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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如是我聞

    道——“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而《道德經》恰恰是講,道 受到意識干擾後形態的變化。而這種被動的變化誘發連帶效應,正是開啟宇宙誕生和演化的原始動力。道若不改,不殆,則宇宙萬物而不能成也。道於動靜之間成就世間萬物,道之動與靜又是相對於觀想它的意識在起作用,也就是說,道究其根本是獨立不改而不殆的。動和改的是意識,是行者的心。讓心歸於中道,則真道現前……

  • 2 # 崑崙源

    這是老子講的“道”,也就是“理”,或今天講的“自然規律”。天地間、宇宙之執行“規律”,所以“獨立而不改,執行而不殆”了。

    老子《道德經》說,道大,天大,地大,人大……《道德經》又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就是說,天地宇宙間四大,即天、地、人、道四大中,道即規律最大,而規律呢,還得遵循於自然……

    我一直認為,老子《道德經》,就是對《易經》之“易”的詮釋,這麼說來,道之易理,天地宇宙,辯證獨立,動靜結合,陰陽不悖,永行不止矣……

  • 3 # 狼煙一九三一

    《道德經》是東方思想的源泉,它源於生活在東方大地,古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是逐漸演化成一種理論的。在考古史上,人類脫離開動物,有了思想後,便開始思考文化,創造文化,他們發現了火,又發現了工具的妙用,知道了耕種,組織了起來,發現了自然規律,根據太陽的升落,創造了陰陽,確定了方位,用巖畫的形式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遺產。在中華大地上,中國古人類由類人猿,發展到古人類,於是便有了刀耕火種,龍山文化,半坡文化,磁山文化,三星文化,到北京一帶的山洞頂人,人類的大腦開始複雜起來,腦容量也在逐漸增加,直到拒今一萬年時,文明的種子開始留傳了下來,古人類對自然現像不瞭解,又無法解開謎團,於是就創造了神,由巫師來解釋自然現象,巫師們便掌握了話語權,中國古人類是樸素自然的,他們非常聰明,由生產實踐創造了結繩記數,這也是當今俗語中說的: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正是這種樸素的唯物觀念,又創造了象形文字,人們便有了自己的文字,在很多考古學中都有記載,發展到夏朝時期,便有了專門記載歷史的史官,到商朝,就比較完善了,殷商故墟在民國時期就發現很多記載祭祀的甲骨文,這說明已經有了初步的文化基礎了。傳說是周文王創造了周易。這種說法不正確,應是在夏商之時這種陰陽學說就有了,比如甲骨文占卜吉凶,在殷朝國都發掘的甲骨文就是例證,在這方面郭沫若先生等老一代考古工作者給我們留下了珍貴的遺產,包括北京周口店地區發現的山洞頂人頭骨。這說明在商朝陰陽五行的概念都有了,周武王伐紂,讓祭師占卜說不吉,但姜尚認為不應死板教條,應依勢而為,當時紂王無道,民怨沸騰,諸侯離心,在經歷了伐討首舉後,又過了數年,紂王更加孤立,時機己經成熟,周武王與姜尚又大舉攻商,在出發前又讓巫師占卜,占卜的結果大凶,不以伐殷商,姜尚說:“物極必反,勢成騎虎,進則攻下商都,退則性命不保,當依勢而為。”武王於是親帥四萬五千名甲士,一舉攻破商都,紂王兵敗,至鹿臺自焚而死,當時商朝王子微子,勸諫紂王不聽,怕商朝祖宗不保,於是抱商朝祖宗靈牌逃往西周,與他一起逃亡的一定有管祭祀文字記錄人員,故商亡之後,周易是從商朝轉來,人說易從咸陽,洛水才有我看不對應是在商朝中期就有,到紂王時已經有了規律性的東西了,周成王時,周公旦,依周易創制了禮議,這是儒家的源泉,這樣說來,易學應是商朝就有,到周朝獲得統治者重視,才大力發展了起來,《道德經》是周易的一個主流,儒家是其分支,有了這樣的認識,我們再看《道德經》,道德經講的是依自然規律而行,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依勢而動,無不成功。事物都有自己的發展規律,順時針而行,如順水駕舟,逆時針而行,寸步難行。關鍵在於明白事物原裡,每個事物都有自已的真理,抓住了真理,即使遇到很多困難,萬流歸海,這個大道理是永遠不變的。這樣一疏理,是否明白:“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道理呢?

  • 4 # 古之善

    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 釋

    1、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帛書本、河上公本、傅奕本、王弼本皆同。簡本作“有狀混成,先天地生”,“狀”,今本作“物”;帛書甲、乙本“混”作“昆”當為假借字。

    2、 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河上公本、傅奕本、王弼本皆同。簡本作“寂寥,獨立而不改,可以為天下母”;帛書本作“蕭呵,寥呵,獨立而不改,可以為天地母”;“周行而不殆”,帛書本和簡本皆無。

    3、 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河上公本、傅奕本、帛書本、王弼本近同。簡本作“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強為之名曰大”。

    4、 人亦大:簡本、帛書本、河上公本、王弼本均為“王亦大”。傅奕本作“人亦大”。

    5、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物,是指物的屬性;體,是指物體。天地,是指道之體,或有體宇宙、宇宙。此句意為無限無體的“精”或物質基因構成的“無體宇宙”或“道之本”,在“有體宇宙”或“道之體”產生之前就存在了。

    6、 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意為無限無體的物質基因之精,構成的“無體宇宙”,是無聲、無形、無體,獨立長存永不衰竭,迴圈執行而生生不息,它可以算做宇宙萬物的本原。

    7、 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意為宇宙萬物的本原,我不知它的名字,只好叫它為“道”;如果勉強給它起個名字的話,也只能稱它為“大”。大到沒有極限,便不會消逝;沒有消逝,才稱得起“遠”;雖然“遠”,卻能自遠而“返”。

    8、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意為“道”是最大的無際;其次是“天”;再則為“地”;次則為“人”。“道”之域中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

    9、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為人效法地為法則生化演變而來,地效法天為法則生化而來,天效法道為法則生化而來,道效法自然的價值取向行為法則。

    語 譯

    有一渾樸狀態的原始之物,在“有體宇宙”或“道之體”產生之前就存在了,它在無際的“無體宇宙”中無聲、無形、無體,獨立長存永不衰竭,迴圈執行而生生不息,它可以算做宇宙萬物的本原。我不知它的名字,只好叫它為“道”;如果要勉強給它起個名字的話,也只能稱它為“大”。大到沒有極限,便不會消逝;沒有消逝,才稱得起“遠”;雖然“遠”,卻能自遠而“返”。所以,“道”是最大的無際;其次是“天”;再則為“地”;次則為“人”。“道”之域中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效法地為法則生化演變而來,地效法天為法則生化而來,天效法道為法則生化而來,道效法自然的行為法則。

    進而論之

    《老子》第二十五章,是老子在公元前6世紀展現出他的智慧,在解釋“道”是宇宙萬物之本原,是先天地生,即“有體宇宙”開端之前就存在。而且是,無際、無聲、無形、無體,獨立長存永不衰竭,迴圈執行而生生不息,它可以算做宇宙萬物的本原。這也就是說“道之本”就是“無體宇宙”,“道之體”就是“有體宇宙”。而且,“道之本”根據自然法則生化“道之體”,或“道之本”派生“道之體”。所以,“道”是宇宙本體,或“宇宙之本”與“宇宙之體”之合,也就是有限的“宇宙之體”依存在無限的“宇宙之本”之中。

    老子在第二十五章的論述,我用形象地比喻:當我們問老子,“道”是什麼?那麼,老子笑了,同時老子在想21世紀的人怎麼如此提問?老子笑後並會告訴我們說:“道”不是什麼,“道”是世界上任何“什麼”的之本,“道”又是世界上任何“什麼”的之性。老子在第二十五章的論述是在告訴我們,我們解答宇宙的本原時,不能拿派生的“道之體”中的“什麼”之物,來解說本原性的“道之本”。

    《老子》第二十五章,就表明了“無體宇宙”之本所派生的“有體宇宙”之體中任何實有的存在,如:水、火、原子、質子、夸克、輕子、中微子(西方哲學中的ontology);即人類所能視為構成一切物質實體或基本成分(粒子)的存在,都不能代表“無體宇宙”之本的“道”。然而,對“道是什麼”這樣的提問和回答,實際上都是在“為學”,為“有”,而不是在“為道”,為“無與有”。中國古哲人老子的“道”之學說,是指向宇宙之本與宇宙之體,以及宇宙本體之性的學說。這就是為什麼說,老子建構的“道”,是宇宙本體和最高原因的學說,也就是宇宙本體論的形而上學。老子的“道之本”,體現的是一種溯本求源式的意向性追求,是一種理性思維的無窮無盡的指向性,是一種指向無限“宇宙之本”的終極關懷,是一種指向“有體宇宙”任何實有存在的本原。而“有體宇宙”,就是我們現在人們常說的宇宙。

    老子強調,人法地,那就是說,人類以地球為法則生化演變而來;地法天,那就是說,地球以有體宇宙為法則生化而來;天法道,那就是說,有體宇宙以道為法則生化而來;道法自然,那就是說,道效法自然;自然存在“第一推動者”,並根據自然價值取向客觀的行為規律,推動宇宙萬物生化演變。這就說明了在公元前6世紀中國古哲人老子就有很高的智慧與辯證思維,在解釋“道”就是宇宙萬物的本原,在解釋“道”生養宇宙萬物存在自然法則,即自然的價值取向客觀行為規律。

    從哲學的角度來說,宇宙本體就是道,就是道之本與道之體,也就是說,宇宙之本的“一”派生宇宙之體的“多”。老子所說的“道法自然”,是說,道之性是自然,道之生是自然,也就是,自然就是“道之性”之謂“道之生”。因此,道之性是“自然的計劃”,道之生是“自然的目的”。那麼,老子稱謂的“道法自然”,就是“自然的計劃”生“自然的目的”。然而,老子所稱謂的“道”是宇宙本體,而且也是社會和人生的本體。“道法自然”既是“自然的價值取向客觀的行為規律”,也是“道的行為規律”。道的行為規律,就是宇宙萬物生化演變必須遵從的自然價值取向客觀的行為規律。

    “道”這個字在哲學範疇是宇宙本體和最高原因的抽象,這就是為什麼說,古哲人老子建構“道”的形而上學,就已經遠遠地、遠遠地超越樸素的唯物主義、樸素辯證法、樸素的生活經驗中間所感受到現象界“實有”的解釋。中國古哲人表述的“道”是指宇宙開端之前,宇宙尚未出現事物物件之“本”的、無體的“陰陽者”,與宇宙開端之後出現事物物件之“體”的、實有的“陰陽者”。這就是為什麼說,中國古哲人表述的“道”就是宇宙本體的最高抽象,它不同於西方德文中的ontologie和英文的ontology或拉丁文的ontologia詞含義。而拉丁文又源於希臘文,希臘文(λόγος)中這一個詞的字面意義是指關於on的logos,就是關於on(有、是)存在的邏各斯。其語意可以指宇宙開端之後出現實有事物物件的存在邏輯。因此,西方哲學最初的哲學思考就是由古希臘泰勒斯提出,而且他認為“水”是萬物的本原,萬物由“水”而產生,又復歸於“水”。這就說明了最初的西方哲學是“存在論”形態,不是“本體論”形態。

    然而,中國古哲人最初的哲學思考就是由古哲人老子建立,而且他認為“道”是萬物的本原,萬物由“道”而產生,又復歸於“道”。因此,最初的中國哲學形態就是“本體論”的哲學形態。中國“本體論”哲學形態從發生學的意義上,陰陽論的發生,意味著中國“本體論”的發生。中國哲學思想的來源,就是來自於《易經》中的陰陽論。而《易經》的陰陽思想就是來自上古伏羲時代早期“陰陽”與“八卦”的思想基因。據此,草創於殷商時代的《易經》代表著中國哲學本體論之基。

    中國古哲人表達的“道”與希臘古哲人表達的實有“存在”,其內涵的關鍵詞是“道”與“Logos”(邏各斯)。這兩者其中相同的意義,都是作為宇宙世界本原而提出。而不同之處,希臘古哲人赫拉克利特提出的“Logos”表示的是宇宙本體發生的實體存在物件是永遠變動的,而這種變動是按照一定的尺度和規律進行的,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邏各斯學說的原初義。然而,中國古哲人老子是將“道”視為宇宙開端之前無限“無體的陰陽者”之本的“一”,與宇宙開端之後有限“有體的陰陽者”之生的“多”,作為宇宙本體最高原因的學說。所以,希臘古哲人的“Logos”,體現的是西方文化的推理理性精神;而中國古哲人的“道”,體現的是中國文化的辯證理性精神。因此,希臘古哲人的“存在論”注重的是宇宙本體發生的、外在的實體存在物件,以秩序為邏輯的變動規律。然而,中國古哲人的“本體論”著眼於宇宙開端之前之始基,宇宙開端之後萬物之生之道理。

    西方的“存在論”(ontology)不僅在追問什麼東西存在,而且追問什麼東西是最基本的實有存在,以及各種不同的存在者之間的邏各斯關係;那麼,將西方的“存在論”作為有限“有體宇宙”一切實有存在者之間的邏各斯關係的研究,稱之為“實有”的“本體論”,這才是西方的“存在論”最有哲學理論意義的問題。

    而中國的“本體論”不僅在追問有限“有體宇宙”中“一切實有存在者”的本原,而且追問本原的無限“無體宇宙”生“有體宇宙”之道理;那麼,將中國的“本體論”作為宇宙起源及宇宙本體之性的研究,稱之為“無與有”的“本體論”,這才是中國的“本體論”最有哲學理論意義的問題。

    從而,希臘古哲人與中國古哲人在追問宇宙本原時,所產生的“實有”、“無與有”的思辨及學說,後人可以分別區分,統稱為哲學的“本體論”。

    中國古哲人老子在公元前6世紀,就已經告誡人類:“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即“有”是“無”的本體,“無”依存在“有”之中而共同的存在。

    也就是說,在無限無體的宇宙中,“有”反映的是無限無體物質基因之“精”的陰陽者,“無”反映的是無限無體物質基因之“精”的陰陽雙方之間的陰陽之“氣”,“精”是“氣”的本原,“氣”依存在“精”之中而共同的存在;在有限有體的宇宙中“物質世界”之“有”是“精神世界”之“無”的本體,“精神世界”之“無”依存在“物質世界”之“有”之中而共同的存在。亦即,宇宙的“物質與精神”不存在是先有“物質”,還是先有“精神”的偽命題,或客觀就不存在宇宙“物質與精神”誰是第一性、誰是第二性的絕然分離。

    根據老子的“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的哲理本義,我採用當下的哲學語言給出最高概括及普遍意義的道之定義:

    “萬物之本之一”生化“萬物之體之多”的生命機制中,“有”與“無”共同存在,“無”依存在“有”之中,並且“無”以“勢之行”之形式,依存在“有”的目的之中,稱之為道。

    或者說:

    宇宙之道,是道中的“有”與“無”共同存在,“無”依存在“有”之中,並且“無”以“勢之行”之形式,依存在“有”的目的之中,稱之為道。(即,道可道)

    其中:宇宙之道,是“道之本之一“生化“道之體之多”所反映的自然價值取向客觀行為規律。

    注:老子的“有與無”和“氣”其概念範疇具有普遍性、絕對性,不是科學概念範疇的“有、無”和物理學的“氣”具有針對性、相對性。

    摘自《老子的智慧之學》南京出版社,2015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能幹”要怎麼讓領導看到又不會攬下很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