期,著名的府兵制度中,府兵們也擁有自己的耕地。在明朝建立的初期,由於長達幾十年的戰爭,再加上黃河決口、蝗災、旱災等各種災害的影響,北方各地的人口大量減少,大量的耕地荒廢。
為了抵禦北元勢力的不斷反撲,明朝不得不維持100多萬常備軍,依靠百姓們負擔數量龐大的軍糧,確實存在很大難度。在這樣的情況下,明朝一方面從山西向河南、河北等地移民,另一方面則開始推行軍隊屯田制度。如果嚴格的說,屬於衛所軍屯田制度,因為明朝在全國各地都建立了大量的衛和千戶所。
按照明朝官方的規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大率五千六百人為衛;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除了設立千戶所和軍衛以外,明朝還把全國的人口分成了農戶、匠戶、軍戶等等。各種職業之間不能隨意更改,而且必須世襲。例如軍戶的後代還是軍戶,按照規定“戶有軍籍,必仕至兵部尚書始得除。”換而言之,如果一個軍戶想改變自己的戶籍,需要得到兵部高階官員簽字。
一旦不同的職業之間出現私下轉化,會受到嚴厲的刑罰。明朝法律明文規定:“凡軍民匠醫陰陽諸色戶,許各以原報抄籍為定,不許妄行變亂;違者治罪,仍從原籍。”軍戶世世代代都是軍戶,依靠朝廷分配的耕地,在明朝建立的初期,軍戶的日子還是可以的。按照朝廷的規定,每個軍戶每個月能夠分到120斤糧食,這是糧食基本上足夠滿足軍戶一家的生活需要。
在邊境地區,30%的軍戶戰備,70%的軍戶耕種。到了內陸地區,耕種的比例更高。軍戶耕種的糧食,僅僅能分到一部分,其餘的糧食必須上繳,一部分用於軍隊戰備,另一部分則直接上繳國庫。在朱元璋在位的末期,各地軍戶上繳的糧食,佔全國糧食徵收的40%左右。但是到了朱棣在位的末期,這個數字下降到了16%左右。這裡面原因很多,第一,永樂皇帝朱棣屢屢開戰,造成大量的軍戶開赴前線,後方的耕地荒廢。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官員和地方豪強已經開始聯合兼併軍戶的耕地,貪汙腐敗的問題已經非常嚴重。俗話說“今屯田軍士亦田家爾,”屯田是軍戶養活全家人的依靠,隨著吏治腐敗加劇,大量的屯田開始被兼併,軍戶們的生活急轉直下,開始淪為各地將領和豪強們的佃戶,僅僅頂著軍戶的名義而已,與普通農戶沒有多少差別。
我們看一下明朝軍隊屯田的糧食收入,在朱元璋在位時期,基本上都在200萬石以上。從朱棣在位時期開始,屯田糧食收入來說逐年下降。到了明宣宗朱瞻基在位時期,屯田糧食收入還不到100萬石,不足朱元璋時期的5%。由此可見,明朝軍隊賴以生存的屯田制度已經全面崩潰,連明宣宗朱瞻基都不得不感慨:“軍屯已徒具虛名。”
宣德朝的名臣王驥,曾經主政西南地區工作,對於西南地區的屯田現狀痛心疾首。在給朝廷的奏摺中,王驥闡述了貴州省屯田的實際情況:“貴州二十衛所,屯田、池塘共957600餘畝,所收子粒本足給官軍。而屯田之法久廢,徒具虛名。良田為官豪所佔,子粒所收,百不及一。貧窮軍士無寸地可耕,妻子凍餒,人不聊生。”對於屯田的問題,朝廷並非不知道,但由於牽一髮而動全身,牽扯的利益面太廣,明朝中央一直沒有什麼行動。
從宣德朝開始,歷經正統、景泰、成化、弘治、正德、嘉靖等歷代積弊,明朝的屯田制度已經徹底荒廢。對於明朝軍隊的實際情況,萬曆朝的首輔張居正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古人云天下雖安,忘戰必危。今承平日久,武備廢弛。文吏鉗制牟員,不遜奴隸。夫平日既不能養其精銳之氣,臨敵何以責其折衝之勇。”
鑑於軍隊各方面的問題,張居正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明朝軍隊恢復了一定的元氣。但是在張居正去世以後,由於保守勢力的反攻倒算,張居正推行了一系列新法,幾乎全部都被廢除。隨著明朝軍隊屯田的徹底荒廢,各地的軍隊都需要依靠朝廷的供給,但朝廷的財政能力有限。因此在明朝統治的中後期,各地軍隊都出現了拖欠錢糧的情況,飢兵討餉的情景屢屢出現。與此同時,在將領和豪強們的盤剝之下,很多基層官兵開始逃亡。
很多官兵甚至連家人都無法養活,自己穿得破破爛爛,全家飢腸轆轆,何談為君盡忠?在明朝統治的末期,後金政權在東北地區崛起,朝廷不得不提高了賦稅徵收的標準,並且開始徵收遼餉。各地的百姓根本無法承擔,從而激起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隨著農民起義的爆發,明朝又開始徵收練餉和剿餉,這就如同死迴圈。農民起義軍越剿越多,官軍越來越少。
隨著農民起義軍的不斷壯大,很多明朝基層官兵,為了養活一家人,開始紛紛投靠起義軍。這些官兵熟知明朝軍隊的實際情況和作戰風格,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明朝統治的最後幾年,明朝將領們發現了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起義軍的陣型和戰術,和明軍非常相似。由此可見,農民起義軍中已經摻雜了相當數量的明朝基層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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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趣味外國曆史
當時的土地兼併很嚴重,就跟現在的房子一樣,當年人有點錢都想著買田地,而且明朝有個特別不好的政策,更加加重了這一現象,明朝的官員可以減免賦稅徭役,這樣這些官員就更加想方設法的去兼併土地了,這也是明朝後期為什麼一到災害年份就有大批的流民產生的原因,本身這群流民就是給地主家耕種的長工,自己能勉強維持生計就算不錯了,一到大災年份,一年的收成連田租都不夠交的,軍隊的這個屯田制跟老百姓的也差不多,所謂的屯田幾乎都成了將軍們的私人田地,屯田計程車兵也幾乎跟地主家的長工沒有什麼區別,這些人本身也就把這個當成一個混飯吃的工作,所以也指望不了他們能有什麼戰鬥力,更不要說什麼保家衛國這些理想抱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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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講理
我們需要先明確什麼是軍田制度
軍田制度通俗上講就是軍人種地養兵的制度,在明朝邊關,30%軍人戰備,70%軍人屯糧,在內地,屯田軍人比例會高一點。種的糧食一部分留給自己吃,另一部分交給軍隊,還有一部分上繳國庫。
我們要強調一點:軍人也需要養家
如果軍人不能養家,那麼一切制度都無法延續下去。但是軍田制度下軍人賦稅壓力比農民還大,這就不合理了。
土地兼併貪汙腐敗是封建社會難以消除的問題就像其他王朝一樣,明朝中後期因為腐敗滋生,也開始土地兼併起來,當權者不斷地腐蝕屯田的土地,並強迫軍戶給他們種田。而另一方面軍戶家的人口卻是增加的,軍人自己都吃不飽了哪還有心思為國屯田?兵部尚書王驥,曾經再西南一帶統軍。他向朝廷上奏時說:“貴州20衛所,屯田池塘共957600餘畝,所收子粒本足給官軍。而屯田之法久廢,徒具虛名。良田為官豪所佔,子粒所收,百不及一!貧窮軍士無寸地可耕,妻子凍餒,人不聊生!“
軍田制度實行目的是為了減少政府的財政負擔,但是如果上層政治腐敗導致邊區缺乏有效監管的話,那麼必然會產生武裝地主的出現,軍田制度的執行好壞完全看中央政府是否有有效的控制能力。比如現在的建設兵團就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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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哎呀呦哎呀
明朝建立初期,朱元璋採納劉基建議,立軍衛法,在全國建立衛所,控扼要害。明朝創立了獨具特色的衛所制:皇帝獨攬軍事大權,全國要地設立衛所,軍丁世代相繼,給養仰賴屯田。
衛軍實行屯田制度。按規定,邊地軍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軍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種。每個軍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給耕牛、農具和種子,並按份徵糧。洪武至永樂年間,全國軍屯約有八九十萬頃。除大量軍屯外,還實行商屯作為補助手段,即按“開中法”,由商人在邊地募人墾荒繳糧,以補充軍糧。
朱元璋時期對於屯田的支援,保證了軍隊給養出于軍隊而不勞民,為此,朱元璋自誇道“朕養兵百萬,不費民間一粒米”。
歷史上三國時期曹操就實行過軍屯制,士兵自己種田解決吃飯問題。明朝建設初期,對於增加生產和糧食儲備起到了積極作用。
中國曆代軍制
明朝軍制建立在軍戶制度上,軍戶即為中國古代世代從軍、充當軍差的人戶。東晉南北朝時,士兵及家屬的戶籍隸于軍府稱為軍戶。軍戶子弟世襲為兵未經准許不得脫離軍籍。北魏軍戶亦有用俘虜充當的。元朝實行軍戶制度,軍戶必須出成年男子到軍隊服役,父死子替,兄亡弟代,世代相襲。
從歷史上看,中原民族最早採用兵役制度。漢朝的兵役制度規定不省貴賤,男子二十歲就要在官府登記。並且根據三年耕一年儲的原則,從二十三歲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十六歲止。隋唐朝都有少數民族血統,因而受北方遊牧民族影響採用了府兵制,唐朝後期實行募兵制。兩宋採用募兵制,中央直屬成為禁軍,宋朝各州縣安保部隊稱為廂軍,都實行募兵制。此外,土軍、民兵、藩軍是宋代為了邊防安全和治安穩定建立的準軍事化部隊。
明朝的軍制是在元朝基礎上改進,而沒有采用唐宋時期的募兵制。元朝的軍制是建立在遊牧民族制度上發展而來,遊牧民族在戰爭是全民徵兵,實際上是軍戶制度。建立元朝以後,蒙古族還是全部軍戶,對於佔領區招降的軍隊,也實行軍戶制度。
明朝後期幾場戰爭
明末有幾場著名的戰爭:土木堡之變,抗倭戰爭,遼東滿清作戰,農民起義。這幾場戰爭充分暴露了明朝的軍力衰疲。
土木堡之變,明英宗30萬大軍被蒙古大軍擊敗,英宗被也先俘去,兵部尚書鄺埜、戶部尚書王佐等66名大臣戰死”,明初功勳將領的後代損失殆盡。這場在山西境內的戰爭雖說有英宗亂指揮等諸多因素,明軍戰鬥力不堪一擊也是事實。
抗倭戰爭動用了全國力量,甚至僧兵土司兵都用上,最後還是戚繼光等將領發揮了作用。戚家軍算是募兵,而明朝正規軍戰鬥力低下,連一次最多幾千人的倭寇都不能對付。
遼東對滿清作戰一敗再敗,後期袁崇煥組織關寧鐵騎才能夠和滿清相持。關寧鐵騎主要招募遼東農民,屬於募兵制,打仗關係到國家也關係到自己的家園,所以戰鬥力強悍。
農民起義最初由陝西開始,明朝反覆剿殺,幾經反覆。李自成,張獻忠等多次被剿滅到只剩10多人,被招安或者逃脫,然後又東山再起。最終李自成打到北京,明朝滅亡。
明朝軍戶制度弊端
軍戶制度在建立初期通常會起到積極作用,元末農民吃不飽飯參加軍隊,當兵能獲得軍功而升遷,軍隊待遇比百姓好自然打仗賣力。但是在和平時期,軍戶的最大弊病就是世代當兵,不能脫離。外面普通百姓種田或者經商可以發財,而軍戶除非恩典,永世不能脫離軍籍,地位比普通百姓還差。
軍戶地位低下,導致打仗沒有動力;到明末軍田被軍官侵佔,軍戶收入不能保證;打仗軍戶要自備武器乾糧,後期時候軍戶就如同服苦役;軍戶世代傳襲,軍戶的後代不一定能像祖上一樣是好兵,另外也不是自願當兵;軍戶逃亡,部隊不能滿編制,配合成問題。。。
明朝時中原王朝,本該採用宋朝的募兵制,反而採用了遊牧民族的軍戶制度,自然毛病百出。宋朝的募兵制缺點是花費大,但是招募後軍隊費用小,明朝軍隊看著平常養兵花費少,但是各種費用攤派下來也不少。此外宋朝的廂軍,土軍,民兵,藩軍等地方部隊和民兵對維持地方治安起到了積極作用。如果在宋朝,倭寇戰爭和明末農民起義地方部隊很大程度上就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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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夢迴伍千年
這也都是沒辦法的事情。
在朝代初期,經過長久的動亂,人口減少,人心思安,吏治清明。
軍田制度得以正常實施,但是到了封建社會的中後期,因為普通民眾的抗災能力很弱。
平常沒有很大的餘糧,有個天災人禍的就要賣田賣地,慢慢的手裡的土地就會減少,最後都集中到了大地主和官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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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度讀歷史
明代衛所軍,主要有兩大任務:一是守衛地方,一是屯田生產。守衛地方城池的稱守軍,進行屯田生產的稱屯軍。屯軍以屯田生產的收穫供給自己也供給守軍。理論上整個軍隊基本上是可以自給自足。因此朱元璋說:“吾養兵百萬,要不費百姓一粒米
朱元璋的想法很好,世襲軍戶很廉價,成本很低,世代為兵,則兵源不愁。但是事實很殘酷,軍田制本身存在著巨大的弊端,在沒有有效解決弊端的情況下,明朝衛所軍將走向衰亡是不可避免。那麼軍田制度又存在哪些弊端呢?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
明代初期,華人劃入軍戶以後,規定免除很多平民需要負擔的差役,而且還有田可種,因此參軍也是一條值得選擇的道路。
“洪武七年改令垛集軍的正軍全免差役(民差),貼軍止免百畝以下,百畝以上,其應當差役與民田同。”
洪武年間頒佈的《大明令》中卻可以看到如下規定:“民戶亦不得詐稱各官軍人貼戶,躲避差役。”因此說明當時民戶冒充軍戶的現象在洪武時期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後來本當免除的差役卻未能夠能真正的免除,宣德四年的清軍二十二條例中,其中一條就是令依宣德四年二月敕存恤軍士。“每軍一人免本鄉戶下一丁差役。如在營有餘丁,亦免一丁,令得專一供給資費”。
這個規定其實是早在洪武年間制定的,現在重行申諭,說明此未實行的證據。不只前此未曾實行,是後也未見實行。宣德六年(新詔頒佈之後的第二年),頒佈詔令的宣宗皇帝自己也說:“所司不遵朕言,以其餘丁赴工。”
根據王毓銓在《明代軍戶》中的論述:不僅餘丁事實上未曾免役,就是正軍也還是承應各種差役;特別是撥種屯田的屯軍。所以衛所屯田正軍或軍餘(餘丁)永樂時候就為差徭所累,宣德開始,逐漸加重。差徭有養馬、採薪、燒炭、採草、修渠、築堤、修工事,轉輸運糧等等。軍戶的軍差既繁重如此,軍戶戶下還有未免除的糧和“裡甲”、“均徭”等差。因此家道貧窘的軍戶,支應無從措辦,只得典賣田地房屋或貨鬻男女牲畜,如陝西有的甚至“全家逃竄”。致使各處軍戶應繼壯丁懼怕當軍,故意傷殘肢體,脫避差役。而一般民戶也怕和軍戶通婚,重累自己男女,拒絕婚媾。結果軍戶丁男,如湖廣武陵,大都到了三四十歲還不能婚配。軍戶本非賤民,而實際上卻和賤民的地位等同了。
軍戶不僅社會地位低下。軍官的腐敗加重了軍士的負擔。軍官為了發財,侵佔軍屯,役使士卒耕種,使衛所軍糧餉供應不足;軍官剋剝軍卒,使他們更加困苦;軍官貪圖賄賂,放縱士卒逃亡;軍戶逃亡不予追報。因為這樣逃走那名軍戶月糧自然就落入軍官的口袋中,因此衛所軍缺額越來越嚴重。
由於衛所軍逃亡導致的缺額越來越嚴重,所以從正統年間開始軍田基本就慢慢開始名存實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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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封建社會或者說專制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在農耕時代,土地是最重要的財富。也是統治階層賴以維繫權力的保障。皇權為何至高無上,因為官府的田地都是朝廷的,門閥士族為何尾大不掉,因為他們名下的田產不納稅而且越來越多。所以在那個時代,所有的統治階層都會不擇手段的兼併土地,無一例外。而具體到衛所制而言,衛所的地在法律上屬於軍隊,土地產出是為了保證軍隊供給,但是,如同國有資產一樣,國家分完土地後,把管理權給下放到軍隊了,由各級軍官管轄,明朝朝廷卻不再進行具體監管,此後也再無大規模的土地清查。這如同把羊交給狼管一般,各級軍官怎麼可能不挖空心思多佔多拿呢。而封建時代,老百姓與官方是缺乏直接對話的機會,在官官相護的環境下,破產的軍戶則無法發聲,上級也只信軍官所報告的數字。如此下來,兼併的窟窿越來越大,衛所軍事制度也只能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