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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690117370345

    我拉黑過。主要是手賤手賤手賤

    還有就是呃,不想看到這個人的新生活。雖然這樣做很不好,也阻止對方多瞭解你一些(分手不代表絕交,只是某一種關係的終止),和開放溝通的空間。所以這是不對的,對自己(拉黑的那一方)損害更大,更無法心平氣和的面對對方(尷尬x10000),也更難走出來。不管有沒有真心愛過,能拉黑,拉黑以後,這個人也會經歷一段煎熬期,但必須強撐,不能奢望對方再來找自己,也不可能去找對方。

    我跟你說,被拉黑的那一方眼淚可明流。拉黑的連眼淚都沒法流。

    真心勸阻大家,要是想好好分手,就輕拿輕放,別刪,別拉黑,方便兩人同時走出來,都有空間和空氣。有可能本來心情沒那麼沉重一拉黑,呵呵-對雙方,雙方,都是晴空霹靂,直接進入要死要活狀態,理智全滅,雙方,真的無語,百害無一利,慎重!!!

    還有,也許當你和他/她的戀情走到盡頭,你這突然你的作死,會讓他/她心還沒死透立刻對你失望透頂,而你可能從一個原本能看淡的人變成偏執狂/對已分手的情侶產生無法言狀的強烈感情-你只是不適合的失去,尤其是這麼強烈的失去。

    Anyways, 對那些“被拉黑的”姐妹兄弟們,你們只要沒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絕對是對方的問題,他/她會受到比你重起碼10倍的難過。人非草木 怎會無情。

    在此對我拉黑的前男友說對不起,我太不應該,我錯了,是我作。我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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