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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濟南的張女士請育嬰師照顧不到6個月的女兒,結果卻從家裡監控發現,育嬰師喝了孩子的奶後接著用奶瓶喂孩子。張女士稱還從監控中看見,育嬰師用同一塊毛巾擦完自己身體又給嬰兒擦嘴。隨後,張女士帶育嬰師前去體檢,結果發現該育嬰師是一名乙肝患者。 這件事你怎麼看?乙肝的主要傳播途徑有哪些?身患乙肝能做育嬰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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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掙脫枷鎖的囚徒

    乙肝是一種病毒性傳染病。

    傳染途徑主要包括血液和體液(性接觸)接觸。

    雖然,在唾液、眼淚和母乳中可以存在微量的病毒,但研究認為病毒水平達不到足以造成疾病傳播的水平。

    因此,乙型肝炎不人會透過被汙染的食物或水傳播,也不能透過偶然或社交接觸傳播,如接吻、咳嗽或打噴嚏,擁抱或吃乙型肝炎患者準備的食物等。

    但是,育嬰師與嬰兒之間屬於密切接觸,與偶爾或社交性接觸不同。因而,從醫學上講,育嬰師與嬰兒之間存在傳染乙肝的可能。

    也就是說,單純從醫學的角度來說,乙肝患者不應該從事育嬰師的工作。無論國家在這方面有什麼樣的規定,也不要掰扯什麼乙肝患者職業歧視之類。

    事件中,張女士聘請的這位育嬰師,缺乏最基本的育兒常識、職業道德和操作規範,顯然沒有經過正規的培訓。

    而且,該育嬰師刻意像僱主隱瞞傳染病的情況,所在的德林家政也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義務。

    因此,這位育嬰師,以及她所在的德林家政,都存在欺騙欺詐行為,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行政處罰。同時,也應該受到譴責。

  • 2 # 兒科恩銘

    恩銘已經有近十年沒有培訓育嬰師了,記得當時在勞動部門培訓育嬰師時,育嬰師必須具備三證才能上崗。其中就包括了健康證。健康證是育嬰從業人員的壁壘之一,每一年相關部門都會對從業人員進行體檢,篩除出傳染疾病的從業人員,包括結核、乙肝甚至梅毒、艾滋等疾病。這樣的人員是不適宜和孩子進行密切接觸的。

    對於育嬰師的培訓,我們會進行專業知識的考核,透過之後才能夠上崗。如何指導哺乳、新增輔食、奶具和用物的消毒等這些內容都是必考的知識點。因此育嬰師也相當於專業技術人員。近年來育嬰師工資暴漲,讓我們這些做過培訓的老師們都感到“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比較起工資和勞動強度來,我們只有望洋興嘆。

    對於新聞中的這位“育嬰師”,我無法判斷她是如何獲得上崗資格的,且不說身患乙肝,對用物的消毒操作就完全不合格。妥妥的零分。如果培訓師知道自己培訓的學生有如此操作的,估計只能以頭搶地,吐血三升。

    半歲的孩子乙肝疫苗如果完成了免疫接種,產生抗體的機率很高。當務之急是確定孩子是否被感染乙肝病毒。如果孩子沒有產生保護性抗體,及時的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很有必要,建議同時完成乙肝疫苗接種。希望孩子沒有被這位“育嬰師”傳染乙肝。

  • 3 # 滷煮疫苗

    大家好,我是疫苗界最英俊的滷煮君,接下來我來說說我的看法(這句話不知道大家熟悉不)。

    我先說說我個人的看法吧,無關科學,無關專業立場,就是自己內心的感覺,那就是倆字——噁心!

    別跟我說那些專業的什麼疾病傳染病防控什麼的,換成你自己你會接受一個不是自己家人喝完飲料然後把剩下的給你,來個間接接吻嗎?還有就是別人擦完身體的毛巾給你擦,你會覺得舒服嗎?當然,要是自己憧憬已久的夢中情人自然另當別論,或者像NBA球星杜蘭特想要喝斯嘉麗的洗澡水那樣肯定要單說,但是如果只是個普通的員工或者陌生人,我只會覺得噁心,和乙肝無關,只是內心無法接受,因為實在是很不衛生。

    迴歸主題,我現在以公正客觀不帶個人情緒的角度來說一下。

    首先我要說的是,本次事件的關鍵詞【乙肝】。

    我想重申一下乙肝病毒的傳播途徑:

    ①血液傳播(輸血、共用針頭等等);

    ②性傳播(啪啪啪);

    也就是說,一般生活方面不會傳染。

    但是,也有一種類似於血液傳播的傳播,就是密切接觸傳播。這種密切接觸傳播可以是由於面板破損,結果接觸到了含有病毒的血液、精液等物質,然後被感染。這種感染風險相對較低,但是在家庭中是最容易存在的,尤其是對於免疫系統沒有發育完全的孩子。

    要知道,乙型肝炎病毒在體外可存活至少7天。在此期間,如果病毒進入未接種乙肝疫苗者的身體,依然可造成感染。乙型肝炎病毒潛伏期平均達75天,但也可能為30至180天不等。乙型肝炎病毒在感染後30至60天即可發現,可能持續存在並發展為慢性乙型肝炎。

    因此,結合育嬰師這個情況,我們分為兩個部分來看:

    ①餵奶:

    乙肝不存在消化道傳播途徑,除非這個嬰兒口腔內有比較明顯的傷口,否則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透過消化道感染嬰兒的可能。

    ②擦拭身體:

    這個相對就有一些風險了,如果育嬰師使用的毛巾帶有一些體液,那麼很有可能會將病毒傳染給孩子,但是隻要孩子身體上沒有黏膜破損,一般來說感染病毒可能性也比較小,但是萬一孩子身上存在一些傷口,那麼對於免疫系統沒有發育完全的嬰兒,還是具有一定風險的。

    綜上所述,儘管我極其反對乙肝歧視,但是還是認為乙肝病人並不適合當與嬰兒會存在密切接觸的育嬰師,但是不代表不能從事其他行業。

    另外,對於這個嬰兒,可以去醫院進行兩對半檢測,檢視抗體水平以及感染情況,然後再根據結果選擇處理方案。

    最後再次重申——與乙肝病人日常接觸不會被傳染!不需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進行擔心,只要控制好自己的密切接觸行為,管理好自己的褲襠,那麼就完全不必擔心這個問題,也別說日常接觸就被傳染了,除非你真的和對方“深入交流”過。

  • 4 # 康駿朋醫生

    不管是育嬰師、月嫂還是保姆,都不建議使用有傳染病者。我並不歧視任何傳染病患者。

    對僱主而言,建議在用人之前先自費帶育嬰師做一次體檢,主要是傳染病之類的體檢,比如常見的乙肝,丙肝,梅毒,艾滋,肺結核等。可以查血常規,肝腎功能,乙肝表面抗原(兩對半),丙肝抗體,梅毒抗體,艾滋抗體,胸片等檢查。這些檢查專案可能要花費幾百塊錢,但是萬一育嬰師有問題而沒有檢查,育嬰師又不注意個人衛生,不知道保護嬰兒,那麼對於嬰兒來說,可能是災難性結局……

    乙肝是怎麼傳播的呢?

    乙肝患者體內病毒數量不同,傳播力也不相同,但是總體來說,傳播途徑主要是:可透過母嬰、血和血液製品、破損的面板黏膜及性接觸傳播。

    題目所說,用嬰兒奶瓶喝奶,這就有可能透過唾液講乙肝病毒傳給嬰兒。

    偷偷用嬰兒奶瓶喝奶,這種行為損人不利己。

    如果育嬰師只是以前有過急性肝炎,而現在並無肝炎症狀,體內病毒數量也很低,那麼傳播乙肝給嬰兒的機率也大大減低。

    如果近期,育嬰師是慢性乙肝狀態,這種行為,無疑可能會導致嬰兒患乙肝。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的嬰兒一出生都會打乙肝疫苗,如果疫苗沒有問題,那自身的抗體還是可以抵禦乙肝病毒的侵襲的。

    總之,有乙肝等傳染病病史患者,不建議從事餐飲、食品、衛生、育嬰、托幼等工作。

  • 5 # 鄭醫生百嗑

    我們首先來複習一下乙肝病毒主要透過哪些途徑傳播:

    1 血液傳播

    破損的傷口接觸到乙肝病毒,或輸入受病毒汙染的血液製品,都容易感染乙肝。

    2 性傳播

    夫妻、情侶之間,如果沒有做好防護措施,很容易互相傳染。

    3 母嬰傳播

    嬰兒在子宮內、透過產道時都有一定的感染機率。圍生期和出生後的密切生活接觸,也都有可能導致乙肝感染。

    4 醫源性傳播

    醫療器械未經過嚴格消毒而被反覆使用,有可能造成醫源性傳播。比如手術、牙科器械、採血針、針灸針和內鏡等。

    5 密切生活接觸

    乙肝患者的血液、唾液、體液等都有可能含有微量的乙肝病毒,可透過黏膜或面板微小的擦傷裂口進入易感者的體內。正常生活社交,感染機率並不大。但是長期親密接觸,則感染的機率會明顯增加。

    乙肝病毒攜帶者是不適合做育嬰工作的。

    育嬰工作正是屬於密切生活接觸的範疇,從醫學角度來說,乙肝病毒攜帶者是不適合從事這項工作的。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餐飲、食品、供水、洗浴、理髮、幼教等行業,乙肝患者也都是不能從事的。

    提供育嬰師的家政管理機構,有責任和義務對育嬰師進行基本的傳染病體檢,並將體檢報告主動提供給顧客參考。在這裡德林家政應該負最大的責任。

    育嬰師本人,對於自己的基本健康狀況瞞報,從道德上也要給予強烈譴責。

    僱主方今後也要吸取教訓,不能光看“健康證”,還要檢視詳細體檢報告,並注意體檢的時間。

    監控所拍到的行為,根本就不是一個合格的育嬰師。

    對於“喝了孩子的奶後接著用奶瓶喂孩子”、“用同一塊毛巾擦完自己身體又給嬰兒擦嘴”等這樣的行為,根本就不是一個合格的“育嬰師”所為。絲毫沒有無菌觀念,普通人聽起來都噁心死了,是如何取得上崗證的,真是令人懷疑。 如今的“月嫂”“育嬰師”等等職業,工資高得嚇人,水平低得驚人,真是讓我們無數的專業醫務人員感到汗顏!

  • 6 # 懸壺小兒科

    現在市場上的育嬰師良莠不齊,像張女士遇到的這位育嬰師實在讓人憤怒,連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和責任心都沒有,花了這麼多錢請了人,卻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在讓人扎心。

    育嬰師喝了孩子的奶後接著用奶瓶喂寶寶,先不考慮疾病傳染的問題,這樣做實在是太噁心了。在以前的年代,經常有媽媽或奶奶用嘴嚼碎食物後喂孩子,以今天的標準來看,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和寶寶有血緣關係的媽媽或奶奶尚且如此,更何況沒有血緣關係的人。

    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育嬰員(2017年修訂)》的定義,育嬰師是指主要從事0~3歲嬰幼兒照料、護理和教育的人員,在服務過程中一般是3個月以上的嬰幼兒。在國家標準裡,對育嬰員的工作內容進行規範,其中,很多標準涉及消毒衛生知識。可見,這位育嬰師的行為違背職業操作規範,給這個行業抹黑。

    乙肝是一種病毒傳染性疾病,乙肝患者是具有傳染性的。乙肝病毒的傳播途徑包括:

    1.母嬰傳播 包括垂直傳播和水平傳播。

    2.父嬰傳播 這種方式很少見。

    3.性傳播

    4.血液傳播 輸入被乙肝病毒感染的血液或血製品。

    5 醫源性傳播 在醫院診療過程中使用了被乙肝病毒感染的醫療器械。

    6.密切生活接觸 與乙肝患者密切生活接觸,病毒有可能透過面板粘膜微小的破損缺口傳播。育嬰師喝了孩子的奶後,如果口腔粘膜剛好有破損,乙肝病毒可透過奶嘴進入寶寶的口腔,有可能透過口腔粘膜破損處而使孩子感染。

  • 7 # 婦產科小超人

    跟前排答案一樣,我認為這名育嬰師的所作所為並不是一個合格的育嬰師該做的事情,沒有基本的消毒觀念,更別說其他育兒觀念了。

    但是請不要把這名乙肝患者和所有的乙肝患者做一個概念偷換,增加乙肝患者的社會壓力,畢竟得這個病是非常無奈的事情。

    我不太瞭解育嬰師這個職業是否規定了乙肝患者不能夠從事。但是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不會拒絕一個具有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過硬的乙肝患者當ta的育嬰師。因為,我媽媽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

    乙肝病毒的傳播途徑主要是血液傳播、性傳播、母嬰傳播,日常生活接觸是不會傳播乙肝病毒的。

    前面說了,我媽媽是一名乙肝病毒攜帶者,查了是小三陽,我還小的時候,那個年代還沒有很好的消毒觀念和育兒觀念,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乙肝。媽媽都是把東西咬碎了,再送到我嘴裡給我吃。反正我和我爸都沒有攜帶病毒,也打了疫苗、有抗體。

    請不要把一個個別特殊事件擴散到整個人群。這件這個事件中的育嬰師錯是錯在沒有職業道德,哪怕沒有乙肝,這麼做也是不對的。而輿論習慣於找出熱點話題來炒作,每一次這樣的炒作對乙肝患者來說,都太沉重了。生病,並不是錯。

    以上是我的觀點。

  • 8 # 頭號線上醫生

    如果育嬰師本身就是乙肝患者,透過本題所講的這種密切接觸方式,是非常有可能把乙肝傳染給孩子的。

    乙型肝炎是最常見的傳染病之一,HBV傳染性強,其遺傳變異性很高,流行廣。全球超過三分之一的人口感染過HBV,中國是HBV的高地方流行區,約1.2億人攜帶HBsAg,乙型肝炎一直是嚴重危害人類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

    雖然說目前有很多規定不可歧視乙肝患者,但現實生活中,因為乙肝的原因而影響工作及生活的乙肝病友數不勝數,而且,乙肝病毒與肝纖維化、肝細胞癌的發生密切相關,因此,還是不要患有乙肝為好!

    一、乙肝常見的傳染方式包括哪些?

    1、母嬰傳播:包括子宮內感染(主要經胎盤獲得)、圍生期傳播(主要方式、因破損的面板或粘膜接觸母血、羊水或陰道分泌物而傳染)、分娩後傳播(主要是由於母嬰間密切接觸)。

    2、血液、體液傳播:血液中乙肝病毒含量很高,微量的汙染血進入人體即可造成感染,比如說平時公用剃鬚刀或牙刷。現已證實:唾液、汗液、乳汁、精液及陰道分泌物等體液含有乙肝病毒,因此,密切的生活接觸、性接觸等亦是獲乙肝病毒感染的可能途徑。因此,乙肝存有“家庭聚集性”的特點,也就是說,一般一個家庭裡面,往往不僅僅只有一個乙肝,而是有好幾個家人都是乙肝,主要是密切接觸所得。

    本事件中的所描述的情景,唾液中含有乙肝病毒,完全可以透過破損的面板粘膜等將乙肝病毒傳染給嬰兒。

    二、能不能被傳染,還取決於傳染源的傳染性的強弱。

    如果傳染源是大三陽患者,肯定傳染性比小三陽要強得多,測定傳染源傳染性強弱的最最準確的依據就是測定血中乙肝病毒DNA的數量。

    三、另外一個決定能否被傳染的因素在於嬰兒是否是易感人群。

    對於乙肝來講,抗HBs陰性者均為易感人群,也就是乙肝兩對半中的第二項,嬰幼兒是獲得乙肝病毒感染的最危險時期,新生兒通常不具有來自母親的先天性乙肝病毒抗體,因而普遍易感。

    四、疫苗種接。

    現在國家對於乙肝的預防非常及時到位,一般遵循“0-1-6”的時間來接種乙肝疫苗,也即0、1、6 個月程式,即一出生,24小時之內先來一針,一個月和六個月時分別注射第2針及第3針疫苗。

    雖然疫苗接種了,但接種疫苗後一定會出現抗體嗎?未必!!因此,接種乙肝疫苗結束後,一定要去醫院查個乙肝兩對半,只有第二項陽性才說明接種成功。至於身患乙肝能做育嬰師嗎?

    鑑於乙肝存在密切接觸亦可能傳染的風險,本人不贊成乙肝患者做育嬰師,也建議家長以後如果想請育嬰師,建議先請她出示最新的體檢報告,以防出現意外。

  • 9 #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回到最關鍵的點,育嬰師這麼做,是否可能傳染給寶寶乙肝,答案是的確有可能。因為乙肝的傳播途徑,有母嬰傳播,血液傳播,還有親密接觸中唾液,體液等傳播。如果這個育嬰師唾液裡面含有乙肝病毒,寶寶的口腔粘膜或者消化道,又存在有細小的傷口,那麼就有可能感染。

    這家家政公司無疑是有責任的,像這種低階的錯誤,能夠正規一些,在入職時候好好做個體檢,就可以避免。而很多家政公司其實都是糊弄過關,弄個健康證就算了,壓根沒進行過體檢甚至是走過場。

    對於目前月嫂,育嬰師市場的混亂,真的需要好好的整頓一下了!不然花了那麼多錢,卻請來了一個別說對寶寶好,反而對寶寶不好的育嬰師,讓我們做父母的,如何能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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