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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法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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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赤塵妖軍人是國家的鋼槍!請騙子們收好你們的良心!
看到一個騙子冒充志願者搶劫抗戰老兵,心裡確實不是一個滋味,曾經為國家拋頭顱,灑熱血的老兵居然被如此欺負,實在讓人感到氣憤!騙子的良心何在,沒有國哪裡來的家,當然還是有一部分好心人會經常看望老兵,以志願者的身份。正是高某得知了情況之後變心生歹念。冒充愛心志願者利用劉老對其沒有戒備之心稱需要劉老交100元,劉老對於高某毫無戒備之心,從平時拿錢的地方拿了100元出來,由此高某頓時惡從心起,一下子將劉老摁倒在地把錢搶走了。隨後劉老給平時來的志願者打電話,在志願者和警察的幫助下將高某和搶款追回。
軍人是最神聖的職業!請善待每一位老兵!相信大家都在公交車上,生活中看到軍人,他們都是把大眾利益放到面前,有位置一般都不會做。近在如此的生活中如此狀態,遠在電視裡中,那些在極端條件下,萬里之外的軍人毅然扛著鋼槍站立的風沙和風雪中,讓人肅然起敬。面對當年兇惡的侵略者老戰士沒有退一步,在槍林彈雨的戰場上也沒有退一步,如今卻是有這樣一個人,在英雄遲暮時將他的財產搶走,在接過追回的搶款時,老人居然哭了,哭了,這是多麼讓人寒心的一幕啊。
請善待每一位老兵,他們用生命換來新中國!他們是英雄!是祖國的靈魂!老兵精神不能忘!老兵已經慢慢的退出了歷史的舞臺,但是老兵的貢獻和精神我們不能忘,他們用鮮血鑄就了新的長城,我們應該更加關心那些老兵,不,是那些英雄,感謝有你,老兵!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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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卿55
先放著抗戰老兵不說,搶劫老人就不可饒恕,更何況搶的是為國為人民為民族而戰的抗戰老兵,像這種人渣槍斃一百次都不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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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珞珈社
搶劫老人錢財,不管是從法律角度還是道德層面此行為都是難以容忍的行為。該被從重處理。
首先,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上述為部分關於搶劫量刑的刑法標準。以供參考。
此人行為實屬惡劣,搶劫90歲老人財產,還比較特殊的為老人為抗戰老兵,這種搶劫老人財產的行為,應該被從重處罰。他的行為是什麼?先騙後搶,其中一條是在九旬老人家裡。不知道他的行為能不能算作入戶搶劫。我認為算,他的行為發生在老人家中。故而這是入戶,先騙後搶,這就是入戶搶劫的行為,這就該被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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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就決定是你
老一輩子革命者的無私奉獻精神,讓一個人渣無情踐踏。希望法律可以對類似這種惡劣罪行加重懲處,別寒了老人金子一般的赤子之心。第一次看這個新聞的時候氣的我都哆嗦,都不知道怎麼噴好!老英雄打鬼子都沒慫過,讓你一個小癟犢子氣哭了。放心,進去後有的是人好好招待你,保證你的待遇比強姦犯還好!都說盜亦有道,你特麼連做人的基本底線沒有!真特麼是和平年代給你救了,換成老爺子打鬼子的年代。你這種人渣就特麼是漢奸!二營長,把老子的義大利炮拿來!真特麼是氣死我了!我爺爺也是參加過人民解放戰爭的,你特麼別讓我爺爺看著,一柺杖天靈蓋給你砸稀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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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29方寸世界
案件簡介:2018年4月2日,犯罪嫌疑人高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員前往92歲高齡的抗戰老兵劉當振家裡,以幫老人辦事為由向其索要100元,待老人從席子底下拿錢時,高某將老人按倒並將其積蓄5000元一把搶走。
法律分析:
一、高某涉嫌搶劫罪。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高某將老人按倒,屬於使用暴力情形;高某將老人積蓄5000元一把搶走,屬於強行劫取公私財物,高某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二、高某應當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高某行為涉嫌入戶搶劫。搶劫罪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以侵害戶內人員的人身、財產為目的,入戶後實施搶劫,包括入戶實施盜竊、詐騙等犯罪而轉化為搶劫的,應當認定為“入戶搶劫”。即使高某最初進入劉當振家裡目的是騙取老人錢財,其行為應認定入戶搶劫。
(2)高某應當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國刑法規定,入戶搶劫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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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忘語77859553
大家都在關注老兵被搶這個點,其實最應該關注的應該是老兵本身。作為抗戰老兵,本身就是國家的寶貝,老兵越來越少,見證那段抗戰歲月的人無論從政府還是社會都更應該給與更多優待和照顧,才能解決老兵之殤。
其次才是這個冒充政府工作人員並搶劫老兵的人,其行為太惡劣,造成的影響也太惡劣了,觸犯刑法,必須嚴懲,至於量刑要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及法院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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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誰敢強尖我求之不得
我想大爺一定心裡五味雜陳,當年面對窮兇極惡的侵略者,大爺也沒有後退一步,在國家民族危亡之際,他沒有考慮自己,而是捨生忘死的站了出來,為了我們後輩硬生生的打出了幸福安穩的生活。沒有奢求得到多少,只求安慰的度過晚年。你是畜生嗎?連抗日老兵都搶,你知道抗日老兵在民眾心理的地位嗎?那是英雄,真的,看到這個新聞真的不知道怎麼形容,真是活剮了搶劫者的心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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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阿爾的光
2682
看到這個老人,我就想起了我爺爺,也是當年槍林彈雨淌過來,88歲去世,腿上仍然有彈片未能取出,無論何時仍一直告誡我好好學習,在我的書本里看有沒有毛主席的相片~
這件事讓人尤為生氣,好在華人都是一邊倒支援抗戰老兵,當年他們,都是共和國的脊樑!
先不說盜亦有道,這個騙子,喪盡天良的東西,什麼垃圾玩意兒,必須10年,得好好教育,整個國家都在善待老兵,真不知他是如何長這麼大的,老人的錢也敢騙,還是抗戰老兵的,真是生氣極了讓他進去有的是人招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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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龍族社
這個罪犯最起碼犯有兩條罪,詐騙罪和搶劫罪,應該重判。
事情發生在河南寶豐縣
一男子冒充政府工作志願者,到一位90旬抗戰老兵家裡,騙取老人信任後,以口渴為由將老人的老伴兒支開。然後趁老忍不注意,撲上前將老人按到,將老人的5000元搶走。之後,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將被搶錢款追回,歸還給老人。
觀點:
這個案例比普通搶劫要嚴重,竟然直接跑到受害者家裡去搶劫,未免太瘋狂了點。而且,罪犯是連騙帶搶,至少是雙重犯罪。
從良心上來講,欺騙、搶劫兩位手無縛雞之力的9旬老人,於心何忍呢!而且,還殘忍的將老人按到,那麼大年紀了,身子骨哪能禁得起那樣折騰,幸虧老人沒收到什麼傷害。可見,犯罪分子為了錢,已經喪失了人性,丟失了良知。這樣的人,眼裡已經只剩下錢,為了錢,他什麼樣的違法之事都有可能做得出來。已經成為社會的一顆毒瘤,必須嚴加懲處,重判重罰,以免其再次危害社會。
對於這樣一位年邁蒼蒼的抗戰老兵,那5000元可能是老兩口維持生計的一點指望。老人說:“沒有想到過這錢還能追回來,就沒抱什麼希望。”所以,當民警將錢還誒老人時,老人忍不住大哭起來......
這些抗戰老兵,是當年在戰場上浴血奮戰的英雄。是他們用鮮血和生命,為我們這些後代打下了江山;為我們換來了平靜、安寧的生活。我們在享受如今美好生活的同同時,應該記得他們的功勞,應該對他們的生活加以關心、照顧,讓他們同樣享受到如今的美好生活,度過安寧、幸福的晚年。而不應該去禍害他們,這樣的行為極其可恥,必遭眾人唾棄。
所以,這個可惡的犯罪分子,應當以詐騙罪、搶劫罪論處。二罪並罰加以重判。至於判多少年,有法官根據罪犯罪行來定奪,只希望別給罪犯任何減免罪行的機會,以安撫我們值得尊敬的抗戰老兵!
大家覺得應該如何對罪犯走出懲罰呢?判多少年好呢?
近日,在河南的寶豐縣,一名男子冒充政府工作的志願者,搶走了9旬抗戰老兵劉當振5000元錢。那騙子上門稱要幫老人辦理手續,騙取老人的信任後,趁機把錢搶走。警方追回並歸還,老人拿著錢大哭,志願者說:“他根本沒想到這個錢還能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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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正所謂盜亦有道,這種人搶老人的錢而且還是老兵的錢,不得不說喪盡天良,嚴懲不怠!
事發經過:近日,在河南的寶豐縣,一名男子冒充政府工作的志願者,搶走了9旬抗戰老兵劉當振5000元錢。那騙子上門稱要幫老人辦理手續,騙取老人的信任後,趁機把錢搶走。這騙子冒充在政府工作的志願者,欺騙老兵劉當振說他已經到劉當振家好幾次了,還問老人怎麼不認識他了,讓老人陪他一起去辦個手續,騙子告訴老人只要老人交個一百塊錢手續費,就能每個月領錢了。就這樣,已經有九旬高齡的老人稀裡糊塗的就上了騙子的當,當老人從床頭的席子下面拿出一百塊錢交給騙子時,騙子跟老人說自己很渴,問老人要水喝,用這招把老人的老伴兒給支走,接著騙子就撲了上去。老人表示自己根本沒想到公安能把這個錢給追回來,原來沒抱希望,公安歸還的時候老人忍不住大哭起來。盜亦有道,冒充志願者搶劫老人還是老兵的錢,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應當嚴懲不怠!撇開法律不談,本身騙老人的錢就已經可恨至極,竟然還是老兵的錢,面對九旬老人,不知道這個搶劫犯內心可曾考慮過,九旬老人這5000元可能就是他很久的生活費,當年如果不是他們拼死保衛祖國,會有今天的你?盜亦有道,如果連基本的道都不談,那麼這種犯罪本身不僅僅觸犯法律,更是違背了人性。
同時該名犯罪分子的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本案中搶劫犯編造謊言進入老人家中實施搶劫,且搶劫物件為退伍九旬老兵,情節應屬嚴重,應當對其嚴懲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