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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帝輝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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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月曉YB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前後的邏輯性不是太強。因為李鴻章和奕訢是洋務派,康有為是維新派,他們本身就不是一個派別,互相進行一系列攻訐還是合情合理的吧。
按照歷史課本上來講,洋務派屬於封建地主階級,維新派屬於資產階級。從宏觀上來看,階級利益不同,自然會產生矛盾。
但如果僅僅是從階級矛盾上來看,恐怕會忽略很多的問題。比如說,康有為在李鴻章、奕訢的眼裡究竟是個什麼樣的存在。
奕訢去世於戊戌政變之前,因此來說他是不知道戊戌政變的過程中康有為的一系列行為的。因此,有人分析說奕訢是因為年齡大了,失去了年輕時期改革的熱情了。但是筆者覺得這話不一定準確,如果奕訢已經沒有了往日的氣魄,那麼他就不會在臨死之前告訴光緒皇帝,不能用翁同龢了。因此來說,奕訢對於康有為肯定是有別的看法。
首先說,康有為在戊戌變法之前就有了一定的名氣了。儘管公車上書不是他組織的,但是他也或多或少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之後又興辦強學會,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希圖在中國實行君主立憲制。
可是,康有為真的就是一個一心為公的麼?不見得,康有為挪用強學會的捐款,口若懸河卻毫不講實際操持,同時還總是妄想著一步登天,不願從底層做起。奕訢作為官場的老手,他對於一個人的判斷,八九不離十。實際上我們現在人來看康有為這人,也不如他自己講的那樣,因此來說,奕訢看不上康有為,實在是因為康有為有性格上的缺陷。
還有一點就是,康有為受到過翁同龢的舉薦。奕訢對翁同龢是很不感冒的,因此對於翁同龢舉薦的人,自然也不會抱有好的態度。
而至於李鴻章嘛,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之後,李鴻章的名聲一落千丈,因此他不會輕易的發表各種的言論,筆者孤陋寡聞,還未見到過在戊戌變法時候,李鴻章對於康有為的評價。只不過在戊戌變法失敗之後,李鴻章說過這麼一句:若舊法能富強,中國之強久矣,何待今日?主張變法即指為康黨,臣無可逃,實是康黨。
實際上,奕訢無論是對康有為的評價,還是對光緒的忠告,都是希望他能夠把步子放慢,欲速則不達呀。只可惜,光緒皇帝並沒有聽進去。奕訢向光緒皇帝推薦用榮祿和李鴻章,好像光緒也沒有聽進去。
PS:有關康有為,我們經常談到一件事,就是光緒安排李鴻章、榮祿等人和康有為商議變法事宜,榮祿說變法行不通,康有為說殺幾個一品大員就行了。這事用以誇讚康有為變法的膽量和決心,不過史家考證,這事僅記載於康有為的日記裡,大機率是康有為自吹自擂,歷史上並無此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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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道有李
因為康有為太激進,不靠譜!
恭親王奕訢、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等人代表洋務派;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等人代表維新派。這兩派之間的治國理念和做事方法是截然不同的。
以曾國藩為代表的洋務派,多為地方封疆大吏。他們既懂現實的政治,又有實幹的經驗。在晚清的時局中,他們都是經歷過各種政治考驗而脫穎而出的精英。像曾、左、李這三位,不僅帶兵打過仗,宦海沉浮數十年,非常瞭解中國實際的國情和官場的政治生態。特別是李鴻章、張之洞等人,還搞過洋務,辦過實業。他們的所作所為折射出這一代中國精英對治理國家的理念,即“師夷長技以制夷”。透過學習西方的先進技術,引進先進的機器來增強自己的實力,已達到制衡外部壓力的目的。
在百日維新期間,維新派主導釋出了兩百多道政令。這對當時緩慢、拖沓、僵化的清王朝來說,完全適應不了。前面釋出的政令還沒有執行,後面新的又來了。而且,康有為做事操切,想法也單純。自己不掌握實權的情況下,竟然說出“殺一兩個一品的紅頂子,這變法就成了”的話。這無異於把洋務派推向保守派,為自己樹更多的敵人。
所以,康有為的主張不僅在政治理念方面與洋務派格格不入,而且將改革的矛頭直指洋務派,不被反對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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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哨聲
原因很簡單:李鴻章和恭親王的洋務運動是漸進式改革 康有為的維新運動是顛覆式改革 猶如北宋當年司馬光和王安石新舊之爭
雖然洋務運動經歷甲午戰爭的失敗,若沒有康有為激進而有煽動力的維新運動方案,大清還是依然進行漸進式改革,不會因為維新運動而被打斷。
洋務運動失敗了嗎——對洋務運動的再審視洋務運動以1861年1月11日咸豐帝批准恭親王和桂良等共同上奏的《通籌夷務全域性酌擬章程六條》為標誌:
洋務運動的目的是富國強兵,是源於被英法聯軍擊敗的事實。
這也是為什麼咸豐帝、兩宮太后、同治帝、光緒帝都支援洋務運動的原因——重振大清國威。
加上之後的太平天國運動、捻軍、陝甘回變等內部叛亂,大清自然是在軍事、武器器械、工業、教育等方面進行改革。
洋務運動基本上就做兩件事:
一、外交。瞭解外部世界,接受外部世界規則。
二、軍事。軍事工業、改革軍隊、建設海軍、教育、電報通訊等都是圍繞著強兵這個軍事主題進行的。
即:
洋務運動在1895年甲午戰爭之前,是以戰爭為驅動進行改革的。1895年甲午戰爭的失敗,本來正是讓進行30多年的洋務運動進行反思的事件。如果沒有康有為的維新運動,1901年的庚子新政也就自然而然的出臺了。
1895年甲午戰爭的失敗,本來是大清審視對洋務運動這個漸進式改革進行折轉的時期,但康有為的維新運動否定了洋務運動的功績,導致了思想上的混亂。
慈禧太后對於維新運動雖然沒有公開支援,但也默許——在維新變法期間,光緒帝向慈禧太后請安12次;從4月1日到7月28日這117天內,光緒和慈禧同住69天,請安68次,早膳32次,晚膳22次,聽戲15次。光緒帝和慈禧太后在交流上十分密切。說慈禧太后反對維新變法是毫無道理的。慈禧太后若是反對維新變法,維新變法就不可能推出。
慈禧太后默許維新變法,本身就是對洋務運動的一個反思。庚子新政就是慈禧太后和大清朝臣對洋務運動的反思結果。
因此,大清原本的改革歷程為:洋務運動前以戰爭為驅動力、力求強兵——甲午戰爭戰敗反思期——調整大清政治和社會的庚子新政。
先進行軍事等硬體改革,再進行君主立憲等軟體改革——這才是大清完整的漸進式改革。
慈禧太后為什麼對維新運動踩剎車如上所說,慈禧太后對於維新運動是支援和默許的。慈禧太后的態度,也是李鴻章和恭親王的態度,同意和默許。李鴻章還公開支援。
為什麼慈禧太后要中止維新運動呢?
早期的說法是維新運動損害到了滿人的利益,慈禧太后才踩剎車。
但6月15日到24日,慈禧太后已經控制了京城的兵權,提前預防有可能發生的反叛,這說明慈禧太后已經有預判維新運動的進行有可能引起滿人或漢人的反叛或兵變,否則她不會提前掌控兵權,預防事態出現。
維新運動對於滿人最大的利益打擊是滿人大臣被罷官,但沒有慈禧太后的默許,滿人大臣如何能夠被罷官?
慈禧太后中止維新運動並非因為滿人利益受損,而是因為兩點:
1、康有為意圖刺殺兵變,處死或廢除慈禧太后;
2、康有為同意並上書李提摩太的中美英日合邦方案。
第一點,讓慈禧太后失去權力;第二點,讓大清的軍事、財稅、外交等國家大權交給外人,失去國家自主權:
“擬聯合中國、日本、美國及英國為合邦,共選通達時務、曉暢各國掌故者百人,專理四國兵政稅則及一切外交等事”於公、於私,慈禧太后絕對不能讓康有為等人繼續胡來,於是中止維新變法。
綜述對於維新運動,從洋務運動角度而言,是對洋務運動的激進反思結果,因此並不完善。慈禧太后、李鴻章、恭親王等洋務派並沒有反對康有為的維新運動,而是默許和支援的。只是因為後期康有為的措施越來越荒唐,慈禧太后不得不中止變革。
刺殺慈禧太后以奪取,謀劃中美英日合邦,是促使慈禧太后中止維新運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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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爐邊論史
洋務運動和戊戌變法本質的區別在於洋務運動只是進入西方的科學技術,軍事設施來增強清朝的國力,而戊戌變法就不一樣了。戊戌變法是要廢除科舉考試的八股文,取消多餘的衙門和無用的官職。這在當時社會就像一顆重磅炸彈,必然引起渲染大波。
首先說說廢除八股文,當時的朝中重臣,都是透過八股取士進入朝堂,而且八股制度延續了幾百年,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取消的掉的。維新派太過急於求成,必然引起強力的反彈。
其次,取消多餘的衙門和無用的官職。要知道,當時的朝庭上各派別勢力盤根錯節,牽一髮而動全身。康有為區區進士,一入朝堂便大肆罷免別人的官職,而且波及範圍之廣,令人咋舌。這樣貿然輕進,必然導致朝堂大亂。
光是這兩點,就足以引起幾乎所有朝堂大臣的極力反對。
慈禧太后作為當時的實際統治者必然要考慮全域性,對維新運動施以鎮壓。
所以戊戌變法只維持百日,也不足為奇。
回覆列表
康有為不靠譜。
要做成一件事起碼得有一個靠譜的人吧,看看康有為。
一、康有為大量造假,掩蓋真相,粉飾自我。
茅海建教授指出,康有為在《我史》中描述戊戌變法時,大量作偽,“他用了張揚的詞語,在每一件事情上都誇大自己的作用,並儘可能地將自己凌駕於朝廷高官之上。”
戊戌政變後的9月24日,康有為在上海被英國船隻“重慶輪”所救,《我史》聲稱聽說光緒帝遭遇不測,“痛不欲生,即預為蹈海計”,並當即寫下絕命詩和遺書,結果為英華人濮蘭德攔阻。但根據英國領事的報告,康有為沒有欲投海自盡和寫遺書之情事。康此處自述,顯然是自我標榜對光緒帝的忠心,彰顯儒家強調的君難臣死之節義。
康有為在戊戌政變後自編《戊戌奏稿》一書,錄有“請定立憲開國會折”,建議清廷“外採東西強國,立行憲法,大開國會,以庶政與國民共之,行三權鼎立之制”。
不過,清廷內務府《傑士上書匯錄》儲存有康有為當年上書原件的抄本,其中根本沒有所謂“立憲法”“開國會”的內容。康在戊戌期間真實的政治思想正與之相反,他主張君主專制,在呈送光緒的《日本變政考》中曾詳言之。
此外,維新運動開始一個多月後的7月16日,康在《國聞報》上發表《答人論議院書》,公開反對設議院、興民權,稱言:“敬告足下一言,中國惟以君權治天下而已。”
因此,《戊戌奏稿》中這篇“請定立憲開國會折”是不折不扣的造假,是事後欺矇世人的偽作。幸好白紙黑字的檔案尚存,使康氏的伎倆得以曝露天下。
二、康有為對權力的渴望,遠超他對變法效果的追求。
什麼樣的官員有資格進入制度局?按康的設想,光緒應擢用那些擁有變法思想的年輕小臣。在當時的京官中,誰符合這個條件?顯然是康有為及其門徒。康企圖透過進入制度局,而成為變法的領導者和決策者。
制度局一旦成立,軍機處、總理衙門等固有的機構,將大權旁落、賦閒虛置。於是,針對制度局及其附屬機構,“整個政治高層不顧光緒帝的旨意,決計阻撓,成為戊戌變法中政治鬥爭的核心”。
此後,康有為親自上奏或為御史代寫奏摺,三番五次建議光緒設立制度局,並將變法成敗繫於此。設定大權獨攬的制度局,屬於高層權力的大翻盤,至為激進,必然招致朝中樞臣的集體反對。
將尚有轉圜餘地的變法之爭推導到你死我活的權力之爭,不能不說,相較於改革成效,康更看重如何身居高位。
三、康有為變法思想中有大量荒誕、幼稚的成分。
康有為奏請廢科舉、辦學堂、練新兵、興商務等,無疑具有進步意義。但是,他一本正經提出的變法措施,常常包含荒誕、無厘頭、根本不具備可行性的內容。
比如,早在戊戌變法開始之前,康有為預感中國即將在列強的侵略下滅亡,他“中夜屑涕,仰天痛哭,為免瓜分之禍,保中華之種族”,想出一個救世妙方:
“華人滿久矣,美及澳洲皆禁吾民往,又亂離迫至,遍考大地可以殖吾民者,惟巴西,經緯度與吾近,而地域數千裡,亞馬孫河貫之,肥饒衍沃,人民僅八百萬,若吾遷民往,可以為新中國。”
為了實現這一大計,康專門拜訪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李答以等巴西派來使臣再商量,打哈哈將他禮送出門。
康建議在全國範圍內大行新政,此類事業約需款項五六億兩白銀。錢從何來?《我史》稱:
“以全國礦做抵,英、美必樂任之。其有不能,則鬻邊外無用之地,務在籌得此鉅款,以立全域性。”
據時任翰林院編修夏孫桐記載,康有為曾遊說協辦大學士、光緒帝師孫家鼐,希望朝廷將西藏賣給英國,而孫“見其言荒誕,知不能為”,沒有搭理他。
《我史》一書中,康有為還透露了一個比售賣邊疆領土更為瘋狂的“救國之道”:中日合邦。康說:“時與日本使矢野文雄約兩國合邦大會議,定稿極詳,請矢野君行知總署答允,然後可以大會於各省。而俄人知之,矢野君未敢。”
從康的敘述中,似可推測此事已由康與日本駐華公使矢野文雄進入操作階段,但顯然他是在朝廷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為之。
四、康有為非常缺乏政治經驗,自樹敵對勢力,盲目搞鬥爭。
但凡變法改革,沒有不遇到阻力的。當此之時,有經驗的政治家就會盡量籠絡人心,做好統戰,爭取支援、減少阻力。而康有為並不,他一定要分出個敵我來。《我史》說:“百事如此,上扼於西后,下扼於頑臣,變法之難如此。”在康眼中,朝廷上下都是維新變法的敵人。
戊戌年間,無論朝廷樞臣(如孫家鼐、李鴻章)、地方大員(如張之洞、劉坤一)、還是在野士夫(如鄭觀應),均發出變法自強的時代籲求。他們之所以與康有為為敵,(一)反對康的今文經學,(二)反對康的激進變法,以免威脅自身利益。
而在康的觀念中,凡是不支援我變法的,或者變法思想與我不一致的,統統都是“老耄守舊”。因此,皇上應該殺幾個一品大員警示,並且“擢用小臣”。
其實,慈禧絕對是一個可以爭取的變法同盟者。光緒帝6月11日頒佈《明定國是詔》,推動變法,是經過慈禧首肯的。但是,慈禧擁有帝國的最終決定權,這使得康自己的變法思想無法充分影響到光緒,於是,沒商量,慈禧就成了敵對勢力的代表。
更令人不解的是,9月18日晚,康有為草率地囑託譚嗣同面見袁世凱,請袁殺新任軍機大臣榮祿,並派兵入京圍頤和園殺慈禧。此舉充分體現了康有為缺乏政治經驗的一面,惡化了帝后關係,加速了戊戌變法的失敗。
戊戌政變後,康有為偽造密詔,聲稱自己“奉密詔向外國求救”。在逃亡至上海時,9月25日,康對英國領事班得瑞說,慈禧或將對光緒不利,自己有光緒兩道密詔,請英國出兵兩百人以救光緒帝。斯時,慈禧非常憂懼外國干預,未審而殺六君子即是出於這種擔心。康在逃亡途中不停與外國官方接觸,觸犯慈禧大忌,使光緒的處境更加危險。
戊戌變法期間,康黨成員、禮部主事王照(字小航)主張“調和兩宮”。一日對康有為說:“太后本是好名之人,若皇上極力尊奉,善則歸親,家庭間雖有小小嫌隙,何至於不可感化。”康不悅,說:“小航兄,你於令弟(王照與其弟王焯政見不同)感化之術何如?乃欲責皇上耶?”康可能有意挾皇上跟慈禧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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