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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刀逛街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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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葉飄刀

    私藏鎧甲意同謀反

    古代一般來說,類似刀劍甚至槍矛一類的武器,民間如果少量擁有並不犯忌諱。因為古代不像現代,當時出個遠門,遭遇山賊土匪,遇見虎豹豺狼那個是很常見的事情,所以帶一些兵器防身,這個是被允許的。

    另外類似鏢局一樣的存在,也是擁有武器,進行自保的。

    但一般來說,有兩類武器,是被嚴禁的,弓弩與鎧甲

    弓弩是屬於遠距離殺傷性武器,可以用於刺殺一類的,所以被限制,但由於打獵一類需要用到一些弓弩,所以弓弩限制並不特別嚴格,很多時候都是隻限制了弓弩的強度,一些威力不大的獵弓是可以使用的。

    而鎧甲就不同,幾乎所有的朝代,私蓄鎧甲就等同於謀反

    鎧甲和其他武器不同,鎧甲是防禦性武器。

    形容一個國家的武力,常常用帶甲多少人。

    對於普通百姓來說,鎧甲不是必須的,打獵不需要鎧甲,防禦山賊、土匪也不用鎧甲,鎧甲的主要作用就是軍用。

    努爾哈赤憑藉祖傳16套鎧甲起兵,他怎麼不是憑藉16匹戰馬,16把長弓,可以說鎧甲的價值遠超前者,而且祖傳也說明價值。

    鎧甲是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絕對用不到的,只有真正的軍隊,常年在刀劍之中才需要鎧甲,那麼這樣的情況下,私藏鎧甲是為了什麼呢?無疑就是為了自己建軍。

    私蓄軍隊,在任何朝代都視為謀反。

  • 2 # 科學講談怪

    大家好,下面我為大家帶來,為何私藏鎧甲會是重罪

    眾所周知,中國古代是封建社會,制定了很多相關的規矩,而其中就有一條是,禁止私藏甲冑。一旦在家中搜查到甲冑,就代表著你有造反之心,輕則會被充軍,重則直接就是死罪。

    看到這裡,可能有些朋友就會提出疑問了,為何在古代社會中,私藏擁有攻擊性的刀劍不算犯法,反倒是私藏沒有任何攻擊性而言的甲冑,就會被視為謀反大罪呢?

    實際上,刀劍對於古人來說,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工具,除了在行軍打仗中會被使用之外,在日常生活中,也會多有用到。我們知道,古代的自然環境是比較惡劣的,尤其是鄉下和山裡面,更是到處都是荒郊野嶺,野獸也是時有出沒。

    此時如果出門不配把刀劍的話,不說碰到野獸,就算是碰到山賊或者是流寇的時候,也只能任人欺負,因此,很多百姓都會在自己家中,私藏一把刀或者劍,就是為了防身來用的,而且一旦戰爭爆發的時候,手裡有武器,也不會任人魚肉。

    除此之外,刀具也是重要的生活用具,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刀具,離開這些刀具,百姓的日常生活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因此私藏刀具並不算違法行為。但也不是都不禁,只是相對於甲冑它更鬆些而已。

    那為什麼作為防禦性質的甲冑會成為禁品呢?

    我認為的原因有這麼幾個

    第一個原因:甲冑是重要的軍事物資,誇張點講甲冑是個戰略物資。

    鎧甲,乃歷朝軍國重器。 唯有朝廷武庫才可儲備,歷代皆嚴禁官民私制、轉賣。違者皆以謀逆論處。而謀逆罪最輕則殺頭,稍重則滅族,罪若坐實,史上被滅三族六族者,亦屢見不鮮也!

    首先,打造一副鎧甲的代價可是很高的,由於古代沒有工廠流水線,所以想要打造一副鎧甲,全靠手工來完成,一套做工精良的鎧甲,至少需要三四十名工匠,花費大概半年的時間才能完成,雖說普通一點的鎧甲,製作的時間可能會略短一些,但是同樣也會耗費不少的資金。

    如果一個家庭之中,私藏了好幾副鎧甲,足以說明這戶人家的財力可觀,最起碼能說明,他們有造反的實力。

    其次,鎧甲這種東西它沒有別的用處,除了用來防禦之外,再沒有其他的用處,因此,鎧甲只能在打仗的時候才能發揮出作用,如果一戶人傢俬藏了大量的鎧甲,其動機自然會遭到懷疑,就算你說是為了私藏欣賞的,這種話說出去有人會相信嗎?

    再者,甲冑在戰場上的作用真的很大,三千越甲可吞吳,除了士兵訓練有素,精良的裝備也是必不可少的。

    受影視劇誤導,現在人普遍認為戰場交鋒之時,刀砍斧劈之下甲冑基本沒啥卵用。可事實卻是在戰場上,不管是騎兵還是步兵,重甲保護的那一批士兵生存率都遠高於輕甲或無甲計程車兵。就拿剛剛舉例的幾個時期來說:隋唐更迭之時,李世民轄下有支兵甲精良,慣於衝陣的玄甲騎兵,《資治通鑑》有云:“秦王世民選精銳千餘騎,皆皂衣玄甲,分為左右隊,使秦叔寶、程知節、尉遲敬德、翟長孫分將之。每戰,世民親被玄甲帥之為前鋒,乘機進擊,所向無不摧破,敵人畏之。行臺僕射屈突通、贊皇公竇軌將兵按行營屯,猝與王世充遇,戰不利。

    秦王世民帥玄甲救之,世充大敗,獲其騎將葛彥璋,俘斬六千餘人,世充遁歸。”可以看出,玄甲騎兵是一支能夠正面衝陣且多次取勝的精銳騎兵,但是數量有限,要是沒有足夠的鎧甲防護,是絕對經不起消耗的。

    明末清初鄭成功北伐,所轄的鐵人軍在清軍的弓矢和火器面前展現了強大的生命力和戰鬥力。《明季南略·卷十一》記載:“敗走銀山,追兵至,乃走山上。久之衝下,鄭兵不動。俱鐵甲冑、鐵面頭子,止露兩足;用長刀砍騎,銳不可當。射中其足,則拔箭更戰;大兵遂敗。”鄭成功北伐失利後轉戰臺灣島,鐵人軍同樣給荷蘭侵略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年後其總督揆一在回憶錄,中對這些重灌步兵描述也相當詳細。

    上面是外國對中國甲冑的彩繪

    第二個原因:封建統治者處於對自身王朝的考慮

    簡單的說就是甲冑太重要了,別有用心的人可以用它迅速組建一支戰力非凡的軍隊,

    不利於王朝的穩定。

    甲冑這東西除了裝備軍隊以為也沒有什麼用處了

    在歷史上

    西漢周亞夫,身為開國元勳之子,自己更是平定叛亂有再造社稷之不朽功業,出將入相,就因為其子私造甲冑,生生被逼死在監獄

    唐朝時候律書裡更是明確寫著:私藏鎧甲三具直接絞刑,相比之下私藏機弩五具,或者私藏槍槊陌刀十杆才能達到同樣的量刑標準;到了明朝,槍矛弓弩全都可以合法持有,只剩下鎧甲和火器受管控;至於清朝,在順治年間,連火槍都開禁了,只有甲冑和大口徑的火炮依然屬於違禁品。

  • 3 # 715457390177張建軍

    主要是造價高,是國家軍用物資,就像現在的坦克、裝甲車一樣,現在的人私藏槍支,會等發現了才會認定犯罪,如果私藏坦克、裝甲車,那麼只要聽說國家會不惜代價搜也要搜出來的,哈哈哈?

  • 4 # 憤怒的尼采

    古代的刀不像現在,人人都有刀,刀是日常所需工具,吃飯、打獵、自衛都需要刀。作為一個武士當然得隨身帶著刀,因此帶刀是無傷大礙的。

    而盔甲首先製作複雜,不像刀民間也可以鍛造。鎧甲的製作極其複雜,民間根本做不起來。所以呢如果民間有那肯定是盜竊過來的。而鎧甲是士兵在戰場上的活命之根本,古代的軍需用品是很嚴格的。從內到外嚴格把控,一旦有人為了獲利敷衍製作工藝那就是死罪。在少年包青天裡面有這麼一幕士兵們冬天穿的保暖內衣裡面和的不是棉花,而是破布。導致士兵大批凍死。邊關的寒冷是現在的人無法想象的,當時可沒有羽絨服,僅僅是靠棉衣和鎧甲勉強能保暖。

    鎧甲作為軍需用品,民間不得有,也是為了防止民間如果起義,如果缺少鎧甲的保護那麼朝廷獲勝機會就大了。所以我們看到迄今為止的農民起義都敵不過官兵,武器上的落後,最重要的是保護措施不到位。就算有簡陋的鎧甲多半也是粗製濫造的。頭盔就更別說了,一般在頭上綁個頭巾就不錯了。這也是不允許民間私藏鎧甲,一旦查出來就是謀逆之罪,你想想你如果是老老實實的百姓要鎧甲做什麼?那不就是要叛變麼?

  • 5 # 一貳一橙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關終屬楚”

    “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嚐膽,三千越甲可吞吳”

    這段蒲松齡的勵志對聯大家都很熟悉啦,我們知道,吳鉤越劍是吳、越兩國的標誌產品,可蒲松齡卻沒說“三千越劍可吞吳”,而是“三千越甲”。這也從正面反應了鎧甲在古代戰事中的重要性。古代鎧甲幾乎都是批次生產,由國家嚴格掌控的,在戰場上,士兵們都是裝備好鎧甲再上陣的,才能大幅度提高生存和勝利機率,兵器可以隨時隨地從敵人手上搶奪,可鎧甲不能,不可能在戰場上還慢悠悠地穿,一定要裝備好才能上陣。

    古代造甲成本比刀劍要高得多,普通士兵在很多時候都是沒有戰甲就直接上陣的,一副鎧甲對於政府來說無疑是一筆物資,所以普通百姓在沒有參過軍的情況下,卻能擁有一副鎧甲的情況無外乎是在戰場上順手牽羊,甚至是殺害逃兵搶來的,這定義就是“侵佔國家財物”,屬於大逆之罪,嚴重者都能誅九族了。

    而且鎧甲大多都是鐵質的,就算養護得當也難避免生鏽,在保質期有限的情況下,私藏鎧甲者肯定是要近期內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則不會花大價錢去做這些無用功了。普通士兵和百姓都不能擁有鎧甲。一些將領和富豪在得到明文規定後,能擁有一副鎧甲以作紀念或收藏,可收藏太多了也會出事。像平定吳楚之亂的名將周亞夫,一輩子循規蹈矩,偏偏就是因為他那倒黴兒子給他買了十幾副鎧甲做陪葬品,周亞夫就被冤枉說是“在地上不造反,死了也要在地獄造反”,最後絕食而死了。雖然周亞夫是被冤的,不過由此也可以看出:私藏甲冑在古代是重罪,足以讓皇帝輕而易舉地就安上個謀反的罪名。

    再舉個簡單的例子:美國可以允許人手一把槍,可不能人手一件防彈衣,一經發現可即刻“嚴懲”,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 6 # 蔚藍之夢

    關於在古代,為何私藏鎧甲武器會掉人頭?我認為主要有兩方面因素:

    第一個因素當然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當時的統治者(主要指君主)擔心這些私藏鎧甲和武器的人會謀反,從而威脅到自己的江山。為了屁股下面的位置能夠坐得更加安穩,君主會主動去壓制民間武力的發展,不管是文武大臣,還是平民百姓,只要膽敢私藏武器鎧甲,輕則發配到邊疆充軍,重則抄家殺頭。

    (古代鎧甲、武器)大家應該都知道西漢名將周亞夫,因為私藏甲冑五百副,其實是用於下葬用的,結果被舉報後,漢景帝還是把這位幫自己平定七國之亂的大將逮捕下獄了,絲毫不念及舊情,也不管你什麼原因,結果一代名將周亞夫不欲受辱,絕食而死。

    (影視劇中周亞夫形象)

    大家都知道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鏑,鑄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兵。”始皇帝的目的也是為了自己的大秦江山能夠傳千世以遞萬世。

    第二個因素就是:統治者為了穩定民心和社會秩序,降低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必須要禁止民間私藏鎧甲和武器。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紛爭。”人是一種趨利性動物,即便是太平年間,人們難免也會產生紛爭,產生紛爭後有人難免也會漠視法律的存在,這時如果再私藏的有武器鎧甲的話,那就不僅僅是紛爭那麼簡單了,華人都是聚落制、群體性、團隊感比較強,這樣下去會發展為一場械鬥,甚至嚴重的話,還會演變成一場戰爭,到時候到處都是械鬥、戰爭,社會治安下降,民心渙散,統治者和既得利益者自然不願意看到這樣的情況發生,因此,必須嚴禁私藏武器。

    (圖為清末起義軍)

    就像是美國等一些西方國家,由於不禁槍支,還經常發生槍擊事件,甚至總統都被槍殺了好幾位,當然由於現代社會的特徵以及這些國家所謂“自由主義”的理念,美國政府也不怕這些持槍者會推翻政府。

    (圖為美國總統約翰肯尼迪遇刺身亡)

    因此,古代統治者對於私藏武器和鎧甲等裝備的行為打擊的那麼嚴厲的原因,也就理所當然了。

  • 7 # 杭州老陳

    古代私藏鎧甲是重罪,嚴重的要殺頭的。漢武帝時期周亞夫就因為他兒子私藏甲冑五百副而被下獄問罪,周亞夫在獄中絕食而死。

    那為什麼私藏甲冑罪這麼重呢?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冷兵器時代,全副武裝的鎧甲能有效抵擋刀劍和弓箭的攻擊。在戰場上,身著全副武裝的鎧甲簡直就是無敵的存在。鎧甲是軍用裝備,平時都是收起來放在軍械庫裡的,發生戰爭了才從軍械庫裡取出來發給軍隊。所以擁有鎧甲就是擁有和軍隊對抗的實力。

    2、鎧甲的製造成本很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老百姓平時拿個刀劍武器防身是很正常的,但不可能去打造一套鎧甲防身,所以私藏鎧甲的人背後肯定有大勢力提供經濟支援,肯定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3、擁有相當經濟實力的後臺,擁有與軍隊對抗的實力,那就只有一個目的:造反!努爾哈赤就是靠十二副鎧甲起家,對抗明朝,統一滿洲,最後他的子孫建立了清朝。

    所以私藏鎧甲=起兵造反,這就不是治安案件,而是影響國家政權的謀逆大罪,當然要殺頭!

  • 8 # 靈柚子茶

    私藏盔甲在古代屬於重罪。

    其一,古代冶金鍊鐵並沒有現代發達,鐵器的使用都是記錄在案的,如有戰爭,方便回爐再造。

    其二,封建時代,帝王獨裁。皇帝最害怕什麼?那自然是怕有人造反奪皇位。

    將私藏武器盔甲列為重罪也就緩解了這種情況。

    舉個例子,陳勝吳廣起義,攻打縣城的武器是竹竿木棒。

    其三,保證民間的穩定,盔甲武器與現代的槍支一樣,都是大殺器。好的刀具甚至能將人攔腰砍斷,如果有人掌握這種東西,今天出來打劫,明天出來殺人,豈不是民心惶惶,官府的那點捕快可扛不住鐵甲長槍。

    其四,維持高壓政策,保證封建政府的絕對權威。翻開古代法書,你可以發現,無論哪個朝代,刑罰都是非常重的,而且手法殘忍。其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封建政府的權威性,鞏固其統治力。

  • 9 # 逗康先生

    管制刀具這玩意兒,正常來說你放在自己家裡是不觸犯法律的,只有未經許可帶到公共場所才算違法,而且這個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也相當輕,一般都是沒收加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能會面臨十日以下的拘留,情節較輕的或許批評教育一下也就完事了。如果到了古代情況就不一樣了,對甲冑的嚴格管控橫亙了中國整個封建時期,從秦漢到隋唐再到明清,私藏甲冑都是一條誰碰誰死的高壓線。

  • 10 # 正好路過

    古代的工藝決定了 盔甲是官制品,它要求強度高,製作精良,作為特定用途的物品,所以盔甲也是官方的管制品,私藏盔甲也就等於說,你有謀逆之心,當然要抓,要不沒事你藏的什麼盔甲,因為盔甲也只有交戰時才有用。

    而刀具就不同了,官方正品的也許三年五載都是鋒利依舊,村口的鐵匠鋪的也能隨便湊合用用,大不了每天都磨磨罷了。

    一日三餐,頓頓需要刀具來處理食材,相對於用途單一,人群單一的盔甲。每家每戶有刀具,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李白出道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