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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打聽生活

    我們必須要糾正一個概念,目前的法律法規里根本就沒有“自動離職”一說,這完全是錯誤的理解而產生的臆想。自動離職是怎麼來的?連續曠工三天,真正的定義是什麼?到底能不能馬上結賬?我們必須要搞清楚,千萬不要被誤導了。

    “自動離職”這個概念是怎麼來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以國企為主的時候,的確有一個法規提到“自動離職”的概念。但這個規定有很大的漏洞,因為公司完全可以透過套路來造成員工曠工的事實,如果僅僅因為曠工就“自動離職”的話,對於員工來說不公平!因此《勞動合同法》出來後,對於勞動關係的解除,必須是要由員工或公司一方提出解除或終止,並且要符合相關的規定,這樣才能生效。

    因此,現在已經沒有“自動離職”一說了。但很多公司和員工,仍然有這個概念,並且錯誤地認為“自動離職”還有效!

    連續曠工三天,真正的含義是什麼?

    現在很多公司和員工還都以為“連續曠工視為自動離職”,實際上這是不對的!員工連續曠工,並不能代表勞動關係被解除。

    有的人會質疑,既然現在沒有“自動離職”的說法,那麼員工連續曠工,公司就沒辦法了?

    當然不是,連續曠工屬於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當然可以依照規章制度來處罰員工。如果公司將“曠工一天”規定記過一次,那麼公司就可以將“連續曠工三天”“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天”“一年內被記過三次”等規定,定義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那麼一旦員工出現“連續曠工三天”的事實,公司就能以“員工連續曠工三天”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為由,合法的辭退員工,並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而很多公司在員工無故不來上班後,就是常說的“自離”,公司對此根本就沒有任何動作,然後就停發工資、停掉社保,這種是有很大漏洞的,因為這種情況下,勞動關係還沒解除,如果過一個月,員工回來找公司,甚至因此產生勞動爭議,公司可能還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雖然這種情況出現的機率很小,但實際當中有發生過了。

    如果自動離職了,能馬上結賬嗎?

    只能說,想得美!現實中,公司對於這種情況肯定不會主動發放工資的,除非你回來找公司,但公司可能還有找各種理由扣工資,比如你自離給公司造成了損失等等。所以,因此可能會產生勞動爭議,最終可能需要透過勞動部門來解決,因此費時費力。

    自己連續曠工自離,還想馬上結算工資,除非公司缺根弦,肯定會拖你一段時間的。

    總而言之,我們想辭職時,一定要按規定流程走,除非公司故意卡住不給你辭職,則是另外一個概念。不要嘗試連續曠工或自動離職,畢竟不太好。

  • 2 # 書海瓢香

    不能,哪有這麼好的事。

    我廠曠工三天,罰款六百元,工資照算,工資發放日錢打到卡上。

    正常離職,提前一月交辭職報告,批准後離職。工資發放日,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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