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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pxl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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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器史研究
可以的。
二戰中使用PPSh-41衝鋒槍的德軍士兵
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士兵就曾大量使用蘇聯的PPSh-41“波波沙”衝鋒槍,其原因包括“波波沙”射速高於德軍裝備的MP40衝鋒槍;彈鼓容量也遠超後者,如“波波沙”的彈鼓容量為71發(一般裝填65發),MP40衝鋒槍彈匣在只有32發。另外,德軍士兵大量使用“波波沙”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繳獲量巨大,為此,德軍還專門生產了將“波波沙”改成發射9毫米子彈的工具,其甚至還被德軍授予MP41的編號。
越戰中適應M16A1的美軍士兵
除“波波沙”衝鋒槍外,另一個較有名的例子就是越南戰爭初期,美軍士兵在戰場上使用對手的AK-47突擊步槍。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美軍當時配發的M16在可靠性上存在一些問題,如其直接導氣式的設計使槍機容易積碳,在當時發射藥存在部分問題,且未配發足夠清潔工具的情況下,這個問題也就越發嚴重。不過,到M16A1型時,M16上的這些問題就基本得到解決。
美海軍陸戰隊使用AK-47進行訓練
需要說明的是,除二戰德軍這種大量繳獲,或對方武器裝備明顯優於己方外,士兵在戰場上撿敵人武器使用的情況是相對較少的。因為,除使用習慣不同外,彈藥、零件等因口徑、制式不同也存在較大的補給問題。此外,若出現己方士兵使用敵人武器的情況,其通常也意味著己方的後勤保障系統出現了問題,或是己方裝備存在缺陷,而這也是非常值得注意的。
另外,在戰場上使用敵人武器,還需注意的就是,能否確定武器的安全性,這其中除對方故意佈設“陷阱”外,由於對方生產製造工藝、保養維護情況不明,若貿然使用同樣是存在較大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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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S影片
有趣的問題!哈哈!!武器這種東西掉在地上當然可以隨便撿啦!但是這之中其實會涉及到幾個問題!
規格規格這個問題很早就存在了,要知道每個地區的槍都是不一樣的!怎麼說呢,各地區使用的子彈其實不盡相同,像北約勢力使用的就是5.56毫米的子彈,而俄羅斯的AK系列使用的就是7.62毫米的槍械,到了中國就又不一樣啦,中國的95式槍族使用的是5.8毫米的步槍,這些不同規格的子彈互相之間顯然不能通用,試問若你是一名拿著AK系列步槍的戰士,當你撂倒一個美國兵後,試問你拿著它的M4系列步槍有什麼用呢?你的子彈口徑壓根就和他的槍不匹配,撿起來這不是自找沒趣嘛!當然,或許有的朋友會說“那把美國兵身上的子彈一起拿走不就好了嘛”,這個想法就更不對啦!第一,戰場上瞬息萬變,每一份每一秒都是在鬼門關遊走,如此緊要關頭彎腰撿別人子彈,說不定就在搜刮彈藥的那一刻你就已經被敵人的子彈所擊中!第二,就算你沒有被擊中,那一場戰鬥結束後,聯隊發放子彈補給的時候你又該如何自處呢?總不見得特地為你準備一箱子5.56的吧?
習慣習慣這個問題就很好解釋啦!不知道您有沒有玩過CS那種射擊遊戲,玩過的話肯定會知道,每一款槍的後坐力,精準度和殺傷力都是不一樣的,有的槍後坐力大,火力也大,但精準度令人堪憂,還有的後坐力小,精準度高,但威力一般般,有的槍有槍托,有的槍是緊湊型,沒有槍托,這些因素都會使你在使用陌生的槍械時感到不習慣!而不習慣就會影響你設計的手感,精準度,導致你無法擊斃敵人,在交火中使你處於被動局面!
因此只要不是在彈盡糧絕的情況下,一般士兵都不會去撿敵人的武器進行使用,除非你是受過各種槍械訓練的特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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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強武堂
具體要看作戰環境和作戰部隊的情況。在大多數情況下,正規軍是不鼓勵撿敵人的武器使用的。這主要是為了避免誤傷。想想當年美國A-10的飛行員不認識英國武士裝甲車,飛下去一通狂掃,打的英華人鬼哭狼嚎,釀成了嚴重的外交事件。戰場上聽到敵人武器尤其是輕武器開火的聲音,下意識地進行還擊是很正常的情況。二戰期間東線蘇德雙方都會使用繳獲對方的坦克,但這樣部隊的位置和作戰計劃都必須要跟友鄰部隊早早通報,否則自己部隊快速前進,被友軍伏擊那是相當鬱悶的。
但是也有一些情況下要考慮使用敵人的武器。首先是非正規軍或者正規軍在後勤保障方面跟不上的情況,這方面我軍是代表。即便到1950年,咱的軍事工業拿出來的輕武器在威力、射速等方面與大米是有差距的,解放戰爭和抗戰更是如此,邊區造槍造炮能力逐漸建立了一點,但絕對談不上工業化生產,這種情況下自然要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1950年很多部隊經過第一次戰役之後一線部隊半美械化,一方面是因為補給問題,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人家的大八粒比你的79日械好用。類似的情況還有傘降或者登陸或者其他會斷絕彈藥補給的情況,這時候有啥就用,多消滅一個敵人就消滅一個。
其次,是某些特種作戰條件下,敵人的武器本身也是偽裝的一部分,這種情況下該撿還得撿。而且特種作戰大多是在敵眾我寡下作戰,遭到我軍的誤擊的機率小,使用敵人武器可以讓敵人在射擊前有所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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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國平軍史
一般情況下,戰場上是不撿敵人的武器的,因為制式不一定相同,即使口徑相同的彈丸,有可能彈丸長度與己方的不一樣,所以就不能當作己方的彈丸使用。
撿來的槍械,打光槍內的子彈,或撿來的備用彈,其實,就已經沒有用了,因為得不到彈丸的補給,那把槍就廢棄了,所以撿來的槍械意義也不大,因為作戰體系不同,撿來的武器難以發揮大的作用。
已方槍械用習慣了,使用撿來的槍械,不一定很適合,陌生的槍械不易上手,對其效能也不熟悉,儘管有的能開槍,但命中率一定沒有己方槍械來得高。
叢林戰中,使用撿來的槍械,發射時和已方的槍械槍聲不一樣,容易引起誤會,讓戰友以為敵軍來襲了,從而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當然,在已方彈藥耗盡,又得不到及時補給時,可能會採取臨時撿敵人槍械、彈藥的措施,撿到什麼武器就用什麼武器,但終歸沒有使用己方武器來得順手。
因此,在武器彈藥供應正常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去撿敵人的武器彈藥,以防敵人打冷槍、冷炮,造成不必要是傷害。
再則,撿敵方武器時,也非常危險,敵方會不會埋下地雷,或防步兵雷,或別的什麼陷阱,這方面戰時的教訓特別多,因限於篇幅,就不再展開了。
當然,戰後大面積打掃戰場,收繳敵人的武器裝備,與戰時臨時撿敵人的武器使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千萬別搞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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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跑路的核彈
舉兩個栗子,抗戰時我八路軍新四軍裝備差,很多士兵甚至槍都沒有,三八大蓋就是好槍;越戰美製M16不適應叢林環境故障率高,很多美軍都撿越軍槍使。但從後勤的角度來說無法保證彈藥供給,撿槍是不得已的情況下的選擇,不建議但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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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5770541302
戰場上可以撿敵人的武器使用嗎?
戰場上撿敵人武器最大的問題就是敵我識別麻煩。很多情況下由於較為緊張,作戰雙方都是直接根據對方的衣著以及武器裝備進行判斷的。比如一名越戰美軍很少會認為一個帶著AK47步槍的是一名友軍,在交戰時往往一旦看到便會直接開火。其次,不同武器的槍聲也不同,很多時候使用敵軍武器開火,在友軍不知情的情況下往往會被視作敵軍,招來友軍的攻擊
此外,就是撿敵軍武器會帶來很多麻煩。首先是己方武器如何處理,直接扔掉自己的武器在不同軍隊中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其次,撿起敵軍武器,也同時需要使用敵軍武器的彈藥,要把身上自己武器的彈藥扔掉,從敵人身上搜刮配套的彈藥,而這個過程往往也是非常費時的。最後就是維護,輕武器其實也是一個機器,經常有很多零備件損壞需要維護,而使用了敵軍的武器就很難在己方得到妥善的保障和維護。
不過撿起敵軍武器的情況一直也是有的,不過只要是以下幾種情況,首先是武器不足,比如抗戰中中國軍隊直接將很多繳獲的日軍武器裝備自己使用,而德軍也有裝備他國機槍彌補己方MG42/34機槍不足的做法。其次就是敵軍武器效能更好,比如二戰英軍美軍就有很多繳獲使用德軍MP44突擊步槍使用的例子。最後就是情況緊急,武器損壞或者是彈藥打光,只能使用敵軍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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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憶朵微笑的花
有意思,
武器相對於士兵來說是第二條生命,如果在戰場上撿到敵方的武器使用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須確保子彈型號一致,另一方面,還是使用自己的武器比較好,因為大多數士兵習慣了自己幫的武器聲音,在長期的作戰中,神經可能繃的緊張,一旦在自己周圍聽到了敵方武器的聲音,他扣扳機的手。。。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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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皇家橡樹1972
這是電影《金剛·骷髏島》的劇照,裡面這名美軍軍士手裡拿的就是蘇制AKM突擊步槍,由於影片的年代背景是越南戰爭期間……所以,就一直流傳出美軍士兵在戰場上繳獲或者拾到越軍的蘇制AK系列之後就將自己手裡的M–16丟棄……這樣的故事。
其實,美軍撿拾敵軍武器裝備後自己使用確有其事,但僅限於極少數部隊和極個別人的行為,不代表這是美軍的普遍現象。美國是世界上武器生產量最大的工業化國家,武器裝備配給充足,就算有個別武器在效能上落後於敵軍也不會靠撿拾敵軍武器打仗的,並且在戰場上撿拾敵軍武器需要去營團一級的管理部門去備案,不得隨意據為己有和隨意使用,而將自己完好無損的裝備無故丟失要受到軍法處治的!包括美軍在內,世界各國軍隊都這樣!沒有軍紀部隊不成了一盤散沙了?二戰期間德軍繳獲和使用的蘇制PPS衝鋒槍美軍參戰進入歐洲之後也有大量裝備被德軍繳獲並且使用,圖片上這兩名德軍正在使用繳獲的美製M1919A4重機槍。
原則上不讓使用敵方武器的原因:首先,就是敵軍武器裝備所使用的彈藥口徑與己方有可能不同,繳獲的彈藥打完了沒法由己方供應,戰場上又不是隨時隨地可以繳獲……沒了彈藥的武器裝備就是一堆鐵,特麼是槍械這種彈藥消耗極大、極快的武器。
第二點,就是使用敵方的裝備有可能造成誤傷事情的發生,比如:繳獲一隻AK–47並且在戰場上使用很容易誤傷的,AK射擊時所產生的槍聲與M16有所不同……並且越南叢林十多米之外就看不到人了,己方唯有透過辨別槍聲知道自己人在哪,如果出現異樣的槍響馬上就會組織反擊……結果就是自己人由於使用了敵人的武器被打死了!電影《狂怒》劇照,皮特哥手裡拿的就是繳獲德軍的STG44突擊步槍。
但,不可以大規模使用敵方武器的原則也不是“教條主義”,二戰期間同盟國與軸心國雙方都大量的使用對方的裝備,特別是德國,由於資源太少,武器裝備產能上不去,只能透過繳獲和俘獲敵方的裝備彌補自己的戰損和數量不足,歐洲初期“閃電戰”征服西歐國家之後,成建制、成批次的繳獲法國軍隊的大量裝備,而且在敦刻爾克戰役中又繳獲了一批英法軍隊的武器…進攻蘇聯之後也是繳獲大量的蘇制裝備,德軍甚至還將繳獲的T34–76坦克編入自己的裝甲師……繳獲了一個國家的軍火庫當然要為我所用!並且這些裝備在當時都是先進武器,使用效能不亞於德軍自己的武器……總得來說由於是世界級的大戰,敵我雙方都瘋狂的投入到軍工生產…同時也形成了數量極多繳獲量,在這種情況下適當的使用敵方裝備在彈藥、零部件供應上還是有保障的。這名侵越美軍特種部隊戰士的脖子上掛的就是中國援助越南的56–1式輕機槍,由於該槍火力猛、火力持續時間長、重量輕…也受到了美軍的喜愛,他們繳獲該槍之後,將槍管鋸短,使射程由600米變成200米,由於越南叢林戰兩軍遭遇,壓制對方的手段就是“潑子彈”!也不需要精確瞄準,而56–1式100發彈鼓正好適應該要求……。
從原則上來說:戰場上不建議、不提倡甚至不允許使用敵方武器,原因前面已經說過了,世界級大戰可以適當的使用繳獲的敵方武器或者第三國武器,而世界大戰再也不會發生了,交戰等級最多是戰役級別的 ,並且交戰時間也很短促,兩方面都有能力為自己提供充足的武器裝備,這種情況下也就沒有必要再用敵人的武器了,當然如果是交戰雙方的武器裝備是一樣的那就兩說了,比如:目前的敘利亞戰爭,政府軍與反政府武裝大部分的武器都一樣的制式,繳獲對方的自己用是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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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諸葛小徹
1941年至1945年的東線戰場參戰之人數,投入之裝置,戰場之規模,可謂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基本的格調是一方發起持續的攻擊另一方丟盔棄甲。面對大量被丟棄的武器,獲勝方會如何處理呢?
德軍在戰爭剛開始至庫爾斯克戰役,總體上處於進攻狀態。尤其是1941年夏秋之時對蘇軍展開了七場圍殲戰,消滅、俘獲了上百萬蘇軍,裝備也是數不勝數。德軍對這些武器的利用有很多方式,最為普遍的就是將部分武器直接交付給部隊使用。德軍在入侵蘇聯的時候,準備不足,給部隊萬國牌武器使用,而且相當一部分功能欠佳,突然繳獲的大量裝備可以解部分部隊的燃眉之急,另外蘇制武器對環境的適應性也更好,其中最受德軍喜愛的還是波波沙衝鋒槍和152毫米重炮,而且一直使用到戰爭結束。
蘇軍在1941年和1942年冬天都扭轉了局勢,掌握主動權,也繳獲了不少裝備。1943年夏天的庫爾斯克戰役後,蘇軍牢牢地把握了戰略主動權,因此獲取的武器數量更多,種類更豐富。由於德制武器更加精良,蘇軍也喜愛使用德軍的武器,經常可以看到蘇軍士兵和游擊隊員手持德制機關槍、衝鋒槍和手榴彈上陣衝鋒,還有照片證明在斯大林格勒戰役後,蘇軍將繳獲的大量德式坦克進過簡單修理繼續投入戰場。
可見,面對戰場上敵人丟棄的武器,蘇德兩方都喜愛將它們繳獲並給予本國部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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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的回覆:不行。
原因如下:一是自己帶的彈藥夠用,現在普通步槍都要有200-300發子彈,在一般強度的戰鬥中夠用了!二是要考慮制式不同,交戰雙方使用武器的口徑不一定相同,7.62口徑和5.56口徑的肯定不能通用!三是小心有詐,許多軍事小說都提到了在犧牲人員的武器、身體旁設定詭雷,不得不防啊!四是習慣不同,一支部隊經過長時間的訓練,才能熟悉熟練掌握一種武器裝備,讓他戰場上臨時換一種武器,我想很多人不會這樣做,先進的不一定比合適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