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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421497631153

    “節分端午候誰言?萬古傳聞為屈原”。

    一個人能夠與節日民俗關係如此密切,

    在中國歷史上恐怕只有屈原一人

    又到端午佳節,

    龍舟競發,粽葉飄香,

    人們莫不感懷憑弔偉大詩人屈原。

    穿越歷史的重幕

    屈原除了是愛國者、詩人

    更是一位知法、守法、立法的“法律人”

    關於屈原的政治思想究竟偏向儒家、法家,道家還是神仙家的爭論一直不休,不可否認的是,屈原的詩歌很多反映了其曲折的法治探索過程,我們確實能在《離騷》、《九章》那文采華美的章句中看到法家思想的影子。

    《離騷》中,他自稱名正則,字靈均。“正則”與“靈均”引申義為:正義、規則、公平。而這些蘊含了諸多法律政治的寓意。屈原在《離騷》《九章》《惜誦》等詩歌作品中抨擊當時的楚國貴族不遵守法度等行為,表述了鮮明的守“規矩”、循“繩墨”、明“法度”的法治理念。

    屈原的理想是建立一個富強的楚國,使其在七雄逐鹿中立於不敗。為此,他主張“國富強而法立兮,屬貞臣而日娭”,即透過舉賢任能,修明法度來實現政治清明、國富兵強:在方法上,拔擢人才時要遵循“舉賢授能”的原則,不拘身份、不論貴賤,選用真正有能力的人;制定和執行法律時要“明法度之嫌疑”、“循繩墨而不頗”,反對“背法度而心治”、“背繩墨以追曲”要使一切爭端解決有法可依,限制特權,嚴格依法辦事,這些都與當今的法治思想有密切相關。

    屈原是一位勤奮高明的立法者,20多歲就做了楚國高官左徒,這是僅次於令尹(宰相)的官位。據《史記》記載:

    屈原“為楚懷王左徒。博聞強志,明於治亂,嫻於辭令。

    入則與王圖議國事,以出號令;

    出則接遇賓客,應對諸侯。王甚任之”。

    他受楚懷王委託,“造為憲令”,所謂憲令,就是法令。造憲令,即指屈原出臺法令、起草規章、主持變法改革。可見他是一位卓越的立法者。

    但也正是這種信任與重用為屈原招來了上官大夫陷害,向楚懷王進讒說:“王使屈平為令,眾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以為非我莫能也!”(每制定出一條律法,屈原就誇耀自己的功勞)楚懷王聽了後很生氣,便慢慢疏遠了屈原。不過從上官大夫的讒言中,可以看出屈原完成並付諸實施的法令相當多,而且都很成功,否則失敗的立法是無功可伐的。

    但也正是這種信任與重用為屈原招來了上官大夫陷害,向楚懷王進讒說:“王使屈平為令,眾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以為非我莫能也!”(每制定出一條律法,屈原就誇耀自己的功勞)楚懷王聽了後很生氣,便慢慢疏遠了屈原。不過從上官大夫的讒言中,可以看出屈原完成並付諸實施的法令相當多,而且都很成功,否則失敗的立法是無功可伐的。

    守法者《楚辭》中首提“廉潔”

    《楚辭》有云:“朕幼清以廉潔兮,身服義爾未沬。”《卜居》則雲:“寧廉潔正直以自清乎”。東漢著名學者王逸在《楚辭·章句》中註釋:“不受曰廉,不汙曰潔”,其意是說,不接受他人饋贈的錢財禮物,不讓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汙,就是廉潔。

    某種程度上來講,屈原的廉潔精神與他的忠貞息息相關。他忠貞,所以拒絕屈從,廉潔奉公。他始終忠於君王,忠於內心,忠於法律,“雖九死尤未悔”。他信仰法律、敬畏法律,敢於面對任何質疑,可指蒼天為證,可由神鬼山川檢驗,可經皋陶審判。

    從民俗意義來說,屈原為國而終、為理想而粉身碎骨的精神,恰與法律人的精神境界和氣節一脈相承。今年端午,重溫屈子的法治思想,不因附會,只緣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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