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整理專案流程
一、申請立項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承擔人在論證基礎上,提交土地開發整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年度計劃;土地開發的自然資源,社會經濟條件,土地利用,基礎設施等情況;土地開發限制因素分析和適宜性評價;開發規劃方案與建設內容;投資估算及資金渠道;土地開發後利用方式;效益分析;組織實施措施等。
土地開發專案,還要提出開發用地申請。
二、審查核實
縣國土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併到實地核實有關情況,指導開發整理專案承擔人在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繪出專案區,對符合要求的,則填寫開發整理專案呈報表,報縣政府,再根據規定,對需上報的逐級上報。
土地開發專案,符合要求的,可先行按規定報批開發用地手續。
三、批准立項
根據申報專案的面積、資金籌措方式等不同,分為國家、省級、市級、縣級批准立項。
四、專案規劃設計、投資計劃與預算建議
根據批准專案建設與投資控制規模、新增耕地率等編制(中央承擔的專案由國土部土地整理中心編制,地方承擔的專案由省國土部門編制)。
五、專案實施
制定實施方案(要包括權屬問題)、公告,同時對質量、進度等進行監督。
六、竣工驗收
專案承擔人竣工後要寫出自查報告及初驗申請交初驗部門,初驗合格的由初驗部門寫出申請交終驗部門,終驗合格的,頒發驗收合格證或下發批准檔案。
七、成果管理
按有關規定對權屬、地類等進行劃分、登記,對開發整理的土地及時加以利用。
八、專案執行管理及評價
寫出專案執行管理情況及評價報告,將資料整理歸檔。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流程
一、申請立項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承擔人在論證基礎上,提交土地開發整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年度計劃;土地開發的自然資源,社會經濟條件,土地利用,基礎設施等情況;土地開發限制因素分析和適宜性評價;開發規劃方案與建設內容;投資估算及資金渠道;土地開發後利用方式;效益分析;組織實施措施等。
土地開發專案,還要提出開發用地申請。
二、審查核實
縣國土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併到實地核實有關情況,指導開發整理專案承擔人在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繪出專案區,對符合要求的,則填寫開發整理專案呈報表,報縣政府,再根據規定,對需上報的逐級上報。
土地開發專案,符合要求的,可先行按規定報批開發用地手續。
三、批准立項
根據申報專案的面積、資金籌措方式等不同,分為國家、省級、市級、縣級批准立項。
四、專案規劃設計、投資計劃與預算建議
根據批准專案建設與投資控制規模、新增耕地率等編制(中央承擔的專案由國土部土地整理中心編制,地方承擔的專案由省國土部門編制)。
五、專案實施
制定實施方案(要包括權屬問題)、公告,同時對質量、進度等進行監督。
六、竣工驗收
專案承擔人竣工後要寫出自查報告及初驗申請交初驗部門,初驗合格的由初驗部門寫出申請交終驗部門,終驗合格的,頒發驗收合格證或下發批准檔案。
七、成果管理
按有關規定對權屬、地類等進行劃分、登記,對開發整理的土地及時加以利用。
八、專案執行管理及評價
寫出專案執行管理情況及評價報告,將資料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