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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筱筱9276

    大家不是聖人,為什麼她被批判,男的這麼渣換作自己也可能會像錄音那樣說,但是她作為公眾人物,吃的娛樂圈這口飯,那麼發的宣告應該是承認dy不對,她呢,走法律擦邊球,挑戰國家道德底線,法規,假如普通人就算了,你個公眾人物,這樣的發聲,官媒不想發聲也得發了,自己作的,假如不點評,我們普通百姓認為代孕也不犯法,那這個社會會是怎樣風氣

  • 2 # big651

    最基本的社會道德底線,在你看來都是聖人之舉,你未免把大家看的和你一樣低劣了。獨自撫養自己孩子成長,古今中外,比比皆是,如果你不知道,說明你根本沒有資格在這提問。有能力而棄養自己的孩子,在我們平常的世界裡也是沒有親眼目睹,只在法院案例中得見,說明這種情況是機少數。何況,劃重點,先是想打胎,因為美國法律沒有得逞,估計在國內花錢也就辦了。打胎不成就想送人或棄養,以她一家的口氣,明顯是討論多次。所以,換位思考應該是站在孩子的角度,看看這個世界的醜惡。如果你還剩點同情心,請用在孩子身上,此乃修德。

  • 3 # 慎思篤行804

    社會規範的執行除了法律維護就是道德約束。道德的約束力來自何方,那就是有社會輿論壓力和譴責。你作為粉絲或者做為鄭爽本人你們還沒有找到大眾所以抓的重點。實踐中大家都知道男的也不是好傢伙。但是逼著代孕,棄養和7個月墮胎大家就會忽略掉。你們說鄭爽無辜,其實破除謠言最好的辦法就是真相。到目前為止鄭爽一點沒有提供。還有你的想法也是錯的,張恆的壞並不能掩蓋鄭的惡。大家對她譴責無錯,作為公眾人物,他享受了大家眾星捧月的讚美和呵護。那他就有承受大家的譴責。什麼時候都不是單項的。這是公眾人物的自然屬性,我是真的不關注她,我開始以為是他們有新劇上映,所以拋一些話題,拉流量(經紀公司喜歡的做法)。還有人說鄭爽是自卑的有心理障礙的。那我想說如果是真的,那這次也算好事,既然有病那就好好養病,真的不適合娛樂圈,做一個普通人就好了。還有事情真的需要證據。而不是憑著一腔熱血硬著脖子犟。再說代孕吧。我們姑且不說違法的事,作為你們說的渣男人,張恆才不會在乎是鄭爽生還是代孕生,他在意的是精子是他的。代孕極有可能是鄭爽提出來的。因為懷孕生子會影響身材,至少2年息影。退一步講至少是鄭爽他們共同商量的結果。說明鄭爽是認可這樣生子和這個孩子的。7個月的孩子墮胎那麼簡單。說棄養就棄養,娛樂圈張柏芝,何潔,周迅,沒有棄養的吧。鄭爽不缺錢,她缺了愛,缺了對生命的敬畏。

  • 4 # Q東風D

    換位思考一下,我也不會像鄭爽一樣幹這種傻逼事情。孩子又不是玩具,說要就去弄一個,說不要就扔,其實這次代孕雖然在國內違法,但最讓輿情詬病的不是代孕,而是棄養,即便是分手了,即便是男方是渣男,她也應該對已經成型了的孩子提供一個合法有效的生存環境,這不是懷孕才一、兩個月的胚胎,說打掉就打掉,事後不管不顧,任由男方一個人帶著孩子在美國,這種沒責任的做法,肯定會受到輿論譴責的,這種事情難道她會不清楚?這幾年因為輿論星途毀滅的那麼多人,范冰冰、黃海波、李小璐等等……,這些人給她的警示還不夠嗎?她怎麼就敢做出這種沒素質、沒技術含量、沒腦子的傻逼事情?

  • 5 # 活著1433087

    代孕在中國違法,道德上也確實存在很大爭議,但是七個月的胎兒要求墮胎是非常不道德的,何況孕婦是代孕的人,然後又要棄養,這就是踩著公眾道德的底線了。這些事情現實中確實有,但是大張旗鼓宣揚出來就別怪大家攻擊你了。

  • 6 # 白白白烏鴉

    我不是聖人,我也不是鄭爽,我是男人,長她幾歲。如果我是鄭爽的哥哥,我的建議是去美國把孩子的事情處理好。既然離婚了,不要孩子也正常,把孩子拿掉完全也能夠理解,但是問題是孩子已經在代孕人那裡有7個月了,美國律法不準打胎。同樣對代孕人傷害也巨大。但是跟代孕人協商啊,看看金錢方面能不能夠補償,讓她發生意外拿掉孩子。如果實在不行,非生不可,那麼孩子怎麼安置,誰養?可以和張好好協商。爽是流量明顯,是公眾人物自然要吃虧一點,這是必然的,不要有什麼情緒。我們應該儘量滿足對方。因為錢永遠是掙不完的。不管怎樣,態度要有。其實造成鄭爽現在這個局面,她的父母也有直接問題。哎!我有點同情她了。

  • 7 # 糾結女王亦超

    難道不是換位思考了,才想錘死她?

    我這裡,代孕就過不去,代孕是器官買賣和人口販賣,我不可能一邊說買家入刑,人販子死刑,一邊去代孕。

    當然,我可以理解有人買家思維,有人拿燈塔合法來安慰自己,於是去做了。

    反對一門生意,一個制度,是要反對源頭,而不是可能做的時候連這事錯哪了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一點但不認同的終端。

    對於終端,只能期待足夠的宣傳讓他們理解什麼叫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所以,就鄭爽人設裡那個缺乏常識的部分,這點寬容,我也不是沒有。

    這就已經不是換位思考的層面了,而是求同存易,和光同塵了,鄭爽是塵,而我懶得擦乾淨。

    然後,是遺棄這件事。

    一個母親遺棄自己的孩子,那是犯罪。

    哦!這不是修辭,可以判5年的,真的是犯罪。

    請問,這個世界上幾個人能隨隨便便就犯個五年刑期的刑事罪的?

    當然,她可以辦理完手續,然後,放棄撫養權,當然,撫養費看法官判,或者爭取撫養權,讓張恆給撫養費。

    不違法可能挺難的,畢竟誰一輩子還不闖個紅燈了?不犯罪這事總不用聖人來做吧?

    大家不是聖人,都是普通人,普通人也沒法和代孕者,遺棄者換位思考,好嘛!

  • 8 # 辰旭56436

    以前覺得張柏芝是靠孩子洗白,現在看來張柏芝是聖人,而是普通人中這種聖人多不勝數,倒是鄭爽這種代孕又棄養的普通人沒見幾個

  • 9 # 蕪生和阿難1

    你是從小被父母遺棄長大的?所以喜歡鄭爽 你找到你爸媽了嗎 還是他們覺得你是殘疾不要你 別灰心啊 智商沒得救 可以去整容啊 你問問你爸媽會怎麼做吧 傻子

  • 10 # Beiting0916

    前提,如果我是大明星,也有上億資產,但是子女和婚姻不能曝光。

    孩子我會要、會養,但是不會一直帶在身邊,我會在當地尋一個信得過的人幫我養,是我的孩子我就對他負責,有時間就飛過去陪孩子。當然必須和被委託書人有保密協議,對外宣稱被委託人是親戚或者好友,孩子是他的。不過,這肯定不是一個月三萬人民幣能解決的事情。

    對於張,離婚,他如果願意養,我會支付撫養費,具體金額法院定。因為有恨,我會不願意看到張,也不願意看到孩子,會選擇不見。撫養費正常支付,所需要的一切手續我也會配合完成。

    如果張是不知廉恥的人,貪得無厭的人,我會放棄支付撫養費,相當於放棄對孩子的所以權利。此時,事情已經不受控制,也隱藏不住。我會提前向公眾告知,並承認自己隱瞞的事情,向公眾表示道歉。

    接下來,不管張如何曝光,我已佔據主動權,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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