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整理專案竣工驗收依據
(一)專案入庫通知確定的建設規模及評審透過的規劃設計、預算或實施方案;
(二)專案工程監理單位提供的各分部、分項工程量和質量核定情況表。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竣工驗收內容主要包括:專案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專案規劃設計執行情況、工程建設質量、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土地權屬管理、土地變更調查和檔案資料管理情況、工程管護措施等。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竣工驗收技術標準參照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專案驗收規程》(TD/T1013-2000)及其他相關規範執行。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驗收應提交材料:
(一)專案竣工驗收申請;
(二)專案入庫申請及入庫通知書;
(三)專案竣工報告及相關統計表格等附件(見附件2)。
竣工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專案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工程建設的質量情況、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土地權屬調整情況、工程管護措施、投資預期效益分析、專案組織管理的主要措施與經驗、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措施及文件管理情況等。
附件包括土地開發整理專案建設情況表、土地開發整理專案經費收支情況表、土地開發整理前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情況表和新增耕地質量評定表(由區縣農業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
(四)專案竣工驗收圖、土地開發整理前後的土地利用現狀圖或地籍圖;
(五)有審計乙級資質以上條件的單位出具的審計報告;
(六)有資質單位出具的新增耕地測算報告。新增耕地樣方測量應有不同坡度、不同地類,每類樣方數不少於3個,單個樣方面積不小於1公頃,樣方總面積不低於建設規模的3%;
(七)工程監理報告;
(八)土地權屬調整資料;
(九)新增耕地補劃基本農田調整劃定表冊;
(十)專案實施前後10組以上對比照片(必須具有相同的參照物);
(十一)專案合同、協議書及任務委託書;
(十二)專案招投標資料;
(十三)專案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竣工驗收依據
(一)專案入庫通知確定的建設規模及評審透過的規劃設計、預算或實施方案;
(二)專案工程監理單位提供的各分部、分項工程量和質量核定情況表。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竣工驗收內容主要包括:專案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專案規劃設計執行情況、工程建設質量、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土地權屬管理、土地變更調查和檔案資料管理情況、工程管護措施等。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竣工驗收技術標準參照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專案驗收規程》(TD/T1013-2000)及其他相關規範執行。
土地開發整理專案驗收應提交材料:
(一)專案竣工驗收申請;
(二)專案入庫申請及入庫通知書;
(三)專案竣工報告及相關統計表格等附件(見附件2)。
竣工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專案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工程建設的質量情況、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土地權屬調整情況、工程管護措施、投資預期效益分析、專案組織管理的主要措施與經驗、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措施及文件管理情況等。
附件包括土地開發整理專案建設情況表、土地開發整理專案經費收支情況表、土地開發整理前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情況表和新增耕地質量評定表(由區縣農業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
(四)專案竣工驗收圖、土地開發整理前後的土地利用現狀圖或地籍圖;
(五)有審計乙級資質以上條件的單位出具的審計報告;
(六)有資質單位出具的新增耕地測算報告。新增耕地樣方測量應有不同坡度、不同地類,每類樣方數不少於3個,單個樣方面積不小於1公頃,樣方總面積不低於建設規模的3%;
(七)工程監理報告;
(八)土地權屬調整資料;
(九)新增耕地補劃基本農田調整劃定表冊;
(十)專案實施前後10組以上對比照片(必須具有相同的參照物);
(十一)專案合同、協議書及任務委託書;
(十二)專案招投標資料;
(十三)專案工程、質量檢驗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