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李俊慧
-
2 # 程式設計師小葛
大眾點評的做法比較值得學習的,首先是肯定的承認,我抄了。
最後,透過技術手段確保類似事情不會發生。
不過,錯了,認錯並不意味著就是沒有問題。雖然我們很喜歡這種知錯能改的態度。但是,我們還是不禁要問了,大眾點評上除了抄襲小紅書的,還有抄襲其他網站的嗎?
要知道,想要建立虛假賬號,然後爬取大量文章,這樣的一個功能並不是說簡簡單單隨便找一個什麼軟體就可以完成的。
大眾點評內部,至少涉及一小部分人,肯定也是有組織有預謀的進行了這樣的事。而目標應該也不會僅僅針對小紅書,可能還有類似的其他平臺。
-
3 # 螞蟻蟲
無論是資訊、短影片等自媒體平臺,還是垂直領域的移動APP,內容越來越成為網際網路競爭的關鍵,其中的優質內容更是成為企業的護城河。此外,現在移動應用有社交化傾向,各個平臺透過共同的興趣和愛好來聚攏使用者,但沒有足夠豐富的內容,平臺很難吸引使用者的關注。因此即便是原來我們認為離內容較遠的電商、O2O等交易平臺也紛紛涉足內容。
當下,平臺內容的生產方式,基本上都以UGC為主、而PGC為輔。為了鼓勵使用者創作更多更好的內容,平臺往往還會對創作者進行流量廣告分成、文章獎勵等激勵措施。眾所周知,創作是一件付出較大的工作,平臺激勵則是對創作價值的一種肯定。不少人沒有創作實力,或者不願意投入創作成本,就把黑手伸了別人的作品,抄襲、洗稿頻頻發生。甚至直接盜用作者名稱在其他平臺發稿,以獲得更大的利潤,小紅書反映的就是這種情況。國內內容產業,此類抄襲做號現象非常普遍,平臺的大量分成和補貼被他們所攫取,已經成長為規模不菲的黑產。
另一種可能性則是平臺有意識地搬運。話說國內很多平臺都有過類似的黑歷史,從資訊到短影片,口水官司不斷,有些平臺甚至因此被告上了法庭。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平臺內容稀缺的情況下,多是平臺的早期,或者比較弱小的平臺,它們無法吸引足夠的作者群體。例子我就不舉了,可以說,很多平臺在內容上有原罪,大家可以自行搜尋。
回到大眾點評和小紅書的糾紛上來說,如果小紅書上的優質內容被“搬運”到大眾點評上來,大眾點評顯然也是受益者之一。不過,我們不能妄自下結論說,大眾點評是此事背後的推手。能夠快速處理侵權內容並公開作出承諾,大眾點評的做法還是比較到位的,這可能與其本身也是內容社群有關。
要想類似的現象不再發生,我個人認為應該在立法層面進行改革,比如:簡化司法流程、加大侵權處罰力度(包括提高賠償金額、禁止市場準入等)、明確平臺責任和義務等。否則在現有條件之下,單靠平臺和個人的自覺,是不太可能大幅降低此類事件的發生,更遑論杜絕了。
-
4 # 王長勝
尤其是近一年的發展,小紅書在2018年使用者數量突破1億,月活超3000萬。今年5月份,小紅書宣佈完勝3億美元的融資,由阿里領投,估值已經超過30億美元,可見小紅書依託自身特色發展模式得到了使用者與資本的青睞。
雖然大眾點評稱是因為新上線試運營的推薦欄目而進行的違規操作,被發現後及時完成了所有內容排查與全部清理下線,並透過技術手段確保該類問題不再出現。
但是發生這種事件本身就有問題,大眾點評本應該知道這是侵權行為,還明目張膽地去實施,從心理上看就是存在一種僥倖心理,沒被發現就會一直侵權下去,發現了就及時道歉、整改,雖然大眾點評及時作出了迴應,比一些公司稍強一些,但是對於法律來說也是一種無視的行為,因為大眾點評這種操作從出發點上就是一種錯誤。
-
5 # 一棵會結果的樹
其實,在這件事情中,大眾點評已經形成了不正當的競爭行為。不過,看看投資大眾點評的相關人士表明:很多公司都發生過搬運事件,打官司是比較麻煩的。而大眾點評上的內容適用於避風港原則,也就是說,平臺對使用者上傳的內容不用負責,申訴的話刪除內容就夠了。
關於避風港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在著作權被侵權時,當ISP只提供空間服務,並不製作網頁內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伺服器上儲存,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
-
6 # 網際網路小學僧
大眾點評迴應小紅書“抄襲門”速度快,只用了不到一天。下手狠,自己將所有內容下架。但是大眾點評的道歉就和前幾天雷闖的道歉宣告一樣,是在利益驅使下的“道歉”,這並不能給他們的抄襲行為洗白。
大眾點評這樣一個餐飲點評平臺,為什麼要抄襲以美妝、小商品為主的小紅書呢?在我看來,大眾點評此時正處在內容質量下降,喪失使用者活躍度的尷尬場面。
小紅書、抖音等短影片平臺的火爆後,由於他們強大的社交屬性和使用者流量,很多使用者在平臺上分享自己的生活經驗,美照等等,內容既新穎又有質量。反觀大眾點評,截至今年6月,大眾點評的活躍使用者數從今年3月的2613萬下滑到2479萬,在這種情況下,大眾點評對精品內容更加需求,所以就採取了抄襲的行為。
在小學僧看來,雖然這次大眾點評的認錯態度很誠懇,但是身為一個公眾平臺,絕對不能知錯犯錯,屢改屢犯。從商業角度來看,抄襲內容的行為或許可以在短時間內大幅度提高使用者活躍度和流量,但是一旦東窗事發,失去了信譽,那麼距離下一次使用者危機也就不遠了。
-
7 # 科技抱拳奧特曼
好多網友都表示,下線就能熄滅怒火了嘛!?(笑哭)
但是作為一個吃瓜群眾,我在想的是大眾點評是不是要搞事情,然後給自己加一波熱度(捂臉)。因為說到大眾點評呢,我們都知道這是一個團購平臺,平時用起來也是就看看美食啊,看看酒店KTV等等。而且現在口碑和美團還佔據了一定份額的市場……
大眾點評在首頁推出了一個讓網友點評和釋出資訊的功能,雖然不知道有多少人會看啊,但是最近大眾點評也是讓小紅書拽上了風口浪尖。小紅書方面得到反饋,說大眾點評的一些使用者冒用小紅書的使用者名稱稱,然後盜用小紅書發的原創筆記,小紅書要動用法律手段啦…
看起來態度還是比較好的…但是其中反映出來的問題,也讓我們不得不去深思吧,雖說生活在這樣一個網路極其發達的資訊時代,但是對於自己知識的保護每個人都應該重視起來,嗯,一定要很重視的那種。
-
8 # 拾書小記
許多賬號甚至不是抄襲,而是直接用軟體抓取,就算髮現了,也並不擔心,因為大部分平臺投入流程非常複雜,甚至很多人投訴路徑都難以找到,需要截圖發郵件,填寫各種資料,無形當中保護了抄襲者。
這次小紅書事件的發生,也正說明了問題的關鍵,雖然大眾點評也及時迴應,但似乎並沒有受到什麼影響。
不僅網路文章如此,就算書籍小說同樣如此,很多甚至拍成電視劇的小說同樣爆出抄襲現象,比如說唐嫣主演的《錦繡未央》,百名網友花了三年時間,認定一共抄了209本書,全書270萬字294章,僅9章未抄。框架抄《長歌天下》;女主人設抄《身歷六帝寵不衰》等;謀權宮鬥模式抄《帝王業》《軍師聯盟》等,甚至許多細節之處,完全拿來,一字未改。
-
9 # 老虎科技
大眾點評“抄襲門”,不過是網際網路世界的一個縮影。抄襲比比皆是,而抄襲者往往不以為意。
不過,大眾點評將這一強盜行為輕描淡寫地解釋為“新業務的合規管理疏漏”。我們很難理解,如此明目張膽、大規模的抄襲剽竊,僅僅是一種“疏漏”。
平臺運營怎麼想的啊,覺得悄悄抄不會被人發現?是在測試你們的使用者活躍度嗎?大眾點評可長點兒心吧,都8012年了該有點版權意識了。這是讓人痛心的現實:都2018年了,在我們的網際網路圈子,創業圈子,商業圈子,抄襲剽竊還隨處可見。而且,很多人大概覺得,做“搬運工”是很正常的事情,根本沒什麼大不了的。
類似的事情如果發生在美國或歐洲,當事人和當事公司會有怎樣的態度?當事人和當事公司又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
10 # 新芽NewSeed
由於工具類產品存在諸如獲取新使用者困難、使用者留存時間有限、同質化競爭嚴重等問題,因此透過做社群提供更多內容,以增強使用者使用粘性,成為這類產品所看重的方式。
而所謂內容電商,其場景就是運用直播、熱點事件、IP、娛樂遊戲等資源創造出內容併發布在各類平臺上,透過任何一個內容,引導使用者發現一個好產品並將其吸引到購買的平臺上,促使看完即購買。
同許多工具類產品擁有鮮明的標籤一樣,一直以來,大眾點評就被當作一個找店和評價的工具,其使用者已經形成了使用習慣。假如使用者正急於搜尋附近的美食,或者正在付款結賬,這時基本不會注意到平臺所推薦過來的其他內容。所以開放社群功能很有可能會變成一個功能的堆積,極易損傷使用者體驗。
並且據艾瑞諮詢資料,大眾點評使用者的人群年齡佔比主要分佈在31-35歲,佔到37.21%,而24歲以下的僅佔16.62%。而對於31-35歲的使用者群來說,使用這類產品更注重的是效率,如果因為改版增加了他們的使用時間,有可能導致使用者的流失。
作為一家靠獲取餐館資訊和點評資源起家,曾出版“餐館指南”的公司,大眾點評曾與打造社群無限接近,而在轉型O2O平臺後,又要再次轉型社群,大眾點評還能把自己丟掉的能力撿起來嗎?
7月28日,小紅書APP官微釋出訊息稱,大量使用者向其反映大眾點評疑冒用小紅書使用者名稱稱賬號,批次建立虛假賬號,抄襲及搬運使用者在小紅書釋出的原創筆記。要求大眾點評立即採取刪除所有侵權連結、關閉侵權賬號等相應措施。
7月29日,大眾點評就小紅書及小紅書內容作者投訴其未經授權大量“搬運”小紅書達人賬戶及原創內容一事作出迴應,接到投訴後大眾點評立即採取相關技術措施,在7月27日完成所有內容排查與全部清理下線,並透過技術手段確保該類問題不再出現。
回覆列表
不遮掩,不躲避,至少在態度上,大眾點評在面對小紅書的抄襲指責還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有個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數商業網站在獲取使用者授權時,都會透過格式條款的方式,以排他的方式獲得相應作品的資訊網路傳播權,可能會對使用者對其作品的再次對外許可轉讓構成干擾。
不過,具體到小紅書和大眾點評的爭議,因為目前尚未起訴至法院,對於影響雙方競爭或合作的焦點是什麼,還不好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