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伏龍氏
-
2 # 使用者109058032451
當你傷害了別人不管什麼理由都站不住腳的,因為你沒權利沒資格去傷害任何一個人。只有重判才能震攝天下不法分子的無法無天行徑,還文明社會一個公道。
-
3 # 使用者7804841608531
警方問題不說,說打人者,手法絕對嫻熟,說明平時催債,打人,都打要害習慣,已經習以為常,畫面顯示,沒有半點酒醉出拳跑偏現象,最可惡的就是衣服還扒了,人也昏迷,拖走的同時,沒有半點搖晃,步伐非常穩健!太熟練了,想知道他背後,催債的時候,都做些什麼
-
4 # 弄潮兒220
大連施暴者無端毆打,踢踹,拖行柔弱無助的女子,竟為自己辯“酒後行為”的說法是毫無道理的。刀可以用來切菜,也可以用來殺人,難道說酒後就可以恣意妄為嗎?以此類推,酒後醉駕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也可以“情有可原”免於刑責了?純粹是一副地痞流氓嘴臉!
-
5 # 雲淡風輕9530710711140
酒後犯罪不能成為逃脫或減輕犯罪的理由,任何一個醉酒的人絕對不會去傷害自己最愛、最尊敬或最懼怕的人。醉酒的人頭腦是清醒的,他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
6 # 靜海軍節度使
我早看出來了,這個放貸公司非常不簡單,這個女子欠高炮,男子討債,為了公司不受影響謊稱醉酒打人,而女子懼怕公司而且自己本身也見不得光,所以沉默不語,男女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
7 # 使用者7411418052542
應該徹查,後面問題不少,不會這樣簡單。現在的這個說法是這個人自己說的,千萬不要傻的象XX,人家說什麼信什麼。
-
8 # 科技大眾化
受到暴打特別是猥褻的受害者的心情也應該得到顧慮!追求真相是不是可有更好的方法?是不是能給受害者一點時間?是不是可以不要獵奇心理或者說多一些剋制或者說給出一點時間?
換位思考一下!也許理由很簡單!不要以同情的名義!
-
9 # niu8527
好幾天了還是隱瞞。受害者一直不漏面正常嗎?除非死了。。或者讓其他人威脅。。或者有其他案中案。。大家想想哪個人出現這種事情不會站出來。。對吧?
-
10 # 征服悟空
這個問題問的好奇葩,被害人憑什麼發聲?受害了還得還原被打經過,再次受到傷害麼?被害人可以對警方講,沒理由要對公眾交代,滿足公眾八卦心裡!請調整正確自己的三觀,不要禍及其他人!
回覆列表
長髮披肩,淡粉施黛。舒長袖,移金蓮,體態輕盈,花容月貌,眉目傳情。嗔痴怒,笑嬌喘,傾國傾城。自齊相管仲會盟諸候設官妓之今,已有數千載。大至官史,小到痞惡,為財帛而做惡,開啟萬罪邁源、販賣逼迫,辣手摧花,求得一已私利,那顧佳麗血淚。手段之殘,人神共憤,古有秦淮河畔,今有歌廳遍地。不知多女兒滿身是傷,以淚洗面。老天尚有好生之德,殊不知有音必有果。今你欺別難保日後別人欺你家眷。少施惡,多行善則福於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