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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男子因為一直頻繁刷信用卡被限制,為了報復銀行在櫃檯上連續二十九次取100元,霸佔一個視窗一直取零錢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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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所謂木偶

    頻繁刷卡刷了1800多次,也不知道是按什麼時間算的是一個月內呢?還是一天之內呢?還是半年之內呢?還是一年之內的,都沒有一個統統的說法。

    銀行之所以限制你的信用卡呢,要不就是你碰觸了他們的底線,也就是套現。當然他們對待套現的方法多了,也就是你被他們已經風控了,但是還不至於說是已經停你的卡。所以呢,他們只能採取這樣的方法來限制你使用信用卡的頻率,也就是降低額度,限制你的消費額度。

    但是作為你來說呢,你報復銀行完全沒有必要,因為始終是胳膊扭不過大腿嗎,你唯一的方法要不就是肖卡還錢,完全沒有必要去和銀行對著幹,要不你就是為了出名噁心銀行一下。

  • 2 # 財富公元

    個人覺得銀行和該客戶存在溝通欠缺的問題:該男子信用卡交易次數過多,但是有沒有透支刷爆呢?只要在正常交易範圍之內,可以致電客戶核實是不是本人消費即可,不能一聲不響就限制使用了;男子過後採取極端手段報復銀行,也有失風範。

    第一,銀行限制信用卡為了防範風險

    當今社會中,銀行資金被盜、被刷的例子數不勝數,為了給客戶一個安全的使用環境,銀行風險管理部門都有專門的系統風控,遇到可疑的交易會啟動自動鎖定信用卡或者儲蓄卡的使用許可權,這樣以來就給客戶的使用帶來不便,但是更多的出於保護客戶利益的角度出發。例如,這個案例中,交易1800次,銀行系統自動甄別為可疑交易,畢竟交易次數太驚人了,有盜刷小額資金的可能性,因為有時小額資金不需要輸密碼。

    第二,限制前應該與客戶核實

    有些大銀行可能客戶的賬戶安全檢測全部由系統自動識別鎖卡,節省人工時間,但是遇到可疑交易,系統就自動鎖卡限制太絕對化,就像這個案例中,交易次數1800次,僅僅是可疑而已,銀行方面並沒有核實到底可疑交易是否真的就是非法資金盜刷,這個限制的決定做出以前是不是該致電客戶核實是否本人操作交易?讓系統甄別可疑無可厚非,但是不能系統自動鎖卡,讓客戶感到有種銀行的霸道,說封就封信用卡了,沒有提前核實和告知。

    第三,客戶同樣需要與銀行溝通解除限制

    銀行不尊重客戶,沒有事先通知客戶,核實交易真實性,這個確實銀行有錯佔先。但是客戶採用極端手段怒對銀行,同樣是一種不理智行為。可能客戶覺得,每次取款100元,櫃員系統連續操作幾十次,沒有違反取款自由的原則,但是這樣的做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一是信用卡由總行信用卡中心繫統進行控制,和網點沒有任何關係,二是耽誤了其它客戶的寶貴時間。

    正確的做法,銀行方面應該首先確認客戶交易的真實性,不能隨意封鎖信用卡,特別是既不超限也不違法的正常使用;客戶遇到銀行卡被限制,也要致電客服電話或者信用卡中心,諮詢被限制的原因,說清楚交易的具體情況,請求解除限制。

  • 3 # 毒舌財經

    雖然中國實行的是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儲蓄政策,客戶想怎麼取款,在什麼時候取,取多少錢,完全是客戶的權利,只要客戶的賬戶上有錢,哪怕他每次取一毛錢取個100次都是客戶的權利。

    但是明明可以一次性取完,卻要分幾十次去取,那這個就有擾亂單位秩序的嫌疑了。

    事情回顧

    2019年2月11日在山東濟寧市發生了一件很奇葩的事情,一位姓馮的客戶是招商銀行的信用卡客戶,但是他最近5個月來連續交易次數達到1800多次,平均每天的交易次數達到12次。涉及的刷卡金額達到120萬。最終馮某的刷卡行為被銀行監測到,然後招商銀行把他的賬戶列為異常賬戶,不能正常刷卡,也不能進行線上交易,只能到櫃檯交易。

    看到自己的信用卡被銀行列為異常賬戶之後,馮某表示很不滿,然後2月11日就到銀行櫃檯去宣洩自己的不滿。馮某的做法是以單筆支取100元的方式,連續在櫃檯支取29筆。

    而銀行看到馮某的這種行為之後,經過勸阻無效之後,銀行選擇進行報警處理,但是馮某看到銀行報警之後,情緒變得更加激動,反而要求銀行換10塊錢10塊錢的取,馮某給出的理由是要出份子錢和發紅包。這個理由也能說得過去,但是一次效能取完的錢,為什麼要分一次一次的10塊錢或者100塊錢取呢?

    最終這個鬧劇以馮某被派出所作出依法行政拘留5日得以結束。

    如何看待這個事情?

    看到這個事情,可能很多人對銀行非常不滿,說銀行這樣處理非常不人性化,而且態度蠻橫。

    但我不這樣認為,雖然我對銀行本身也不懷好感,但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馮某的行為確實太過偏激。

    首先、馮某使用信用卡頻繁的刷卡有涉嫌洗錢的嫌疑

    我不知道馮某的信用卡額度具體是多少,但是馮某最近5個月累計刷卡1800次,平均每天12次,這個頻率確實有點太高了,正常的人都知道這種用卡行為是極不正常的。而且馮某涉及的刷卡金額達到120萬,這麼大的金額有可能是涉及利用信用卡還款,然後再套出來進行惡意洗錢的嫌疑。

    其次馮某使用的是信用卡而不是儲蓄卡,對於信用卡銀行有自己的風控措施

    馮某使用的信用卡,但裡面的額度是銀行授信給他的,並不是他自己的錢,說白了信用卡里面的錢是銀行借給他的。

    信用卡跟儲蓄卡是有很大的區別,儲蓄卡里面的錢是客戶的錢,客戶想怎麼用怎麼取都是客戶的自由,但是信用卡里面的錢是銀行的錢,銀行把錢授信給大家之後,都有自己的風控系統,一旦大家觸發了銀行這個風控系統,那銀行肯定要對客戶的信用卡進行處理,防範風險進一步擴大。馮某這種頻繁的刷卡,已經觸發了銀行的風控系統被銀行限制使用,這只不過是銀行正常的一種風控措施。

    而且銀行只是限制馮某使用,馮某還可以到櫃檯取錢,這已經算是比較好的,針對這種事情,就算銀行把馮某的信用卡給封卡了,馮某也一點辦法都沒有,這是銀行的權利。

    最後、雖然馮某利用信用卡取現不違規也不違法,但他的非正常舉動已經涉及擾亂單位秩序。

    我們都知道平時去銀行取錢,不管你取多少錢,只要你符合規定,一般一次性就可以取出來,特別是對於馮某這種支取幾千塊錢的人來說,在櫃檯一次性就可以取完,但是馮某偏要分29日取100塊錢,這明顯是有刻意搗亂的意思,馮某的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銀行正常的辦公秩序,更是給後面排隊的客戶造成一種不公平。所以我認為銀行以及派出所的處理並無不當。

    最後給大家一些建議,隨著銀行卡壞賬率不斷飆升,截止2018年末,銀行信用卡超過6個月未還的餘額達到900億以上,所以現在各大銀行對信用卡的風控都比較嚴,因此大家在使用的時候一定要多加小心,不要做太過明顯的惡意刷卡行為,要不然被封卡那事分分鐘的事情。

  • 4 # 老鄧談金融

    首先我們要清楚該男子頻繁刷卡1800多次,為什麼會被銀行限制呢?

    正常人一般情況下正常消費,是不會限制的,因為是正常的生活消費!

    這位男子被限制肯定是頻繁透過pos機非法套現,被信用卡風控中心察覺出來了,所以才限制他用卡!

    銀行的做法已經很寬容了,這位男子做法太極端,甚至說不知好歹了!

    非法套現:透過欺騙方式將信用卡內的授信額度直接轉化為現金套取出來。

    根據中國《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罰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 5 # 小斯筆記

    這種人就是無賴之徒。

    這件事發生在山東省濟寧市的一家銀行網點,這個人是人民教師馮某,真是丟了教師的臉。馮某的信用卡在5個月內交易1800多次,金額120餘萬,被設為異常賬戶,銀行限制了他的信用卡。

    馮某連續霸佔一個視窗2個多小時,浪費了公共資源,銀行不得以之下報警,哪知民警來了之後,馮某不僅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後來就被民警傳喚到警察局,最終被行政拘留了5日。活該!

    我覺得拘留還不夠,學校還應該給他記過,這種人不配教書育人。

    此外,還應該查一下,為什麼馮某的信用卡會進行如此頻繁、大額的交易?是否超出了信用卡的額度?

    5個月刷卡額120萬元,這樣算下來,每個月就有24萬元,我覺得大家的信用卡額度很少有這麼高的,再加上刷卡次數高達1800次,買什麼東西能這麼頻繁?

    綜合來看,銀行應該是覺得這種消費方式存在兩種可能:一種是洗錢,另一種是非法套現。不管是哪種,確實都應該被凍結調查。

    由於近年來銀行的信用卡髮卡量持續攀升,壞賬率也明顯上升,所以現在信用卡方面管理的挺嚴的,今年很多銀行都對取現方面進行限額或降額了。大家應該正確使用信用卡,按時還款,不要惡意刷卡消費。

  • 6 # 財來不會晚

    這事鬧的,男子也是夠閒的,去銀行霸佔一個視窗一直不走,當然他的行為並不違法,銀行也不能不給他取這100塊錢,不過這種行為能對銀行有多大影響呢?能起到報復的作用嗎?

    這裡不是說銀行有多麼正確,畢竟信用卡頻繁交易也是使用者的權利,不能因為次數多就限制,題主沒有說清具體其他原因,這裡就不深究了。

    男子真要想報復銀行,那就去銀行存款,存上一個億,過兩天等銀行把這些錢貸出去之後,再緊急抽走這一個億,損失幾天利息,可以搞的這個網點很難受,最好拿現金去存,銀行要花人力物力去清點,存上兩天銀行還沒產生收益的時候就去支取,這樣還能拿點活期利息,還是取現金,銀行又得花人力物力清點,來回折騰,看著也是很爽很解氣呀。

    畢竟一個億的百元大鈔也得有一噸多重呢,搬起來都費勁,把銀行員工當搬運工用了。

    話說回來,信用卡被限制,去線下網點製造小麻煩,耽誤自己時間不說,根本沒要找對人啊,大部分銀行的信用卡跟線下網點是獨立經營的,屬於不同部門,折騰半天“抱”錯人了,多尷尬呀!

  • 7 # 龍門山財經

    髮卡行對信用卡採取限制措施,既是髮卡行的權利,也是對持卡人的一種保護。首先,申請信用卡時,申請人都會簽署信用卡領用合約並閱讀信用卡章程,其中關於當信用卡異常交易時,髮卡行有權對信用卡採取限制措施等,這些都有明文規定和提示。申請人既然簽署合約,那就表示願意遵守合約和章程規定;其次,持卡人之所以可以用信用卡支付結算,是因為銀行給了預授信額度,說通俗一點,錢是銀行借給持卡人的,不是持卡人自己的。在信貸過程中,銀行是債權人,持卡人是債務人,至於錢怎麼用,當然是債權人說了算,豈有債務人說了算的道理。如果一張信用卡每天超過10次的頻繁刷卡,且金額高達120萬,銀行還是聽之任之,不問不管,假如是盜刷,還有人說銀行做得對嗎?遊戲講規則,社會和諧離不開契約精神。

    其二,銀行作為一種金融服務機構,其視窗屬於公共資源,任何人都有平等享受服務的權利,但任何人也沒有多吃多佔的權利,這不僅是法律層面的問題,更多的是關於公序良俗,文明與道德的問題。說警方干涉取款自由的人是站著說話腰不痛,假如是你正排在其後面等著辦業務,我不知你是何感想?2900元,完全可以一筆取出嘛,為什麼要一百一百的取?戲耍的不只是銀行工作人員,還有大廳裡等著辦理業務的其他客戶。而當警方口頭教育時,不但不停勸阻,反而變成十元十元的取。說實話,對於違背公序良俗之事,能夠勇敢站出來勸阻和指責的人現在已經不多了,反而圍觀,看熱鬧的人不在少數,不知是不是社會的悲哀?當道德與輿論都無法解決時,唯有公權力出面才能找到公平。不聽警方勸阻與教育,那就是藐視法律和規則,自然需要承擔相應後果。那些認為耍橫撒潑是正當權利的人,可以看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最好不要憑感覺說話辦事。再說一次,銀行是公共資源,不是某一個人的銀行。如果是茶坊酒店KTV ,你每天包場別人都沒權利說三道四,為什麼?因為你有錢,該你任性。

    問題的解決並不在視窗。其一,任何銀行的網點都不是信用卡的髮卡部門,而是每個銀行的信用卡部,售後服務管理都有信用卡中心,有了麻煩糾紛為什麼不直接與有關職能部門溝通,而去視窗發洩?其二,信用卡業務糾紛不僅有銀行專門部門負責,還有當地人民銀行和銀監局的監管,雙方協商不下可以向監管部門投訴啊;其三,如果最後協商協調不下,法院的大門還是敞開的。作為一項民事權利,當受到不法侵害時,任何公民都有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將紛繁複雜的糾紛訴諸法庭,才是最公平的,也是最明智的。

  • 8 # 伊春美食美客

    新聞最重要的就是用事實說話,而且新聞的出發點就是在報道的時候一定要真實的,準確的報道這件事太的發展。我覺得一個男子信用卡交易1800多次,類似於這樣頻繁的交易,我覺得這真的是一種不正常的信用卡使用的方式。任何一個信用卡可能也不能連續一個月取1800多次錢,這可能也是開創了世界吉尼斯紀錄。一開始我不信,後來我相信。就是這個1800多次連續一個月取錢的人。再被銀行限制刷卡的時候,他竟然來到銀行不怕視窗。一把交易100元就用這樣頻繁交易。來了一場現場版的信用卡刷錢。幾個小時的視窗,自己旁若無人地取錢,這自然會給銀行正常營業帶來了困難和不便,也許人家的正常營業秩序受到了擾亂和干擾。銀行在勸說無果之下,立即採取了報警的措施。最終警察來了,也沒有阻止他肆無忌憚的取錢,仍然我行我素的每一次刷100元錢,後來警察看到他態度惡劣,執迷不悟,就按照自安等法律法規把他關押了五天。我覺得就是這樣的人也真的應該置於法律的制裁。就應該讓他知道法律是無情的,誰侵犯了都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認。反正這件事要讓我看,我覺得這個套現的人就是神經不正常,我們的公安局是不是應該查查一下,每個月刷卡1800多次,到底這錢是作於什麼用了,是洗錢還是別的什麼目的?如果是涉及法律的問題,必須繩之以法。

  • 9 # 智匯魔方服務

    繼高鐵霸座男之後,又出現了取款霸座男,這種無賴行徑真是一代比一代強啊!

    事情經過:

    一名男子所持有的信用卡因為近五個月交易次數達1800多次,涉卡金額120多萬元,被銀行限制,僅限櫃面交易。

    該男子不滿銀行操作,在信用卡被限制後故意到網點辦理取款業務,而且每次只取100元,連續29次。後銀行報警,然而民警卻說後,該男子還變本加厲,想十塊十塊的取。

    雖然取款自由是我們的權利,但這位男子的取款方法顯然太過分了!

    首先,生活中,兩個孩子鬧矛盾,一方不跟另一方說話了,父母還要來問一下原因,這名男子的信用卡被封,怎麼就不能諮詢一下銀行呢?他完全可以諮詢銀行工作人員,看是哪方面出的問題,然後“對症下藥”解決!

    最後,很多人說,男子這樣的取錢行為並沒有違法。是,這樣的取錢方式是沒有違法,但是在後方有許多辦理業務的客戶的情況下,這樣的無理由的頻繁零散支取行為完全屬於擾亂企業/單位經營秩序。而這樣的行為一定被定性,輕則罰款,重則行政拘留和罰款的。男子最後也確實被行政拘留了五日。

    小方希望拘留這5日算是對他的一個教訓吧,讓他明白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但不要越距,尤其是在法律邊緣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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